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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把妓女不当好人
看过网上转载的南方都市报裸孩写的《别把妓女不当好人》末尾有这样一
个故事“有一次,在酒吧,由我出题的一次“猜名人”,12个问题问完后,参与
者得到的综合信息是这样的:女、中国、古代、非后宫人物、历史评价正面、才
华出众、写过诗词、命运坎坷、深受战乱之苦、有嫁人、丈夫是文化名人、姓名
是三个字——结果,所有的参与者众口一辞:李清照!
我翻开卡片,上面是一个艳溢香浓的名字:柳如是。
众人大跌眼镜:“怎么就没往妓女身上想呢?”我一脸坏笑:“谁叫你们拿
妓女不当好人呢?””
可看过《推选妓女评奖是对诺贝尔奖的严重侮辱》后,分明感到,妓女还能
是好人?如果妓女和某人的名字并列,那一定是对某人的侮辱!
其实,我是很佩服高耀洁女士在帮助艾滋病人方面的所作所为的(好像
现在要批评某人之前比如方舟子,先要说很佩服才显得公正一样),但是对高耀
洁在《推选妓女评奖是对诺贝尔奖的严重侮辱》一文中的一下观点不敢苟同:
高文说:“将我的名字与一名争取卖淫合法化的妓女并列参评诺贝尔和平奖,
不仅是对我个人的人格和尊严的侮辱,也是对名单中其余106名妇女的侮辱,更是
对设立诺贝尔奖的阿尔弗雷德·贝恩哈德·诺贝尔先生本人及诺贝尔奖评审委员
会全体委员的人格和尊严的侮辱!”高耀洁认为自己受到了侮辱,原因是因为
“将我的名字与一名争取卖淫合法化的妓女并列参评诺贝尔和平奖”,显然是认
为做妓女或者是争取卖淫合法化是一种可耻的行为,做妓女或者争取卖淫合法化
是否可耻暂且不论,但是想当然的认为“名单中其余106名妇女的侮辱,更是
对设立诺贝尔奖的阿尔弗雷德·贝恩哈德·诺贝尔先生本人及诺贝尔奖评审委员
会全体委员的人格和尊严的侮辱!”就有点越俎代庖的嫌疑了。
很显然,并不是所有的人都认为做妓女或者是争取卖淫合法化是一种可耻的
行为。著名社会学家李银河李银河在评价木子美的时候曾经说过:“ 她作为一个
成年人,她有处置自己的身体的权利,就是她想跟谁性交无所谓,别人无权干涉,
这涉及人身自由的权利”当然,木子美不是妓女,但是我觉得他的这番话用在妓
女身上也并无不妥。
对性的问题并没有一个放之四海而皆准的道德准则,在世界上很多地方不但
妓女身份并不可耻,而且可以竞选州长,卖淫业合法的国家也并非绝无仅有。
“全球千名妇女争评诺贝尔和平奖”在中国的活动我更相信高耀洁的说法是一场
闹剧,但在全球范围高耀洁也承认是一个正规的活动,难免没有妓女或争取卖淫
合法化的人被提名的,难道就会对参与此事的人构成了侮辱!
高耀洁声称这样做并不是对底层妇女的歧视,但很显然是对妓女的歧视!自
己认为因为以上原因受到了侮辱,或许还说得过去。但“呼吁其余106名入选的中
国妇女及全体中国区评审委员中不愿与妓女为伍者同样发表声明退出该活动!”
则是对妓女的侮辱!难道因为是妓女,因为基女士弱势群体,就该受到侮辱吗?
高耀洁在帮助艾滋病人的时候并不因为世俗认为他们“不道德”而放弃帮助,
勇敢的为他们奔走需求帮助所表现出来的理性,在对待妓女的时候差不多丧失殆
尽了,妓女就一定不是好人吗,就一定是不道德的吗?认为他们不道德的原因是
什么呢?是依据什么样的道德准则的呢?和对艾滋病人的歧视有没有更有新意的
原因?有谁可以自以为是、不证自明的评判他人不道德呢?
中国的卖淫业的存在如同当年的艾滋病的存在一样,是一个公开的秘密,妓
女所受到的歧视比艾滋病人有过之而无不及,她们是真正的弱势群体,需要的是
像高耀洁帮助艾滋病人一样帮助她们维护自己的权益,规避性病和艾滋病等的威
胁,以及对普通人一样的尊重,而不是高高在上的道德的谴责甚至侮辱!
李银河同样说过:“在爱情、婚姻和性问题上,并没有一个放之四海而皆准
的道德准则,我们只能努力去寻找最符合人性的道德安排,不是为了惩罚什么人,
而是为了将伤害降到最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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