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随时夺命的公众产品,中国人乘坐98万枚定时炸弹回家 搜狐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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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zhenyandashi
时间:
2005-11-18 1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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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时夺命的公众产品,中国人乘坐98万枚定时炸弹回家 搜狐汽车
随时夺命的公众产品,中国人乘坐98万枚定时炸弹回家 搜狐汽车
作者:古清生
几天前,听北京警方交通法规专家马永红讲了一个故事,一位出租汽车司机拉着一位乘客去首都机场,在去机场的高速路途中,司机忽然感到不适,在路边停下车,对乘客说,我不能送你去机场了,我现在不行了。乘客一听,也急了,在这前不沾村后不着店的地方,怎么去机场呢?他说,你怎么可以这样啊?我坐飞机也有急事啊!出租司机实在无力地说,先生,真不能开,别把我们两个人的命送了!好在这位乘客也有驾照,他急中生智,说,这样,你坐到副驾座上来,我来开车,我有本。
乘客将车开到机场,又打了急救电话,让急救车将司机送到医院抢救,这位出租车司机活了过来。这位司机就是因为疲劳驾驶患的病。在北京出租车界,因为疲劳驾驶而丧命的已经有好几位了:2004年2月份,朝阳区一位出租车王司机,就是因为要赚回那一份份儿钱啊,大过年的也不敢休息,结果疲劳驾驶过度,在行驶途中突然感到憋气、胸闷,就在被同行送往医院的途中死亡,英年早逝,抛下年轻的妻子和正在读书的孩子!5月份,顺义区出租车李司机也是劳累过度,在驾车途中突发心肌梗塞,同行把他送往医院,在去医院的途中死亡!10月份,更惊险的生死时速发生了,一位赵司机将出租车载人开到东三环农展桥下,赵司机还未及有预感就猝死!出租车顿成无人驾驶状态,乘客见势不妙机灵地跳车逃生,如果乘客不是跳车……2005年2月,银建出租车公司一位司机,猝死于海淀区车道沟桥西北侧荒地里,人车都在荒地里,然而,好在这些疲劳驾驶的出租车,未曾伤及路人造成更大的交通安全事故。
北京交通法规专家马永红说罢疲劳驾驶这事,特别说明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章,第二十二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 驾驶、文明驾驶。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或者过度疲劳影响安全驾驶的,不得驾驶机动车。任何人不得强迫、指使、纵容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
听了交通法规专家马永红的话,就看到了11月14日,山西沁源发生司机疲劳驾驶压死21名晨跑师生的特大交通事故的消息,这起事故必将是中国交通史上最惨烈的事故之一,那些学生,祖国的花朵,他们就这样夭折了!我相信每一个中国人或者外国人听到这起事故的消息,心灵都会发生悲痛的颤栗!
疲劳驾驶,在中国杀害了多少无辜者?这里再说回到出租车,出租车在中国是一个庞大的疲劳驾驶群,是我们每一天都可能乘坐的交通工具,中国商学院的专家作了一个调查,北京出租车司机平均每天工作14个小时,每月工作427小时,每年工作585个工作日,是法定工作日的两倍半,那么,北京7万辆出租车,是不是每一辆车都的司机都处于疲劳驾驶状态?北京普京医院对233名出租车司机进行的体检结果显示,40%司机患有前列腺肥大、38%患高血压、32%有肥胖病、31%有高血脂,完全合格的体检报告不到20%,就此顶体检可以推论,至少是有8成出租车司机身体处于亚健康状态,就是他们驾车在大街上行走,就是他们驾车运送乘客东走西奔!乘车人,都没有想过可怕吗?或者后怕吗?
《�望新闻周刊》记者调查:中国的出租车司机的月收入大多在2000元左右,每天必须上缴的份钱在180元到220元之间。出租车司机只要生病达到5天,一个月没日没夜地跑也是白干!在上海,双班出租车平均每天工作时间都在18小时以上,出租司机每天至少要工作14小时才能完成550元的营业额,刚够抵扣当日上缴公司的份钱和油费。他们以前上午为公司干,下午为自己干,油价涨了以后,现在上午为石油公司干,下午为出租公司干,晚上才能为自己干。那么,晚上乘坐这样的出租车,中国人,难道不是乘坐在定时炸弹上吗?你不是乘坐定时炸弹回家?
中国各城市注册出租车现在98万辆,如上所述,每一个出租司机都注定了必须疲劳驾驶,而且是深度疲劳驾驶,因此,这98万辆出租车就是98颗定时炸弹!决不危言耸听,乘坐这样的出租车回家,中国人就是乘坐定时炸弹回家!前天,坐上一辆北京出租车,我问司机,份钱是不是降了?这是一位女司机,她说没降,还涨了。因为北京交管部门规定了单班出租车份钱一个月最高不能超过4000元,本意是减轻出租车压力,然而,却未限定双班出租车份钱的限额,因此,出租公司现在干脆不招单班出租司机,都实行双班制,每班3000元,双班合起来月份钱是6000元!照以前的单班份钱算,双班制出租公司一辆车还多收2000元!她说,为什么不限制双班的份钱呢?交管部门完全可以想到这个!如果不限,4000元的单班,比现在的3000元的双班,日子总要好过些,现在不仅累,还要急,因为到点就要交班,而且,改双班制以后,出租车的报废年限仍是8年!双班使用车的程度你可以想象……
这里一直纳闷,中国的出租公司给出租车定出的价格依据何在?劳资双方的分成依据何在?设若出租汽车公司对出租车的定价以及分成仅仅是他们企业内部的事情,旁人可以不去过问。现在,出租汽车疲劳驾驶群威胁着乘客的生命,威胁着正常道路通行秩序,威胁着广大公众的生命安全,这就不是劳资双方的事情了,想一想那位乘车到东三环司机猝死逃生的乘客,他一辈子回想那一刻都会心惊肉跳!
据中新网11月17日电, 中国公安部办公厅副主任、新闻发言人武和平在今天的新闻发布会上痛斥交通违法行为说,去年死于车轮下的无辜生命已经达到了10万人,甚至超过一场惨烈的战争,现代战争哪有死10万人的?公安发言人武和平将车祸猛于战争的比喻正确也是令人惊心动魄的。然而,只要交通管理部门认一点真调查,就将会发现,类似出租车公司以及运输企业的制度性和职业性疲劳驾驶的已十分普遍,这很危险,货运不超载营运不赚钱,出租司机不超时营运不赚钱,出现这种情况到底是哪个政府管理部门的责任?
这么多年来坐出租汽车,真的不明白一个道理,出租公司为什么要收那么多钱?收这么多钱干什么?利润归谁?是不是垄断性暴利?中国这些出租公司是不是集体违犯了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章第二十二条?如果是集体违了法,应该由谁来起诉?只感觉到这里面很黑暗,看不见摸不着,只是每一次坐出租车,都听到出租司机抱怨,他们很累,很疲劳,中国的汽车司机为什么都一定要疲劳?而法律规定,禁止一切驾驶人疲劳驾驶,而且还规定:任何人不得强迫、指使、纵容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那么,这二十二条是不是特别的虚设?一如《第二十二条军规》?法律规定不能疲驾驶,而出租与运输企业设定的定额标准又必须疲劳驾驶才能完成,这里面的违法,到底是法人违法还是驾驶人违法?我想说,中国人的生命安全应该有保障,要保障的话,首先应该问责那些汽车营运企业以及出租公司,不要把利润的获取建立在社会公众的生命安全之上。而且,我们同样要问,沁源特大交通事故,它也仅仅是司机疲劳驾驶吗?那位司机是不是运输定额下的牺牲品?运输定额是否与梁山一般剪径的收费站有关?这要统一进行调查检讨!为了21名师生的生命,为了其他更多人的安全,此事一定要追问!那么,关于中国各城市的出租汽车公司,凭什么可以给中国公众提供危机四伏,随时夺命的危险公众产品?凭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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