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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足球流氓:部落斗士 [打印本页]

作者: 周南    时间: 2006-7-3 19:49     标题: 足球流氓:部落斗士

  斗士通过骑士拥有了文明的修养。但是男人在高尚的同时,也有可能会堕落成野蛮,他随时都有可能脑袋瓜子一发热,和别人结为一伙,顿时便把文明修养忘得干干净净。

  动物学家德斯蒙德·莫里斯写过一本书,书名叫《裸猿》,他专门分析了这种倒退现象,并研究了足球流氓的表现。他发现,足球迷在球场的表现在各个方面同正在准备战斗的部落斗士完全一样。到了一定的时候,当汉堡俱乐部队在大众公园体育场或者凯泽斯劳滕队在贝岑贝格擂响战鼓,男人们便会离开自己用黏土垒成的茅舍,从四面八方朝集会地点奔去,带上能让人进入疯狂状态的饮料或者毒品,用部落的图腾装扮自己,把皮肤涂成战斗的颜色。接着他们朝进行战斗的神庙进军。到了神庙,他们首先用上几个小时大唱战歌,一首歌颂本部落,一首羞辱对方部落,就这样一首接一首地不停地唱。羞辱对方的歌以甲壳虫乐队《黄色的潜水艇》为基本曲调,歌曲经过重新填词,内容彻底走了样:“扒掉巴伐利亚人的裤子!扒掉裤子!扒掉裤子!扒掉巴伐利亚人的裤子!扒掉裤子!扒掉裤子!”但是如果是自己支持的球队犯规了,歌曲的曲调虽然不变,但是歌词会有新的变化:“一、二、三,又死了一个!又死了一个!又死了一个!一、二、三,又死了一个!”唱着唱着,他们觉得自己属于一个人数众多的强大的部落,大家拥有共同的英雄、共同的仪式、共同的戒律、共同的歌曲、共同的战利品,而且还共有一个巫师。

  一个女人如果想要知道整天在自己的房间里晃荡来晃荡去的男人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东西,她应当先吃一颗镇静药,然后上街买一张当地足球俱乐部的球迷行情卡。通过这张卡,她终于了解到终日和自己耳鬓厮磨的亲密伴侣,他的社会圈子究竟是怎样的:那简直就是一个教练担当巫师的原始部落,球员是斗士中的精锐,球迷则是一帮跟在后面的小卒子,这是一支起哄的合唱班子和作战部队。有些女人的丈夫可能是一个文人,他蔑视足球,唾弃足球,他的部落由政客、研究专家或者白领阶层组成。但是切切不可被这种假象迷惑。球迷和部族斗士的原始部落是由各种类型男人的原型和原始模式构成的。意识到这一点可以形成一个深刻的认识:男人和文明水火不容。男人看上去就像穿了一套质地精良的西服的洞穴野人、史前人,再说近一点吧,充其量也只能说是西哥特人①。

  男女平等并不意味着男女一样,而是意味着合法地不再考虑男女之间的不同之处。这种不同之处在社会上不会再起任何作用,起作用的是政治制度。

  即便有了文明时尚,男人仍然保持他们的本色,男人身披熊皮可能比身穿西装更能体现他们本质。女人要想认识到这一点,只需到足球场去一次就可以了。在球场上,她可以亲眼目睹男人是怎样欢庆自己的狂欢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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