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烦精通学生宿舍租赁规则的进来一下

事情是这样,我一个朋友他现在暂住在他师姐的房子里,短租半年,她的师姐说,半年以后如果她QUN掉了宿舍,那么他可以用征求邻居,学生管理员的签名的方式来NACH这间宿舍。也就是说这间宿舍的前任租房者可以优先选择下一任租房者。
我现在知道有一间学生宿舍的房主已经QUN掉了房子,很快就到期了,现在是别人暂住在里面,暂住的人到期以后也要离开亚琛,那我可不可以也用征求签名的方式来把这间宿舍随后NACH掉?请问这样的规则是否存在?有哪些具体的步骤?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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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觉上好象不太行的通。
不过这样的事情,每个宿舍有自己的说法,有的宿舍行,有的就不行。直接问问Belegungausschuss(简称BA)吧。
一般来说,只要宿舍的负责人(BA)好说话,想nach就不难。如果LZ你和BA认识就更好了。

[ 本帖最后由 冰川VS温泉 于 2007-9-9 21:59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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