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 E, M8 ^5 Y1 r7 j0 `/ |- K 当我与一些同胞谈起目前的问题时,有人认为这仅仅是攻心之术,面对类似《明镜》周刊这样的无理挑衅,我们无需多加以理睬,事实不辩自明,而且我们中国人应当以德报怨。对此,请允许我引用《论语·宪问第十四·三十四》来阐述我的观点——或曰:“以德报怨,何如?”子曰:“何以报德?以直报怨,以德报德。”哲人孔子这短小精辟的十二个字论述得很透彻,如果我们今天以德报怨,那么我们将拿什么来回报以尊重、互惠的尚德精神对待我们的友人呢?对待“怨”就当以正直的姿态与行动加以回应,只有对他人之德才应以德回报。这一原则不仅适用于我们个人之间的朝夕相处,也适用于国与国之间的外交。从犹太民族在德国纳粹时期所遭遇到的迫害中我们应当清醒地意识到,戈培尔“谎言重复千遍就是真理”的宣传伎俩完全是有可能在民众中煽动起种族歧视与种族迫害的浪潮的,到那时再起来反抗就太晚了,所要付出的代价就回是巨大的、无法弥补的。 e5 F ]5 S+ K8 w* }7 v
人在德国 社区 D& h% o2 A2 m" B1 z) q7 G* |5 x& x
作为身处异国他乡的少数民族群体,我们应当拿出勇气来应对西方敌对势力的挑衅,正可谓“三军可夺帅也,匹夫不可夺志也。”(《论语·子罕第九·二十六》)子曰:“志士仁人,无求生以害仁,有杀身以成仁。”(《论语·卫灵公第十五·九》)这种舍生取义的精神正是历史上拯救中华民族及其文化经久不灭的源泉。但愿星星之火能以燎原之势,点燃我们海内外每一位中国人及其海内外后裔的维权热情。 & D/ y( P/ d0 j人在德国 社区rs238848.rs.hosteurope.de- @! n" p( r# ]. b) y3 ]
当然,有勇无谋,有谋无勇,均不足以成事。正如孔子所言“知者不惑,仁者不忧,勇者不惧。”(《论语·子罕第九·二十九》)知识就是力量,能令我们在这场交叉于文化、政治、法律、意识形态、个人与社会心理等多维领域的复杂的斗争中游刃有余;正直善良令我们内心坦然无忧,勇气使我们坚定不移、不畏艰险。我们应当呼吁国内与海外所有热心的中国法律人士参与到这场维权斗争中来,群策群力,拿起法律武器有力地回击《明镜》周刊及其《沙粒原理》一文的作者与编辑。: P; q5 b" H. w3 h1 }* |7 |% n
* o9 |! o7 n, N2 V/ l/ p# }( w 子曰:“道听而途说,德之弃也。”(《论语·阳货第十七·十四》)有一些同胞认为,《明镜》周刊报道的事例都是真实的,无法拿起法律武器来有效回击他们。我认为,仅仅凭借《明镜》周刊那些具体细节并不很明朗的报道,就相信其事例的真实性与对错,很容易陷入其先入为主的宣传手段的陷阱。例如,文中在叙述有关一位在巴登符腾堡州的军备供应厂商那里实习的中国女实习生L的所谓间谍故事时,将没有起诉这位女生说成是那家德国企业出于羞愧,这显然是说不过去的。对德国法律有所了解的人知道,间谍罪在德国《刑法典》中是很重的罪名,一旦有了这样的犯罪嫌疑,德国刑警局和检察院有义务进行刑事调查,如果证据充分,就有义务提起公诉,绝对不可能仅仅因为一家被损害企业不愿起诉就能罢休的事。因为,间谍罪是牵涉到公共利益的犯罪,因此,一旦证据充分,起诉是不可避免的,如果法院庭审后判定证据确凿,那么最终刑罚判决也是不会因为那家企业而作罢的。至于对同样在巴登符腾堡州的另一位中国实习生案例的叙述就更为荒唐了,文中仅仅描述道,此人爱周末工作,同时爱凑热闹,然后就是“此人被揭开了其企业间谍的真面目并被解雇了”的结论。请问,这个案件难道不像是那位中国实习生受到其德国同事们排挤的案例?要知道,在德国工作岗位上同事或上司对受害人进行排挤(Mobbing)的现象是层出不穷的,被害人往往会背上各种莫须有的罪名,此案中的描写更像是参与排挤这位中国实习生们臆造出来的所谓“企业间谍”罪名。《明镜》周刊这篇文章的作者们为了证明中国利用留学人员广泛进行所谓经济间谍活动,还举了在法国汽车配件供应商法雷奥的一位中国女实习生的案例,此案与德国巴登符腾堡州军备供应厂的中国女实习生L的所谓间谍故事如出一辙,有些逻辑思维能力的人不禁会问,如果那些数据真是那么保密,一位实习生怎会轻易获得呢?特别是,如果她们真是间谍的话,怎么就会如此愚蠢,在数据储存器容量日益扩大、体积日益缩小的今天,却在家中藏匿那么多的光盘而不怕暴露呢?更为霸道的是,难道凭美国一份为众议院所做的调查报告,就能证明其中所列出的16项技术突破真的是中国通过经济间谍活动而获得成功的吗?联邦调查局2005年总结道,“中国是美国最大的间谍威袙”。然而,即使像多年前在美国闹得轰轰烈烈的所谓“李文和间谍案”最后还是以美国司法草草收兵结束,为何《明镜》周刊却矢口不提呢?- |7 s+ w; [' Z: D' 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