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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天安门自焚之火的深处 ZT [打印本页]

作者: Caipirinha    时间: 2005-10-18 23:47     标题: 天安门自焚之火的深处 ZT

2001年1月23日除夕,王进东、刘云芳、刘葆荣、刘春铃、刘思影、郝惠君、陈果七人,在天安门广场喝汽油、浇汽油后点火自焚,目的是抗议中国政府对那个功的镇压;结果是刘春铃、刘思影死亡,郝惠君、陈果重度残疾,王进东、刘云芳、刘葆荣被中国政府判刑收入狱中。远在国外的那个功组织不承认此七人为大法子弟,认为是中国政府为镇压那个功而上演的苦肉计,而中国政府则认为自焚案证明那个功是邪教。双方为此一直争论不休。笔者曾接触过那个功学员,尤其在中国政府明确镇压那个功后,做为一名警察,接触了不少到北京上访的辽宁省那个功人员,笔者认为在天安门自焚的七人应该是那个功学员。

    国外的那个功组织之所以不愿意承认,此七人为中国国内那个功学员,主要是因为自焚后果触目惊心,景象悲惨而令世界震动,国外那个功组织担心因此受到指责;因为李洪志虽然要求中国国内那个功学员走出去、走向圆满,是希望那个功学员抗议中国政府的镇压,并没有要求那个功学员用自杀的形式来抗议,由于不同的人对“圆满”的理解不同,所以形成了对圆满的不同解释。这种情况导致国外那个功组织不敢面对那个功学员自焚。早在美国军队介入南北越南战争时期,就有越南僧侣为抗议南越政府而自焚的先例,此举同样轰动世界,但并没有人因此指责佛教;胡锦涛在担任西藏领导时,西藏拉萨发生的藏民独立示威游行中,也有喇嘛在胳膊上浇汽油点燃,此行为同样震动世界。为什么后两个例子,并没有引起世人的指责呢,因为那是20世纪发生的事情,到了21世纪,人类对此的认识和言论出现了变化,人类更加注重以人为本的人权理念。

     根据中国官方媒体对天安门自焚案的报道,可以看出,王进东、刘云芳等自焚人员,早在2000年,就在河南省开封市对众多那个功学员,公开宣传要自焚以实现圆满,并在2000年10月底到北京实地堪察天安门广场,由郝惠君的女儿,北京中央音乐学院陈果给予接待,不仅进行了大范围的串连,而且自焚准备过程长达几个月,这一切都是在半公开的情况下进行的。中国政府对这种情况真的一无所知吗?!在中国官方媒体的报道,可以看出,在那段时间,不断有那个功学员表达要到天安门广场自杀,以表示对中国政府镇压那个功的抗议。笔者不认为公安机关、国安机关对此存在麻痹官僚现象。

    在那个功风头正盛之时,有许多公安、国安人员也加入那个功组织,中国政府决定镇压那个功后,经过各级组织的教育和劝导,大部分公安、国安的法轮学员听从了政府的警告,有一些继续在那个功内部是为了完成监视的任务,这些留在那个功内部的公安、国安人员,起到卧底的作用;更何况一些在政府与那个功间,选择政府的那个功学员,也不断向政府各级组织反映那个功内部的情况;在2000年中国政府打击那个功最严厉时,大量的公安、国安机关的线人渗透到那个功内部,基本上掌握了国内那个功组织的详细动态。实际上,由于当时的中国政府,用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来打击那个功,连李洪志及身边人秘密的会议、秘密的行动都了如指掌,为什么没有发觉那个功学员,要到天安门广场集体自焚的情况呢?!

    在七人到天安门广场自焚的过程中,不仅有远处拍摄的自焚场景,也有几米距离拍摄自焚的近景,说这些摄像都是外国记者或路人拍摄的,恐怕难以服众;从拍摄情况来看,拍摄技术和手段都很专业,而灭火器材好象并不是警车上配备的那种车用小型灭火器。通过经验和资料可以判断,天安门广场在此之前,从没有过自焚案;天安门广场的第一次自焚,只用了两分钟就扑灭,可谓准备非常充分和完美,而且自此以后,天安门广场也不再可能出现自焚案;但2001年1月23日的自焚案,确实引起中国人对那个功组织及李洪志的不满和愤怒。政治是肮脏的,中国政府为在几个月内消灭那个功,是不遗余力的,笔者并不是想引导读者做什么联想,只是在表达自己的一点疑惑……

    由于笔者看过对天安门广场自焚案的各种报道,所以在2003年就对此案产生了困惑和疑问,但一直隐忍不发的原因,是因为当时的中国政府和那个功组织对此事件非常敏感,笔者不想指责哪一方,也无意做出道德判断标准,故而等到风平浪静的2005年底,这才发表此文,只是为了纪念那死去的和悲惨活在世间的当事人们。刘春铃、刘思影死了,郝惠君、陈果丧失了生活能力,她们成了政治斗争的牺牲品,为什么没有任何组织和个人表达帮助和援助之意,也没有谁做出经济上的补偿;如果说人们偶尔回忆起她们,仍然只是因为,她们成了中国政府和那个功之间互相指责的工具,难道这就是她们来世上一回的价值吗?!这太让人寒心了!

    笔者撰写此文,也不仅是一种对逝者的惋惜、对残者的同情,更想告诉中国人:不要再用20世纪的手段和方法,来解决21世纪的矛盾和问题;中国人、中国政府以及各种组织,一定要明确这种理念!!!

[ Last edited by Caipirinha on 2005-10-18 at 23:51 ]
作者: Caipirinha    时间: 2005-10-18 23:56

之所以转载这片文章,主要是认同作者的一些观点。本人一直都在尝试避免与友人谈论那个功的话题,以免被人扣上帽子。但是,有些话还是很想说一说,如有不妥之处,还望波洪各位同仁原谅。

那个狗屁魔头固然可恶,教义也多有荒唐,普通信众尽受迷惑,却不能自拔。既然他们已经是受害者,我们还一定要把他们抓起来,关进劳教所吗?还要把他们排斥在外,打到在地,再踏上千万只脚吗?这不是继续把他们推向深渊吗?希望大家对同胞多一些爱,遇到仍然迷失在李老头淫威里的国人,除了辱骂你还可以选择同情或伸出援助之手。如果仅仅因为某个功而导致我们互相残杀,那不仅仅是人类的悲剧,而且首当其冲是我们中国民族的悲剧。

当然了,如果你打算去扁那个李王八,一定要提前通知上我噢,这年月,砖头可不是满街都有的,还得先去趟Baumarkt。
作者: Caipirinha    时间: 2005-10-19 00:31

Originally posted by coolpengpeng at 2005-10-19 12:07 AM:
对轮子我从来不会同情。如果是真轮子,那就是不可救药的愚昧,死不足惜。


正因为愚昧,所以需要帮助。在我的字典里,帮助不是打骂,关押或歧视。这并不能解决问题,而仅仅满足了某些人的虐待欲。

想当年,义和团信众坚信能够刀枪不如,何等愚昧,八国联军就能因此兰杀无辜了吗?美洲印地安人同样愚昧,白人就有权利灭绝他们吗?
作者: 999皮炎平    时间: 2005-10-19 00:42

很深,很深,很深。。。。。。。
作者: Caipirinha    时间: 2005-10-19 19:19

Originally posted by coolpengpeng at 2005-10-19 12:41 AM:
l轮子焉能和义和团相比。印第安人是遭侵略,义和团是保家园。消灭轮子,只能和美国政府当年坦克大炮剿灭圣殿教对比。剿灭圣殿教是大快人心的事情。对比之前希望先看清事件的性质。枪毙人和持枪行凶是不同的性质。 ...


每位朋友的脖子上面都顶着一脑袋,自己看清事情的性质就行了,不比统一思想了。仁者见仁吧。
作者: 通往朝圣的路    时间: 2005-10-19 21:10

轮子多烧烧吧, 最好世界各地巡回演出!
作者: neig_xp    时间: 2005-10-25 14:41

强烈鄙视XX功,
作者: 偉珺    时间: 2005-10-25 17:26

在这里传播XX工 不犯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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