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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是喜欢还是爱 [打印本页]

作者: 冰雨人生    时间: 2005-10-6 13:28     标题: 是喜欢还是爱

喜欢一个人,并不一定要爱他;但爱一个人的前提,却是一定要喜欢他。  
喜欢很容易转变为爱,但爱过之后却很难再说喜欢。  
因为喜欢是宽容的;而爱,则是自私的。  
喜欢是一种轻松而淡然的心态。但爱,却太沉重。  
爱一但说出了口,就变成了一种誓言,一种承诺。  
"执子之手,与之偕老",短短的八个字里却要包含多少的风风雨雨!  
山无陵,海枯竭,冬雷震震,始敢与君绝!这便是爱了。  
爱是把双刃剑,如果拔出,一个不小心,既伤了别人,也伤了自己。  
"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被爱所伤的人心中永远都有一道不会愈合的伤口。  
在月朗星稀的夜晚,你思念着远方的你,如果心中只是一种淡淡的喜悦和温馨,那就是喜欢。  
如果其中还有一份隐隐的疼痛,那便是爱。  
深深的体会。。。。。。  

当你站在你爱的人面前,你的心跳会加速;  
但当你站在你喜欢的人面前,你只感到开心;  
当你与你爱的人四目交投,你会害羞;  
但当你与你喜欢的人四目交投,你只会微笑;  
当你和你爱的人对话,你觉得难以启齿;  
但当你和你喜欢的人对话,你可以畅所欲言;  
当你爱的人哭,你会陪她一起哭;  
但当你喜欢的人哭,你会技巧地安慰她;  
当你不想在爱一个人的时候....你要闭紧双眼并忍住泪水....  
但当你不想再喜欢一个人的时候...你只需要掩住耳朵。  
同一个主题里,也有人回复说:"  
喜欢是淡淡的爱,爱是深深的喜欢。"-  
喜欢的人没有限制,  
可以很多个同时存在,  
但是爱不同....  
爱....就只能爱一个了。  
并且死心塌地得爱。-  
喜欢像是荡秋千,  
一个人可以自得其乐。  
爱是跷跷板,  
必须要两个人一起,  
享受甜蜜和快乐。  
你找到和你一起玩跷跷板的人了吗?  
还是....你依然在原地荡秋千?  
喜欢一个人,在一起的时候会很开心。  
爱一个人,在一起的时候,会莫名的失落。  
喜欢一个人,你不会想到你们的将来。  
爱一个人,你们常常在一起憧憬明天。  
喜欢一个人,在一起的时候永远是欢乐。  
爱一个人,你会常常流泪。  
喜欢一个人,当你们好久不见,你会突然想起她。  
爱一个人,当你们好久不见,你会天天想着她。  
喜欢一个人,当你想起她,你会微微一笑。  
爱一个人,当你想起她,你会对着天空发呆。  
喜欢一个人,你会想她有了孩子,你一定会很喜欢。  
爱一个人,会有一天,你突然很好奇:将来我们的孩子会是什么样子。  
喜欢一个人就是希望大家都开心。  
爱一个人希望她会更开心。  
喜欢一个人,你要得只是今天。  
爱一个人,你期望的是永远。
作者: 冰雨人生    时间: 2005-10-6 13:29

著名的心理学家史丹柏格(Sternberg)提出了『爱情三因素论』,或许可以解开这个千古奇案。他认为爱情基本上由三因素组成,那就是『亲密性(Intimacy)』、『热情(Passion)』及『承诺(Commitment)』。  

由於这三者的成分不同,两人之间产生的情感自然也就不太一样。所谓『亲密』是指心理上与对方产生相互了解的感觉;『热情』则是指生理上有和对方产生亲密性的意念,最常表现的方式就是性行为;『承诺』则是两人之间有共同的想法,且愿将这份情感持续下去,彼此有承诺,而结婚就是承诺最具体的表现方式。
作者: 冰雨人生    时间: 2005-10-6 13:29

;)
作者: 晒月亮的拖鞋    时间: 2005-10-6 16:39

好图..
作者: 娇贝儿    时间: 2005-10-6 17:05

好图~
作者: qinuosr    时间: 2005-10-8 04:48

让我明白了一点什么是喜欢什么是爱:)
作者: bluemoontina    时间: 2005-11-11 08:25

那我到底是喜欢还是爱呢?
作者: 冰雨人生    时间: 2005-11-11 08:43

Originally posted by bluemoontina at 2005-11-11 09:25:
那我到底是喜欢还是爱呢?

其实喜欢和爱就是一线之隔!也许你心里喜欢的人很多,但是最终最爱的却只有一个!!;)
作者: 麦香奶茶    时间: 2005-11-11 20:50

Originally posted by 冰雨人生 at 2005-11-11 08:43 AM:

其实喜欢和爱就是一线之隔!也许你心里喜欢的人很多,但是最终最爱的却只有一个!!;)

恩!你的看法我很赞成。
可是大螃蟹就怎么也理解不了这个说法。
作者: 刀手    时间: 2005-11-12 01:07

喜欢是淡淡的爱,爱是深深的喜欢~~~
作者: 晒月亮的拖鞋    时间: 2005-11-12 19:07

我个人理解..

喜欢就是有好感,不讨厌..

如果上升到"不见面就想念"的地步,就是爱了..
作者: 娇贝儿    时间: 2005-11-13 10:46

Originally posted by 麦香奶茶 at 2005-11-11 20:50:

恩!你的看法我很赞成。
可是大螃蟹就怎么也理解不了这个说法。

你多给她解释解释就好了嘛
作者: 梦的衣裳    时间: 2005-11-17 22:30

很漂亮的图
作者: 梦的衣裳    时间: 2005-11-17 22:30

Originally posted by 晒月亮的拖鞋 at 2005-11-12 19:07:
我个人理解..

喜欢就是有好感,不讨厌..

如果上升到"不见面就想念"的地步,就是爱了..


有道理14.gif
作者: BIERHOFF    时间: 2005-11-21 19:20

爱就爱,喜欢就喜欢,我们的弱点就是不敢面对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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