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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游客赴欧洲游穿戴假名牌最高将罚30万欧元(zz) [打印本页]

作者: 先薇之风    时间: 2006-4-18 16:51     标题: 游客赴欧洲游穿戴假名牌最高将罚30万欧元(zz)

本报讯 (记者 高昂) 记者昨天从京城旅行社获悉,由于欧洲近期加紧严查游客在入关时所携带的假冒名牌产品,国旅总社、中青旅、北京凯撒国旅等大型旅行社纷纷提醒游客不要穿戴假冒名牌产品出国旅游,以免遭到重罚。

  中青旅欧洲部张经理表示,最近,欧洲尤其是法国海关对中国游客的个人检查十分严格,旅行社在赴欧洲游团队出行前的说明会上,会提前告诫游客不要穿戴欧洲制造的假冒名牌,以免在入关时被没收,甚至面临单件500欧元、10件以上30万欧元的高额罚款。

  据了解,北京凯撒国旅的一个出境游领队近期在带团法国游时,看到一个40多名中国游客的团队前往法国旅游,正当大家排着队接受入境检查时,一名男游客被拦了下来。经检查,这名游客携带的阿迪达斯背包是假冒产品,海关当场予以没收。

http://news.sina.com.cn/c/2006-04-18/02438720575s.shtml
http://news.sina.com.cn/c/2006-04-18/14188728464s.shtml

真的假的?好多老外还托中国人在国内代假货呢。。。
作者: whisper    时间: 2006-4-18 20:06

我们都是受害者啊,凭什么罚我们?我们也不知道自己买的是假的。
作者: 窗外城    时间: 2006-4-18 20:14

支持,强烈支持

不知道是假货,当然怪你自己
作者: 小胖子哦    时间: 2006-4-18 23:16

靠,罚那么多啊,够买多少件真品了啊
作者: 窗外城    时间: 2006-4-19 09:14     标题: <ZT>

穿假名牌挨罚,国人当自强!

                             文/渔火江枫

    据悉:最近,欧洲尤其是法国海关对中国游客的个人检查十分严格,旅行社在赴欧洲游团队出行前的说明会上,会提前告诫游客不要穿戴欧洲制造的假冒名牌,以免在入关时被没收,甚至面临单件500欧元、10件以上30万欧元的高额罚款。据了解,北京凯撒国旅的一个出境游领队近期在带团法国游时,看到一个40多名中国游客的团队前往法国旅游,正当大家排着队接受入境检查时,一名男游客被拦了下来。经检查,这名游客携带的阿迪达斯背包是假冒产品,海关当场予以没收。

    看了此次项报道,不知道作为中国人的我们,应该有何想法,应该怎样面对,应该如何处之!现将我个人观点作大概阐述,期望能有更多的人共同探讨!

    一、要发展就要融入世界,要融入世界,就要遵守规则,决不能姑息手软,贪图小利一味放纵!欧洲此举,恰恰说明了他们打击假冒伪劣的决心以及对知识产权的高度重视!以法国为例,他们为了打击假名牌,保护真名牌,政府立了法!中国人去他们的国家穿戴假名牌要罚款,相信他们发现法国公民穿戴了假名牌也同样会罚款,中国公民到了法国,就要遵守法国的法律规则,这是法国的规则,欧洲的规则,更是世界的规则!中国是世界贸易组织成员国,也就相应的要去遵守这个组织的规则,在打击制止假冒伪劣上,我们责无旁贷,甚至势在必行!我们不应有任何的怨言!如果我们一味抱怨外国歧视我们,规则太过分,而对国内造假的个人商家姑息纵容,那么我们还拿什么去跟人家竞争,跟人家说理呢?但愿我们不至于有一天拿填充了黄土的炮弹去跟人家火拼!

    二、中国在世界上的地位和信誉度有待提高!欧洲的这项规定,深深的刺痛了我们每位中国人的心灵,说他们是在歧视我们中国人,我们要反欧洲,反法国!我想我们大可不必如此敏感,如此脆弱,如此莽撞,如此小气,我们应该反思一下自己!为什么法国胆敢特别针对中国人呢?首先,说明我国经济实力还不够强大,世界影响力还没高到让欧洲让法国不敢去那样做得程度!比如美国,可能法国不敢如此妄为!其次,说明我国的信誉度不够!诚信是一个人的为人处事之本,更是一个国家的邦交之道!一个人整天撒谎,时间长了就再没有人相信他的话,一个国家都在造假,还有哪个国家敢相信这个国家呢?“中国是世界最大的假冒产品发源地”,这个经过权威数据统计的说法,早已在欧洲甚至世界流传甚广,人人皆知,我们背了这个骂名还凭什么去怪人家防贼一样的防着我们呢?!纵观国内各地,哪里不造假货?哪里买不到假货?什么商品没有假货?一个国家假货泛滥,那么多人在投机取巧,坑蒙拐骗,说明这个国家里的人人品有问题,就像打麻将牌品不好没人跟你玩,你一个国家人品不好,连自己的同胞都坑都害还有哪个国家愿意哪个国家敢跟你合作呢?所以法国在权衡了因此项规则伤害了中国人的感情旅客减少造成经济损失和保护了法国的名牌产品权力利益之后,做出了相应决定,也就不足为奇了!

    三、国人的崇洋媚外思想仍在蔓延,民族观念有待加强!中国人生活富裕了,手里有余钱了,闲暇时间也可以到国外观光旅游了,本是一件值得高兴振奋的事情,但我十分不理解,为什么我们出国旅游一定要穿国外的名牌呢?我们设身处地的去分析,大概是那些出国的人担心穿我们国产的衣服会让老外看不起,到了国外,想让外国人看看,我们中国人也穿得起你们国家的奢侈品牌!当然,我们有自尊心不想让人家笑话无可厚非,但切记不要将虚荣心误以为是自尊心!话说回来,我们穿了他们国家的名牌,人家就真的会高看我们一眼了么?当然不会,他们会反过来笑话我们,而且是洋洋自得的笑话我们,你们中国再大历史再悠久不也在穿我们设计制作的衣服?不也在用我们发明的产品?有人说我就喜欢国外的东西,行,你可以穿,不犯法,但你穿就穿吧为什么要穿个假的去丢自己的人呢?再垃圾的东西贴上国外的商标也比我们自己的优良产品好么?

    我可爱的同胞们啊,不要再崇洋媚外了,不要再作贱自己了,我们的很多产品是不如国外的好,但穷,也要穷得有志气,他们的东西再好,毕竟是人家的啊,我们一味的追求国外的名牌,花大把的银子买了人家的东西让他们疯狂的赚钱而眼睁睁的看着国产品牌积压在库房我们于心何忍!国家在搞建设我们不支持,造假坑民获利让整个国家跟着蒙羞,今天人家笑话我们了歧视我们了我们反过头来去怪罪我们的政府无能我们的国家软弱我们良心何安?!

    同胞们,关心一下我们自己的品牌自己的产品,出国旅游的时候我们坦然自信的穿上自己国家的衣服秀给他们看,不丢人,所有中国人都在替你们喝彩,外国人也会欣赏我们的自信和不可战胜的民族精神!

    四、自强自立、提倡自主创新!造假,就是在模仿别人的东西,抄袭别人的成果,一味的跟风怎能成大气候?小时候我们就知道考试做作业的时候要靠自己,不能抄袭,抄袭就是偷窃!现在长大成人了怎么连这点起码的东西都给忘记了成了一个卑劣的小偷了呢!人家生产一个我们仿造一个,人家发明一个我们抄袭一个,那我们岂不是永远的根在人家的屁股后面舔人家拉过的屎维持生命么?我们偷了人家的东西人家要没收要罚你我们又凭什么一脸无辜义愤填膺的要讨什么公道呢?!

    为了我们的子孙后代,我们要把眼光放长远,自己的东西用这才踏实!我们要自己研发制造优质产品,推陈出新,打造属于自己的品牌,有一天他们开始模仿抄袭我们的名牌产品了,我们也大可以跟其实我们的那帮孙子玩警察捉小偷的游戏!

    五、知识产权概念模糊,观念淡薄!在国外早开始大张旗鼓地维护知识产权的时候,我们还在对知识产权这个概念一头雾水,所以很多人对欧洲的做法很不理解,我在网上找了关于知识产权的相关解释(附件),供大家学习借鉴!

    六、人权应高于知识产权!我们有一部分人买到了伪劣的名牌产品自己并不知情,作为消费者,买到了假货也是受害者,按照国际惯例,知识产权的相关保护,不应涉及到消费者,而应该追究制造和销售假冒商品的生产商和销售商的责任!我们花钱买的东西,就是我们个人所有,他们没有权力没收我们合法所得的商品,所以欧洲的此项规定,有侵犯我们人权的嫌疑!人权高于知识产权,毋庸置疑,因此遇到类似事件,建议国人加强自我保护意识,向相关部门提起诉讼或者拒绝支付罚款不去欧洲旅游!(关于此项观点,我不敢说得太准,希望从事法律工作研究的相关人士帮助解释清楚!)

    鉴于此次事件,国人当自省、自立、自治、自强,以求繁荣昌盛,生生不息!!                                  渔火江枫 2006.04.18夜

  
附件: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概括的说,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其在科学技术和文学艺术等领域内,主要基于脑力劳动创造完成的智力成果所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

    广义概念上的知识产权包括下列客体的权利: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表演艺术家的表演以及唱片和广播节目,人类一切领域的发明,科学发现,工业品外观设计,商 标,服务标记以及商品名称和标志,制止不正当竞争,以及在工业、科学、文学和艺术领域内由于智力活动而产生成果的一切权利。

    狭义概念上的知识产权只包括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名称标记权、制止不正当竞争,而不包括科学发现权、发明权和其他科技成果权。

    知识产权的特征

    知识产权的特征概括起来有以下几个:

    1.无形财产权。

    2.确认或授予必须经国家专门立法直接规定。

    3.双重性:既有某种人身权(如签名权)的性质,又包含财产权的内容。但商标权是一个例外,它只保护财产权,不保护人身权。

    4.专有性:知识产权为权利主体所专有。权利人以外的任何人,未经权利人同意或者法律的特别规定,都不能享有或者使用这种权利。

    5.地域性:某一国法律所确认和保护的知识产权,只在该国领域内发生法律效力。

    6.时间性:法律对知识产权的保护规定一定保护期限,知识产权只在法定期限内有效。

    知识产权制度的作用:

    1.有利于实现我国经济与国际经济接轨;

    2.有利于鼓励发明创造,促进技术创新;

    3.有利于引进国外先进技术;

    4.有利于吸引境外投资;

    5.有利于开拓国际市场。

    知识产权制度的国际化发展

    知识产权制度的国际化发展是指世界各国知识产权制度在实质内容和申请审批程序上逐步简化一致和统一,日趋国际化。

    知识产权的地域性、无形性和易传播性,一方面使得本国产生的智力成果在国外不能取得当然的保护;另一方面,由于传播媒体、通讯工具的迅速发展和国际交流的 日益频繁,大量的智力成果十分容易越过国界而进入他国。如果不对这些智力成果进行有效的国际保护,势必会影响、阻碍国际贸易及科学技术和文化的正常交流与 合作。知识产权制度的国际化发展,反映了科技和经济国际化发展的客观要求。正因为如此,1883年世界各国就在巴黎缔结了《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并于 1884年正式生效。我国于1985年3月19日正式加入了《巴黎公约》。此外,我国目前已加入的保护知识产权的国际性公约还包括:《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 协定》、《保护文学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世界版权公约》、《专利合作条约》等。
作者: 先薇之风    时间: 2006-4-19 09:21

support~~
作者: whisper    时间: 2006-4-19 19:39

说句实话,
与其强调支持真名牌,
还不如强调我们以后不再给名牌公司加工名牌产品呢。
谁都知道其实许多名牌产品都是在国内加工的。
作者: 先薇之风    时间: 2006-4-20 09:22

原帖由 whisper 于 2006-4-19 19:39 发表
说句实话,
与其强调支持真名牌,
还不如强调我们以后不再给名牌公司加工名牌产品呢。
谁都知道其实许多名牌产品都是在国内加工的。


不现实。。。。
加工名牌跟假货又没什么关系,跟支持国货也不矛盾!
我们也创造名牌啊!
作者: 窗外城    时间: 2006-4-20 09:30

原帖由 先薇之风 于 2006-4-20 10:22 发表


不现实。。。。
加工名牌跟假货又没什么关系,跟支持国货也不矛盾!
我们也创造名牌啊!


争取吧

说实话,中国那么大,没有一个服装名牌,真害臊
作者: whisper    时间: 2006-4-20 09:32

原帖由 窗外城 于 2006-4-20 10:30 发表


争取吧

说实话,中国那么大,没有一个服装名牌,真害臊

还不是追星族给放弃的?

就如同哈日哈韩一样,我们在哈外国名牌。
作者: whisper    时间: 2006-4-20 09:51

又据称,LV的包包在深圳有生产厂,而这些加工厂一般加工出来的数量都会高于厂商订单数量,于是最后有多余的真品假货流出,品质甚至高于LV专卖店样品或不相上下,后又因生产厂有意多为之,更甚。

其实这些真品假货要是贴上李宁商标,按LV的半价卖,不知道卖得出去不。
作者: 窗外城    时间: 2006-4-20 09:52

肯定卖不出去啊!

LINING和LV不知差了多少个档次啊

[ 本帖最后由 窗外城 于 2006-4-20 10:53 编辑 ]
作者: 窗外城    时间: 2006-4-20 09:55

原帖由 whisper 于 2006-4-20 10:32 发表

还不是追星族给放弃的?

就如同哈日哈韩一样,我们在哈外国名牌。


也不是了

国内品牌不争气啊

有几个是好好搞的?

LV都151年了,人家什么传统啊!

还有国内设计也有问题。

设计师不敬业

抄袭风太严重



人家LV里都好几个日本设计师了!

ADIDAS也是

中国的呢?
作者: whisper    时间: 2006-4-20 10:02

原帖由 窗外城 于 2006-4-20 10:52 发表
肯定卖不出去啊!

LINING和LV不知差了多少个档次啊

那么他们差在哪呢?就是一个牌子?LN和LV有多大差别?

如果是同一个包,上午贴LN,下午换LV,价格差一半,你认为什么时候可以卖出去?
作者: 窗外城    时间: 2006-4-20 10:18

原帖由 whisper 于 2006-4-20 11:02 发表

那么他们差在哪呢?就是一个牌子?LN和LV有多大差别?

如果是同一个包,上午贴LN,下午换LV,价格差一半,你认为什么时候可以卖出去?


下午,呵呵

我觉得LV已经代表了一种文化,一种身份

当然买假的有点自欺欺人
作者: whisper    时间: 2006-4-20 10:20

原帖由 窗外城 于 2006-4-20 11:18 发表


下午,呵呵

我觉得LV已经代表了一种文化,一种身份

当然买假的有点自欺欺人

虚荣心的问题?

这也许就是商业成功的契机与基础。
作者: 窗外城    时间: 2006-4-20 10:24

原帖由 whisper 于 2006-4-20 11:20 发表

虚荣心的问题?

这也许就是商业成功的契机与基础。


嗯,是的

但是如果是真货

LV还是很棒的,值那些钱的
作者: whisper    时间: 2006-4-20 10:25

原帖由 窗外城 于 2006-4-20 11:24 发表


嗯,是的

但是如果是真货

LV还是很棒的,值那些钱的

如果是LV的真货,我们把商标撕掉换上LN,就连一半的钱都不值了?
作者: 窗外城    时间: 2006-4-20 10:48

原帖由 whisper 于 2006-4-20 11:25 发表

如果是LV的真货,我们把商标撕掉换上LN,就连一半的钱都不值了?


呵呵,怎么能这样换呢......
作者: whisper    时间: 2006-4-20 12:28

原帖由 窗外城 于 2006-4-20 11:48 发表


呵呵,怎么能这样换呢......

为什么不能这样换呢?
作者: 先薇之风    时间: 2006-4-20 12:42

原帖由 whisper 于 2006-4-20 12:28 发表

为什么不能这样换呢?


哈哈,都是越换越赚钱,哪有越换越贬值的?
作者: whisper    时间: 2006-4-20 12:45

原帖由 先薇之风 于 2006-4-20 13:42 发表


哈哈,都是越换越赚钱,哪有越换越贬值的?

我们应该跳出现在的思维定势,从理论上思考一下,如果有了答案,也许将有所突破。

Google为什么在yahoo的名牌阴影下忽然就成了新名牌了呢?
作者: 先薇之风    时间: 2006-4-20 13:14

哎,你的意思是,google是yahoo的药,换了个汤而已?
其实品牌都是创出来的,要有创意在里面,不是撕了商标换个名那么简单啊。
作者: 窗外城    时间: 2006-4-20 13:16

但这是两回事,

LINING从设计到质量上都毫无进取心啊!

也许会有牌子超过LV,

但这辈子不可能呢

看看他们集团的资产和营业额吧

给你们LV公司的网站

www.lvmh.com
作者: whisper    时间: 2006-4-20 13:18

原帖由 先薇之风 于 2006-4-20 14:14 发表
哎,你的意思是,google是yahoo的药,换了个汤而已?
其实品牌都是创出来的,要有创意在里面,不是撕了商标换个名那么简单啊。

首先我们得明白,到底什么东西在品牌中起决定性的作用才能考虑创品牌啊。

诚如前所说,如果品牌就是质量好,那为啥换个商标就不被承认了呢?
作者: 先薇之风    时间: 2006-4-20 13:20

原帖由 whisper 于 2006-4-20 13:18 发表

首先我们得明白,到底什么东西在品牌中起决定性的作用才能考虑创品牌啊。

诚如前所说,如果品牌就是质量好,那为啥换个商标就不被承认了呢?


呵呵,要看“被承认”的定义了。
被广泛承认,当然需要时间和大众的考验。
作者: whisper    时间: 2006-4-20 13:22

原帖由 窗外城 于 2006-4-20 14:16 发表
但这是两回事,

LINING从设计到质量上都毫无进取心啊!

也许会有牌子超过LV,

但这辈子不可能呢

看看他们集团的资产和营业额吧

给你们LV公司的网站

www.lvmh.com

我想你一直没有读懂本类贴子的内在含义。
作者: 窗外城    时间: 2006-4-20 13:23

原帖由 whisper 于 2006-4-20 14:22 发表

我想你一直没有读懂本类贴子的内在含义。


呵呵,我扯远了

发发牢骚
作者: whisper    时间: 2006-4-20 13:27

原帖由 先薇之风 于 2006-4-20 14:20 发表


呵呵,要看“被承认”的定义了。
被广泛承认,当然需要时间和大众的考验。

如何才能被广泛承认?如何才能叫做已经被广泛承认?被广泛承认都都包含被承认了什么?。。。。。。

如此总总,当我们真正思考起来的时候,我们会发现,其实我们是很盲目的。
作者: 先薇之风    时间: 2006-4-20 13:28

名不名牌就那么回事。

上次看见有人用lv的包,lv几个字母满包都是,真难看。好像暴发户似的。
作者: whisper    时间: 2006-4-20 13:31

原帖由 先薇之风 于 2006-4-20 14:28 发表
名不名牌就那么回事。

上次看见有人用lv的包,lv几个字母满包都是,真难看。好像暴发户似的。

也许品质好的几率大一些,剩下的就是一种品牌崇拜了,这种崇拜形成了附加值空间。
作者: 先薇之风    时间: 2006-4-20 13:34

这也是人类对英雄,对高尚崇拜的一种表现。。。
作者: whisper    时间: 2006-4-20 13:44

原帖由 先薇之风 于 2006-4-20 14:34 发表
这也是人类对英雄,对高尚崇拜的一种表现。。。

当对英雄的崇拜到了盲目的地步,希特勒就要产生了。
作者: 先薇之风    时间: 2006-4-20 13:49

原帖由 whisper 于 2006-4-20 13:44 发表

当对英雄的崇拜到了盲目的地步,希特勒就要产生了。


:han.gif
商业的跨国垄断算不算呢?
作者: whisper    时间: 2006-4-20 14:01

原帖由 先薇之风 于 2006-4-20 14:49 发表


:han.gif
商业的跨国垄断算不算呢?

也许美国的反垄断法偶尔能起作用,偶尔不能起作用,但是,至少证明垄断并不是完全无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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