第十一章 条子

那天实在很“倒媚”,刚好是卡维隆地区执行交通整顿时,掏不出零钱来投停车计时器,两个戴着鸭舌帽和太阳眼镜的警察慢慢的一路走来,正努力地、慎重地逐车开罚单。
我将车停在一处有停车计时器的空位,忙不迭地前往附近咖啡馆换一块法郎零钱。在我回到车上时,一位身穿蓝色制服、身材魁梧的大汉,怀疑地斜视计时器上的指针。他抬起头,透过太阳眼镜瞧瞧我,用笔尖敲着指针。
“过时了!”
我向他解释原因,但是他压根儿不听解释。
“算你活该,这是你的罚单。”他说。
我放眼环视四周至少有半打以上的车并排违规停车;不然就是胡乱停在街旁的角落,将出口完全挡住;路的另一边,还有一辆小客车挡住人行横道。
和这些重大的违规事件比起来,我的罪实在微不足道,而我也实在很愚蠢地提出上述这些重大罪刑。
骤然间,我恍若成了隐形人,公路警察生气地嗤之以鼻。无视我的存在,从我前面绕过去抄我的车号。
他翻开记事本,并看看手表,开始把我的罪状记在纸上,可能还加上了一条——态度傲慢。
就在此时,从我换零钱的咖啡馆传来阵叫喊声。
“喂!就是你,乔治。”
乔治和我两人望望四周,只见一位身材粗壮的仁兄,穿过路旁的露天咖啡座走过来,手指左右摇动;在普罗旺斯的肢体语言里,此乃表示强烈不满之意。
乔治和这位身材粗壮的仁兄耸肩、比手势、互相推指对方胸膛,长达五分钟之久,谈论我刚刚犯下的罪状。
仗义执言的仁兄说:“真的是这样,这位先生才刚到,他也确实到咖啡馆换零钱,有人可以作证。”
他用手指向咖啡馆,在酒吧昏黄的灯光下,有三四个脸孔转向我们。
“法律就是法律”,乔治说:“明明就是违规,再加上我已经写了罚单,所以我无能为力,无法修改”。
实在荒谬可笑,“修改罚单,开给那个把货车停在路口挡道的混蛋,就这么简单!” 救命恩人契而不舍。
乔治态度稍软,看看货车及罚单,嗯的一声转过来好和我说最后一句话。
“下次,备妥零钱。”
他仔细瞅我,毫无疑问地他试着把我这张犯罪的脸记下来,以便日后需要找嫌疑犯时用上,然后沿着人行道往砂石车走去。
我的救命恩人露出笑脸,“他真是不知变通,笨得可以……。”
我向他道谢,表示应该请他喝一杯。
我们一起走进咖啡馆,坐在角落一张昏暗的桌子旁,
我在那里待了两个小时。











恩人名叫霍贝尔,长得不矮不胖,宽阔的胸膛,浑厚的脖子,黝黑的脸上留着时髦的小胡子,他的笑容和镶金及沾满尼古丁的牙齿成为对比,活泼棕色的眼睛看起来挺滑稽,隐约中流露出一股流气,恐非善类矣。
我猜想他可能是在卡维隆市场贩卖保证摔不破的陶器,或是仿真品的李维斯牛仔裤,或是任何前晚才从卡车上掉落下来的物品。
结果是,他老兄昔日竟是名警察,所以他认识乔治,挺讨厌他,现在他是安全顾问,专卖安全警报系统给卢贝隆地区的别墅主人。
他说,现在到处都是闯空门的小偷,专找没有上锁的门窗下手。所以他的生意兴隆。
他问我有没有装警报系统?没有吗?多可怕呀!
他递给我一张名片,上面印有他的名字和产品标语:未来最先进的警报系统,但此标语和名片上的商标显然不协调——一只停在横木上,嘴里喊着“捉贼”的鹦鹉。
我对他从事警察及离职的原因感兴趣,他往后一靠,坐入一阵丹尼牌香烟云雾中,摇动酒杯,向酒保再要一杯茴香酒,然后开始说话。
最早,日子过得很慢,像其他人一样等着升官,拖着沉重的步伐,一成不变的干活儿,渐渐地对办公室的工作感到厌倦,这和他所期望的挑战性工作相去太远。
一个周末,他到裴吉斯(Frejus)度假,他的人生改变了。
每天早上霍贝尔都到咖啡馆用餐、看海;而同一时间,就有一名男士到海滩练习冲浪板。霍贝尔以度假时的悠闲心情,注视着这个人跳上划板,从板上摔下来,又爬上去。
此人看来很面熟,但霍贝尔肯定不曾见过他,但又好似在哪儿见过。他的脖子上有一很明显的痣,左手臂上有刺青。受过训I练的警察对这种小且明显的记号特别注意,也特别容易记住。
冲浪客的身影、颈上的痣及微勾的鹰鼻,唤起霍贝尔的回忆。
两天之后,他记起来了。他曾看过此人的黑白照片,下面载有号码,是一张通缉照片——一名枪击警察的杀人犯。
这个冲浪客是通缉犯!
霍贝尔到当地的警察局调出资料,不到半个小时,查到一名去年越狱囚犯的照片,是卡单帮的老鸟,一个危险人物,身体上的特征包括颈子上的痣及左臂上的刺青。
霍贝尔苦笑地描述这个围捕行动。
20名警察穿着泳裤乔装成游客,在黎明时分出现在沙滩上。尽管他们身上泄露警察穿着制服所留下的古怪却一致的肤色——从手肘到手腕、脖颈子上V字形领口处和脸上的古铜色皮肤,以及从脚趾到额头未经日晒的惨白肌肤,他们犹企图掩人耳目。幸好,逃犯正忙着跳上划板,无暇注意这20名皮肤苍白的可疑人物在附近徘徊。最后的猎捕行动是众警察在浅水处包围大逃犯,将他就地逮捕。
后来在他的斐吉斯公寓搜出两把0.357口径的手枪及三颗手榴弹。霍贝尔因而荣获奖章。
第二次的奖章,则是在马喜尼西(Marisnane)机场担任便衣警察时得到的。他敏锐的观察力,至此发挥得淋漓尽致。
我打断他的话,因为我很纳闷为何在马赛机场看不到任何警察。入境旅客可以把随身行李交给接机朋友,再到行李区领行李。如果只有随身行李的话,根本就无需通关。这对于有名的马赛而言,似乎有些马虎。
霍贝尔歪着头,将粗短的指头搁在鼻子旁。他说,其实并不如表面上所见的那样,他们有时装扮成生意人,有时穿衬衫、牛仔裤的警察及海关人员就在四周,混杂在旅客中,眼观四面,耳听八方。
他自己就曾经抓到两名走私犯,业余的走私客。他们以为只要抵达停车场就算安全了,毫无忌惮地打招呼,大声谈论。嘿!他们简直疯了!
但是,有时连续几个礼拜芝麻绿豆大的事也没有发生,他开始闷得发慌。
“加上欲火难耐。”他露出笑脸,用拇指头指指双腿间。
霍贝尔拦下一名标致时髦、单独旅行的妙龄女子,这可是标准的毒品走私客。妙龄女子坐进一辆挂着瑞士车牌的车子,他例行公开地询问她这部车入境法国有多久的时间。她变得很紧张,接着表现得很友善,非常友善,最后两人在机场饭店度过整个下午。
当他和这名女子从饭店走出来时,被人看见了。结果是,大势已去矣!
好笑的是,在同一星期,一位波美特监狱的管理员偷偷在乳酪罐内掺加苏格兰威士忌给里面的犯人,当场被逮到,同时惨遭“完蛋”的命运。
霍贝尔耸耸肩表示,虽然那是不对的行为,但警察并非圣贤,总会出现败类。他低头,看着桌上眼镜片上那个有悔意的家伙。
一失足成千古恨!我开始替他觉得遗憾。他绕过桌子来拍拍我的臂,打破僵局似的说,再喝杯酒可以让他心情好过些。
他说着笑了笑,而我却在暗想他告诉我的不可信度到底有几分。
在茴香酒精作用下,霍贝尔答应过两天找时间到我家看看防盗系统,不须付任何费用;倘若我们想把房子弄成刀枪不入的话,他愿意以朋友的优惠价格替我们装上最先进的防盗系统。
向他道谢后,我就把这档事抛诸脑后,因为通常在酒吧承诺的事,都可以不必当真;特别是在普罗旺斯,连正式承诺之事都得拖上个把月才得以兑现。
我在街上看过太多人根本对尖锐长鸣的汽车警报器无动于衷;所以我不大相信电子设备能造成多大的吓阻作用,我宁可相信会吠的狗。
出乎我的预料,霍贝尔竟然按照约定来我家,开着一辆银白色装有天线的宝马跑车,身穿紧身裤,黑衬衫,嘴里还哼着歌,身上散发出魔香和野性香味的刮胡水味道,从他带来的女朋友伊莎贝拉身上,可看出他容光焕发的原因。
他们打算到葛氏村吃午餐,霍贝尔想何不享乐并顺道做生意,他表现的好像他只是随兴想到而来的。
伊莎贝拉看来不满20岁,金发刘海儿盖住大太阳眼镜的四周,穿得很少,只着一件掩住一半臀部的粉红色直筒紧身连衣裙。
霍贝尔有礼貌地坚持让她走前面,沿着阶梯到屋里,而他则跟在后面眼睛大吃冰淇淋。他实在够资格开一门“偷窥”课。
伊莎贝拉忙着化妆时,我带霍贝尔参观房子。
预料中事,他告诉我,我家根本是供那些带螺丝起子闯空门的小偷最佳的机会。
门窗及百叶窗经过严格检查之后,全都不合格。
那么狗呢?根本没啥用处,只要一小块有毒的肉,就足以结束它们的小命,然后房子就任由小偷们摆布了。
他突然将我抵住,靠在墙上时,涂抹过量的刮胡水令人呛鼻。他警告我,“你永远不知道这些小偷会做出什么来!”
他将声音压低,神秘兮兮,不想让我太太听到他所要告诉我的事,因为有点粗俗。
他说小偷通常很迷信,他看到的例子比他想得到的还多。
大多数的例子,小偷们习惯在离开翻搜过的房子前大便,通常是在地板上,尤其是在地毯上。他们认为这样霉气才会留在屋内,而不会跟着他们。
到处都是粪便,他说这个字时,活像已经踩在上面。
“很恶心,是不是?”
是啊,恶心,还是比较文雅的用词呢。
“不过,人生有时是公平的,”他说:“一个盗窃集团曾有一回为了这个迷信,而被一网打尽。”
房子被洗抢劫一空,脏物也都装上卡车了,其他人忙着进行“告别仪式”以祈求好运,但是轮到偷儿老大时,却面有难色,他用尽吃奶的力气,还是解不出来,他便秘得十分严重,当警察来时,他还蹲在地上咒骂着。
“尽管我知道,根据法国平均统计数据,我们只有五分之一机率会遭到有便秘的小偷光顾”霍贝尔说:“但这仍是个令人振奋的故事,只是我们可甭指望这种结局会发生。”
霍贝尔带我到外面,向我提议一个将房子变成堡垒的计划书:车道底装上电子自动铁门,房子前面装压力启动照明系统,任何比鸡重的东西闯入时,就会被整排的强力照明灯罩住。
通常这样足以让小偷打退堂鼓,知难而去。但为了确保万无一失,让你像婴儿一般一觉到天明,最好再加装“警报器”。也就是,让你的房子发出声音。
霍贝尔停顿下来,看看我对新奇保卫战的反应,并对正忙着透过太阳眼镜镜片斜视指甲的伊莎贝拉微笑。他们两个人火热的衣服,倒挺相配。
“还好吗?我的小白菜。”
她抖动晒成蜂蜜色的肩膀,靠向他,我看得出来霍贝尔正努力地让思绪回到会发出声音的房子上。
装上电子光束可以保护所有的门窗及任何比裂隙还小的地方,任何一个有决心及轻手轻脚的小偷,即使有本领通过铁门,并能蹑手蹑脚穿过强光照明灯,但只要他的手指一摸到窗或是问,房子就会发出声音。
当然阳!如果愿意的话,还可以在屋顶装上扩音器以增加效果,这样警报声就可以传到几公里外。
不仅如此,同一时间内,霍贝尔住在葛氏村附近的合伙人——他的房子和这套系统连线,会火速开车赶来,带着上了子弹的左轮枪和他的大阿尔萨斯犬。
在如此多层保证下,我绝对可以完全不受干扰,悠哉悠哉。
我的天!这一切全武行配备,只为了全家两口“不受干扰?”
我立刻联想到福斯坦开着拖拉机,在凌晨六点时猛敲铁门要到葡萄园去;狐狸、山猪或邻居的猪误闯车道造成强力照明灯整夜通明;接着不小心误触警报系统,我忙着在愤怒的荷枪武装安全人员赶来之前,向他道歉以免被他的狗把我五马分尸。
住在这种像美国军事重地诺克斯堡的地方,岂不像是身处在危机四伏的地狱般?但即使是用来阻挡奥古斯汀大帝的巨马,也都比不上这种身心折磨。
幸好霍贝尔心有旁骛,无暇进一步作生意,伊莎贝拉终于满意她指甲的状况,调好眼镜位置并拉拉紧身裙,准备离开。
她穿过院子时对霍贝尔撒娇,“亲爱的,我饿了!”
“马上就走,再等两分钟。”
他转过来面向我,试着再谈生意,但是他的“警报系统”已经在那头叫个不休了,我们家的安全系统相形之下,当然不急在此刻。
我问他打算到哪里用午餐。
“巴士底(Bastide)餐厅。”他说,“你知道吗?那里原来是警察局,所谓一日为警察,终生是警察,你说是不是呢?”
我回答,听说那家餐厅同时也是家旅馆,他对我眨眼。他实在是个善于用眨眼示意的专家,不过这次的眨眼纯属润滑眼睛。
“我清楚得很哩!”他回答。
一声叹息 其实是无言的留恋转身处 闪现着爱的艰难 不留痕迹的远去 是因为心中存有相互的祝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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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一堂茴香酒课

法国梧桐树荫底下,摆着几张铁制桌子和藤椅。近晌午时,一位穿着帆布鞋的老先生走过广场,随着他的步履,提起的灰尘一直滞留在空气中,在阳光下更显清晰。
埋头看《队报》(Equipe)运动杂志的服务生抬眼瞧望,慢慢地走过来帮客人点餐。
他拿来一个小玻璃杯,如果他够大方仁慈的话,会倒给四分之一杯水,加上一个还淌着水珠的水瓶。
把水倒进酒杯,酒的颜色变得混浊,一种介于黄与灰的色泽,然后一股刺鼻的大茴香甜味冒出来。
“干杯!”
你喝的是茴香酒,普罗旺斯的精华。
对我而言,茴香酒中最强的成份,不是茴香,也不是酒精,而是饮甩时的气氛,包括喝它的方式和地点。
我无法想象在匆忙中唱它,也无法想象在复汉(Fulham)的酒吧,或纽约的酒吧,或其他任何需要穿袜子才准进入的地方唱它,那样唱来味道就是不同。
一定得在天气暖热,阳光充溢,想象力奔腾,可以幻觉时光停止的情境下喝它。
我一定要在普罗旺斯喝。
搬来此地之前,我一直把茴香酒认为是法国的日常酒,一种由法国两家大酒厂制造的国酒——贝合诺(Pernod)酒厂和喜加(Ricard)酒厂,仅此二家而已。
后来,我又喝过其他牌子的酒,如卡萨尼(Casanis)、加诺(Janot)、卡尼尔(Granier),我不知道到底有多少种品牌。
我在一家酒吧数过共有5种,但另一家则有7种。每一个我问过的普罗旺斯人,均自认是如假包换的专家,他们告诉我的答案皆不尽相同,有的数字令我咋舌,显然不正确。他们往往会急于加上瞧不起这些品牌的意见,表示他永远不会送这些牌子的酒给丈母娘。
我在很偶然的机会下,认识一位茴香酒专家,他碰巧也是位有名的厨师,所以上他的茴香酒课十分有趣。











米歇尔·波斯先生是亚维依附近的人,后来搬到几英里外的卡布雷尔村(Cabrieres),在镇上开了12年餐厅,每年都将盈利投资进餐厅。他搭盖了一个露天咖啡座,拓宽厨房,加盖四间卧房,好让疲累或玩疯的客人休息。这使得米歇尔餐厅成为一个自在舒适、生意兴隆的地方。
尽管餐厅改头换面,随着旅游旺季前来的观光客不断更新外,有件事许久没有改变,那就是餐厅前的酒吧仍是村民聚集的地方。
每晚总有许多红着脸,穿着工作服的人来此,他们不是来吃东西,只是为了在饮酒时,争论滚球比赛。而他们所喝的酒一定是茴香酒!
有天晚上,我们看见米歇尔在吧台后面,主持一个非正式的品酒大会。有七八种酒用来考验老酒鬼的品酒能力,其中有些品牌我压根儿没听过。
品尝茴香酒可不像在波尔多和勃良第酒窖中那种神圣庄严的品酒仪式。
米歇尔得提高噪门,才能压过吧台前的杯子碰撞声及暖酒的唇声,让我听见他说话。
“试试这种酒。”他说。
他从吧台滑过来一个酒杯,倾倒一只装有冰块犹滴着水的金属壶,把酒杯装满。
老天,这是什么东西做的酒?
只要喝个两三杯,我打赌铁定会昏倒在楼上的卧室里。
我说:“喝起来很烈!”
米歇尔让我看酒瓶,含45%的酒精,比白兰地还烈。不过还未超过合法的茴香酒酒精标准,和米歇尔曾经让我喝过的酒比起来,温和多了。
米歇尔说,喝下两杯这种酒,嘿,保证让一个大男人往后挂倒,脸上还带着微笑呢!
不过此等酒很特别,米歇尔对我眨眼暗示,这种酒并非是完全合法的酒。
他突然离开吧台,好似陡然想到烤箱里还烤着奶酥,再回来时,他带了些东西摆在我面前的吧台上。
“你知道这些是什么吗?”
吧台上有一个螺旋状高的矮脚杯;一只小而笨重的玻璃杯,肚子中间比针箍还窄,但却有针箍的两倍高;另外有一支像是被打平的锡制汤匙,上面有几排洞,匙柄上则有个U型的结。
“这个地方在我接手前是家咖啡厅。”米歇尔说:“我是在打墙时发现这些东西的,你以前见过这些东西吗?”
我看不出那些是什么东西。
“在从前,所有的咖啡厅都有这些东西。它们是用来喝茴香酒的。”
他弯着食指在鼻孔附近挖,这是喝醉酒的标准动作;他拿起两个比较小的酒杯, “这是旧式用来量茴香酒的量杯。”
他递给我,摸起来很重、很结实,好像铅块。他拿起另一个杯子,将平头汤匙平放在上面,柄上的结刚好紧紧地扣住杯子边缘。
“在这上面,”他轻敲汤匙,“放点糖,然后倒水,水经过糖,穿过洞流进苦艾酒。在19世纪末时,这是种非常时髦的饮酒方式。”
米歇尔告诉我,苦艾酒是一种从烈酒和苦艾草蒸馏出来的绿色液体。很苦,有刺激性,会让人产生幻觉,会上瘾,很危险。含有68%的酒精,可能使人双眼变瞎,癫痫而且发疯。
听说梵高就是受到这种酒的影响,因而割掉一只耳朵,法国诗人魏尔兰作(VerIaine)则因此酒枪杀了蓝波(Rimbaud)。
因此有一种特别的病用其命名为“苦艾酒中毒”。上瘾的人很容易因而身亡。
在1915年时,酿制这种酒是非法的。
有一个名叫竹勒·贝尔诺的人,他在靠近亚维依的蒙发斐(Monifavet)有一座苦艾酒酒厂。由于不希望因为上述原因让这种酒就此消失,于是他改产一种以合法的八角茴香为原料的酒,一时此酒大为畅销。
而最大的好处是,客人喝完后,犹能活着回来买更多的酒。
“所以你现在了解了吧!上市的茴香酒是诞生于亚维依的,就和我一样。来,试试另一种酒。”
他从架上取下一瓶卡尼尔酒,我敢说我家里也有一瓶同样牌子的酒,上面写着:卡尼尔,我的茴香油,制于卡维隆。
它比贝尔诺酒鲜绿的颜色稍微温和些,我觉得它喝来没有那么烈。而且对于喝起来还不错的本地酒,我绝对是支持它的。
卡尼尔酒瓶已喝尽,而我尚健在。
为了继续我的第一堂课,米歇尔建议我得尝尝另一种名牌酒,这样我才有办法在口味及颜色相近的酒中,分出高下。
于是他倒喜加酒给我喝。
喝遍这些不同商标的酒后,此刻我已难维持客观,用超然的态度来比较不同牌子的茴香酒。
这些酒我全都喜欢,喝来清爽舒畅。有的牌子比另一种多放一滴甘草,但在喝过这些味道香美、酒精成份那么高的酒之后,舌头已开始麻木,失去了该有的知觉。
然而这种感觉棒透了,让人升起一股想呐喊狂叫的欲望。任何在刚喝酒时所产生的论断,在第二杯与第三杯酒下肚后,全都消失。要当一名茴香酒的品酒师,我大概无可救药,快乐、饥饿,但却无可救药。
“你觉得喜加酒怎样呢?”米歇尔问。
喜加酒还不错,只是我似乎在一个晚上上太多课了!
几天过后,我写下很多问题想请教米歇尔,例如:我觉得很奇怪,为什么这么有名的茴香酒,发源地却如它的颜色般令人迷惑?在贝尔诺取代苦艾酒上市前,谁发明茴香酒?为什么和普罗旺斯有关,而不是勃良第或是罗亚尔河地区呢?于是我又回去找我的老师。
不论在何时,只要请教一个普罗旺斯人,有关普罗旺斯的天气、食物、历史、动物习性或人的怪痛,我一定可以得到答案。
普罗旺斯人喜欢教人,爱加上自己的高见,特别是大家围聚在桌子边时。
所以米歇尔在一星期中餐厅不营业的那天,特地安排一个午餐会,和几个他称之为 “负责任的人”吃饭。他们非常乐意引导我寻找答案。
18个人聚集在米歇尔的院子里,大白帆布阳伞底下。
我被介绍给一大群模糊的面孔。
有一个来自亚维依的公务员,一个来自卡尔本塔的葡萄酒农,两个喜加酒厂的经理,及两个来自卡布雷尔村的政党人士。
其中甚至还有一个人打着领带,不过他在五分钟后,就将领带松开挂在一字排开的酒瓶上。
所谓的正式礼节在开始后不久即匆匆结束。
大半的人都和米歇尔一样喜欢滚球运动,而从卡尔本塔来的葡萄酒农,还带来几箱他特制的葡萄酒,上面贴有滚球大赛的标签。
玫瑰酒已冰凉,红酒则已开瓶,大家开始有礼貌地分倒滚球酒,玩滚球的人已就位,开始享用真正的茴香酒——喜加酒。
根据一位喜加酒的前任经理说,他的老板保罗·喜加先生生于1909年,经常不停的自找“麻烦”,他是善用努力与智慧而成功的例子;他的父亲是一位酒商,而年轻的保罗先生,因为工作的原因才和酒吧、餐厅有了接触。
那个时候,酿酒的法令还非常严格,许多酒吧都自行配制自己的茴香酒。喜加先生也决定酿制茴香酒,但他添加一种其他牌子所没有的香料,这种作法帮助了市场的销售。
其实“真正的马赛茴香酒”和其他酒并无明显的不同,但是借着喜加先生的市场销售学的天赋,喜加酒变得不凡。没过多久,他的酒成为最受欢迎的酒,至少在马赛地区是如此。
喜加先生决定扩大营业,这个决策让他提早成功许多年。
马赛附近的地区是个非常具有竞争性的市场,茴香酒到处都是,是种极为平常的酒。当时马赛和其他邻近的地区相比较,并未享有盛名。甚至到了今天,马赛人还被认为是爱开玩笑、讲大话、会将沙丁鱼说成是鲸鱼、不被人信任的吹牛大王。
再往北边,茴香酒被当成外地酒销售,马赛的坏名声随距离而有所改进。借着南方的魁力:一点点的放荡,轻松自在与几许阳光,它吸引了习惯于寒冬及灰蒙蒙天空的北方人。
于是喜加酒再往北前进,先到里昂(Iyon),然后到巴黎,新配方大受欢迎。
今天到法国任何地方,很难在酒吧里找不到真正的马赛茴香酒。
喜加酒厂来的人告诉我,他的老板非常聪明,是个极为特殊的人,每天都寻求挑战。
我问及他是否和其他行业的人士一样,涉及政治,座位间传来一阵笑声。
“政客,他唾弃他们!”
我同情他的感受,但从另一方面来看,我觉得惋惜,一位茴香酒大亨来当法国总统 ——这个主意挺吸引我。也许他会在选举海报上写着:一瓶喜加酒,否则一无所有。
不过喜加先生并不是发明茴香酒的人,就如同贝诺尔先生,他只是将已存在的东西装瓶销售。
那么。到底茴香酒诞生于何处?谁先将茴香、甘草、糖及酒精等原料混在一起?还是哪个修道士有日不小心在修道院厨房发现的——修道士素来有发明酒的雅好,从香摈到甜烧酒都与隐居修行的出家人有关。
围坐在桌子四周的人,没有人真正知道第一杯茴香酒是如何来到这个饥渴的世界上;不过不知道明确来源,并不能阻止普罗旺斯人发表他们对诸如事实、传说神话或任何值得信赖的故事等等的高见。
最不正确,但却最受喜爱的解释是:隐士学说。提到开胃酒的发明,隐士当然可以和修道士相提并论了。
这位特别的隐士住在卢贝隆山坡下森林深处的一间茅屋里,他采集草药,将它们放在一个大锅里炖——一种巫婆、精灵及炼丹仙人喜欢用的,成天成夜冒着泡泡的大锅。锅里烧剩的汁液有特殊的功能,不仅让隐士止渴,还可保护他免受那使卢贝隆大半人口丧命的瘟疫威胁。
这位隐土十分大方,他将这些汁液分送给受到瘟疫侵害的人享用,结果他们都痊愈了。
也许他也和后来的保罗·喜加一样,发现他的神奇饮料有无限商机,于是他离别茅屋,追寻其他有旺盛企图的隐士步伐:搬到马赛,开了一间酒吧。
另外,为何普罗旺斯产茴香酒?尚有一种比较缺乏情趣的说法,但可能性却较高,那是:茴香酒的原料在此地比较容易取得。
这些药草非常便宜,甚至不须花钱买,大部分的农民都自己制酒,提炼喝下去令人头痛的烈酒。这种蒸馏酒的权利可说是世袭的,父传子、子传孙,代代相传下来。
但现在这种权利已经不存在了,只是仍然还有些以前残留下来的蒸馏酒商,享有合法的酿制私酒的权利,直到他们死亡为止。但他们的茴香酒酒窖大都还保留着。
波斯夫人,米歇尔的太太,是卡尔本塔附近的人。她记得她的祖父曾经酿制过双倍烈性的茴香酒,含有百分之九十的酒精,一杯酒就可以让一尊雕像倒地。
有一天镇上的警察骑着摩托车,全副武装进行官方拜访,而这绝非好事。警察被劝服,喝下第一杯她祖父的超级烈酒,接着第二杯、第三杯。尚未谈及到拜访目的,祖父就开货车到警察局跑了两趟:第一趟是送不省人事的警察和他的摩托车回去;第二趟是送他的皮靴及手枪回去,这些东西是事后在桌子底下发现的。
这已是陈年往事了,但或许在普罗旺斯的某个角落,还流传有这类传奇。
一声叹息 其实是无言的留恋转身处 闪现着爱的艰难 不留痕迹的远去 是因为心中存有相互的祝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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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多字!没看完,头晕~~~!
因为是喜欢的地方,就进来留个名。
听朋友讲,其实那里有很多可爱的农人,他竟也在一个农场打工,挤奶锄草摘果子,哈,多有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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