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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荣知耻!做官须过哪四道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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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新年大家一起疯
时间:
2006-4-5 23:08
标题:
知荣知耻!做官须过哪四道关?
在今年全国“两会”期间,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八荣八耻”的社会主义荣辱观,在全党和全国人民中间引起热烈响应,已被公认为我国公民的整体道德行为规范。“干部干部,先行一步”,“官员官员,百姓典范”,“八荣八耻”更应该是为官者的准则和圭臬。
日前中组部通知强调:“要把践行‘八荣八耻’情况作为干部考核评价的重要标准。”所以说,做官必须先过“‘八荣八耻’关”,过不了关者,那就别做官。
一是自我衡量关。世间三百六十行,适合干什么,不适合干什么,各人该有自知之明。于是不禁生出感慨:“世人都说做官好,只怕诱惑抗不了。荣耻勤廉稍怠慢,一生清名全砸了。”我们无须对从政为官,盲目地慕之神之追之求之,而应该自我掂量掂量,自己可否有恪守“八荣八耻”的真心诚心、苦心恒心。有,就随机就缘,堂堂正正地从政为官。否则,休要勉强,免得滥竽充数,尸位素餐,徒落臭名,甚至是罪名。
二是任用晋升关。各级党委在选拔使用干部时,严格用“八荣八耻”的标尺衡量每一个拟用拟升的人员,绝不能敷衍迁就。然而当下,在少数地方的官场上却是怪象丑象丛生,危害国计民生的人受青睐,背离民众利益的人被器重,愚昧无知的人得提拔,好逸恶劳的人能吃香,损人利己的人占上风,见利忘义的人讨便宜,违法乱纪的人得晋升,骄奢淫逸的人可腾达。其原因何在?根源就在于这些地方的党委和组织部门没有把好“关”守好“门”,有的甚至监守自盗(买官卖官)。要想让“八荣八耻”成为官场用人的铁规,必须对“把关守门者”实行责任追究,以纵“耻”放“耻”为耻,并严惩不贷。
三是即时对照关。已经身居官位的公仆,应该时刻以“八荣八耻”规范自己的言行,“荣”者即可为,“耻”者即不为,当好楷模,做好典范。万万不可人前“冠冕堂皇”,人后“鸡鸣狗盗”;在台上慷慨铿锵,号令群众争“荣”戒“耻”,到了台后就寡廉鲜耻,什么德都可缺,什么恶都可为。纵观近年来倒台的大小贪官污吏,哪一个不是此等货色。
四是惩戒清除关。整肃吏治,建树官德,乃是治党兴国、营造良好民风社风的关键。现在亟需用“八荣八耻”这把标尺,重新衡量各级官员,尤其是各级领导干部,看看他们的言行符合不符合“八荣八耻”的要求。符合的就留任,不符合的就责令辞职,至于触犯法律法规者则要另行追究责任。惟如此,才能使“八荣八耻”成为共和国的“官风”,有了好的“官风”,才能影响和促进党风、社风和民风的根本好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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