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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美国联邦法律规定 [打印本页]

作者: Markus_Xiang    时间: 2006-6-23 14:59     标题: 美国联邦法律规定

美国联邦法律规定:

  1)不得与豪猪发生性关系。(靠,谁敢呀)

  2)每周四晚6:00以后不得放P。(以后还真要小心了,别一不留神坐牢了还不知为啥)

  3)任何人不得销售其子女。(好象中国也不许吧)

  阿拉巴马州:

  无论任何时候,将冰激淋卷放在口袋里是违法的。(有病丫的)

  阿肯色州:

  男性可以合法殴打其配偶,但每月最多一次。(估计很多东北的兄弟知道了一定想移民阿肯色了,可也有例外呀,克林顿就是阿肯色的前州长,咋老被喜莱莉扁呀)

  夏威夷州:

  不得将谷物放在耳朵里。(神经病,以为偷太空种子呀)

  印弟安纳州:

  1)任何年满18岁的男性,若与17岁以下的女性发生性关系,而且当时她又没穿鞋袜,那将课重罪。(兄弟们千万注意了呀!别全脱了)

  2)圆周率在该州法定为4。(活活气死咱祖聪之前辈呀!)

  爱荷华州:

  1)任何只有一只上臂的钢琴演奏者必须免费演奏。(严重歧视残疾艺术表演家)

  2)任何有胃病的男性不得在公共场所与女性接 。(接吻和胃有关系吗?男性胃癌

  晚期患者的福音)

  纽约州:

  1)不得仅为娱乐而将球砸向他人脑袋。(谋杀可以不?真的脑子进水了)

  2)10:00以后不得穿拖鞋。(光脚吧)

  新泽西州:

  凡谋杀时不得穿防弹背心。(管得着吗,警察这么没自信!)

  北卡州:

  任何一位未婚男性与一为未婚女性,如果在任何旅馆或汽车旅馆登记为已婚,那么他们即算合法夫妻了。(想带小蜜开房的兄弟们千万别去那州呀!)

  宾西法尼亚州:

  不得在浴室唱歌。(难怪在宾大商学院的同胞都不会K歌)

  南卡州:

  仅在每周六,男性被允许在法院的门前台阶上合法殴打其配偶。(这是啥规定,郁闷ING)

  犹他州:

  不喝牛奶违法。(喝不完援助非洲难民呀,干么为难自己!难怪俺一只要喝牛奶就拉肚子的朋友从犹大转到纽约了,保命要紧呀。)
作者: 卡百莉    时间: 2006-6-23 15:12

呵呵搞笑  

怎么开始研究美国法律了     听者像天方夜谭   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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