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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胡戈谈《馒头血案》前世今生 [打印本页]

作者: a-loewe-b    时间: 2006-3-2 14:48     标题: 胡戈谈《馒头血案》前世今生

因为一个馒头引发的官司,这个32岁的武汉青年,现在只能把录音作曲和音像器材销售工作搁在一边,所有的时间都用来接待从各地赶来的记者。

  来上海已经6年的胡戈,现在以每月2000元的价格租下了房子,一楼是他的工作室,除了两张巨大的办公桌,上面摆着两台电脑,还有巨大的音箱和长长的话筒。地上四周堆满了邮递用的大小箱子,里面装的是准备快递走的音频设备。在轮番接受采访的时候,他家里的电话和手机还在不断地响,屋里的采访还没有完,新来的记者又排起了队。

  2005年12月18日,天气多云。

  我和朋友一起到徐家汇玩,在美罗城的柯达超级电影世界看到《无极》很大的广告牌,就决定和朋友一起看电影。我记得那天的电影票是80元一张,我买了两张电影票。为了找个舒服地方看电影,我特别要了剧场最中央的位置。

  整个电影院里的人都在笑,我也和周围的观众一起笑。

  但走出电影院以后,我笑不起来了,突然有受骗上当的感受,我觉得不值80元钱的票价。陈凯歌的电影我看得不多,就看过他的《霸王别姬》。从内容上来看,《霸王别姬》比《无极》要好得多,起码故事过得去,但是电影的调子差不多,好人最后都没有什么好下场,说到底还是个悲剧。我这人一向不喜欢看悲剧,拍得再好我也不喜欢看。虽然人家说悲剧令人崇高,但我认为崇高不崇高无所谓,我看电影图的就是个乐子。所以我更喜欢像周星驰那样的搞笑的喜剧电影。

  为什么不用周星驰的电影来搞?周星驰本来就是恶搞,我做不出比他更搞笑的。

  那天回到家里,我又上了回网,把自己看电影的感想,贴在我自己的音频应用论坛上。这里是我的一个私人空间,有一个专门谈电影的页面。在那篇文章里,我认为在《无极》这个电影里,作为导演的陈凯歌,导得还可以,没什么问题。但作为编剧的陈凯歌,那就不行了,这个剧本不合格,有问题。

  东方卫视节目主持人劳春艳曾在《东方夜新闻》里转述过胡戈当日影评的大意:“看了电影后悔死了,花那么多钱看电影真是不值……整个电影典型的粗制滥造、逻辑不通,人物关系简单……剧本有问题……对国产电影非常的不满意。”这篇文章在陈凯歌宣布要起诉胡戈以后,被胡戈删除。

  写完文章,我就想,既然这个电影不好玩,我还不如按自己对这个电影的想法,自己搞个片子玩玩。说实话,我就想搞个好玩点的片子,最好里面到处都是笑料,让大家哈哈乐一把。

  高中时候,我就开始写小说、编故事了。不是吹牛,我编的故事、写的小说大家一个个都看得乐哈哈。我在大学文艺晚会上表演小品、戏剧,到现在同学都还记得。有人说我这人很闷,但只有闷的人才会有时间想自己的东西啊,说话太多的人就把时间用在说话上了,闷的人他就自己闷头想东西了。

  那天晚上,我突然想起了几年前在网上看过的《大史记》,当时网络上流传过好几集这样的短片,比如《分家在十月》、《大史记》等,笑死人了。当时这个片子给我很大的震动和启发。后来看张艺谋《英雄》的时候,因为对这个电影不满意,我就有类似的改编想法。但那时候条件不具备,没有设备,也不懂视频技术,就写了篇小影评,发在网络上。

  我现在除了从事音像技术销售以外,还帮人家写电子琴音乐,再做些音乐混录的工作。对我来说,现在做个片子玩玩,设备也不缺,容易得很。

  很多人问我,为什么会改编《无极》?我做这个片子有好几个原因:一是因为《无极》的内容比较简单,人物、情节、剧情简单,镜头、场景转换比较慢,所以非常合适被改编;二是既可以练一下视频处理技术,还发表一下对于电影的看法。

  我花了5天时间编剧本,编故事,剧本我也贴在论坛上给朋友们看,想让他们提些意见,这个剧本现在也流传到网络上去了。后来我又花4天时间,制作音频、视频,进行配音、混录合成。很多人以为做这个短片很难,对我来说其实不难。我在湖北交通音乐台当过几年的节目主持人,还和朋友们一起搞过乐队,很早就用电脑玩音乐制作了,还拿过奖。

  刚开始的时候,我的本意是做一部电影,但具体剪接编辑时,发现难度很大。做不下去的时候,我又看了一次《无极》的碟,突然发现电影中无欢在审判光明、倾城的场面很像中央电视台法制频道里的新闻节目《中国法治报道》。

  这时候我非常兴奋,因为在故事结构上,《无极》很像《中国法治报道》的那些节目,都是一件不起眼的小事引发一起大案,整个故事也很简单,就是开头设置一个悬念,然后一环扣一环推进。有段时间我非常喜欢看这个节目,但后来发现这个节目雷同,就看得少了。就这样,我模仿《中国法治报道》的结构和形式做出了《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为了模仿得像一点,它也有预告片头、有内容、有插播广告,为的是更搞笑一点。

  2月18日,被《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模仿形式的央视《中国法治报道》所在频道的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称,他们很欣赏胡戈的创意,因此不会起诉胡戈。就在前一天,胡戈还接受了央视《今日说法》、《记事》等节目的采访。

  因为是第一次做视频嘛,在具体的技术上也遇到了很多困难。所以后来做出来的短片和原来的剧本有很多不同。有的情节我实现不了,有的实现了但是不好看。比如真田局长变成了真田小队长,增加了郎警官和张昆仑在马戏团表演的画面,去掉了谢无欢泪流满面地诉说自己成长拜师学艺经历的场面,原计划中的4个广告后来变成了2个,只保留了“满神牌?哩水”、“逃命牌运动鞋”广告, 另外两个广告“奔牛牌火腿肠”、“仙灵馒头胶囊”后来被单独发表。

  做完这个节目,我自己都笑死了。看过它的朋友反应都很好,说做得太有意思了。其实这东西是个四不像,我有个习惯,做东西喜欢综合很多元素。比如读书的时候写作文也是个四不像,老师归纳不出是什么体裁,然后得分很低。我还用嘴巴做过一首歌,我一个人唱,用我的嘴当乐器伴奏,在电脑上合成混录,做了一首写蚊子的搞笑歌曲。

  去年12月31日做完《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因为马上要过年了嘛,我想不如就把这个片子当新年礼物发给朋友们。后来我通过网络传给了几个要好的朋友,并贴在自己的论坛里,想让大家高兴高兴。贴上去我就睡觉了。我是个夜猫子,都是天刚刚亮的时候开始睡觉,下午才起床干活。

  1月1日我上网的时候,发现已经有20多个回帖了,都在夸奖它好玩、搞笑,也有朋友对我花时间做这个东西不以为然。又过了两天,我发现在一些网络论坛上也有这个作品,那些跟我完全没关系的人都在谈论我。过了两天,我发现网络上到处都是这个短片,很多网友还找到了我的论坛。这本来是一个视频技术网站,突然成了馒头迷的网站。

  有人在电视节目里评价“馒头”是什么 “后现代解构”。这个词我不懂,“解构”这个词是最近才学的,大概明白它的意思,“后现代”就真不明白了。

  其实我只是想私下给朋友们看一看的,没想到它会流传到外面去。但是那么受欢迎,我当时很高兴,毕竟自己的劳动成果被人认可了。但坦率地说,我对这个片子的质量并不满意,比如画面还是太粗糙了,过于单薄;片子的叙述、音乐和人物配音我比较满意。它和我的预期有很大的距离。这个片子在我的网站上传了不到几小时,我发现别的网站上也有这个片子,意识到有人把它传出去了,所以我就把它删掉了。

  后来,媒介就开始介入,一些报纸开始介绍我做的这个短片,电视台也把它作为互联网上的一个现象进行报道。媒介的力量真大啊,很多平时不看视频的人也去下载观看,使得《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的社会影响越来越大。然后百度上就出现“馒头吧”,网络流传的速度越来越快。

  胡戈接受媒体采访时,“是否存在侵权”是被问得最多的问题。“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属于对作品的合理使用。”胡戈闭着眼睛都能背出答案来了。看到有媒体在新闻稿里谈到侵权问题,为安全起见,胡戈悄悄删掉了自己论坛上的片子和那篇有关《无极》的评论。

  1月17日,胡戈悄悄注册了“1mantou”的域名,新建了一个以发表视频作品为主的娱乐论坛。他还想以《英雄》和《无极》为素材,做一个名为《奥斯卡之梦》的短片,讽刺中国电影人的“奥斯卡情结”:20年后,真田广之变成了大导演,张柏芝、张东健也成为演员,他们准备拍电影《馒头血案》来参加奥斯卡,却遭遇资金问题。李连杰摇身一变成了真田广之的助理,梁朝伟和陈道明是投资商,张曼玉当了银行的CEO,章子怡做起了梁朝伟的秘书……最后,真田广之答应帮陈道明洗黑钱,终于完成了电影的拍摄。此时,“电影局局长”谢霆锋却突然宣布,影片没通过审查,不能参加奥斯卡评奖,《馒头血案》宣布冲奥失败。

  1月28日,胡戈新制作的《春运帝国》在网络上发表,这部11分钟的短片以《黑客帝国》、《英雄》等电影作品为画面素材,表现了普通人春节买火车票难的问题。在《春运帝国》中,胡戈制作了“打击票贩子人人有责”和“黄牛集团的赞助广告”两个完全相冲突的广告。

  我没想到“馒头”这么受欢迎,因此也想再搞几个玩玩。我还专门买了一台高配置的新电脑,准备专门开始制作视频短片。

  《奥斯卡之梦》这个短片后来没有搞完,就被我废掉了。原因是难度比较大,而且主题太严肃了,一点都不好笑。完成的七八分钟短片只出现了一两处搞笑的地方,这和我的预想有距离,这样的东西吧,应该两分钟就让看的人笑一次。

  后来我就重新搞了一个短片《春运帝国》,因为马上就要过年了。每年一到这个时候,中国人都要回家过年,交通就成为一个大问题。我已经有两年时间没有回武汉的家了。《春运帝国》后来不理想,和它的庞大主题有关,想把它做成一个又好看又有意思的东西,难度比较大。

  正当胡戈对周杰伦写的《霍元甲》歌曲不满、准备做一个舞曲版的短片《霍元甲》的时候,他在网络上看到:2月8日,陈凯歌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将对胡戈提起法律诉讼。

  拥有《无极》音像版权的中影和盛凯已经联合委托北京浩天律师事务所处理胡戈侵权一案,负责此案的朱晓宇律师认为,胡戈的行为侵犯了《无极》著作权人的“保持作品完整权”和“署名权”。在收到律师函以后,包括硅谷动力在内的几家网站迅速删除“馒头”。

  我是9日在记者的电话里知道陈凯歌要告我的,当时我还以为这是个假新闻,我想他肯定不会告我侵权,因为他是做大事的人,对我这种人不会感兴趣的。

  当我发现网络上有相关的报道,广播、电视里也有这样的消息的时候,我才知道这是个真实的新闻,陈凯歌真的要告我。然后我的手机和家里电话开始不断地响。我的朋友、家人都给我打电话。也有人说我“这下可大发了”,“要出大名了”,“运气好、走了狗屎运,就等着红吧”。

  更多的是记者的电话,一天能响几百次。刚开始那两天我挺害怕的,我还想是不是应该躲起来,所以有两天时间我基本上不接电话,但来过我住的地方的记者不打招呼就跑上门采访我,想躲也躲不开。也有一些律师要免费帮我,后来一个朋友介绍了一个律师,从他那里我对有关的法律问题弄得更明白了,后来我就不怕了。

  我父母现在每天都和我通电话。我在家里是长子,他们都在部队工作,从小就很少管我。我一出生报户口,就成了我家的户主,因为军人没有城市户口嘛。我妈说,是祸躲不过,先看看情况,如果占理就抵挡一阵,用法律解决问题,实在不行了就躲回家来。

  到现在为止陈凯歌和我也没通过电话。我希望能够和陈导本人面对面地好好交流、沟通一下,成功地把误会解开。我做这个片子就是学习一下视频技术,对事不对人,娱乐一下而已。他认为我有恶意,很气愤,接受不了这样的网上娱乐方式,但对我们网民来说,这样的娱乐方式已经很平常了。我把短片所有的材料出处都在片后注明了,包括19首歌都标出来了。所以我认为并没有侵犯他的著作权。如果《无极》不是他的电影,用了3亿多元,我也不会去电影院看。

  陈凯歌说人不能无耻到这种地步,这句话我到现在也没弄明白。但我猜测他是在针对我的行为进行批评。他说我作品超出正常的评论,这要由法官来判断,我也不懂。难道一个人花钱看完电影不能发表意见?他质问我的动机和目的,我其实没那么复杂,目的很单纯,就是对电影评头论足一番,发表个人意见,再顺便搞笑一把。我朋友都了解我,我以前也做搞笑的音乐或是多媒体什么的,在小范围里流传,就是不出名而已。他们还说我对他们造成了负面影响,我也不明白。有什么负面影响?我至少对他们票房没影响吧。

  作为一个前辈,陈导演那么大的年纪,为我一个小人物生气,不值得。我一直通过报纸的新闻了解他们的态度、立场、要求。后来在《南方都市报》记者采访我的时候,他们问我是否愿意道歉,我说可以。然后就口述了几句话,“如果对他们造成了不良影响,我表示歉意。”但他们看到报纸以后,不接受我的道歉。

  他们觉得我没有承认侵权,没有承认任何实质性的错误。但我不可能承认有什么“错误”的,因为这个是法律问题。法律问题是很严肃的,因为在法律上有这样的条文,如果自己承认了,就可以直接判输,如果我承认侵权,再上法庭,法官会直接判我输的。所以我现在愿意道歉,但不承认侵权。

  另外,他们现在取证会非常困难,因为在网络上虽然有成千上万的连接点,没有一个是我上传上去的。所有的连接点都是网民自发进行的。

  2月15日,国家版权局版权司司长王自强表示,“就‘馒头血案’这个个案来看,它是否超出了合理使用的范畴,应该由司法机关通过民事诉讼的方式来解决”。

  2月16日,胡戈和律师郭宇航与《无极》律师通电话,讨论和解事宜,但在是否侵权上双方产生了分歧。

  现在,《无极》方面的律师和我的律师已经通过电话,他们的意思是让我承认侵权。

  这不可能。我现在心里已经越来越有底了,这个官司我不会输。

  我们搞音乐的人平时就很关注著作权法,对涉及相关法律条文很熟悉。而且为避免版权纠纷,我在短片片头上已经写了“以下看到的东西纯属本人自娱自乐,内容纯属虚构,全是瞎编乱造的”,“本东西仅限个人欣赏,严禁传播”的字样,并在短片后详细注明了画面和音乐素材出处。

  最近我在网络上看到一种说法,说《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的出现是一个阴谋、一个圈套。我是张艺谋的雇工,拿了他的钱来搞弄陈凯歌的。电影行业的人,任何人我都不认识。我可以用5个字来概括,就是“玩笑开大了”。这纯粹是无稽之谈,如果是张艺谋,他们可以找一个广告公司来做这个事情,几个人一块儿做肯定要比我一个人做得好。然后做完不署名,放在网络上流传?这样比我的短片效果更好。

  我现在要学会躲着媒体了,现在是因为有官司在,很多话我都不能说,防人之心不可无,我得防备一下。要是万一他们真的起诉了,我现在每天口无遮拦地接受记者采访,对我打官司会很不利。根据律师的要求,上法庭之前,我现在不便对案件作任何细节上的描述和表态,侵不侵权应该由法庭说了算。有些媒介根本就没有采访我,然后就在那里编造新闻,还有两边煽风点火的记者,惟恐我们不打官司。

  当然,这事对我现在有好处也有坏处,不管我乐意不乐意。以前,我跟电影这行业完全是隔绝的,是一个彻底的局外人。现在我倒要感谢陈凯歌了。现在真的有电视台、电影公司和我联系,要和我谈拍电影的事情。我现在认识了很多搞影视的人,以前我没办法认识他们。我的理想就是拍周星驰类型的搞笑电影,现在我觉得自己离这个理想更近了一步。

  这事现在越来越不好玩了,现在网络上也有人号召网友给我捐款,帮我打官司。他们愿意帮我,我很感动,但是我现在不缺钱用,所以我不会接受任何捐款行为。现在还有3家出版社要我写书,书名都帮我取好了:《我和陈凯歌打官司》。打死我也不会写书出书的,我现在先申明一下,如果将来有我的书出现,那一定不是我写的。
作者: delldelldell    时间: 2006-3-2 16:01

ha ha
作者: 蓝海    时间: 2006-3-2 17:42

不管官司怎么发展

个人不赞同这种“恶搞”的娱乐方式

也许胡戈的做法没有恶意,但是指向的结果是不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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