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我一段光阴(待续...)

写东西可以打发时间.是为记.


                                                     还我一段光阴
                        谨以此文纪念我独一无二的青春

1.
爱情
穿过脚掌
钉在青春的路上

2.
公元2000年.有人说,一个世纪被画上了完美的句号.也有人说,让我们来拥抱新世纪的开始.更有中庸之士说,那是承前启后,继往开来的一年.我们是跨世纪的一代.
这些好听的词对我来说没有任何意义.因为从那一年的第一天起,我的心情就很坏.

2000年1月1日,我被一个从天而降的柿子砸中了脑袋.
2000年1月2日,我在一张白色的床上醒来.一个穿白大褂的女人告诉我,这里是协和医院.她问了我一些事情,有的我知道,有的不知道.她说,我脑部受伤,可以确诊为失忆症.然后我看见了我爸我妈我舅舅我三姨还有乐乐.这说明我还没有彻底失忆,我还不是一个傻子.而且,我还记得,是一个柿子砸中了我头顶,在我跑开的瞬间,似乎天上还有若干的柿子纷纷跌落.
2000年1月3日,我出院了.我妈让我拿着一把塑料冲锋枪.她老人家说,那是我小时候最喜欢玩的玩具.乐乐给我脖子上戴了一个色彩斑斓的围巾,她说,那是两年前她给我织的.我看起来是不是很滑稽.

肇事者是一颗很硬很硬的柿子.
可是柿子没有腿,不会自动跳到我头顶上去.于是从2000年的第一天起,让柿子跳到我头顶上去的老李的心情也很坏.老李说,我的柿子砸到马顿我也很难过.是的,柿子是我的,柿子没有腿,但是我也没有腿.就是因为我没有腿,我才会用绳子吊那一筐柿子上楼.绳子在中途断了是绳子的事,我有什么办法.出人,我照顾不了马顿,出钱,我只有我的残疾人劳保.
老李的话每天都换花样.比如有一天他是这么说的.老李说,大家一个院住了这么多年,马顿是我从小看着长大的.我也喜欢这个孩子.我的孩子都不管我了,单位里自从我出了车祸也撒手不管.你们过年过节吃好的喝好的,我看了眼馋,想买筐柿子自己吃,这过分吗.再者,如果你们大家,比如马顿,肯问问我有什么要置办的年货,就不会发生这么多事.还有一天,老李又说,你们别以为我不知道,你们背后都叫我"黑猫警长",就因为我每天要骑我那辆残疾人摩托车出出进进.说到伤心处,不禁老泪纵横.如果我不是那个被砸中头顶的马顿,我真想冲上去拍拍他的肩膀,再拍拍自己的胸大饥"李大大,以后我再也不背地里叫您黑猫警长了,以后有事您言语一声,别都自己扛着".

可惜,我偏偏就是那个倒霉的马顿.我被老李的柿子砸成了失忆.
我身在江湖,江湖却没有关于我的传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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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从何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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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影子恋爱,用右手写字,用左眼流泪
过着不用吸食牛奶的生活
努力享受生活,不要问我过的好不好
我只有一种回答,能活着就是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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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小蟹蟹和管理员的支持,我有动力了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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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我还认得我所有的亲朋好友,但是不记得和他们之间的亲疏关系.我有点怕我爸,但是不怕我妈.我妈每天早上起来都要抱一螺相册到我面前,从我光着屁股的照片开始,一页一页的给我讲故事.有一张很有意思,我右胳膊上缠着绷带,拿左手在家里吃饭.我妈说,那是我以前在外边惹事,我爸拿起搓衣板照着我锁骨就是一下子,愣把我锁骨打折了.还说我以前是怕她不怕我爸的,怎么打都膘着劲不服软.以至于我爸现在还藏不住和我说话时眉宇间的煞气.

乐乐也每天都来看我,不厌其烦搬来一些诸如小钥匙坠的银项链(据说我有一条小锁头坠的银项链,她的钥匙能开我的锁)啦,我们俩共同的日记本啦,我第一次给她买的那双凉鞋啦之类的东西.

乐乐还会让我陪她逛街,逛街的时候她会用各种姿势转着圈的膘在我的身上,时不时的仰起脸,象个孩子一样看着我傻笑。有好几次碰见了同学甚至老师,她都笑眯眯的和他们打着招呼,说一些我似曾相识的事。乐乐说,我以前从不陪她逛街,偶尔一起走在街上也是态度恶劣,互不理睬。

她的热情现在都放在买帽子上边,一看到帽子她就兴高采烈的大笑一声"哈,马顿,这个帽子不错,戴上给我瞧瞧",或者"嘿,马顿,这帽子看起来就扛砸,以后大西瓜掉下来咱都不怕了."那天居然买了一顶流氓兔的帽子死活往我头上扣.乐乐说, 要把我培养成一个头模, 因为她发现我戴帽子还挺好看的.

与此同时,家还来了许多形形色色陌生的人.手里拿的都是些补脑的营养品.看见那些东西我恍惚间真的觉得自己是一个傻子.更有一对看起来像是农民的夫妇,扛来了半扇猪.好像是因为我爸默许了他们拉我爸单位食堂的泔水养猪,而实际上拉泔水一般都是要给钱的.这半扇猪把我妈气得不轻.我妈冲他们嚷嚷:本来孩子脑袋就不好,还送猪,缺心眼儿啊你们.

我看着家里每天这么热闹,觉得还挺有意思.其实,很多事情我已经可以慢慢记起来了,但是还有很多事情,在我脑中一闪就过,让我没机会抓住他们看个仔细.每当这个时候,我的心情就会坏上一阵,还会对我妈和乐乐发脾气.但是我发现,失忆了以后,每个人都对我非常大度,我还发现,有一些小事情我记得很清楚,比如我记得乐乐耳朵后边有一颗隐藏于发迹边缘的痣.但是一些所谓的大事却忘得一干二净,比如她居然在一年前就出国留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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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zwfsmg 于 2008-12-9 11:57 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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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我在家里住到2月16号,我妈看我除了以前的有些事记不清以外其余与正常人无异,就同意我第二天去上学了.在此之前乐乐回到了德国.我在机场目送她的飞机起飞时,目光与太阳重合.突然就流下了眼泪.她走的那天太阳很大很红,但是丝毫不让人感觉到温暖,看起来就像一棵冷硬的柿子.我习惯性的一跳,怕太阳砸到我的脑袋上.当我再次站定脚跟看天空,飞机和太阳都不见了.我看见乐乐站在她们班级门口,阳光照在她的背上,她的脖子又细又长.

我高中所在的那个学校是省重点,还是全国百所明星学校,教育部奥林匹克试验中学.这些全是校门口挂的牌子.我们学校有一个很宏伟的大门,说它宏伟是相比较里边的一溜小平房来讲.我很讨厌其中校长室房顶上那个美其名曰天文台的大球.在我入学不到一个星期的时候,大球就着火了.那一天校长很狼狈.他平时油光水滑用以盖住头顶的头发就那样从四周垂下来, 象忘记戴紧箍咒的沙僧 ,煞是有趣.

经历过大球天文台失火事件后不久,我们学校又要参加"全国喜之朗最美校园大赛"活动.每位同学都被迫剪了头发.如果课间的时候站在学校最高的标志物--国旗旗杆上--往下看,你会看到几百个穿一样衣服的小平头和小丸子一窝蜂的冲出教室,而在他们中间,往往还有一个拿着大剪刀的黑衣人神出鬼没.那个黑衣人就是我们学校的学生处处长"歪哥".歪哥因为嘴歪,就总是一付似笑非笑的模样,以右边的嘴角平衡左边的,否则显得嘴更加的歪.我们刚入学的时候就从高年级那里耳口相传叫他歪哥,并深为高年级同学的创意感到自豪,直到有一天,我三姨告诉我,实际上她上学的时候歪哥就已经成名立腕了.三姨跟我是校友,只是比我早差不多十五年.喜之朗那阵子,歪哥手不离剪的监视着我们,看到谁头发长了上去就是一剪子,有一次还把一哥们的耳朵给剪破了.而我第一次接触乐乐,也是拜歪哥所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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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被歪哥剪破耳朵内丫叫傻雷,是跟我从小玩到大任何时候都可以手拉手下油锅肩并肩上刀山的发小。傻雷这人很传奇,小学五年级开始长胡子,到初二的时候,胸部已经发育得比我们班任何女生得胸部都健硕了。丫五大三粗的样子,瞪谁一眼,谁都会害怕。傻雷唯一服的人就是我。

小时候在幼儿园,每个小孩都要吃那种号称治蛔虫的“塔糖”,我吃了一颗,吧唧几下觉得不好吃随及吐之,然后拿着另一颗走到傻雷面前装作威风八面地说,你敢不敢把这个塞你鼻子眼里,我已经塞了一颗了。可爱的傻雷想都没想,从我手里夺过比他鼻子眼大三倍的塔糖仰起脖子就塞。塞到完全进鼻子眼的时候傻雷放开嗓门哭了,一边哭一边嚎,马顿我塞鼻子眼里了,你帮我拿出来。当然的结果是,傻雷被送去了医院。我被我爸臭揍了一顿。在被送去医院之前,傻雷叫孙小雷,从医院回来,傻雷就叫傻雷了。从那以后傻雷就跟我瓷上了,他像一个保镖一样不离我左右,让我的小日子过得很舒坦。当然,从小学到高中我也没少给他讲过题,傻雷说,老师讲的他都听不懂,只有我讲的他能听进去。

傻雷被剪破耳朵以后很窝火,放学后直接拉着我去理发馆推了光头。丫脑袋长得象个四棱柱不说,后脑勺还有仨坑,理发师傅费了半天劲才给搞定。推完之后丫又后悔了,丫说,是不是我脑袋看起来特像一点心匣子。.

第二天,我们分别顶着假发套出现在校园里,还在女厕所的门口突然露出光头吓哭了一名别的班的长得很郑海霞的女生。傻雷和我都觉得这样挺过瘾的,我们突然间就很感谢喳喳呼呼的歪哥,也突然间就喜欢上了这所假模假式的学校。我还喜欢上课间操,喜欢看我右前方45度角那个胖乎乎的女孩,她做操时蹦蹦跳跳的样子别提有多好玩。根据我的目测,她应该是四班的,我数次尾随她去车棚,终于有一次被我听到另一个女生喊她“ 王乐乐”,我心想,这么可爱的名字恐怕一辈子都忘不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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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就在我琢磨怎么才能和王乐乐套瓷的时候,机会来了。某天做完广播体操歪哥拿着他的大剪刀把乐乐堵在了她们班门口,原因是乐乐的头发一边长一边短看起来一点也不小丸子。我赶忙站到了歪哥身后,这样就能面对着乐乐。我冲乐乐挥了挥手,然后摘下了假发套。我确定乐乐看见我的光头的时候眼睛睁得象只受惊的小鹿,歪哥看到乐乐的眼神似乎也吓了一跳,但是他回头的时候我已经把假发又带上了。歪哥说,王乐乐,你装神弄鬼想干什么,要么你现在去理发馆把两边头发给我剪齐了,要么我现在给你剪。当我第二次把假发从脑袋上摘下来的时候,乐乐用她漂亮的眼睛对我笑了笑。乐乐对歪哥说,老师我错了,我放学就去剪,剪回来给您检查。

„这主意不错 ,你哪班的啊“ 歪哥走了以后王乐问我。
„一班,我叫马顿“
„。。“
„你什么时候去剪。“
„中午放学吧,不过我也想去买假发。谢谢你啊。“

中午放学的时候我预感乐乐会在校门口等我,于是找了个借口跟傻雷说放学不跟他一起走。下课铃声一响,我抓起书包就奔学校大门口跑,身后是语文老师的小尖嗓门: 马顿,你往哪跑,我还没留作业呢。。。.说实话我腿肚子有点转筋,我觉得自己够他妈面的。我跟自己说,冷静,我,马顿,是他妈英雄啊,不是刚玩了一手英雄救美吗,我一个大英雄我能怕谁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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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事实,事实总是比想象更让人沮丧。
我在校门口的绿化带蹲了半个多小时,目送一票兄弟和一帮傻妞放学回家,还目睹了歪哥调戏车棚阿姨的全过程,却自始至终没看见乐乐。我甚至没有勇气去车棚看看她是否已经离开了校园。

我不知道这是不是未来的一段时间我对乐乐态度恶劣的原因,总之,那一天以后的我,莫明其妙的脾气大涨。而更加莫明其妙的是,在整整2年的时间里,我没有和乐乐说过一句话。

有时课间我坐在教室门口的花坛边上,看着她和别的女生嬉闹,有时候我走在校园里,彼此装着没看见的样子和她擦肩而过,有时候,我拎着自以为喜欢 的女孩的手袋,看她从阳光中走来,还有时候,在车棚,我看见她和一帮傻妞叽矶喳喳的说着作业然后开锁推车走出校园。和别人在一起时的她总是那么兴奋昂扬,有一次,我神经兮兮的骑着车跟着在她们后边,她就象一只骄傲的小鸟,跟左边的女生说一句,再跟右边的女生说一句,我的脑海里突然就涌现出了一个莫明其妙的词--白衣胜雪--我记得很清楚,那天她穿了一件红色的羽绒服.

若干年后的一天,我们躺在床上,乐乐又让我给她讲一件印象深刻的事情。自从我被冻柿子砸了以后,乐乐总是事事儿的号称要给我了伤。她说她要在我身上试试海马回催眠法,如果我不配合,就在我的海马回植入别的记忆。说白了就是让我回忆从前,回忆的事情必须跟她有关,必须浪漫美好,必须要多肉麻有多肉麻。我给她讲了我当时想到的那个词。

„为什么你不认为我是“ 众星捧月“ „
„那么俗的词儿配不上你“
„那女中豪杰呢“
„太粗鄙“
„鹤立鸡群?“
„你是我的小仙鹤,可她们不是鸡啊。我不能用这样的词形容小仙鹤的朋友。“ 我边吃着乐乐嚼不动的牛肉干,边变着法的逗她开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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