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张五常:品味趣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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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paradoxfishbear
时间:
2006-10-31 21:58
标题:
张五常:品味趣谈
2006-10-26 | 品味趣谈
品味何物不容易说清楚,真的不容易。然而,你说这个女人可爱,他说崇拜某君子,皆品味也。这里要谈的品味,不是男人对女人的品评,也非论酒楼菜式,而是造诣上的品味。是的,任何造诣,成败得失,或多或少要讲品味。算你技术超凡,或天才绝顶,如果品味尘下,或俗不可耐,你的成功机会近于零。
主观的品味,要来一个客观的分析,不容易。但这是个重要话题,要尝试分析一下。首先是大家同意真的有品味这回事。不能说是风格——风格主要是作者个性使然,个性不够独特明确的,不会有自然流露出来的风格。刻意地自创风格的艺术家不少,但一般是做作,令人反胃。
品味是作者取舍的效果。题材要取舍,有了题材其中内容细节要取舍,而细节之间的转接也要取舍,皆有品味的成分。以我熟知的经济学文章而言,取舍要讲重要性,要讲趣味性,而后者则包括生动过瘾了。不容易。奈特一九二四年发表的关于社会成本的鸿文,其思维非常重要。无疑是大师手笔,但奈特的品味有不足之处:过于湛深,选择的例子不够清晰,而转接之间不够生动精彩——捉到鹿不懂得脱角也。到高斯一九六0年发表社会成本,思维与奈特的极为相近,但高斯的处理,品味明显地胜了一筹,得到足以传世的高斯定律。
写这篇文章的起因,是我认为品味这回事,很可能不是天赋,而是后天学得的。起码一部分甚至大部分可从后天学得。若如是,分析一下品味,对后学的会有助。首先是我察觉到品味的高下与智商无关。数之不尽的聪明人,品味平平,其作品不能令人耳目一新。高品味的作品,不会令人感到俗不可耐,容易记得,传世的机会就提升了。这就带来我要说的另一个重要发现:品味奇高的作品,其作者可以是个粗俗的人。历史上最有名的例子是莫扎特。考粗俗试,莫扎特可得九十分,但他的音乐作品的品味之高,前无古人,后无来者也。昔日在西湾河太宁街认识的没有读过多少书的朋友,考粗俗试大部分及格,但于今回顾,品味一般是中上之选。品味与文采应该有点关系:粗口说得流利的人,多多少少有点文采。
是奇怪的现象。任何作品,不管哪门哪类,只要有「俗气」呈现,高品味就谈不上。然而,以莫扎特为例,毫无俗气的高品味之作,作者可以是个粗俗的人。我想,粗俗与庸俗应该有分别:前者可以讲品味,后者不成。我们大概可以将俗气与低品味挂钩:高品味的俗气作品不存在。这里要回头说奈特一九二四的鸿文。该文品味不高,但没有俗气。这可见没有俗气是高品味作品需要的,但不足够。
记得十六年前初学书法,拿起毛笔不知从何着手。启蒙老师黄苗子坚持我写给他看。只写了七八个字,苗子说:「你可以学书法,因为没有俗气。」后来上海的一些书法前辈与老师周慧珺都那样说,我就用功学下去。这几年练习少了,有空闲日子一定卷土重来。
我为书法上何谓「俗气」这个问题下了心机研究,可以意会,不容易说得黑白分明。研究的方法是花数千港元买了一整套书法大全,其中包括了所有前辈书法家的作品,细心品尝,然后向周老师求教。得到的结论,是没有俗气的书法,多多少少有点天真,而天真者,只不过是一种不做作的自然表达。
这就带来一个关键性的话题。有些人容易自然表达,另一些怎样尝试也免不了有点做作,俗也。问题是天真自然这回事,是天赋的吗?还是后天可以学得?思量良久,我认为可以学得,虽然有些人学得困难,有些学得容易,而有些奇怪地不需要多学。后者彷佛有点天赋,但也可能是从小就受到某些外来的「天真」影响,长大后,只要有高品味环境的培养,天真之意就来得方便了。
我于是想到诗词那边去。诗词是最着重表达感情的文字,而迫出来的感情表达,是做作,俗品无疑也。这方面,诗是最容易使人感受到天真之意的。我想到李白,那个天真潇洒、掉臂独行的天才。跟着想,一个衷心欣赏李白的人,背得出他的诗,不会大有俗气吧。结论颇为明显,或起码有点可以接受的吸引力。这结论是:虽然无数写诗的人写得俗气冲天,但懂得欣赏诗的人,知道何谓诗意的,不会俗到哪里去。如果这观点是对的话,那么天真的品味是可以在后天培养的了。
艺术与科学有不同之处,但论到品味高下,我不认为艺术与科学有什么不同。品味本来就是艺术!我于是认为,要培养品味,比较容易是从艺术入手。艺术,甚至被认为是艺术大师的,可以有俗气,品味不可取也。回顾历史,俗气不论,怪诞不经的艺术家可以成名。无数的人天天看到皇帝的新衣。于是,以不同为创见,以做作为风格的艺术家也可以赚大钱。然而,人类的内心深处有共鸣,这些刻意「发明」的作品不能持久地被接受,历史不知重复过少次了。皇帝没有新衣,假以时日,总会有人大声叫出来。
转谈科学——我熟知的经济学——已故的史德拉的文字品味实在好。这个人是思想史学家,懂得欣赏艺术。对题材选择的品味,我认识的有水平的经济学者,没有一个是毫无天真个性的。从我很相熟的经济学者看,最天真莫如自己的老师艾智仁。选择研究题材,我主要是受到艾师的感染。后来遇到不少天下高人,或多或少对我都有点影响,但艾师先入为主,就是四十年后的今天,遇到认为值得动笔的题材,很多时我还是幻想着艾师会怎样说。至于分析文章的细节与转接,数十年前,每一处我会无意识地为这位那位老师或朋友下笔。今天自己老了,旁若无人,随意挥洒,想到什么就写什么。从来没有尝试过做作,今天要做也做不出来。
说一件作品的品味好,是说有趣味,变化生动,天真自然。这也是说,任何作品,不管是哪行哪业,可喜的,多多少少有点艺术成分。如果要成为大作,则要加上重要性。后者是另一回事,是本文的题外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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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paradoxfishbear 于 2006-10-31 22:12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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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paradoxfishbear
时间:
2006-11-2 13:09
似乎有点玄,但是太重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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