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球票出售,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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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救世主
时间:
2006-6-22 11:47
标题:
球票出售,没了。
一等票,无障碍, 绝佳位置。 因为买了4分之一的票,所以不想看这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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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救世主 于 2006-6-22 19:37 编辑
]
作者:
大米饭
时间:
2006-6-22 11:55
有几张,多少钱?
作者:
救世主
时间:
2006-6-22 17:24
就一张了
作者:
潇阳
时间:
2006-6-23 19:49
标题:
你是个人格低下的小人!
昨日(6月22日)这里一个叫“救世主”的发帖,说要卖6月23日21时法国对多哥的世界杯门票,我当天下午从办公室打电话给他,商定以220欧元的价格成交,我们互相留了姓名和电话,商定次日下午19时,也就是比赛前两小时,在科隆火车站大厅中央车Service Point前即车次显示牌下见面,倒时如果互相没看见,就相互打个手机联系。我想这是万无一失的了。
第2天提前45分钟赴约,18:30分给他打电话,手机没开,我觉得有点不妙,等到19点,不见中国人模样的人在约定地点,后来出线有亚洲热闹模样的人我都上去问,人家是日本人或韩国人。一直等到19:30分,中间无数次打他的手机,对方都不开机。
我知道我受骗了,肯定是有人愿意出更高的票价(我估计也就是250欧元的样子还能卖得出去吧),他就卖给别人了。
如果你不愿意卖了或者想卖更高的价钱,这虽然已经不太君子了,但是我能接受,你给我打个电话就完了,我也不用推掉了一个重要的约会乘火车赶到科隆了,浪费了几个小时的时间和车费。遗憾的是,这位的人品如此之差而且还懦弱,连开机接电话的勇气都没有。
由于我们电话中互相通了姓名,我知道你是谁了。为了照顾你的面子,我先不公布你的名字,给你一个机会,希望你打个电话给我说声对不起,并在这里公开发帖表示歉意。
如果你不利用这个机会,就不要怪我不客气了。你不是为了二三十欧元会做出如此下流的事吗?我会让你因此而付出更多,多到你在德国继续留学会有很大困难。我想你是个法盲,你不知道你这样做在民法上叫爽约,在刑法上叫欺骗,因为在德国,电话交易约定也是有法律约束力的。我有证据有证人(我的诸多同事),我给你一个星期的时间考虑,如果你没有主动联系我,那么你接下来就会收到律师的信,接下来你后悔都来不及了。
我已经把利害给你讲清楚了,我想你应该知道该怎么做。
作者:
阿涵
时间:
2006-6-23 19:50
hoh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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