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礼录像被配哀乐 摄像师被判赔千元

 新华社呼和浩特4月4日专电 婚礼录像原本是为记录人生最美好瞬间的,但包头市的一对新婚夫妇在观看自己的婚礼录像时,发现其中一段影像被配上了哀乐,气愤的新婚夫妇将摄像师告上法庭。日前,包头市土默特右旗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菅某向原告赔礼道歉,并赔偿原告精神损害抚慰金1000元。

  2004年10月1日,包头市土默特右旗的梁某喜结连理,为了永久地记录这一天的幸福场景,他们与摄影师菅某达成口头协议,由菅某为他们拍摄当天的婚礼并将录像刻录成VCD影碟,约定价款为130元。可是没想到的是,当梁某与妻子怀着无比喜悦的心情观看影碟时,却发现其中一段影像被配上了哀乐,二人感到非常气愤,他们将菅某告上法庭,请求法院判令菅某赔礼道歉,并赔偿抚慰金1万元。

  法庭上,被告菅某承认是因为自己工作的失误,在婚礼录像中配入了哀乐,表示愿意向原告赔礼道歉,但认为该影碟只是原告自己家人观看,并未造成太大影响,且原告提出的精神损害抚慰金数额太大无法接受。本着抚慰原告、惩罚被告和调整双方利益的原则,考虑到被告主观上系过失、过错程度较轻,且已拍摄的婚礼部分也具有一定的纪念意义,侵权行为造成的后果并非过分严重,故法院做出上述判决。
独坐幽篁里,弹琴复长啸。深林人不知,明月来相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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