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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Lohnsteuerkarte问题的新进展 [打印本页]

作者: 小谭同志    时间: 2006-6-21 23:00     标题: Lohnsteuerkarte问题的新进展

十天前,小谭曾在ZHG向朋友郑重承诺,既然大家对Munke 女士就税卡的解释仍有许多疑问,那么小谭即便以后只能孤军奋战,也会继续就Lohnsteuerkarte的问题与Rathaus交涉。
        说到做到,以下就是小谭以个人身份与市政厅方面交涉的新进展。
        6月12日小谭致电Munke 女士,向她指出,尽管她坚持认为Rundverfügung der Oberfinanzdirektion Hannover von 13.07.2005的规定适用于全下萨克森州,但是实际上Hannover, Braunschweig,Oldenburg等城市的中国同学都证明在其他下萨克森州城市并无这一规定。Munke 女士表示她只是照有关规定执行,无权对其他城市的情况进行解释,更无法取消这一规定。她所能提供的解决办法,就是让初次打工的中国学生向德国雇主出示有关条文,证明他们不是没有打工许可,而且打工许可是在签证页上注明的,许多情况下你只要出示这一页,雇主就知道你是合法打工了。此外,许多已经有长期打工经历的人,每年市政厅会把税卡主动寄给他们,因此由于没有税卡而无法打工的情况似乎并不多见。
        小谭对此解释并不十分满意,因此转而研究上次Munke 女士提供的有关条文。特别是以下一段话:
Asylbewerbern und anderen ausländischen Arbeitsnehmern kann die Ausstellung einer Lohnsteuerkarte auch dann nicht versagt werden, wenn ihnen eine Arbeitsaufnahme nicht gestattet ist (§ 40 AO). Nach § 39 Abs. 1 Satz 1 EStG sind Lohnsteuerkarten jedoch nur für Arbeitnehmer auszustellen. Der Steuerpflichtige hat zur Glaubhaftmachung seiner Arbeitnehmereigenschaft deshalb den Arbeitgeber zu benennen, bei dem er beschäftigt ist oder beschäftigt werden will (vgL Abschn. 7 Abs. 1 Nr. 1).
        小谭和 Amtsdeutsch 接触不多,因此于6月13日晚向一位活跃于本网的法律系的高才生、同时中文比小谭都标准的德国朋友求援,希望他能帮我研究一下市政厅所引用的条文是否无懈可击。可惜直到今天也没收到任何回音。
        没办法,小谭只好自己当回打工仔,亲自去试试没有税卡能不能打工了(不好意思,拿了四年多奖学金,除了顶替朋友几天外,从来就真正没打过工)。还好,看来几位说帮小谭祷告的朋友跟上帝他老人家的关系的确不错。6月15日小谭第一次冲进Arbeitsamt,跟那位还陶醉在世界杯中的仁兄一通海侃,这位仁兄居然马上问小谭有没有兴趣来两个月的Vollzeit工作。小谭这段时间正好失眠,对于这种倒夜班还有加班费的活儿当然来者不拒。于是马上又给那家工厂打了个电话,跑去转了30分钟算是面试。工厂人事科的大妈也要小谭出示税卡,小谭当场以市政厅的规定为依据,说明只有签了合同才有税卡。大妈马上答应可以先签合同,再交税卡,因为反正我签证页上已经注明我可以合法打工90天,而发工资、缴税都是一个月以后的事。
        第二天早上,小谭想起规定中说Der Steuerpflichtige hat zur Glaubhaftmachung seiner Arbeitnehmereigenschaft deshalb den Arbeitgeber zu benennen, bei dem er beschäftigt ist oder beschäftigt werden will。简单地说,只要你能说出你准备去哪儿打工,就可以领税卡。 于是小谭再次奔向市政厅,直奔负责发放税卡的工作人员,结果一切顺利。报出了公司名,拿出一张从工厂带回家的上工须知(不是用工证明,连我的名字都没有),拿出学生证,前后两分钟就拿到了税卡。
        事后小谭和JLZT聊起这件事,自以为会得到她一番赞叹,不料她不屑一顾:“这算什么,上次我只在市政厅随便报了个公司名,税卡就拿到了。”
        小谭谔然  

[ 本帖最后由 小谭同志 于 2006-6-24 12:48 编辑 ]
作者: 无妻徒行者    时间: 2006-6-21 23:44

知道我的税卡怎么拿到的吗?
随便找了个同学,写了一个合同,上面写着,每个星期做两次中国饭,一次massage,500欧一个月,就拿到税卡了,合同具体怎么写的,不仅是我,估计rathaus的人也都没看。。。
作者: 窗外城    时间: 2006-6-21 23:51

你还会massage,呵呵

下次欺负大象就用massage吧
作者: 里程碑意义    时间: 2006-6-22 05:05

原帖由 小谭同志 于 2006-6-22 00:00 发表
十天前,小谭曾在ZHG向朋友郑重承诺,既然大家对Munke 女士就税卡的解释仍有许多疑问,那么小谭即便以后只能孤军奋战,也会继续就Lohnsteuerkarte的问题与Rathaus交涉。
        说到做到,以下就是小谭以个人身 ...


pig.gif 阿潭呀,如果你让哥廷根大学恢复汉学系,不仅整个社会会公认你,而且你会名留千古呀。你这事可别放弃了,我觉得只要是汉人,在这件事上都会支持你的。

[ 本帖最后由 里程碑意义 于 2006-6-22 06:07 编辑 ]
作者: chinesehejing    时间: 2006-6-22 07:09

谢谢楼主!如果真的想在找到工作之前拿到税卡的话,比如说假期想去其它城市打工,这也算个对策吧。

[ 本帖最后由 chinesehejing 于 2006-6-22 08:12 编辑 ]
作者: 先薇之风    时间: 2006-6-22 09:00

呵呵,看来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也难为楼主来回跑了
作者: sunge    时间: 2006-6-22 09:19

“小谭和 Amtsdeutsch 接触不多,因此于6月13日晚向一位活跃于本网的法律系的高才生、同时中文比小谭都标准的德国朋友求援,希望他能帮我研究一下市政厅所引用的条文是否无懈可击。可惜直到今天也没收到任何回音。”

算是对这位中文比你还标准的德国朋友的报复吗?

楼主在税卡的事情上真是出大力了。虽然你没能改变什么,但是你执着的精神值得我们这些还没有完成学业的人们学习。
作者: chinesehejing    时间: 2006-6-22 19:39

没看到的看两眼!rose.gif
作者: kill_zoe    时间: 2006-6-23 01:27

嘿嘿,我发现我们南方人都是心眼小.
作者: 小谭同志    时间: 2006-6-24 12:40     标题: 谢谢鼓励!

原帖由 里程碑意义 于 2006-6-22 06:05 发表

阿谭呀,如果你让哥廷根大学恢复汉学系...你这事可别放弃了,我觉得只要是汉人,在这件事上都会支持你的。


唉,选举结果你也看到了,认同学生会要在这方面出力的朋友在哥廷根只是少数。现在我能做的,只能是多帮帮身边朋友的忙,帮一点算一点。身边虽然有几个热心的朋友愿意组织一个互助团体,但是他们都还要先把学业完成好,不宜现在在社会活动方面分心太多。

另外,你也别怪我不够宽容,这次我的确对一些群体失望之极。甚至连汉学系也是雷声大雨点小,两个老师许诺全力发动学生,实际上投票那天来者寥寥。甚至我一再联络的、在汉学系任教的华人老师(他也有投票权)最后也是连面都不露。当我德语系的导师都在帮忙联络,WG里面的德国学生都在积极出谋划策时,汉学系的学生不担心失学,老师不担心失业,惰性到了这个地步,叫人心寒哪!

但是,无论如何我是不会放弃的!

[ 本帖最后由 小谭同志 于 2006-6-24 13:42 编辑 ]
作者: 小谭同志    时间: 2006-6-24 12:45     标题: 试译

Asylbewerbern und anderen ausländischen Arbeitsnehmern kann die Ausstellung einer Lohnsteuerkarte auch dann nicht versagt werden, wenn ihnen eine Arbeitsaufnahme nicht gestattet ist (§ 40 AO). Nach § 39 Abs. 1 Satz 1 EStG sind Lohnsteuerkarten jedoch nur für Arbeitnehmer auszustellen. Der Steuerpflichtige hat zur Glaubhaftmachung seiner Arbeitnehmereigenschaft deshalb den Arbeitgeber zu benennen, bei dem er beschäftigt ist oder beschäftigt werden will (vgL Abschn. 7 Abs. 1 Nr. 1).


上次Munke女士所提供文件的核心部分试译如下:
根据§ 40 AO (发放条例第40章?各位最好去问问学法律的朋友) 即便申请避难者与其他外籍雇工未获雇用,也不能拒绝其发放税卡的请求。但根据收入所得税法第 39章第 1款第 1 条,税卡只能发给雇员。因此,为使人(有关主管部门)相信其雇用关系属实,有纳税义务的人员须报出他为之工作或将要雇用他的雇主的名字(参见第七段第1节第1号)。

以上译文仅供参考。

补充一句:其实,很多情况下是中国学生语言沟通能力的不足(尤其是初到德国、只有800学时经验的中国学生口语的不足)削弱了其陈述的可信度,最终加重了雇主的怀疑。建议各位碰到此类麻烦的朋友平时多和德国人交流,加强口语,至少准备打工前先在家演习一下如何解释哥廷根关于税卡的规定,实在没时间那么只好带上Munke女士所提供的文件,或是让那位老板自己打电话到哥廷根市政厅(总机:0551-4000)确认一下了。

祝各位假期打工顺利!
作者: 里程碑意义    时间: 2006-6-24 14:39

原帖由 小谭同志 于 2006-6-24 13:40 发表


唉,选举结果你也看到了,认同学生会要在这方面出力的朋友在哥廷根只是少数。现在我能做的,只能是多帮帮身边朋友的忙,帮一点算一点。身边虽然有几个热心的朋友愿意组织一个互助团体,但是他们都还要先把学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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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怨和虚夸改变不了现实,到头来可能一事无成。美国式虚夸作风只适合宣传,做事还是需要德国式的实干pig.gifyes.gif

如果还没放弃拯救汉学系的话,我会为你祈祷,愿上帝保佑你成功,阿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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