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研究反腐败立法:废除贪官死刑

中国反贪课题组负责人宣称,经过三年的反腐败制度研究,一个有效预防并惩治腐败及贪官外逃的法律制度的设计已经初具模型。

《中国惩治和预防腐败重大对策研究》课题组组长王明高近期在接受多份媒体采访时表示,中国检察机关目前查处贪官的方式是"双规" (规定时间与规定地点交待问题),其最大的缺陷是缺乏法律依据。

因此,要么取消"双规",要么就要使之法律化。

王明高说,中国贪官外逃的严峻现实,说明制度、机制、法律以及国际合作方面都存在不足与弊端。

王明高还表示,要一下子把所有贪官抓捕归案并不切实际,所以要集中力量抓捕外逃到美国、加拿大等国的贪官,并且尽快与上述国家签订引渡协议。

他认为,在坚持主权的前提下,中国可以作出部分让步, 例如废除贪官死刑。

据说,由于"死刑不引渡"目前已经成为国际引渡合作中的原则,为了打击外逃贪官,废除贪官死刑可以尽快将外逃贪官绳之于法。

轩然大波

然而,王明高的这一"废除腐败官员死刑的倡议"也马上在舆论界引起轩然大波。

评论认为,尽管此举可能会加快好像赖昌星等逃往北美的贪污疑犯的引渡过程,但是由于不会判死刑,更会助长官员贪污并且对于平民以及好像成克杰等已经被处死的贪官不公平。

在中共建党85周年的前夕,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贾春旺在第十二次全国检察工作会议上公布,3年来,全国检察机关查办涉嫌犯罪的县处级以上国家工作人员就有9633人,查办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百万元以上的案件4024件。

据统计,目前中国外逃贪官共计4000多名,其中金融、国企工作人员约占87.5%。

虽然澳大利亚司法部长菲利·拉多克昨天在北京已经表示,澳将协助中方把逃至澳大利亚的中国贪官遣返回国,但据信,这一"双规法律化"以及"废除贪官死刑"的制度模式距离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反腐败法" 的一部分可能依然遥遥无期。

http://news.bbc.co.uk/chinese/si ... 5152900/5152908.stm

[ 本帖最后由 里程碑意义 于 2006-7-7 01:31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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