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riginally posted by 五湖散人 at 2005-10-22 08:57 PM:
如果说能够造成些影响的话,这样的事情的性质其实已经是比较严重了。
楼主在诚挚道歉的同时,是不是也应该相应地泰然用自己的真实公开身份呢?
Originally posted by 五湖散人 at 2005-10-22 19:57:
如果说能够造成些影响的话,这样的事情的性质其实已经是比较严重了。
楼主在诚挚道歉的同时,是不是也应该相应地泰然用自己的真实公开身份呢?
Originally posted by Moses at 2005-10-22 11:36 PM:
我觉得倒没必要了..
虽然LZ当时公开了"刘娟"的名字,现在证明是自己错误很尴尬...但实际上网络上,谁都不知道刘娟是谁,也许明天跟我擦肩而过我也不知道就是她..何况楼主并不是"无理取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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