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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变态男子专抢漂亮女孩袜子 若没穿袜子就舔脚趾 [打印本页]

作者: 撕床单    时间: 2006-10-24 13:58     标题: 变态男子专抢漂亮女孩袜子 若没穿袜子就舔脚趾

“把你们的袜子脱下来给我,快点!”21日1时许,长春女孩小娜(化名)和小珍(化名)在楼道内突然遇到一个蒙面的持刀男子。尽管她们怀疑自己好像听错了,但还是战战兢兢地按歹徒的吩咐做了。这个抢袜子的歹徒又抢走一部手机后逃走了。

  案发不到8小时,长春市公安局南关区分局永吉街派出所民警将这名歹徒抓获。

  被抢女孩说

  “他先抢袜子后抢手机”

  10月21日1时许,刚从朋友聚会中出来的小娜和小珍走在回家的路上,一个黑影一直跟在她们后面。当小娜和小珍走到楼道三楼的时候,黑影突然蹿了出来,两个女孩看到一个脸蒙着衣服的男子,惊恐的二人还没来得及叫出声时,一把刀子就亮了出来。

  一个低沉的声音说:“不想死就别出声,乖乖地听话!”两个女孩顿时惊慌失措。那个声音又说:“把你们的袜子脱下来给我,快点!”两个女孩愣住了,自己没听错吧,要袜子?随即二人只好照做了。“有手机没?快拿出来!”抢匪抓起小娜的手机,迅速消失在夜幕之中,两个女孩好一会儿才回过神,赶紧报警。

  破案民警说

  “三年前他就抢过女人袜子”

  “这种带着心理变态性质的抢劫事件会给群众带来很恶劣的影响。”长春市公安局南关区分局永吉街派出所柳寿龙副所长说,所里对此案很重视。由于派出所的管片工作非常扎实,在早晨的碰头会上,立即有民警发现该抢匪的作案方式与三年前的几起案件极为相似,很可能是同一人所为,而几年前的作案人就是居住在派出所辖区内的居民王某。

  掌握了这一重要资料,民警立即将王某带进派出所进行讯问,同时申请了搜查令搜查王某的住所,并在其枕头下发现了赃物——一部手机,两双白色袜子。经过小娜和小珍的指认,这正是她们被抢的财物。在确凿的证据面前,百般抵赖的王某终于交代了自己的抢劫经过。

  原来王某以前就曾有过类似的变态行为。“王某在2003年就因为抢劫罪被判劳动改造三年,刚出来不到一年就再次犯案。”派出所柳副所长说,2003年王某曾多次在夜里潜入多个居民小区,蒙面跟踪妇女,然后利用语言威胁等手段对妇女实施抢劫,多名妇女受害。

  据介绍,当时王某在作案时就有个特点,受害者都是女性,每次被抢劫时都是先被要求脱袜子,如果没穿袜子的就会被舔脚趾。当时长春市南关区人民检察院经过调查取证,认为犯罪嫌疑人虽有性偏好障碍症,但却具有刑事责任能力。

  变态抢匪说

  “和前女友生活时养成的怪癖”

  据王某初步交代,他今年28岁,中专毕业,本可以去南方发展,却为了前女友留在了长春,以前在和前女友相处时,她脚趾上总是涂指甲油,他觉得味道很好,就总是舔女朋友的脚趾以示亲热,久而久之就逐渐形成了一种癖好,虽然后来跟前女友分手了,但这个癖好却没有改掉。
作者: 做个新人    时间: 2006-10-24 14:14

什么爱好都有哦
作者: 仙水    时间: 2006-10-24 14:43

猪脚  1。93/kg
作者: deadman    时间: 2006-10-24 14:58

香港脚何如
作者: ▓〆媛晔〆▓    时间: 2006-10-24 15:24

專搶漂亮女孩 安全~
作者: 归乡的游子    时间: 2006-10-24 17:17

原帖由 ▓〆媛晔〆▓ 于 2006-10-24 16:24 发表
專搶漂亮女孩 安全~


男的更安全
作者: linyang808    时间: 2006-10-24 17:19

顶丝袜~~!!!
作者: 呆子他爹    时间: 2006-10-24 23:25


作者: deadman    时间: 2006-10-24 23:56

有没有女人抢劫男人袜子.并且强舔脚趾头的......哈哈
作者: 呆子他爹    时间: 2006-10-24 23:59

有没有男人截住哪个女人,自己脱下袜子,硬要女的添脚趾头的
作者: deadman    时间: 2006-10-25 00:03

这个强

哈哈


楼上的头像还是不停换的也
作者: 紫夜    时间: 2006-10-25 14:18

这年头啊。。。。。。。。。。。。。。社会,bt化走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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