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转>北京市回龙观文化居住区云趣园现正处在一片恐怖之中!

【 以下文字转载自 triangle 讨论区 】  
【 原文由 xugui 于 Sat Feb 14 14:54:02 2004 发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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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北京市回龙观文化居住区云趣园现正处在一片恐怖之中(转)  
游客发表于:2004-02-14 14:11:52  
北京市回龙观文化居住区云趣园现正处在一片恐怖之中:  
1、小区周围到处可见警察,他们24小时蹲守、录象,50米一辆警车,还有110;  
2、小区内部散布着很多便衣,小区居民出门时的所有言行都被随意监视、录象;  
3、小区四周新安装了许多360度监视探头,使居民的日常生活没有任何隐私可言;  
4、许多业主维权积极分子被公安机关或拘留、或传唤、或扣留。  
上述种种现象,小区居民事先没有得到任何有关部门的任何解释和说明,致使小区居民产生了严重的恐慌心理,人心惶惶,严重干扰了居民正常生活。  

在云趣园一、二、三区之间环抱着一块数万平米的空地。此地在小区的开发商天鸿集团制作的所有售楼宣传品(包括现小区内悬挂的平面图)中均明确标画为体育活动场兼绿地。 但是,在荒芜了三年多之后,却要改建成商品房。为此,小区的所有业主都感到被开发商欺骗了,因此纷纷自发的走上了维权道路。  
保护绿地的维权活动已近半年,业主们曾上访多次,北京市人民政府还专门成立了“北京市回龙观云趣园小区信访问题协调处理领导小组”,通知业主代表召开了两次“协商”会议,并于2003年11月11日的协商会上郑重承诺“在未与业主代表达成一致意见之前不开工 ”。为此,许多新闻媒体都作了专门报道。  
然而,在沉默了近3个月之后,在没有与业主代表作任何协商的情况下,协调小组突然于2004年2月8日贴出通告,称工程将于近日复工。  

对此,作为一位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普通公民和纳税人,我有如下疑问:  
1、中国的法律明确规定,房地产开发商的广告宣传具有法律效力,所有不实宣传都是要负法律责任的。而天鸿集团如此明显的欺诈行为为何能一句“道歉”了事?  
2、既然是“协调”处理领导小组,为何在没有出示任何证据的情况下一味地偏袒开发商天鸿集团,而置广大业主被欺诈的事实于不顾?  
3、2003年11月11日,一次普通的协商会议,为什么需要而且能够调用几十名防暴警察, 并且在小区各个路口布控多辆警车?  
4、一个普通的房地产工程,,为什么需要动用如此多的警力和物力?难道由纳税人供养的国家机器就是这样使用的吗?  
5、业主们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采取一些必要的行动,何罪之有?为什么在没有任何理由的情况下能如此大规模地拘留、传唤或扣留小区的业主(其中还有经广大选民合法选举的人大代表)?  
6、在没有任何解释和说明的情况下,普通小区居民的日常生活受到随意的监视和录象, 难道这是中国的法律所允许的吗?公民的基本人身权利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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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过分!现在北京房地产公司各个都和黑帮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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