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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今天,把它弄丢了 [打印本页]

作者: 什么是幸福    时间: 2005-11-15 20:46     标题: 今天,把它弄丢了

无意也好,刻意也罢,总之,弄丢了。

丢了好,以后就不会再有任何的联系,也不会心烦了。所谓眼不见心不烦。

不是我故意的。

缘该如此,理应如此。

这样很好。
作者: 娇贝儿    时间: 2005-11-15 21:31

丢就丢了吧...
作者: qinuosr    时间: 2005-11-16 09:39

嘻嘻
没事
还有更好的在等着你
作者: 晒月亮的拖鞋    时间: 2005-11-16 21:41

要懂得放手 :)
作者: 刀手    时间: 2005-11-17 00:05

可以去fundbuero找找~~
作者: jojo    时间: 2005-11-17 00:40

Originally posted by 刀手 at 2005-11-17 01:05:
可以去fundbuero找找~~

.....恩恩....恩恩............点头状
作者: 甜苇    时间: 2005-11-17 13:13

落花轻有意,流水长无情.伊人别离处,天涯不相逢.
为情暂徘徊,悲喜逝秋风.缘理既如是,从此复颜容.
作者: wikinginin    时间: 2005-11-17 16:17

不以物喜 不以己悲
作者: BIERHOFF    时间: 2005-11-21 19:17

放手是不是借口呢,是不是不敢承认不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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