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日东海石油之争---知识普及版zt

中日东海石油之争---知识普及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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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际油价持续冲高,想必国人都从不断上涨的汽油价格中感受到了其对国民经济和百姓生活的影响。石油对我国的发展是多么重要,就不比赘言了。现转引网友“你克我服”牛文,和大家分享。只想说一句:石油,一滴都不能少!

  笔者目前供职于某国有石油公司海外公司,深知买油不如找油,油田是自己国家的了,就保险了。目前国外好的油田基本已经被西方列强瓜分完毕。美国为首的列强妄图以此扼杀我国的能源线,君不见米国国会这次又跳出来阻挠我中海油收购优尼科公司。所以像东海这样的宝地,必以最强之决心维护之!

  中日东海石油之争---知识普及版

  最近一段时间,中日两国围绕东海石油开采的主权问题,发生了严重的对立。

  上到政府首脑、阁僚议员,下到草民百姓、知识精英,各抒己见,纷纷表达了严重的关注。

  在俺看来,可惜双方情绪化的议论都太多了些,事实真相每每被掩藏到幕后去了.....

  所以俺不自量力,先来把事情前前后后的相关知识点列举出来,

  让有缘看到俺这点雕虫小技的朋友,也有机会总揽全局地重新审视一下此争执的核心。

  1) 事情起因: 中国对东海石油的开发,引发了日方的恐惧。

  中国勘测东海石油,要从70年代开始。随后在浙江以东海域的东海大陆架盆地中部发现了“西湖凹陷”。

  自1980年在东海首次钻探成功龙井一号井以来,中国已在西湖凹陷钻井30口,其中20口获高产工业油气流。

  经过最近20多年的勘探,中国目前已在西湖凹陷,开发出了平湖、春晓、天外天、断桥、残雪、宝云亭、武云亭、和孔雀亭等8个油气田。

  此外,还发现了玉泉、龙井、孤山等若干大型含油气构造。

  2)日方的主张:两国平分东海资源,当然油气资源也不例外。

  如何“平分”呢?

  中日两国都是《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签约国,按理来说,按照联合国海洋法规定的“专属经济区(EEZ)”以及“大陆架”相关条款,就该可以划分东海了;

  但问题是东海的最大宽度只有330海里,而联合国海洋法规定的每个国家可以最大享有的专属经济区(以下简称EEZ)可以达到200海里;

  这样一来,中日两国在东海的EEZ肯定会有互相重叠的现象发生。那又如何是好呢?

  日本方面提出了“重叠部分的EEZ,按照两国中线来划分,谁也不吃亏”的原则;

  如下图所示:图请见

最左面一条粉红色的线,就是站在日本角度所画的200海里EEZ边界线;

  深蓝色的线则是站在中国以及台湾立场上画出的200海里EEZ边界线;

  既然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那就从中取平,得到了红色的线。

  这就是日本主张的划分中日两国EEZ的“中间线”方案;

  我们可以看到,已经建成的平湖油气田明显在这条中间线中国一端;

  而这次导致日本方面抓狂的春晓油气田,也在这条线中国一端(据中间线5km);

  按理来说日本方面没有资格说三道四的,因为中国方面的做法没有任何出界的地方。

  但一部分日本媒体又抛出了下面的奇谈怪论,用以蛊惑本国民心。

  如下图所示:

  

TOP

日方认为,储藏在东海海底的油气资源,按照他们所定的“中间线”方案,

  大部分石油都储藏在中间线日本一侧;

  而中国方面抢先进行开采,会像吸管一样,不仅吸干中间线中国一侧储藏的石油,

  还会顺势把日本一侧储藏的资源也一并吸走,从而造成日本国家利益的损失.......云云

  据此要求日本官方尽快采取措施,与中国争抢这块“海底石油蛋糕”;

  3)中国的主张:不存在什么“中间线原则”。东海海底石油资源的划分,

  要依据联合国海洋法第六部分“大陆架”所规定的条款来进行-----全是中国的。

  要想搞明白中国政府的主张合理与否,首先就需要了解《联合国海洋法公约》。

  如上面所述,海洋法公约里第五部分讲述的是专属经济区EEZ的划分及其主权权利;

  第六部分定义的是大陆架的划分及其主权权利;

  日方再三强调的都是EEZ如何划分,这个姑且不去跟它计较;

  单说海底油气资源,在海洋法公约中第五部分56条(沿海国在专属经济区内的权利、管辖权和义务)的第三款明确规定:

  “本条所载的关于海床和底土的权利,应按照第六部分的规定行使。”

  也就是说,EEZ的划分,管不到大陆架里面资源的事情。

  关于石油这样的蕴藏在大陆架里的资源的界定,要看第六部分(大陆架)说什么。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六部分76条很明确的规定了大陆架归属方面的问题。

  中方主张的也正在于此。特别是第五款规定了

  1.大陆架最大可以延伸到距岸350海里处。

  2.如果中间超过2500米深,就不算是大陆架的延伸了。

  这两条正好能够把日本对东海油气资源的要求完全扼杀,而且能够从法理上保证中国开采东海石油的合法性。

  因为从日本冲绳出发向西的海底,有一个深度超过2900米的冲绳海槽,

  因而那海槽的存在,就成为了日本无法延伸其大陆架向西达到350公里上显的致命限制。

  中国则不存在这个问题,所以中国方面主张的大陆架主权,一直延伸到冲绳海槽(不到350海里的上限),并在这里与日本分界。

  海洋法公约77条规定,“沿海国为勘探大陆架和开发其自然资源为目的,对大陆架行使主权权利”。

  而日方反复强调的“EEZ中线划分”,则是与此毫不相干的另外一桩公案了,需要另外讨论;

  由此,中国对东海海底石油,拥有无可辩驳的开采权。

  至于这次日方提到的“春晓油田”,据西面的浙江宁波只有188海里(据中国国土直线距离150海里),

  距离中国主张的大陆架主权边界----冲绳海槽----还有175海里。完全属于中国合理合法开采的区域。

  我们来看下面的图示:

TOP

这是本次讨论的截面图。

  海岛所示,是日本冲绳列岛;

  大陆所示,是中国海岸;

  绿线所示,是中国主张的大陆架延伸原则下的主权范围,直到深达2900米的冲绳海槽;

  红线所示,是日本方面主张的日本200海里范围;

  褐线所示,是中国200海里范围;

  蓝线所示,使日本方面主张的中日中间线;

  洋红色方块,则是标志了此次春晓油田的所在位置。

  按照日本的提案,A归中国,B+C归日本;

  按照中国的提案,A+B+C都是中国的

  要注意的是,这里探讨的是海底部分的分配,而不是上面所覆盖水域及其资源的分配;

  那才是EEZ划界要讨论的对象。

  4)产生纠纷情况下,国际仲裁的预见: 联合国海洋法庭将会作出对中国有利的裁判,这是中日两国知识界的共识。

  当相关国家为EEZ、大陆架划界所无法达成共识的时候,经调解无效,将送交联合国海洋法庭裁决。

  如上文所示,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条文,完全站在了中国一方。

  如果想在大陆架归属方面与中国做对,日本方面完全拿不出相应的理由。

  事实上,日本在国内的蛊惑性宣传上,也极力避免提到中国的主张,因为那完全是他们所无法反驳的。

  日本知识界当然没有其政府那样遵循鸵鸟政策的余地,对于中国提出的大陆架归属,不得不正面面对。

  他们的对策则是:

  无视冲绳海槽的存在,尽量把中国和冲绳说成是处于同一大陆架,因此要“共享东海海底这同一块大陆架”。而冲绳海槽,只不过是偶然的凹陷而已,不能作为大陆架延伸中止的标志...... 呵呵

  但就算这一狡辩能够得逞,在联合国海洋法庭的斗争上,日本仍旧毫无胜算可言;

  联合国海洋法庭,多次就类似的争论,作出对中国这样的大陆国家有利得多的判决。

  比如1969年,联邦德国与丹麦荷兰争夺北海EEZ的时候,如果按照所谓的“中间线 原则”,联邦德国将只能分到很少的一部分;

  但联合国海洋法庭以

  1)人口比例

  2)海岸线长度

  等原则出发,将大部分EEZ判给了联邦德国。

  所以,了解这些史实的日本知识阶层,深深知道海洋法法庭等待自己的将是什么下场。

  现在日本媒体和政府的叫嚣,只是自己无可奈何的一种表现罢了,呵呵呵呵

  附注:联合国海洋公约的中文版文本,可以参看这里,呵呵

  



  中日东海石油争论——历史内幕版

  有人说“中国政府经常闷声发大财”,一点也不假!至少我所了解的东海油气田争夺战上就是如此。

  今天要讲的是一个真实的故事,说说一个叫做荒木正雄的日本人之遭遇。从中我们不难看到这场没有硝烟战斗的来龙去脉、以及其中中国方面可圈可点的手法......都说敌人的赞美才是最高的评价,我看正是如此呢。

  荒木正雄是个82岁的日本老人,从三十多年前开始就致力于开采东海油气资源。

  事情要从1968年说起。那一年,联合国亚洲·远东经济委员会发表考察报告,说东海大陆架下面可能蕴藏着大量的石油。得知这一消息的日本政府,连忙于1969和1970年与东海大学合作对此地区进行了地质考察,果然找到了标志有石油蕴藏可能的海相新第三纪沉积。据当时的估计,这片地区大概蕴藏着价值两万亿美元、与波斯湾储量相当的海洋石油资源!要知道此时刚刚经历过世界性的石油危机、各国都对石油资源的开发格外重视。

  荒木也就是在这个时候,开始打算投身开发海洋石油资源这项有前途的战略投资的行列。1973年他进入了日商岩井出资成立的东洋石油资源开发公司。

  在日本要想开采石油,就需要日本通产省(相当于我国的商贸部+工业部)矿山局和能源资源厅的许可证;而荒木在申请执照的时候,被告知这片海域的开发,需要得到日本外务省(外交部)的许可。荒木找到日本外务省(相当于我国的外交部),却被告知“现在是政治上微妙时期,你再等等吧....”

  这个时代的历史政治背景,小子不得不另外给大家再交代一下。

  原来,钓岛争端从70年代初爆发,随着台湾香港相继代表中国对钓岛宣示主权,1971年11月30日的北京周报刊文更是直接宣示钓鱼岛主权是中国的!

  而1972年9月,中日双方刚刚签署联合声明,荒木打算勘探开发的这片海域,则正是争议地区附近。有鉴于此,日本外务省明显是怕与还没有签署和平友好条约的中国为此发生争执,才拒绝发给荒木许可证的....

  荒木碰上这样的外交纠纷,自然无能为力,事情一拖就是六年。到了1978年,日本终于如愿以偿地等到了与中国签订《中日友好条约》的一天,随即就派出巡视船试图霸占钓岛。但中方接下来的举动让日方大惊失色——数百条武装渔船竞逐钓岛海域、与日本巡视船对峙,一时间舆论哗然。此后才有的邓大人访日时提出了将钓岛问题束之高阁、等待有智慧的后人解决云云的提案。

  外交纠纷未了、荒木的梦想又破灭了一次。这次荒木不会再傻到去等候那遥遥无期的日本外交部的批文了——等到下一代人,他可等不起。于是作为商人的他、直接去找中国方面负责此类问题的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从此开始了与中方长达十多年的交涉。

  其实早在那个时候开始,中日双方在政府立场上对这个问题的主张就针锋相对:日本主张以中日两国的中间线划分“势力范围”,而中国方面一上来就主张以“大陆架延伸”原则来界定双方开采的区域(详见拙作:中日东海石油争论——普及版)。

  荒木这样的人所代表的“民间企业”,要在这样的政府立场对立的夹缝中求生存,必须要提出自己两不得罪的解决方法。荒木找到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首次提出了“那就让我们一起在日本方面提出的中间线附近、共同开发好了......” 但当时的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则不吃这一套,断然拒绝!

  荒木毕竟是生意人,脑子活得多。既然这条路走不通,那就走走上层路线试试看?于是1991年趁中国副总理田纪云访问日本,荒木老头儿再次当面向田纪云提出了“请让我们和中方一起开发中日中间线附近的海底石油吧”的要求。田纪云当时没有说什么,但此后不久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的领导就受命命来到日本与荒木进行了实质性的会谈,经过多次磋商,中方终于表态,“那就依你的意思、我们一起开发中间线附近的油气资源好了!”这对奔走了十年的荒木来说、不啻是最曼妙的仙音呢.....

  历史如果就那样顺顺当当地发展下来,也许今天会少很多不必要的争论;但历史就是历史。接下来的一幕却让日方在私下里至今痛悔不已!

  荒木所在的东洋石油资源开发公司,在日本国内申请的开采区域只是中日中间线的南段部分,而北段部分的开发权则握在日本石油公团手中。荒木跟中国方面谈判进行得很顺利,因此提出了“与中国的合作、先从中间线南段开始”的申请;而石油公团则对此极为反对,声称“要合作就南段北段一起开始、否则就哪个也别开始干!”日本政府显然是接受了财大气粗的石油公团的说法,结果与中国方面合作开发的事情,居然就为此而耽搁了下来.....

  与此同时,中方的步伐却一点也没有因为日方的停顿稍有懈怠。早在八十年代初期,中国就开始用自己简陋的设备在东海海域的勘探和试采;到了1992年,随着中国领海法的颁布、中方大大加强了在中日中间线中国一侧的海底勘探工作,随即成立了上海石油天然气公司来专门负责这一巨大工程的实施。日本方面的拖拉、使得我们没有了日本人资金和技术的合作,我方则开始了国际招标、寻求国际协助的步伐;从此再也不用求日本人搞“合作开发”了.........自此,中日民间机构的“合作开发”构想,正式划上了句号。中国方面甩开日本、闷头轮膀子大干。

  荒木面对这一切官僚行为则是干着急没办法,在荒木老头儿心目中、这个问题事关日本能源命脉。于是这老先生先后去找过日本的政界的众多头目帮忙解决。但无论是中曾根、金丸信、竹下登还是小渊,都对此无动于衷——原来这问题无法给政客们搞到选民的选票,谁也不愿意费那个力气去帮忙解决。

  到了1994年,中方开始在平湖油田试采并取得成功,眼看着中方渐渐前进的脚步,荒木毫无办法、还是在政府政策的框框里一事无成.....时间进入1998年,西湖凹陷中的平湖油田正式开采,并开始通过长达386公里的海底管线向上海供应天然气。随之而来的是更多更大的油气田的开发: 宝云亭、玉泉、天外天、春晓......到下个月(2005.5月),春晓油气田也将正式落成、并向国内输送天然气!

  荒木们眼睁睁看着中国方面不动声色、却又是步伐轻捷地一路绝尘而去,一面痛恨日本官僚政客的“误国行为”,另一面作为商人也认识到在这个问题上只有和中国合作,才能免于被历史的快车彻底抛弃的惨剧。为此,荒木老头儿改为向政府机构呼吁,“不要再坚持中间线共同开发”的过时观点了,应该改为“在日本主张的‘中日中间线’和中方主张的‘冲绳海沟为界’之间的部分、双方共同开发”。在面对媒体采访的时候,荒木惨然地说:“我主张的这个观点,如果被报道出去,肯定有人说我是卖国贼——因为这个主张居然和中国方面最近的呼吁不谋而合嘛;但我这样的主张,并不是为了给中方作应声虫才这么说的。以现在的情况而论,比中方提案所出的这样好的条件,已经再也没有了!中方提出这样的和解方案,日本政府方面总是不能见好就收.......要知道如果真的把这个争端拿到国际法庭去裁决,无论是中国提出的‘大陆架延伸’原则、还是日本提出的‘中间线’原则,都有据可循,到时候谁胜谁负还不一定呢。(服注: 关于东海油气资源的归属问题的法律探讨,请参看拙作《中日东海石油争论——普及版》)” 荒木接着说,“这样国际官司打下去、时间是站在中国一方的、人家现在是仅仅开发中间线中国一端,而越过中间线只是一个时间的问题了!我们这边还什么也没有准备和进行,怎么可能争得过?.....”

  荒木老头儿把自己的想法和主张(中日共同开发的对象、应该是中间线和冲绳海沟之间的争议区域,而不是包含中间线两侧)向日本外交部再次提出,但得到的回答居然是——“不行不行、我们要是接受了你的论调、右翼分子肯定会饶不了我们的......还是算了吧!”

  走投无路的荒木,接下来居然想出了去见日本最大的右翼团体——日本青年社(就是那个在钓岛上立灯塔的组织)的头目卫藤丰久社长。谁料听过荒木老头儿痛陈事情前前后后的经过,卫藤只说了一句:“.....这样的阿....那看来也没办法了,您就照自己想法去做好了,我们在这事儿上,不会为难你的”。

  荒木心里不知道是什么滋味儿,比起“通情达理”的日本右翼、日本政府却是那么不理解问题的严重性和症结所在,真不知道他们到底想把问题引往何处去......

  写到这里,故事该告一段落了。老服掩卷感叹: 双方在这个问题不是没有机会合作,中方也屡屡做出了实质性的让步;但日本政府从开始起就没有合作的诚意,白白放跑了多次机会。

  反观中国政府,虽然没有大事宣扬,却在连贯的政策指导下逐步加强着自己的实力、不断取得实质性进展。

  到头来、如今日本连提从前一度得到的承诺的资格也没有了!可以说满盘皆输。

  按理来说,一个政府本来就该是协调下面的各方利益、在合理公平的前提下与别人协商、为自己争取更大的机会的;但如果政府被官僚体制所支配而无视国家的根本利益、或者被所谓的“民意”所驱使而不敢做出正当的选择,甚至拿所谓的民意来当作自己无能的挡箭牌,才会出现日本政府现在这个样子——欲进不能、欲退不甘、欲罢不休。进退失据不说,注定失败的结果恐怕也是他们自己心里早就清楚了的.......

  看到这两天日本方面终于首肯“愿意在东海油气资源上与中国合作”,在下不禁暗暗好笑。不合作,你又能如何?

  看看荒木这样的识时务者的遭遇吧!那都是你们的杰作~~~~~~成事不足、败事有余;表面光鲜得不得了、内里却是草包......

  就算日方现在开始竞争性开发、谁人勘探?哪个开采?几时出油?气往何处运?在哪方液化?合算不合算?.....这一揽子的事情、可都等着您解决呢~~~~~不是夸口,中国政府这二十年脚踏实地才一一做好的事情,您水平再高,能在一时三刻解决?

  日方搞笑的是,居然还提出“有条件合作”。是啥条件呢?居然要中方以公开这二十年勘探的数据为条件、他才肯“合作”。呵呵,这样色厉内荏的咋呼,恐怕要招致的结果比十年前更惨重了。您那口号能骗得了无知的国民,却骗不了荒木这样可怜兮兮的第一线内行人士,更不可能把成竹在胸的中方搞糊涂的,何必呢?

  东海之争,其实争无可争的。日方要不是打算输得血本无归、赶紧顺坡下驴才是正道。我方不管是在油气资源勘探、开采方面,还是在打算于国际法庭上将日本推下悬崖的法律准备方面,都领先了日方二十年的功课;小泉现在又在见涛哥了吧?.....最后的机会了呢......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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