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笨猫 于 2006-10-1 15:43 发表
其实我也是这样认为的。但是这也只是猜测,最终还是要把帐单搞来才能弄清楚。
原帖由 驴子 于 2006-10-1 15:45 发表
120欧这笔钱应该没什么问题。签合同买手机等于是分期付款。
原帖由 笨猫 于 2006-10-1 15:50 发表
这只能说对W是最好的选择。也许就像S说的,他根本就不在乎这个手机,而W又不想要付首付拿下手机的话,事情还是没有解决啊。
原帖由 驴子 于 2006-10-1 15:53 发表
我感觉S要解决也可以,让朋友和o2联系,然后国内转钱过来把余款付掉。
德国人总要先警告几次才会诉诸法律,等判下来定性还要些时候呢
原帖由 驴子 于 2006-10-1 15:53 发表
我感觉S要解决也可以,让朋友和o2联系,然后国内转钱过来把余款付掉。
德国人总要先警告几次才会诉诸法律,等判下来定性还要些时候呢
原帖由 笨猫 于 2006-10-1 15:50 发表
这只能说对W是最好的选择。也许就像S说的,他根本就不在乎这个手机,而W又不想要付首付拿下手机的话,事情还是没有解决啊。
原帖由 enriquemartin 于 2006-10-1 15:57 发表
让他的朋友来帮他负债吧,我很高兴他有这么耿直的朋友。这样大家就两清了。O2也不会再追究责任。
原帖由 scan 于 2006-10-1 15:58 发表
应该不是这么简单吧,w不至于多花十几或几十欧,甚至可能1欧就不要一个新手机吧?s应该当时有意或无意的没有给w讲清楚。
我跟你讲了签合同可以花比较少的钱得到手机,我也给你看过我签的手机,并且你也多次使用,我当时问你要不要手机可以给但我是出钱买的,你听说要花钱买的就 说算了,你也有就可以用就行了。你当时说要手机我当场就给你!!又不是什么很高档次的家伙,国内也就1000多,而且我这个还不是中文系统,这边兼容也有 问题,再加上充电器的接头问题,我自从拿回来还没有用过呢!
原帖由 笨猫 于 2006-10-1 16:03 发表
下面是S的原话:
原帖由 enriquemartin 于 2006-10-1 16:07 发表
他又在胡说了,我什么时候用过他的手机了?碰都没碰过
原帖由 笨猫 于 2006-10-1 16:09 发表
他没有提出过把手机一起转给你吗?
是不是他说了要钱,但是没有说清楚多少钱?
原帖由 enriquemartin 于 2006-10-1 16:11 发表
他说过,我说不要,因为我自己带了手机来的。
原帖由 笨猫 于 2006-10-1 16:13 发表
如果S也不想要手机,你想怎么处理呢?
我最想知道这个。
原帖由 enriquemartin 于 2006-10-1 16:23 发表
他要不要手机我不知道,但是我一定要从这个事件里面摆脱出来,我不会再接着帮他支付每个月的20欧,至于他会不会上黑名单,那就看他和O2的交涉了,我已经放过了他一马,他最好清楚这一点,星期五人家已经要撕合同了 ...
原帖由 笨猫 于 2006-10-1 17:04 发表
如果这样的话,就让O2撕毁合同好了。这是完全抽身的唯一办法。
撕毁合同并不代表着会上黑名单。事实上S只需要跟O2解约就可以了。只签了一个月的合同,你们的损失不会很大的,至少不会大于这67欧。
原帖由 笨猫 于 2006-10-1 17:04 发表
如果这样的话,就让O2撕毁合同好了。这是完全抽身的唯一办法。
撕毁合同并不代表着会上黑名单。事实上S只需要跟O2解约就可以了。只签了一个月的合同,你们的损失不会很大的,至少不会大于这67欧。
原帖由 笨猫 于 2006-10-1 17:04 发表
如果这样的话,就让O2撕毁合同好了。这是完全抽身的唯一办法。
撕毁合同并不代表着会上黑名单。事实上S只需要跟O2解约就可以了。只签了一个月的合同,你们的损失不会很大的,至少不会大于这67欧。
原帖由 驴子 于 2006-10-1 15:53 发表
我感觉S要解决也可以,让朋友和o2联系,然后国内转钱过来把余款付掉。
德国人总要先警告几次才会诉诸法律,等判下来定性还要些时候呢
原帖由 sailorman 于 2006-10-1 18:20 发表
这笔钱怎么回事,双方都没搞清楚,如果不是这笔钱,E就不会来诉苦,这个67块钱是导火索,所以搞清楚为什么要付这笔钱就清楚了。
67块钱去起诉一个目前不在德国的外国人,那德国人脑袋真是绣斗了
原帖由 sailorman 于 2006-10-1 18:20 发表
这笔钱怎么回事,双方都没搞清楚,如果不是这笔钱,E就不会来诉苦,这个67块钱是导火索,所以搞清楚为什么要付这笔钱就清楚了。
67块钱去起诉一个目前不在德国的外国人,那德国人脑袋真是绣斗了
原帖由 驴子 于 2006-10-1 18:34 发表
我认为,W不爽主要不是这67欧,因为这里面不该他付的只有那25欧的开通费,而且S还给了些钱给W作为话费的补偿
我猜让W不爽的是有人告诉他,O2合同里24个月的月租其实包括了一部分手机的钱,而在和S谈定条件的时候 ...
原帖由 驴子 于 2006-10-1 18:34 发表
我认为,W不爽主要不是这67欧,因为这里面不该他付的只有那25欧的开通费,而且S还给了些钱给W作为话费的补偿
我猜让W不爽的是有人告诉他,O2合同里24个月的月租其实包括了一部分手机的钱,而在和S谈定条件的时候 ...
原帖由 enriquemartin 于 2006-10-1 18:38 发表
这也对,是我后来来德国的同学去签手机的时候发现的,说我傻了。
原帖由 逗逗 于 2006-10-1 18:44 发表
还有两年他可以用,开通费为什么不是他付?没享受到不要手机带来的优惠才是真正的不爽,那60多欧也不知道是什么钱
原帖由 驴子 于 2006-10-1 18:53 发表
给你举个例子
A,B两个店买同一种电视机,A卖200欧,B卖300欧,你只去了B店,不知道A店只卖200欧
你觉得电视还不错,就在B店花300欧买了,而B店的人没有和你说另一个店只卖200欧,你说这算不算欺骗?
原帖由 enriquemartin 于 2006-10-1 18:56 发表
S这叫知情不报,可是后来发生的就构成了欺骗。
原帖由 enriquemartin 于 2006-10-1 18:56 发表
S这叫知情不报,可是后来发生的就构成了欺骗。
原帖由 驴子 于 2006-10-1 18:53 发表
给你举个例子
A,B两个店买同一种电视机,A卖200欧,B卖300欧,你只去了B店,不知道A店只卖200欧
你觉得电视还不错,就在B店花300欧买了,而B店的人没有和你说另一个店只卖200欧,你说这算不算欺骗?
原帖由 驴子 于 2006-10-1 19:02 发表
让读商业的人来谈谈吧
知情不报是有条件的
你都没问他,他为什么和你说
不然所有卖贵的东西的店是不是都算欺骗?
这样你可以把所有的商店都告一遍了,因为没有一个商店会和顾客说,某某店这个这个卖的比我们 ...
原帖由 蟋蟀 于 2006-10-1 19:04 发表
这就是我说的: 信息不对称情况下产生的投机行为。大多数情况下,卖方占有信息优势。俗话说:买家没有卖家精。
这真是很好的命题:沉默等不等于欺骗。
原帖由 一天1个苹果 于 2006-10-1 19:14 发表
考虑一下,如果刚来的时候没有人收留的话,每天25欧,如果半个月过去了,还没有找到房子的话,会是多少银子损失了!
刚来的时候,没有地方住,是一个我现在的好兄弟收留的我,我对他一直都十分的感激。对于帮过 ...
原帖由 蟋蟀 于 2006-10-1 19:20 发表
一码是一码。
原帖由 驴子 于 2006-10-1 19:14 发表
我觉得这是没有办法的,只要卖家不要故意误导买家,不要阻碍买家获取信息,不要在买家询问的时候提供虚假信息
不然,所有卖东西贵的商家都将被告欺骗。
当然我不是学商的,这只是我的认为。很多专业的东西没学 ...
原帖由 驴子 于 2006-10-1 19:22 发表
我就是不清楚,S这个行为在商业上算是明确的欺诈么?(不是说67欧,而是手机费实际包括在月租费里这事)
原帖由 小白 于 2006-10-1 19:25 发表
如果你利用了对方的不知情,是不是欺骗呢?如果是在商店购买的,一段时间内还可以退货呢。
原帖由 brat 于 2006-10-1 19:30 发表
难道是大家都太悠闲了?
原帖由 驴子 于 2006-10-1 19:30 发表
有退货这一条很好
不过现在很多点退货不退现金,只退gutschein了,这样顾客的钱等于是花出去了
关于利用别人的不知情,卖家有没有把所有商业信息都告诉顾客呢?
比如这个货品的进价,成本,其他店的售价,我们店 ...
原帖由 小白 于 2006-10-1 19:41 发表
首先不是合法交易,所以这些与本案情况不同,不予参考。lol.g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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