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喜欢到爱的距离有两万五千里

据说统计表明,大部分少年第一次示爱,都采用传纸条的形式,而且最常见的文字是“我喜欢你”。而另一个显见的事实是,情侣之间表达爱意的标准用法是“我爱你”。这构成了一个形式上的问题:喜欢和爱是什么关系?
  说实话,讨论这个问题是一件麻烦的事。因为在爱情理论界,“喜欢”和“爱”的概念区分几乎是类似于歌德巴赫猜想级的学术难题了。针对这个问题有很多说法,最不负责任的是以外国专家代表的混淆派,声称这是一回事,并建议以后喜欢只用来说事物,而对人一律是“爱”。这种“博爱”理论遭到了部分学者的激烈反对,认为其和“泛性”论一样都是反动的,并夸张地说“你们老外说I LOVE YOU就跟我们说‘你吃了吗’一样,只当问候语”。另一种具有欺骗性的说法是“递进”论,说“爱”是“喜欢”的比较级,喜欢的厉害就成了爱,比如大部分谈恋爱的进程。这也是不确的,举一个典型的反例,我非常喜欢中央电视台主持开心词典的王小丫,喜欢的不得了,每次电视上只要有她,就再没换过台,如果什么杂志报纸有关于她的消息,定要买下来研读一番。就这么说吧,在本人截止目前的生命中,只有幼年记忆中对一种售价两毛的奶油雪糕的喜好堪与之相比。但显然,我对小丫同学,只有作为一个观众的支持鼓励,可绝没有什么非分之想,这点我向毛主席保证。
  古人写文章,都讲究先破后立,我批评了别人半天,就得图穷匕见,亮出自己的主张了。您可听清了,这说法有几层意思:两性之爱就是超出理智的那种喜欢。理智很难超越,所以爱情稀缺,从喜欢到爱的距离足有两万五千里。
  爱是人类情感的颠峰体验,就跟性是人类身体的颠峰体验一样(顺便引申一下,据说调查表明中国妇女在性的富足程度上不容乐观,而坊间又说中国男子纯粹爱之贫乏。想之,恐怕也有几分道理。)我们把理智当作情感的反义词,那么可以说,爱是对理智的最根本背叛。检验爱的标尺,甚至可以以对理智的背叛程度衡量。
  我没有考证过“爱”这个字的根源,但我相信这是先人面对不可理解的世界的一种妥协。这道理跟神的出现是一样的。因为人类不可理解某些自然现象,所以就造出了若干具体或抽象的神的形象。同样,因为人类不可理解自身的一些情感现象,所以就造出了一个词,叫爱。所以从根本上说,爱一定是没有道理的。比如母亲对孩子的爱,比如个人对祖国的爱。这都作为公理一样存在。而相应来说,两性之间的爱,缺乏血缘和文化基础,经济学又认为人都是“理性经济人”“趋利弊害”,人的动物性则不仅不能为两性之爱提供理由,反而在相反方向找到借口(比如不忠)。
  正是在这样的前提下,我只有相信,爱是因为理智的暂时缺失才偶然出现的。这一点发现解释了许多问题。记得十六七岁的时候,我喜欢上了班里的一个女同学,成天神魂颠倒的,上课看着人家的后脑勺发呆,似乎她的头发散发着异样的光泽,而每一次轻微的晃动,则都是美妙的舞蹈,后来就跟踪人家,写纸条,再后来,我们还真谈起了恋爱。白天逃课去看电影,晚上一块自习,然后骑车绕半个城市送她回家,周末去河边看放风筝,放假的时候几天见不着都会在电话里面哭。爱的一塌糊涂。连老师家长知道了都不敢说,怕惹急了我们私奔。这段轰轰烈烈的恋爱,结果却在我们上大学分开后,无疾而终。后来我们又见到,感慨良多,我说那时真是年幼无知,她说“可是,到后来所谓成熟了之后,却再也没有那样的感情了。”
   你看,真的是这样,大部分人都珍视自己的初恋,而初恋往往是多么荒唐而青涩。极端的说法是,人一辈子真正的恋爱,只不过是那次初恋。这说明,成熟反而使爱的能力下降。回到开头的问题,我们发现,也许真实的情况是,我们小时候说“喜欢”的时候倒是真正的爱,而以后无数次的说“爱”,却只不过是“喜欢”这家伙假借“爱”的漂亮外衣。另一个例子,中国有句俗语叫“痴情女子负心汉”,应该是个统计规律。前有秦香莲女士,后有杜十娘小姐,连武大郎夫人潘大嫂,按新的妇女儿童保护法,也可归入此类。为什么?撇开封建制度孔夫子反动文化因素,我觉得归根结底是因为女人理智力的低下。再从职业角度分析,商人不容易恋爱,因为商人太精明,所谓“重利轻别离”是也(不过作为制度补偿,商人有钱,大可以娶美女包二奶,在爱情方面牺牲点也算公平)。艺术家容易恋爱,因为艺术家不大聪明,情绪极端,也容易掉到爱情坑里,据说凡高富楼拜施特劳斯等大师都是活到老爱到老为了恋爱事业奋斗终身的主。
  关于爱情有很多比喻,最形象的是“醉酒”说。很多人讨厌酒鬼,我却觉得醉酒是男人生命状态的升华,以现代人的懦弱和势力,也只有在半斤二锅头之后,才依稀找到荆柯“虽龙潭虎穴吾往已”的勇敢和唐开元“天下朋友皆胶漆”的豪迈。同样,以现代人的聪明和谨慎,也只有在一场突如其来的爱情里面,才能够找到“天地合,岩石裂,乃敢与君绝”的坚贞和“欲穷千里路,尽君一日欢”的奉献。而这些远古时代的爱情,都已离我们太远。
  毫无疑问,人类越来越聪明。但由此衍生的一个问题是,爱情的可能在相应降低。这看起来如此悲观而不合情理。因为男人和女人的自由都在增加,非常男女,烛光晚餐,电台点歌,偶像剧,玫瑰花,巧克力,钻石表,情侣杉……爱情的气息无处不在。但是,丢掉这些形式的外衣,现代人在所谓“自我意识”道路上的越走越远,已经从根本上扼杀着爱情。我以为中国历史上最伟岸的情义男子是吴三桂,冲冠一怒为红颜的侠骨柔情不仅为更前的男人赎罪,也为后来的男子标杆。所谓爱情的力量,强大莫过如此。而当代最令人折服的爱情故事,也和好莱屋的帅哥美女或阿富汗的战火硝烟无关,而发生在那个古老的优雅的英国王宫。木呐平庸的查尔斯王子,如何在倾国倾城的戴安娜王妃和寻常女子卡米拉之间选择了后者,当然现在还是个迷,但撇开道德隐私家庭因素,我真的佩服这个温莎公爵的子孙。
  爱情是一种理智缺失状态下的心理感受,而我们都已经太聪明,已经太习惯依赖理智。所以,我们会因为美丽而喜欢,会因为善良而喜欢,会因为理解而喜欢,甚至会为了金钱而喜欢,为了虚荣而喜欢。并且,我们故意混淆喜欢和爱的距离,滥用爱的名义,欺骗别人也安慰自己。而只有在无数的分分合合,争吵,算计,出轨,婚外恋,分离之后,我们才孤独地抱怨:无私的没有原则的爱情,一直离我们非常遥远。
  写到这里的时候,忽然觉得非常悲哀,为我自己。大概我算是一个聪明人吧,这几年光写形形色色的爱情酸文或段子也有几本书了,俨然一副爱情专家的形象。但是某天一个读者突然来信说,我忽然觉得你好象没经历过真正的爱情。一时震惊。因为或许他说的是对的。似乎是批评张爱玲的话,说聪明的人往往不宽容。而我觉得所谓聪明人最大的悲哀,乃是对纯真无私感情的绝缘。忽然想起板桥先生著名的字幅,忍不住摇头苦笑。
  我的一位年长的朋友,最近向我诉苦,说女儿和一不合适的小伙子谈恋爱,疯狂得很,劝都劝不住,以后的痛苦不知道会有多少呢,问我可有什么办法“拯救”一下。我反问他,你难道不觉得可以很投入的爱一次,是生命中难得的珍贵的财富吗?
  朋友想了半天,就不吭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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