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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如果你欺人太甚,我不管用什么方法,一定会让你吃不了兜着走的! [打印本页]

作者: lik    时间: 2005-10-20 23:24     标题: 如果你欺人太甚,我不管用什么方法,一定会让你吃不了兜着走的!

我知道该看到这个帖的人永远也看不到,因为她没电脑.

我自问这辈子活到现在,从来没试过存心去害一个人.而且经过整个夏天从申请到最终录取,我的心态真的有了很大变化,比以前宽容多了.可我现在真的忍无可忍了!我的所有了解整件事的朋友,也都劝我不可以再这样忍下去了!我再拿出最后12小时的耐心.如果12小时后,事情仍然没有任何进展,无论付出怎样的代价,我让她......!

12小时!现在我暂时还不想说究竟是什么人,究竟发生了什么样的事情.我再等12小时!
作者: 阿不    时间: 2005-10-20 23:26

这么严重?

不管怎样,支持你!!!
作者: lik    时间: 2005-10-20 23:28

谢谢
作者: limonade    时间: 2005-10-20 23:37

她又看不到,你这样做有什么意思啊
作者: lik    时间: 2005-10-20 23:46

现在你就当我发泄好了.
因为即使她看得到,事情也不会在12小时之内有所改变的.我之所以给出这12小时的耐心,是因为我暂时还告诉自己说,该办的事,她已经去办了,也许手续上需要耽搁些时间,责任不在她.况且,在这12小时里,我自己也是想做什么都做不了,也都解决不了问题的.可这真是我最后12小时的耐心了.
如果12小时后,真那么不幸,那么我会有下一步行动,到那时,你就会明白了.还是希望不这样.
作者: raul    时间: 2005-10-21 00:28

啥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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