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Tianwen 于 2006-6-14 11:42 发表
个人较欣赏你的观点.
但就事论事, 选举有没有你认为的基本公正, 还是个问题.
LZ为什么又撇开了公开与公平的原则?
原帖由 先薇之风 于 2006-6-14 20:03 发表
呵呵,其实你太理想化了,有点上纲上线了,这又不是个政权,规范赞同,何来法制?一个学生会,care的人有多少?不说得过且过,耗时费力选举,搞得跟美国大选似的,就没必要了吧.
BTW,是不是这里学法律的人多? ...
原帖由 ghyhj 于 2006-6-14 19:04 发表
我们这算好的,别的城市还有上法院的呢。:fear.g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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