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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落日 作者nonsense [打印本页]

作者: 真是混    时间: 2006-11-5 17:23     标题: 落日 作者nonsense

第一章



第一次遇见他,是在一座破败的城门边。所谓城门,只剩下断壁残垣了。斑斑驳驳的石灰松松的附着在残破的砖块上,摇摇欲坠。我不关心这里是叫市还是叫镇。据我看,这里只是一段废墟、一段旧城门的尸体。



不过废墟也有废墟的价值。任何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人都可以沿着倾斜的断坡轻轻松松地走上去,站在上面眺望远方。假如它是一座完好的城门,没有相当的武力和装备是无法站在它的顶端的。



我正是醉心于这样的废墟。刚才一通狂扫,我自已都记不清PK掉了多少人。跟每天一样,今天的计划肯定已经超额完成了。我随便瞟了一眼已经看不出是多少位的钱数,又飞快地算了算收获的武器护具大概能卖多少钱,然后信步走到城门边。

每次我大规模地PK以后都会找一处空旷无人的地方独自静静地呆一会儿,看一眼落日再下线。

落日,是这个游戏的名字。



天气:阴。背景的天空显一片暗红色的灰调,给人一种郁结不开的感觉。每次我等待落日的时候,天空都是这种灰蒙蒙的颜色,太阳像个青白的吊死鬼一样挂在那里,衬得天地一片愁云惨淡。



我决不相信在我手下冤死或不冤死的亡魂会聚集成强大的怨念阴魂不散地跟着我。他们现在都应该在各个复活点挣扎着复活。其中的一些也许会选择离开。这是他们的自由。游戏就是游戏,输不起的话尽管不要来好了。我见多了,每天都有大批人黯然离去,每天也有大批人蜂拥着进来。



在这里我的名字叫菲菲鲁。很可爱很卡通的小姑娘的名字。可现在这样美丽的三个字却被染成一片血红,触目惊心地悬在那个一脸天真无邪的小女孩的头顶上。在游戏中,我是人见人怕的职业PKer。



当我百无聊赖悻悻地走下城墙时遇见了他。他的名字叫灯火阑珊,从衣着上看不出他的身份。也就是说,他的级别相当低。我只能辨认出一些高级别的角色,因为那才是我下手的目标。



城门边两个勉强够得上当我目标的剑客正在捉对厮杀――应该叫捉对PK。我不知道事情的起因,也不关心。在这个以男性玩家为主的游戏中,PK不需要理由。



两位剑客显然都已杀红了眼,否则,有经验的Pker是不会在有低级玩家在场的情况下还继续同级PK。原因很简单,有一些新手就像食腐动物,专等高手PK得两败俱伤之后捡尸体上的东西。



我静静地站在一边,注视着同样站在一边观战的灯火阑珊。作为我的目标他还远远不够格,可是待会儿只要他胆敢翻捡尸体,那他就破格升级了。我恨那些全身散发着腐味的家伙。



同每次一样,一位剑客倒地宣告了这次PK的结束。活下来的那个先是狂补了一通血,又急忙跑上去在尸体上搜刮一阵。等他忙完,站起来向着观战的我和灯火阑珊摇头晃脑地炫耀了一番。看得出他的精神因PK胜利而极度亢奋,就像一只刚刚吸过血的吸血鬼。



我心中冷笑着,正想离开,那吸血鬼突然对我叫了句:“hi,美女!小妞!……”后面的话里中和着轻慢和猥亵。这只猪!我一言不发地走过去,扬起手中的雨切。刷刷几声之后,脚边伏下了一具尸体。我弯下腰,从容地在他身上翻捡着,收获还算可以。只是我的心情极其不快,不是因为刚才那句脏话,在此地混久了再难听的脏话也不能扰乱我的情绪。对付它们只要拿刀当扫帚一样扫开就行。我在意的是旁边的目光。灯火阑珊的目光。



我烦躁起来。我只是在清扫垃圾,顺便拿走我应得的报酬。可是旁边那两道目光却搅得我平添出一种罪恶感。就像要急于甩开那两道目光一样,我迅速做完手中的事,头也不回地快步走开。不想频道中却跳出这样一句话――



[灯火阑珊]一言不合就PK有意思吗?



停下脚步,他正朝着我追过来。我沉着脸回了一句――

[菲菲鲁]再说一遍给我听听。



片刻,他回答了――

[灯火阑珊]一言不合就PK有意思吗?你们这样是在玩游戏还是在被游戏玩?



有种!我登时血往上涌,举起雨切就朝他头上劈下去。他连哼一声的时间都没有,就那样直倒下去,耳机里传来“扑”的一声闷响。我的气还没消,恨不得在他的尸体上再挥上两刀,王八蛋,吃撑了。呆了一呆,趁着他的尸体还没有消失,我飞快地敲出一行字――

[菲菲鲁]送你两个字:离开。这是为你好。







直到下线,我一直在心中不住地暗骂。TNND,居然碰上这号鸟人。这里是什么地方,是落日,是游戏!我们上这儿干吗来了?还不就是享受幻觉、满足欲望!在这里,你可以做江洋大盗,猖狂大笑;也可以做一代大侠,秋风扫落叶一般杀得坏人屁滚尿流;在这里,唯一不变的真理就是力量。在这里你可以肆无忌惮地放纵自己,可以阴险狡诈狭隘无情;可只有一件事不能做,你不可以世人皆醉我独醒。游戏里的每个人都是在追寻幻觉;或者说,是在集体嗑迷幻药,你他妈边嗑药边疾呼你他妈神经病!有什么可清高的?现实中清高的人不都过着寡淡如水的日子,小隐隐于野大隐隐于市去了吗?你清高你上这儿干吗来了?



推开转椅站起身伸个懒腰晃晃脖子,踱到柜台边要了杯水。老板急忙抓住我耳语了几句,又小心地向着深处的角落指了指。我不耐烦地啧了一声,看看老板的脸,请求的面具后面是一派不容拒绝的威严。



那人还在。大约一个月前,他来我们网吧买了张包月上网卡,然后就在这儿住下了,一个月里没出过网吧的门。饿了就叫网管――也就是我了――给他泡碗方便面,渴了要支矿泉水,开始一段时间几天几夜没下过机,我几乎以为他的屁股焊在椅子上了。后来困得实在撑不住了,就在旁边的长凳上打个盹,起来一揉眼睛接着再玩。一个月,没洗过澡没刷过牙没梳过头没换过衣裳。在这样酷热的暑假里,网吧中再强劲的空调也不能保证每个人不出汗。现在他还坐在屏幕前面,头发被油垢糊在一起乱七八糟地支楞着,身上散发着一阵阵刺鼻的汗馊味儿,死鱼一样半张着的嘴里像喷射毒液一样不断吐着臭气。经过他身边的时候,人人屏息侧目,他却浑然不觉,就像佛教所称的那样,坐在那里的不过是一堆臭肉,他的精神早就鸿飞冥冥了。



我曾受老板指使,委婉地提醒他回家休息休息,他一边喷着毒气一边说,又不少你网费。我只得掩鼻离开。最近一两天,那股臭气实在太过浓烈,以至于他身边总留出五六张空位。这下老板扛不住了,逼我把他给请出去。



我深吸一口气,然后屏住呼吸走了过去。右手下意识地向上提了提,仿佛在摸一把看不见的刀。

“朋友,你不累啊?回家歇一天吧。”我说着警惕地盯着他的嘴。

谢天谢地他没理我。

我用一个手指头小心地捅捅他:“我说,麻烦你回家洗洗再来好不好?”

“干什么?又不少你网费!”

“你是不少了,可就因为你在,别人都不敢来了!”

他一怒之下站了起来,可是没站稳,摇摇晃晃的。几天没下机他站不稳。

老板眼看要出事忙赶了过来,好言劝道:“也回去看看吧,免得家里人担心。下回来我给你多加两天的网时总可以了吧?”我趁机拽住他的衣袖往门外拖。

他一脸怒气地瞪着我,眼角边挂着两粒硕大的眼屎。我也寸步不让地和他对视。过了一会,他疲惫地眨了眨眼睛,在我的推搡之下,就像吸过毒一样,一脸朦胧,步履不稳地走了出去。



网吧外面,是沤热却新鲜的空气,马路上灰尘弥漫,人声嘈杂;回到网吧,迎面一阵陈腐的冷气,“网管,泡碗面!”“网管,来瓶鲜橙多!”“网管,耳机没声音!”“网管,烟灰缸倒一下!”“网管……”叫唤声掺在陈腐的空气中,此起彼伏。他们从口袋中搜出一点肮脏的零钱,看也不看就扔在鼠标旁,神情紧张而又木然地盯着显示器。我则像卑微的店小二一样端茶送水跑前跑后,心中直纳闷,他们明明没有数钱,可为什么给的却分文不多呢?一排排电脑后面,是一张张年轻的、专注的、亢奋的、麻木的、痴呆的脸。一时间我忽然只想把这儿所有的人都轰出去,通通给我滚,你们这群僵尸!



你们他妈的是在玩游戏还是在被游戏玩?



这句话突然从脑海中冒出来,吓了我一跳。说这种的话的人,应该不会也长着眼前这样一种形容憔悴神态怪异的脸吧。灯火阑珊,一个被我PK掉的人,可我居然还记得他的名字。



看来是我多余。网络、游戏、角色扮演,你可以扮英雄可以扮野兽可以扮美女可以扮情圣,而灯火阑珊似乎就在扮演着苏格拉底,在雅典的广场上演说着谁也听不懂的智慧,等待他的死刑。



而我居然愚蠢到去充当那个行刑人。





第二章



我漫无目的地闲逛了几天,居然在险恶谷的山口又看到了灯火阑珊。他一见我掉头就往谷里逃,我拔腿就追。一路上只看见他不住地补体力,心里直好笑。论体力他根本不是我的对手。最后他认命似的停了下来,转身定定地站着等我走过去。



[菲菲鲁]苏格拉底先生,怎么不逃了?

[灯火阑珊]你又想杀我一次?

[菲菲鲁]你当我是杀人不眨眼的江洋大盗?

[灯火阑珊]有一点。我还是第一次被MM杀。^ ^



他在后面打出的那个^ ^让我很喜欢。已经很长时间没人对我做这样的笑脸了。



[菲菲鲁]是你先拿话呛我的。

[灯火阑珊]那是因为我第一次看见MM杀人,太吃惊了。

[菲菲鲁]你被杀过很多次吗?

[灯火阑珊]是啊,都记不得有多少次了。

[菲菲鲁]都是因为问了那句话?

[灯火阑珊]不全是。被杀过很多次之后才开始这样问的。然后每问一次就被杀一次。^ ^



我乐坏了。



[菲菲鲁]被杀了那么多次还要玩?

[灯火阑珊]那天被你杀了以后看见你叫我离开,想走来着,可是又不甘心,你让走就走啊?

[菲菲鲁]不走想报仇吗?

[灯火阑珊]我不是你的对手啊。而且要报仇的话也报不过来了,杀过我的人数都数不清。不过从没见过你这么厉害的女杀手,你的装备武器我都不认识,看不出你是多少级。^ ^

[菲菲鲁]我纯武,162级。你练的是什么?多少级?

[灯火阑珊]我是裁缝,才45级。

裁缝就是专门给人做衣服的人,也包括做铠甲。我对技师法师魔族一类的职业通通没兴趣。打从一开始我就只想做个纯粹的武士。

[菲菲鲁]要不要我带你?

[灯火阑珊]太好了,3Q。没想到你是个好人,好人也PK?

[菲菲鲁]^ ^

看到自己打出的那个^^,我不禁吃了一惊。我怎么也……?



真是没想到,很久以前那种打怪练级的日子又回来了。其实我也被人杀过很多次,也交过不少朋友,跟别人组队去远征,下过龙宫,探过紫霞洞。现在的初级玩家正在经历着的一切,我都经历过。后来,大家都散了。我的很多朋友就像跟绝大多数玩家一样,踌躇满志地进来,黯然神伤地离去。我不想一一回忆那些片断。与其说我是成功者,不如说我是幸存者。我幸存下来,成了接近封顶级别的寂寞高手。



跟灯火阑珊在一起的时间很快乐。我带着他直闯一些对他来说非常危险的地方,遇到厉害的怪物时只让他打第一下,其余就交给我。有我带着,他升得很快,开始时大约十分钟升一级,后来就基本保持在三十分钟左右一级的水平。装备方面更是全面丰收,打出来的不算,所有觊觎我们打出的东西的玩家都被我杀掉了,我也毫不客气地搜走他们身上的东西,这叫恶有恶报。这一天我们一起打了将四个多小时,分手时他问我能不能把我添为好友,我说再说吧。



下线后我下班,坐车来到另一家规模很大的网吧。一进门,长着一对眯缝眼的老板就冲我点头直笑,态度比我自己的老板要好得多。我大模大样地对他说:“方天画戟,一千二,不还价。”

“点点吧。”一个厚厚的牛皮纸信封交到我手里。

我点过钱,两人找了两台挨在一起的机子坐下来,分别登录,很快就在游戏中接上了头。我的菲菲鲁把一支方天画戟交给他。

收过货,老板又追着说:“上次说的村正和彩虹,有人急着要呢。还有人要一套龙骨战袍,一卷无字天书。”

“急什么?你以为那么容易啊?等着吧。”



不到十分钟,我揣着钱走出了网吧。没错儿,这是我的第二职业,专卖游戏道具。干这个挣的钱比我当网管挣的多多了。不过当网管也有好处,可以长时间泡在网吧里面。这家网吧是本市一个很大的游戏道具买卖场所。老板以网吧本身作信誉担保,做起了中介。买卖双方在这里发布信息,由老板牵线,约定价钱,然后买家直接钱交老板,卖家拿到钱后当场在游戏中把物品交给老板,再由老板交给买家。这样买卖双方互不见面,巧妙地避免了欺诈和纠纷。



我从不在自己的店里透露这些,甚至没人知道我在游戏中的身份。而且我并不是只玩落日这一个游戏。只不过落日是我最大的卖点。



拿了钱自然要庆祝一番。我照旧拐到附近的麦当劳。平时我吃喝都在网吧里,跟所有那些面对显示器发痴发呆的玩家一样,方便面加矿泉水,想补充营养时就外加一根火腿肠。只有在拿到钱的日子,我才去麦当劳打打牙祭。说实话这洋垃圾的味道实在不咋地,可是我也想不出吃什么才好。我能想出的大餐也就麦当劳了。反正吃饭只是为了填饱肚子,填饱以后再去上机打游戏。我到底在干什么?是为生活而游戏还是为游戏而生活?早就糊涂了。



还有比我更糊涂的。有人居然会拿着现实的货币去买一件虚无的兵器或战袍,在外人看来实在荒唐透顶,但我可以理解。这就像是普通人花钱买票看一场虚幻的电影,听一卷无可捉摸的磁带。无非是想购买一点多层面的精神满足。



我也说不出网游有多大妙处,别看名目繁多光怪陆离,真正进去之后就会发现,其实都差不多。每天不过是打怪练功升级、买更高级的装备、摆摊卖掉旧装备,然后再去打更高级的怪物,再升级,再换装,周而复始。等升到一定级数,有了一点力量,因为不爽某些人的某些做法,就开始PK;渐渐地那种让人望风而逃的感觉上了瘾,朋友越来越少,杀人越来越多,自己变得越来越孤独,越来越沉默。在游戏中能够坚持下来的凤毛麟角,落败者都带着或多或少的伤害黯然出局。要说也真是一点意思都没有。好在对我来说网游是在替我挣钱而不是花钱。只是那些掏出沉甸甸的现钞买游戏装备的玩家,知不知道自己正在朝着一条什么样的路在走?



今晚我当班,有风声说派出所要来查网吧。游戏是不能认真玩了,可我仍旧忍不住登录进去。没有给自己定下明确的指标,也不想在乱哄哄的人群或怪物中挤来挤去,我绕了很远的路来到一座危机四伏的荒山。这山有个很长很拗口的外文名字,而我给它取名叫狼居胥峰。



这里绝少有人来。正因为如此才成为我的最爱。从技术角度分析,这游戏的美工非常出色。这座山的山脚下浓荫蔽日,山顶上却寸草不生,赤裸的岩石呈一种铁锈红色,把天空也映射出一片红光。在正午时间,太阳是白色的,又小又远,像一只毫无感情的冷冰冰的眼睛,到日暮时分,太阳突然变得又大又红,仿佛抗拒时间的流逝一般,挣扎着立在地平线上,把最后的光和热洒向大地,里面装满无言的慈悲。我坐在山顶看着一天中最后的太阳,天地间仿佛只剩下一个我,独自面对着血色落日。



我只是一个小网吧的小网管,成天遭人呼来喝去,可是又有谁知道,在另一片天地里,我孤独地坐在绝岭之巅,与太阳分享着独在高处的寂寞、苍凉与壮烈。

就是这样的境界,我说不清是福是祸,是喜是悲;可我知道,很多人花费大量时间与心血,砸掉大把大把的银子,也许就只想如我一般体验一回。



就这样不知过了多久,频道上突然跳出一行字:菲菲鲁,你好。



我吃惊地站起来。居然是灯火阑珊。除我之外,已经很久没有人光顾过此地了。



他在离我还有一段距离的时候停住了,而我也意识到了尴尬。我身上没穿铠甲,空手赤脚,身上只有一套分成两截的紧身内衣。夸张的女性胴体玲珑毕现地展示在他面前。虽然屏幕上只是一个故作潇洒的3D造型,可我仍能感觉到他的脸涨红了。



在狼居胥峰顶,我向来都会收起铠甲手套战靴以及兵器。也许是因为这些装备太过厚重,也许是因为它们上面沾染了太多的血,也许只是因为我变态,只想在天地之间放荡地坦露一下完美无缺的身体。一时间我犹豫着是否应该先穿上衣服,而在下一个瞬间我又打消了这个念头。

这是我的自由。



好在他很快就稳住了心神,走到我身边,屏幕上跳出一行字――

[灯火阑珊]我一直在找你,到处都找不到。你提到过这地方两次,我就想过来试试看。

[菲菲鲁]又想我带你练级?

[灯火阑珊]想是想,不过不是为了这个。那天分手后突然想起来,你叫我苏格拉底先生,为什么?

[菲菲鲁]你说呢?问那种说哲学不哲学说白痴不白痴的问题,明摆着伸着脖子等着给人砍,不是苏格拉底么?

[灯火阑珊]哈哈,我发现你很聪明。真想不到Pker中间还有这么冰雪聪明的MM。^ ^

[菲菲鲁]这是表扬还是挖苦?

[灯火阑珊]是事实。^ ^



我沉默了片刻,换了个话题。

[菲菲鲁]来这里一趟不容易吧?

[灯火阑珊]这已经是第四趟了。前三趟都壮烈了。这次也以为上不来了呢。要不是那天你带我连升了那么多级,又打出了这套装备,肯定上不来。当然我自己又练了几天。我把东西全卖了,口袋里全部装满了苹果和西瓜,走到现在只剩下4只苹果了。

在游戏里,水果是用来补血的。想到在那么大的口袋栏里全部装满水果,我心中涌起一阵感动。



[菲菲鲁]不错啊!能够看一眼狼居胥峰的落日,就多算死几次也值啊。

[灯火阑珊]狼居胥峰?又是你自己起的名字?

[菲菲鲁]第一次来的时候突然间就想到了这个名字。我见多了,在网上杀来杀去,最后也只落得个“赢得仓皇北顾。”

[灯火阑珊]PFPF!你总是让我吃惊。可是你还在PK。

[菲菲鲁]所谓回头无岸啊。PK已经成了我在网上的生存方式了,喜欢也好,厌恶也好,都只有继续PK下去。

[灯火阑珊]菲菲鲁这名字给我的感觉是一个看着卡通片的小女孩,可一出口却是满嘴的深沉哲理。



我不知如何回答。鲁菲菲是我的小学同学,一个很乖巧很害羞的女孩子,我跟她甚至连话也没说过。可是很多年过去了,她的名字却一直留在我心里。也许这就所谓的朦胧初恋。



一阵异样的喧闹,我惊觉民警来了,老板正大呼小叫地让我过去招呼。上网的客人们一个个不情愿地放下鼠标,掏出身份证放在桌上,我也连忙向灯火阑珊说有急事要退出,然后把身上所有的血瓶都掏给他。临走时他再次要求加我为好友,以便可以随时找到我。我稍稍迟疑了一会,最终答应了。





作者: 真是混    时间: 2006-11-5 17:24

第三章



“放心吧不会的,我们家向来手续齐全,依法经营。”老板和我两个前呼后拥地围着片警,不住点头哈腰,递烟点火。因为有所准备,总算还顺利,满大厅中只有两个女孩没带身份证,而她们俩一看就不是坏人,而且已经成年。片警也没过份为难。



“总之以后规矩点儿。”

“是是是。我们一直很规矩的。”

片警转头盯了我一眼,面孔一板,压低声音问:“还规矩呢,你怎么还在这儿?”掉过头去对老板说:“你们自己在门口写着不许未成年人进网吧,却弄来个未成年人当网管,好大胆子!”

老板忙赔笑脸:“只差几个月了。其实他在我这儿反倒好了,不然没上学,跑到社会上瞎混,还不知道会出什么事呢。”



我强压着满心的不痛快,像小鸡啄米一样频频点头。我没满十八岁怎么了?我退了学又怎么了?我国的民法通则上说了,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也就是说,在法律上,我是成年人。



我在心里暗骂着,嘴上却一字不吭。跟他们说也没用。无知者无畏。你要一争辩他们反过来叫得比你还响。别说跑到网吧上网的小孩子多,像我这种自身不满十八岁的网管也不算太少,要是较起真来,尴尬的恐怕是法律本身吧。



我爱读书,却不爱上学。具体地说,我感兴趣的东西都不考,考的净是一些我不屑一顾的东西。高二时因为跟校外仇家打架,惹得全校不得安宁,只好退学。不过也好,我在电脑城打了几天工,转头来这里做了网管。



打发走了片警,老板用脚尖踢着柜台下面一只纸盒对我说:“你什么时候去换哪?这次买回的三十张网卡才几天就坏了十六张,还有这些鼠标,你是不是买了水货?”

我满不在乎地说:“这屋里的机子哪台不是水货?不是水货你买得起吗?买的时候要便宜,用的时候要稳定,哪有这种好事!”

“那就这样让它一直坏?”

“我明天去换还不行?”



回到游戏中,发现灯火阑珊已经呼了我好几遍了。我懒懒地应了一声,告诉他我的位置。我在中心广场上摆了个摊,把在现实中卖不出人民币的装备拿到这里换落日币。这个世界里的囤积居奇通货膨胀已经到了神话般的境界,不过也正因为此,才显得特别刺激。摆好摊我就起身去给客人倒水。一个客人暴跳如雷地大骂什么破网吧,机子怎么突然熄了,一检查差点气死,他把接线开关给踢关掉了。



回到显示器前,灯火阑珊已经到了,正围着我的小摊乱转,并不住对我喊话,我连忙答应。一看我摆的摊,东西早被抢购一空。



[菲菲鲁]下山的时候血瓶够用吗?

[灯火阑珊]一个都没用,我全留着呢。下山还补什么血,给怪物一碰一下就飞回城了。

[菲菲鲁]你可真会搭死亡便车啊!那经验值怎么办?

[灯火阑珊]反正我再练也升不上去,不如有效利用。一起再去吧。^ ^

[菲菲鲁]不怕再死?

[灯火阑珊]有你在死不了。

[菲菲鲁]你说这话有点儿像吃软饭的哦。

[灯火阑珊]有什么关系?游戏里男女平等,GG可以受保护,MM也可以杀人。

我一乐。

[菲菲鲁]还是先带你去练级吧。哪天我不在了你也好自己去。

[灯火阑珊]你不在了我还上那儿干吗?



我哑了。这事有点悬。跟菲菲鲁有点不一样,我不是女的。总的说来,游戏中的女性角色比较受照顾,所以有一些男人就专扮成MM骗人,借此占点好处,当然也不排除他们本身有些变态。一些代入感强、喜欢投入的小男生深受其害。网游中专称为人妖。可我不认为自己是人妖。我从未用菲菲鲁的女性身份去欺骗别人,占男玩家的便宜,我只是PK他们。



当初决定角色的时候我选择了这个一脸无邪的女孩,为她起名菲菲鲁。那时的我就像那位最终爱上自己作品的艺术家,满怀梦想和爱心,对她精雕细刻。我细心地呵护着她,为她高兴,也为她伤心,同她一起经历了游戏最初的无助与彷徨,看着她一步一步由弱小变得强大。在我心中菲菲鲁本应该成为一个纯洁的,美丽的,善良的,勇敢的,人见人爱的女孩子,是我心中最好的女孩子。可是我错了。用游戏用语来说,我想玩的是育成类游戏。可惜网游不属于此类。网游是最典型的角色扮演类,在游戏的后来会发现你扮演的其实一直就是自己。菲菲鲁没有变成我的梦中情人,却变成了我自己,一个在天使面具隐藏下的阴暗的我。





我执意不肯和灯火阑珊一起再去狼居胥,只是拖着他继续他的练功之旅。在游戏中,不练级或PK的话,剩下的就只有聊天了。一男一女最后能聊出什么结果,谁都清楚。我心里有个声音一直在说这样不行,别理他,甩掉他;可是菲菲鲁却还是执意跟他在一起。菲菲鲁似乎已经不再受我控制了。



这次的练级却不如上次那么愉快。帮他练级对我来说毫无意义,击败这种程度的怪物已经不能再给我增加任何经验值,我纯粹是学雷锋。而灯火阑珊对自己升级竟然还不如我热心,他毫无进取心,只想当个散淡闲人。现在的他只是在被我逼着练级。正当两人的关系渐渐陷入微妙的时候,一次在山洞中打死一只丑陋的妖怪,它身上竟掉出多达十只的天使之羽来。灯火阑珊赶紧跑过去捡起来,欢呼道原来这种东西身上掉天使之羽啊!他兴奋地对我说,只要凑足999只天使之羽,加上若干金线和珍珠,就能够编成一件极品的霓裳羽衣。只是眼下他的级别不够还做不出来,不过他保证说等到收齐999只天使之羽的时候,他一定就够级别了。



我也不由得动了心。对顶级玩家来说,搜寻极品装备比PK还要令人兴奋。混了这么久,我也只是在游戏主页上看到过一张霓裳羽衣的图片,游戏中却从来没见过。现在才知道原来做起来如此麻烦。这衣服穿上之后魅力声望加得最多,魅力一多就会减少被怪物攻击的次数。而我和所有的PKer一样,追求的只是最强的攻防。我一个红名Pker要它个魅力干什么?虽说如此,我还是当即决定帮他收集齐999只天使之羽。



这件意外的任务挽救了我们的练功之旅。灯火阑珊为了达到能够制做霓裳羽衣的级别,一反常态地刻苦用功。我们把这种怪物出没的地方全部搜了一遍,只要遇上,不由分说就打。羽毛收集的进度非常缓慢,首先不是每只这种怪物身上都会掉出羽毛,其次一只两只地收集,收到999只也是一个极其漫长的过程,况且我们不能老呆在一个地方打,灯火阑珊还得升级。



灯火阑珊不在的时候,我就跑到各城市的市场上去收购天使之羽。这个办法比什么都快。反正我身上的高级装备多,一出手有的是钱。大约在两周之后,我问灯火阑珊他的级数够了没有,他说级是刚刚够了,可是羽毛还差很多。我得意地告诉他天使之羽也差不多凑齐了,然后我把买来的三百多只羽毛一起交给他。灯火阑珊呆立良久,半晌没出声,最后对我说,明天晚上八点半,在狼居胥峰顶,一定要等他。说完就下了线。



我呆住了。我再也不能继续装傻扮愣下去。这话里面的意思很清楚,明天在狼居胥会发生什么事情,我却还不知道。





第四章



第二天整个白天,我满脑子都在想着晚上跟灯火阑珊见面的事。他就是那种典型的初入游戏的小男生,在游戏里面碰到了个辣妹PKer,就想当然地以为坐在显示器后面按鼠标的也是个辣妹。下一步他会做什么用脚指头也能想出来。他会像个多情的骑士,甘冒万死爬上狼居胥的顶峰,去探访一位美丽又刁钻的公主;他要抱着一件霓裳羽衣作聘礼,向我――啊不,向菲菲鲁求婚,婚后再死缠硬磨地设法与现实中的菲菲鲁见面。



那天我为什么要告诉他我也在H市?现在要命了。



心不在焉的后果就是把十几张T口的网卡错换成了RJ45口的,害得我在大太阳底下骑着单车往返电脑城两次。







我坐在电脑前磨蹭了一个多小时,最后还选择了登录。遇到这种情况,如果不是存心想要骗人的话,一般都会从游戏中蒸发一段时间,让对方那颗发烧发胀的头脑渐渐冷却下来,让一段本不该发生的网恋化作一颗美丽而虚幻的流星。



可我还是想要面对。网络上也应该有真实。



我见过一个小女孩,甜甜蜜蜜地跟着她的GG一起升级赚钱,不久两人举行了盛大的婚礼,结婚那天男孩当众撒了500万块钱,好大一群人蜂拥争抢,一度造成网塞;婚后他们在河边造了个小房子住下来,然后在某一天,那男孩突然消失了,一句话也没留下。在现实中,这应该叫做离家出走。



剩下的女孩,到处找不到丈夫,只好天天在频道上喊他的名字,求认识他的人帮忙找他,可那男孩就是不出来。后来她又跑到论坛上发帖子找他,发了很长时间,引得无数人关注,也招致不少冷嘲热讽。最后她发了一张帖子,说等他等到某月某日,到那一天他还不回来的话,她就自杀。

结果,她真的自杀了。







八点半,我准时来到了狼居胥峰顶。今天有雾,也许待会儿会下雨。我没有像往常一样御下装备坐下来。我全副武装地站在峰顶等他。



十几分钟后,灯火阑珊气喘吁吁地跑来了,边跑边大叫sorry,他说他从五点就开始往这儿赶,一路上被怪物飞回去了两次,又特别怕遇到Pker,不是怕被杀,而是怕死了以后被人抢走身上的东西……我一言不发地听着他滔滔不绝。



他停了一会儿,面对着我,有些紧张地再度开口:

[灯火阑珊]霓裳羽衣我做好了,一次成功。以前做件普通的衣服都要试过好几遍,没想到这次却这么顺利。

[灯火阑珊]这大概是因为天使之羽是我们两人历经了千辛万苦一起找来的吧,所有的考验都已经通过了,所以老天没有再为难我。

[灯火阑珊]你看,很漂亮吧,虽然跟我想的有点不太一样,不过我觉得这个样子更好。

说着他把霓裳羽衣拿出来放到我面前。



我知道我必须开口了。

[菲菲鲁]不要随便把东西拿出来给人看,更不要把武器装备借给别人试。

[灯火阑珊]你说什么呀?

[菲菲鲁]我以前的一个朋友,因为另一个好朋友说想借他的妖刀村正试一下,他借了。结果那人一拿到刀就下线跑了,然后就老躲着不出来。为了买那把村正花掉了我朋友几乎所有的钱。他走了,再也不来玩了。

[灯火阑珊]真无耻,还有这种人。祝他不得好死。

[菲菲鲁]如你所愿。我约了几个朋友到处找那个骗子,一找到就杀他,杀得他最后只好自杀,刀也抢回来了。可是被骗的那个朋友还是不肯再回来。

[灯火阑珊]换了我也不会再回来的。



沉默。雨开始下。风中和着细微的雨声。



[灯火阑珊]不说扫兴的事了。我是不会随便拿东西给别人看的,我也没有别的朋友。而且现在就算你真的抢了也没关系,这件霓裳羽衣本来就是要送给你的,不然我为什么做它?

[菲菲鲁]我不要。

[灯火阑珊]?????

[菲菲鲁]我不是女的。

[灯火阑珊]什么?

[菲菲鲁]我也是男的。我没想骗你,要是你还是觉得我骗了你,那么抱歉。

说完我转身就走,把灯火阑珊一个人扔在山顶上,慢慢地消化我刚才的话。







我仍旧每天上线打游戏,只是没有再去狼居胥峰。也曾想过我不该再来,可我还不是那么多愁善感的人,我也没做什么必须要一死以谢天下的坏事。



几天之后我开始接到灯火阑珊给我的留言,说他每晚八点到十点都在狼居胥峰顶等我,我不去他就天天等。开始我没理他,可是这样的留言每天都会收到一条,到了第五天,我终于顶不住了,起程赶往山上,一路上我不住地问自己是不是出了什么毛病。



到了山顶,他果然在那儿。



[灯火阑珊]Hi!

[菲菲鲁]你一直都呆在这里没下去?

[灯火阑珊]对。

[菲菲鲁]想干嘛?

[灯火阑珊]没什么,我辛辛苦苦做出来的衣服是件女装,我穿不上,还是想送给你。

[菲菲鲁]我说过了我不要。我也不会跟你结婚。我是男的。

[灯火阑珊]笑~~~我早就断了结婚的念头了。可是这件霓裳羽衣只有菲菲鲁能穿,我想送给她,她总还是个女生吧?

[菲菲鲁]这里面的女生不止我一个吧,多少人哭着喊着想要一件羽衣呢。

[灯火阑珊]我已经怕了,搞不清哪个是真的哪个是假的。

[菲菲鲁]都怕了还非要送给我?

[灯火阑珊]你是男是女我不在乎,我只知道菲菲鲁是个女生。

[菲菲鲁]我在乎!

[灯火阑珊]你至少穿上给我看一看好吗?我只想看一眼你穿上以后是什么样子。

[菲菲鲁]都说了我也是男的,你不觉得恶心?我是不会穿的,别再给我留言了。

说完我转身就走,心里直后悔得要死,想不到他是这么一个黏黏乎乎不清不楚的人。



身后呼的一圈白光闪过,接着从白光的中间一颗小星星拖着长长的光尾腾空而起。灯火阑珊下线了,地上躺着那件五彩斑斓的霓裳羽衣。







我把那件价值连城的衣服卖了,不是在游戏里,而是实实在在地卖给了网吧老板,卖了两千六百块钱。就这样我还嫌卖少了。这样不世而出的极品装备,再加一千我也不算黑。



心情不爽,极度不爽。那天从下山以后就就跟丢了魂似的。也不知是什么鬼使神差,我竟然跑去把那衣服捡了起来,捡起来后也没放到银行的储藏柜里,而是一路背着它。一件衣服占了我好大一块口袋空间,害得我有好几件打出来的宝物捡起来却没地方放,只好扔在地上便宜别人。我背了一路却从没想过要穿在身上试一试。我做不到。



自从捡了那件宝贝衣服,我的心里就空荡荡的。照说我本该是多了点什么而不是少了点什么。要不就是这衣服是件不祥之物。



最后我决定卖掉它。不就是件霓裳羽衣吗?跟我手中的宝刀雨切、身上的赤龙宝甲有什么两样?游戏道具而已。况且也不是我偷来骗来的,送给我了就是我的,我怎么用谁也管不着,就连做它的人也管不着。而且我相信我再也不会遇见灯火阑珊了。



这样对谁都好。这么大了居然还分不清游戏和现实。我可不是那种精神上的软骨病患者,活该陪着他哼哼叽叽地发梦话。



而且我相信我问心无愧。我有什么可愧的?
作者: 真是混    时间: 2006-11-5 17:24

第五章



再次坐在狼居胥的顶峰,已经不知是多久以后的事情了。在路上我没有斩瓜切菜一样消灭拦路的大妖小怪,而是逃命般一路飞奔上了山。又是日暮时分,天空没有白天那么明亮耀眼,却异常温暖。我就这样一直坐着,什么也不干。柔和的背景音乐中不时传来一声鸟鸣虫唱,周围的一切都显得那样的包容,即使满身心的疲惫仍旧无法消除,却能触摸到一种宁静和安慰,就像倦鸟归巢的感觉。我果然还是属于这里。



猛然间“砰”的一声枪响硬闯了进来,从我身上升起一行血红的数字。那红色的数字注释着我所损失掉的血量。我起身回头,发现岩石背后不知何时已经挤满了人,黑压压的一片。我并不认识他们,我认识的只有枪口、剑锋、矛尖……无一例外全部指向我。显然这是有预谋的仇杀。我被偷袭了。



“小妹妹,在等谁啊?”

“想怎么个死法?GG一定让你爽到死!”

……



像我这样的杀手被人设计偷袭并不意外,意外的是这么大一群算不上高手的喽罗怎么能够爬上这座令无数高手胆寒心裂的狼居胥峰顶。我一动不动,一边冷静地等待下文,一边用鼠标调用着这群乌合之众的资料。我相信他们应该是有帮派的。果然,他们全都来自一个叫“红名之狼”的帮派。人如其名,他们每个人头顶上的名字都是红色的。这是个清一色的杀手帮派。



我不记得跟这个“红名之狼”结下过什么梁子。不过也说不定,我杀人的时候根本不看他是哪帮哪派的。



又是“砰”的一声枪响,又一行血红的数字从我身体里冒了出来。我再也忍耐不住,往人群中直冲过去。反正已经无路可退,周围全都是敌人,朝哪个方向突围都是一样的。真没想到,刚才我一路逃上山顶,现在又要一路逃下去。可惜我现在面对的是人而不是怪物。怪物只在你入侵它的领地打扰他的安宁时才向你发起攻击。



无论我怎么左冲右突,却发现自己永远处在敌人的最中心。这些人的级别对我来说都不算高,他们手里握着的,也不过一些对我来说不足挂齿的凡兵俗铁。若是在平常,即使遇到这样的围攻,我仍有把握突出重围。可是今天不一样,一向跟我形影不离的那把削金断玉的宝刀雨切并不在我手里,我的武器只有一对空拳。尽管如此,敌人还是一片片地倒下。令我吃惊的是他们竟然不怕死,一排一排前赴后继着,踏着同伴的尸体,毫不间断地向我发动猛攻。那些死者也以最快的速度消失掉,为后来人腾出战斗空间。随着地面上的尸体越积越多,血红的数字也不断发从我的头顶升起,我的血在一段一段地流失。最要命的是我身上并没有带足够的血瓶。



我奋力战斗着,心中却在暗暗叹息,也许今天真的是在劫难逃。做了这么久的杀手,我竟然已经忘掉了被人杀死的感觉。我以为在这片江湖中我的对手已经寥若晨星,却忘掉了“万蚁蚀象”的古训。复习一下也不错,杀手是不可能享受安宁的。



血瓶用尽了,血还在一下又一下地流失着。没关系,既然他们不都怕死,我也不必在乎。只是一场游戏而已,输一场并不等于输掉全部,死去还可以复活,损失掉的无非是一点经验值和金钱。我会好好记住这群“红名之狼”的。



我继续拼命地向四周涌上来的敌人奋力挥动双拳,同时不住地估算着自己所剩不多的血量还能支撑多久。也许我死后不应该马上去复活,从他们的作战方式就可以想像出来,现在的复活点周围一定也拥着成堆的敌人,那些刚刚被我杀掉的敌人。



就在我的生命已经进入倒计时的读秒阶段时,有人大呼了一声“停!”话音未落,所有的人都收起了武器,尽管我的拳还没有那么快地收起。



人群中走出一个人。从他的衣着和武器来看,毫无疑问他就是这群狼的首领。他的头上同样顶着一行血红的名字――灯火阑珊,“红名之狼”的帮主。

他的出现本身已经足够让我吃惊。而我更吃惊的是:这四个字不该是红色的。



经过跟随我的两度历练,他已然跻身于高手之列,虽然与我还有一段距离。正是有他的一路押阵,这群虾兵蟹将才得以爬上山顶。

我停住了手,但没有说话。我在等他先开口。



[灯火阑珊]我想找你要回那件霓裳羽衣。

原来如此。一时间我似乎轻松了很多。



[菲菲鲁]对不起,我还不出。我把它卖掉了。

[灯火阑珊]果然是你卖的!卑鄙小人!

[菲菲鲁]事已至此,我无话可说。



说完我把身上的赤龙宝甲一件件卸掉,全部扔在地上。他定定地站着没有动,可他身边那群小喽罗在几秒钟之后就再也抑制不住他们喷火的欲望,向着地上的价值过亿的宝物一拥而上,这些宝物是多少顶极高手倾其所有梦寐以求的终级装备!混乱中分不清是谁在我已经失去保护、命悬一线的身体上猛地一击。最后一行红色的数字带着我身体中最后的血从头顶升起,同时我的身体扑向大地。



一阵尖利的呼啸声划过,空中落下密如雨丝的牛毛细针。那些刚才还在哄抢着宝物、践踏着我的身体的小喽罗顿时死了一地。针雨是灯火阑珊引发的。原来这就是裁缝的必杀绝招。我一直以为裁缝只是给别人做衣服的。



他走向我的尸体,有点不知所措似的转了个圈,然后点开我的口袋栏。里面没有任何一件称得上宝物的东西,口袋里面装得满满的是九百九十九只天使之羽。







我记起来了。这是我最近一段时间发疯似的收集来的天使之羽。我重新走过从前的路,从打死的怪物身上一只一只慢慢积攒起来的。就在几天前,游戏主页上发布活动公告,GM(game master)将以每只五万的价格收购玩家手中的天使之羽。游戏运营商就爱出这种小花招,不时用高价收购一些平常价值很低的小道具,增加游戏的趣味,也顺便丰富一下一些低等级玩家的口袋。这使得这些原本无人问津的小小羽毛一时间身价暴涨,淘羽者也蜂拥而至。我顿时大急,这一下本来就不算多的羽毛变得更难收集了。



于是在收购日前,我整天都在每个城市的市场上转。我用比GM收购价还要高的价格,每只五万五从别人手里收购。因为数量太大,我的钱很快就用光了,然后我就卖以前收集来的装备,到最后,我卖掉了在游戏中有“武林至尊”之称的宝刀雨切。



今天,当收集完最后一根羽毛之后,我第一次回到了狼居胥。下一步要做些什么,我并不知道。我只觉得这九百九十九只羽毛背在身上,心中踏实了许多。







灯火阑珊还站在我的身边,一动不动。他周围的小喽罗却早已一哄而散。我想了想,在频道上打出一句话:拿走吧,正愁不知怎么送给你呢。



他仍旧一动不动,就像突然掉了线一样。但我知道他还在。我很想像他上次所做的一样,把东西扔在地上然后下线,可是我做不到。我已经死了,不可能做任何事情。我只好再次催促他:就算是我还给你的。说完我起身,离开电脑台,走到网吧外,面对外面明亮得令人睁不开眼的阳光,面对满街的人来人往,点燃一支烟。







回到电脑前的时候,屏幕上只剩下菲菲鲁的尸体。灯火阑珊走了,也带走了那些羽毛。菲菲鲁躺在地上,血似乎还在流淌,不住地往地下渗透,原本珠玉般晶莹的肌肤变得暗淡无光。我看了一眼最后的落日,记住那如血般的颜色,然后退出,回到系统菜单。



从菜单中跳出来的菲菲鲁还在微笑地看着我,不时向我歪歪脑袋招招手,等待我再次带着她进行游戏之旅。没有了一身坚硬的装备,她显得那么娇俏可爱,美美的一个小姑娘,一如她初生的时候。就是这个小姑娘,让我着迷,让我骄傲,也让我无可奈何,身不由己。一次又一次,我用她的手杀人,把菲菲鲁这个美丽的名字染成红色。顶着红名的是她,在背后挥刀却是我。



够了。对菲菲鲁这样一个女孩子来说,经历过梦想,经历过奋斗,经历过迷失,经历过痛苦,经历过幻灭……这样的结局也许未必不算是功德圆满。



我把鼠标指向删除键,轻轻地点了下去。



删除人物,玩家称之为自杀。游戏中虽然杀戮遍地,但是一个游戏角色是不可能被别的玩家真正消灭掉的。能够杀死它的,只有它的主人。



系统一遍又一遍让我确认着,不住地警告我说删除人物的后果就是将这个人物的一切资料全部抹掉,这个人物将永远从游戏世界里消失。系统在尽它最大的努力挽救菲菲鲁的生命。



“现在开始倒数,倒数过程中按任何一键就可以取消删除。五、四、三、二、一,删除!”



一瞬间,菲菲鲁的身影从屏幕上消失了。我最后记住的,仍是她那张无邪的笑脸。



泪水滑过我的脸颊。对不起菲菲鲁,我的一场游戏是你的一生。



第六章



“最近有什么新货?上次说的彩虹弓和龙骨战袍弄到了没有?”

“你当我是军火贩子?我不玩了,什么都没有了!”

“开什么玩笑?那你的刀呢?还有衣服?”

“全部送了人。”

“你疯了?”――听声音我觉得他才是疯了。“……你真的不玩了?”

“还要说几遍?不玩了就是不玩了!”

“那你那个ID还要不要?有164级了吧?我出三千块,看在哥们儿一场让给我吧。”

“没了。我自杀了。”

“啊~~~?”

电话那头垂头丧气的一声长叹弄得我哭笑不得。



三千块啊!菲菲鲁的身价竟然值这么多。我自己一个月的工钱才一千二呢,居然比我还高。如果她还在的话……突然间我意识到那天菲菲鲁的自杀完全是出于她自己的意愿,与我无关。她知道我根本不可能抵抗这三千块钱的诱惑。并不因为我有多么缺钱,从游戏中得到极品道具然后转手卖出,这本身就能给人一种极高的满足感。



挂了电话我却浑身发起痒来。如果菲菲鲁还在,我肯定不顾一切就上去了。幸好她已经没了。再一次我确信她是自己求死的。想到这里我不禁一阵心痛,就像让一个无辜的人背负了我的罪过一样。



无聊地晃了几分钟以后我发现自己已经跑到了落日论坛。置顶的一篇文章立刻吸引了我的视线。







【这样的落日,我只能离开】  作者:lods



我玩落日已经有大半年了。在铺天盖地的网络游戏中选择它,是因为落日独有一股浩荡之气深深地吸引我。我们都是凡人,幸而可以借游戏圆一个英雄的梦。但是现在的落日,已经彻底变了色。我不说大家也知道,自从PK组织红名之狼出现之后,一切都变了。



游戏中当然少不了PK,但任何一款游戏都不会鼓励无原则的PK,很多游戏都对杀过人的红名玩家有惩罚措施。落日也一样,比如红名玩家不能够从商店买东西,死后经验值比别人掉得多。可是所有这些在红名之狼面前都显得不堪一击。他们以PK为荣,甚至以PK为生。他们进游戏就是在寻求PK。红名之狼的大多数成员级别并不高,他们靠的是成群结队的围攻。凡不是红名之狼的成员都是他们PK的对象。据透露,红名之狼每周都会出一份PK名单,针对不同级别的玩家派出不同级别、不同数量的红名之狼布置PK任务,事后按出力多少给予奖励。他们是在有组织有计划地杀人。以前这个服务器上有大小帮派40余个,现在只剩下6个。消失的帮派不是被灭门就是被并吞。令人费解的是系统组织的帮派大擂台――其实是一种合法化的PK,他们却从来不参加。



除了杀人,他们还垄断市场。摆摊时只要是被红名之狼看中的东西,必需按他们要求的价格卖给他们,否则就上PK名单。而他们提出的价格根本就是在抢劫。所有新人一登录服务器,马上就会有人邀请他们参加红名之狼;老玩家只有两条路可选择,要么加入,要么走人。加入红名之狼只有一个条件,40级以上必须杀人转为红名。



我敢说,落日中的红名之狼,已经具备了某种黑社会的性质:杀人越货、排除异己、欺行霸市、任用私刑。如不制止,用不了多久,本服务器上就只会剩下单一的组织――红名之狼,所有的玩家都是其成员,必需服从红名之狼的管理,遵守他们制定的游戏规则。不过到那时,他们又去PK谁呢?



可惜我等不到看好戏的那一天了。刚才说过,老玩家只有两种选择,我选择离开。我也曾经和朋友一起与红名之狼抗争过,可惜失败了,我本人已经连续数周上了PK名单,他们扬言要杀到我自杀为止。如他们所愿今天我自杀了。有几个和我一起战斗过的朋友现在则变成了红名之狼。我不怪他们。走之前我只说一句话:我不是英雄,但我期待英雄出现,扫平红名之狼,还我一个正义的落日。







看完上面的帖子,我只觉得呼吸有些沉重。这是菲菲鲁自杀以后,我第一次回论坛。我不知道自己想看什么,而现在所看到的,则是一些我难以承受的东西。



如果我的猜测没有错的话,第一个死在红名之狼手下的应该是菲菲鲁。我以为菲菲鲁一死,一切都会结束,万没料到这恰恰是一切的开始。







一夜无眠之后,第二天一大早我就建了个新人,重新回到了落日的世界。这次我老老实实地选择了男生,起名为时空机器。时空机器,再不是我用来掩人耳目的一张面具,他将完完全全代表我本人。



我又在曾经熟悉的新手村出生了。时空机器一身可怜兼可笑的新人打扮,有些别扭地站在那里晃动着,不知所措。同样不知所措的还有一个我。我根本不知道回来干什么。再练级?No!去报仇?No!我有什么仇可报的?去充当那个别人呼唤的英雄?My God!开什么玩笑!



傻站了一会儿之后,有人过来对我说:“新人你好!”一时间我竟有些不适应。我还是第一次看见有人问候新人的。他的下一句话接着就来了:“参加我们红名之狼吧,有法师带练,40级之前老大发装备。”

我立刻想到了那篇帖子。红名之狼,说来就来了。

“我带你去找NPC报名,很近的。走吧。”没等我回答,他已经在前面带路了。



在不远处的小茶棚里面找到一个老太婆NPC,眨眼功夫,我也变成了一只红名之狼。

“好了,你可以在城里随便转一转,想到村外打怪玩也行。不过不用太认真了。每天下午四点,晚上八点,晚上十二点,都有法师在村口带新人练级。跟着练很快的。升了级以后还可以去老大那里领装备。我一天就出了新手村,五天升到40级。”



我倒!这红名之狼真是一个温暖的大家庭。我敢打赌,每一个参加的新人都会为此感激涕零的。



刚才带过我的那个人已经走开了,现在他又在对另一个新人说话。他说他40级了,不过看名字还是蓝色的。如果刚才我拒绝的话,他会不会马上杀掉我由此转为红名呢?

我呢?在这红名之狼里,我会再一次,变成红名杀手吗?







“参加跟练的新人排队分组,每组五个,跟一个法师。法师会为你们加血加攻加防。打出来的钱和装备谁都不许抢,由法师统一捡。结束时所有的钱平分,装备上交。丑话说在前头,抢东西的人法师有权当场秒杀。练级结束后由法师带队到总坛领装备。带练过程中法师如有徇私舞弊,也可向总坛直接申诉。”



晚上八点,我准时来到村口,早有十数名新人等在那里了。一个衣着光鲜的红名枪手站在大树下面长篇大论地训话,在他身边四名法师也已经准备就绪。



我站在队伍里很快就编了组,跟着一名法师带着的小队出了村。带练进行得十分有效率,所到之处,见到小怪就一拥而上,乱拳之下战果累累;法师则不停地为我们加防加攻加血。新手村的怪都很菜,又有法师一路照顾,新人们根本无需顾虑,只管向前乱冲就是了。同组的另外四人都很努力,只有我一个偷懒。不过偷懒也没关系,组了队就意味着可以共享经验值,照样升级。不出几分钟,小队中升级的哗啦声响成一片。半小时后,所有的成员都已经顺利地升到了五级。



唯一的一次意外是有位老兄一时杀得性起收不住手,抢了一把匕首。幸亏他反应奇快,不出一秒钟就吐了出来,法师早摆好了PK的架式,大家吓得都呆住了。还好法师及时收势,只是严正警告说这种事情决不允许再有下次。



有法师带练,这是我那个时候每个新人玩家的梦想;组队练级也是一种最快捷有效的练功方式,只是抢钱抢装备的问题总也得不到解决,同组相残的情况时有发生。而在红名之狼,这两件事似乎都很简单地就摆平了。



闲来无事的时候我跟法师聊了几句。法师现在也只有二十几级,前天才开始玩的。现在他给我们带练,一会儿还要去参加另一组,由更高级别的法师带他继续升级。在红名之狼,不同级别的玩家都会被分派不同的任务。



两小时之后带练结束。新人都已经升到了八到十级,基本可以出新手村了。法师宣布刚才打怪一共收获了若干钱,当场平分给小组的每个成员,然后带着我们回城找车站,搭车到总坛附近的安城。



安城是落日中最大的城市,城外不远有落日中最坚固的总坛。类似的的总坛还有十数处,防护级别很高。总坛一开始都是空着的,里面有高级别的NPC怪兽守护,等着各组织来攻占。总坛一旦攻下,那些守护兽就成为帮派的护坛兽,在别的帮派攻坛的时候参与本方防御。所以说总坛就是一个帮派的城堡,易守难攻。



法师带着我们进到坛内,向一名小头目简要汇报了带练情况,把所有装备交给小头目之后就走了。小头目先是通告了下一阶段的带练计划,接着由我们各人报出自己的职业,根据职业不同发给相应的初级装备和武器。轮到我的时候,他停住了。我的职业是药师,他手头似乎一时没有药师用的武器。我说没关系,以后再说。



正要离开的时候,有人突然在频道里对我喊话。

[灯火阑珊]你是新来的药师?能不能到大厅门口一下?

我顿时全身发硬。终于又见到了这个名字。毫无疑问我回来就是为了他,可是真的这么快又要见面,我却什么都没准备好。



灯火阑珊仪态雍容地站在大厅门口,穿着一身描龙绣凤的高级装备。来来往往的过路人不时叫他一声“老大”,他一一点头回应着。

红名之狼的老大,果然气度不凡。



[灯火阑珊]你就是新人药师?什么时候来的?

[时空机器]今天刚来。

[灯火阑珊]几级了?学了技能没有?

[时空机器]刚八级,还没去学。

[灯火阑珊]八级已经可以学合成了。现在的新人都只想着当狂战士魔战士,药师矿工一类的新人已经很久没看到了。

我不知道如何回答,干脆沉默。

[灯火阑珊]你先去学合成技能,然后去店里买材料,帮我合成一批蓝药送过来。

游戏中的药分两种,补血的红药和补技能的蓝药。红药可以从商店买到,而蓝药只能通过打怪和合成获得。对高级玩家来说,蓝药比红药更珍贵。

[时空机器]好。

我领命转身就走。原来在帮派内,就连新人也是人尽其用。红名玩家在商店买不到东西,他们就派还是蓝名的新人去买。



[灯火阑珊]别忙着走啊,给你钱。多的钱拿去买支捣药杵吧。

捣药杵是初级药师的武器,也就是刚才那位小头目给不出的东西。

[时空机器]谢谢。这么多钱不怕我贪污吗?

[灯火阑珊]这么多钱能做多少药我心里有数,再说我信任你。

[时空机器]凭什么信任我?就因为你说了句信任我就感动得不去贪污了?

一句话噎得他半天没吭气。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去刺激他。

[灯火阑珊]实在想贪就贪吧。不过你知不知道我是谁?

我心说我太知道了,我要不知道这全落日就没人知道了。

[时空机器]你是老大。

[灯火阑珊]知道就好。你是不是怕耽误了升级不愿意去?放心,事情办好了不会让你吃亏的。

[时空机器]不耽误。我不急着升级。我也没说不去啊。

[灯火阑珊]你不急着升级?我发现你挺有意思的。

[时空机器]走了。白白。



红名之狼的头儿真威风啊,这么快就对我颐指气使起来。看来他的日子过得还不是一般的滋润。我呢,也心甘情愿地受着指派,屁巅巅地跑起任务来了。就在刚才,站在新手村的时候,我还全心沉浸在回忆之中。现在看来,网事匆匆,一切都已恍若隔世。







想不到我的第一项任务就这么的不顺利。我回到安城拜师学艺,然后去商店买合成材料,合成了一大批初级蓝药。可是当我出城返回总坛的时候,却被几个人拦袭了。

“红名之狼的狗崽子!”

来不及看清他们的名字,我已经死于一阵乱棍之下。我眼睁睁地看着他们从我身上搜走所有的蓝药,还有那支刚买的药杵。
作者: 真是混    时间: 2006-11-5 17:25

第七章



我都快懵了,死在地上很久才想起来去复活。这游戏什么时候变成这般乌烟瘴气的了?以前我们是PK,可是很少PK新人,何况还是这样偷袭加围攻。所谓歪江湖还有三分正道理,几天不来我怎么一下就变老了。等我半死不活从复活点再钻出来时,又想到自己陷入了另一个困境:蓝药没了,任务完蛋了。而我刚才还在对灯火阑珊扬言要贪污呢。

流年不利!我也真无聊,没事找事跑回来。这下子两边不是人,到哪儿都混不下去了。我还复活干什么?下线走人吧。

突然间想起发哥曾经的名言,现在又在网上很流行的一句话:如今已经不是我们的江湖。



正打算下线,帮派的说话频道却狂闪起来。

[灯火阑珊]时空机器,请速回总坛!

[灯火阑珊]时空机器,请速回总坛!

[灯火阑珊]时空机器,请速回总坛!

[灯火阑珊]时空机器,请速回总坛!

……

红名之狼的老大正疯狂地刷着屏,不断地发着同一条信息。得,我这只菜鸟一下子在帮中扬名立万了。



干什么催得这么急?他真认为我携款私逃了?我呆呆地看着频道,不知道该怎么办。

不久密语频道也开了。灯火阑珊跳了出来。

[灯火阑珊]你在线啊?没看到我叫你?

[时空机器]对不起,我把消息栏最小化了。

[灯火阑珊]先回来再说吧。

我沮丧得要命,只恨自己为什么不早点儿下线。{注:密语频道是游戏中一对一的说话频道,直接输入对方的名字,只要对方在线就可以打开。}



[时空机器]找我有什么事?

[灯火阑珊]什么事?药呢?

[时空机器]对不起,被抢了。

[灯火阑珊]被抢了?不是你贪污了?

[时空机器]你要这么想我也没办法。

[灯火阑珊]你这是装潇洒还是死猪不怕开水烫?我吓你的!刚才有人看见新人药师被人PK了,我想可能是你。

[时空机器]是,就在安城的右城门外边。我连名字都没记下。

[灯火阑珊]是隼盟的人!他们要找死我也没办法。我们跟隼盟早晚得要大干一场,这下正好师出有名。

[时空机器]你们要打仗?什么时候?

[灯火阑珊]这你就别管了,你这样根本上不了场,我替你出头。

[时空机器]我不要!!!!!!!………………….

“我不要”三个字后面连续打了无数个惊叹号。

我急了。没想到一个新人被PK马上就会触发游戏中最残酷的帮派大战。这种帮派大战动辄有上百人参加,互相叫骂对砍,从早打到晚,死掉的人马上复活再奔向战场,无比惨烈却又无头无尾,不把最后一人打到精疲力竭就不会停止,而结果却永远是不了了之。事后残留的仇恨和对骂往往又成为下一场帮派大战的导火索。



[灯火阑珊]你说什么?不要我替你出头?你被杀可不是你一个人的事,我们大家都没脸见人。

[时空机器]不要!这事怨我,是我先抢了人家打出来的东西。没脸见人的只有我一个。

[灯火阑珊]你抢了他们什么?

[时空机器]一把什么刀吧,没看清楚。

[灯火阑珊]是吗?那你是活该被杀了?

[时空机器]我是新人,不知道规矩,以后不乱抢东西就是了,反正也抢不羸。

[灯火阑珊]我还是第一次看到被PK了却不想报仇的。

[时空机器]也不是不想,只是不想让别人为我的事去打群架。PK就会死人。本来就我一个人死一次,结果却害得很多人要死不知道多少次。而人家根本就不认识我。

这句话送出后密语频道里停顿了好一会儿。

[灯火阑珊]切!你这人可真有意思。我知道了。







我没有回总坛,在密语频道里跟灯火阑珊说完话就直接下线了。菲菲鲁死后第一次回归落日,感觉就一个字:累。



从前的独行大侠――也可以说是独行大盗,现在成了任人宰割的肥羊。说我什么感觉都没有一点儿不在乎那一定是骗人。我并不是当然的大侠,更不是当然的菲菲鲁。过去的一切,随着菲菲鲁的死已经变得与我毫无关系。

这个过去也应该包括灯火阑珊。

我现在是时空机器,一个刚刚八级的小药师,红名之狼的狗崽子。除此之外,什么都没有,什么也不剩。

只是这一次,我决不做红名。我对自己、也对菲菲鲁发誓。



随后的两天我都没进游戏,勤勤恳恳地做一名尽职的网吧网管,站在别人身后,看他们在各自的江湖中载沉载浮。







等我再回到游戏中,信步走到城外时,立刻被眼前的景象震惊了。我从未见过同一幅画面上挤进这么多的人,刀光剑影,杀声震天。频道栏像抽筋一样闪个不停,红名之狼和隼盟的人在打斗的同时还不忘声嘶力竭地对骂,言辞中却是清一色地频繁问候对方的母亲及器官,粗鄙程度不堪入目。间或有GM插进来大叫一声“不要开加速,否则封帐号!”,这种苍白无力的威胁就像狂涛中的泡沫,顷刻间被湮没得无影无踪。



站在那里发愣的结果就是什么都没看见却发现自己又变成了一具尸体。



下线。



过了一天再回去,终于没有再看见那可怕的战斗场面了。只是在公开的和帮派的频道中还有不少人在历数着对方的种种罪行,发出此仇不报誓不为人的铮铮誓言。

我则直接开了密语频道,呼叫灯火阑珊。







[灯火阑珊]你来了。

[时空机器]我昨天也来过。

[灯火阑珊]那肯定死得很惨。^ ^

那道熟悉而亲切的^ ^此时却使得我心中一阵揪痛。

[时空机器]你答应过我不打的!

[灯火阑珊]我答应你什么了?是你自己误会了吧?

我误会?也许吧。现在我只感到愤怒!

[时空机器]你觉得打群架替你赢回面子了?对不起是我先丢了你的脸!

停顿。

[灯火阑珊]你以为是我要面子吗?这种事根本就不是你能够决定的,同样也不是我能够决定的。你去问问看,有几个人关心为什么打?对他们来说PK两个字就是全部的理由。

[时空机器]可是你负有最大和最不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不要狡辩!

[灯火阑珊]你在哪里?

[时空机器]黑松谷。

[灯火阑珊]我马上过来。



等待的过程中我的心情矛盾到了极点。走吗?还是继续等?正在患得患失的时候他已经到了面前。怎么这么快?



[灯火阑珊]能不能告诉我你为什么要加入红名之狼?

我心里一惊。真够开门见山的。

[灯火阑珊]那天是你先骗我吧。什么你抢了别人的东西,又不是没给你发装备,况且一个根本不想升级的人抢一把破刀干什么?

犀利。尽管躲在显示屏背后,我还是感到有几分狼狈。

[灯火阑珊]我倒想知道,一个没兴趣升级,又这么讨厌PK的人,参加我们红名之狼干什么!



我想干什么?我也想知道。茫然中我只得回答:

[时空机器]因为我一进来就有人叫我参加。

[时空机器]因为我不想一个人。







[灯火阑珊]我一直觉得你很有意思。你很像从前的我。

从前的你?不会!我不可能像从前的你,那个站在顶级杀手面前,全身颤抖却执着地质问“无故PK有意思吗”的呆子,那个抱着一件霓裳羽衣万死不辞追求一道幻影的可笑骑士。

[灯火阑珊]你的名字,有什么特殊的含义吗?

[时空机器]没有。什么特殊含义?我本来想用机器猫的,有人用了,就换成了时空机器。

我说的是实话。

[灯火阑珊]时空机器。如果真有这种东西的话……可惜,现实中没有,即使虚幻的游戏中也没有。

我无言以对。这就是连虚幻都无力征服的东西。逝者如斯,来不可逢,去不可追。

[灯火阑珊]知道什么叫江湖?江湖就是身不由己!曾经有人对我说过,PK是他在网上的生存方式。喜欢也好,厌恶也好,都只有继续PK下去。

[灯火阑珊]那时我不懂,现在才明白。



看到这句话我只觉得一阵目眩。这是怎样的游戏怎样的网络!为什么他会变成我,我却变成他!







那天到后来变成了他带我练级。其实我哪儿有那个心思,可是他非逼着我练。一切都颠倒了。

[灯火阑珊]你不是不想变成红名所以连练级也不愿意了?没关系的,照你这速度练一个月也升不上40级。我看你根本就是来看热闹的。

[时空机器]练级没劲。

[灯火阑珊]是啊,你说这么多的人,不PK我们还能干什么,成天钻到地洞里跟王八乌龟狐狸精玩SM吗?

我差点晕倒!士别三日当刮目相看,SM!他竟然都会说SM了!网络游戏真是个锻炼人的地方。

不过这话也一语中的。练级太没劲了,打完小怪后就去走那些无比变态的地下迷宫,打那些永远也打不尽的变态老怪。打怪、捡装备、卖钱、买药、再打怪,每天都这样,越到后来越没劲,级别越高越练不下去。



[灯火阑珊]其实我也是被人逼着练出来的。我自己练到40级就练不下去了,成天无所事事,还喜欢乱管闲事。

[时空机器]是吗?

说这话时我脸上想笑心里却一点儿也笑不出来。我知道他都管了些什么闲事。

[灯火阑珊]别担心,我不会逼你PK的。你是药师,可以呆在总坛只管做药。升了级就可以做出更好的药来。

[时空机器]可是你们拿了药还不是去PK?

[灯火阑珊]那就与你无关了。作为药师你总该有点儿职业精神吧?

[时空机器]是是是。我们这种菜鸟就要有给你们高手拎鞋的职业精神。

[灯火阑珊]你一个八级的新人嘴还敢这么贫!高手?说谁呢?你几时见过高手了?你知道什么叫高手?

[时空机器]我不是见过你吗?你不就是高手?红名之狼的老大、帮主、总舵主,还不算高手?

[灯火阑珊]我121级算个屁的高手!红名之狼里面连半个高手也挑不出来。

[时空机器]那要多少级才算高手?

[灯火阑珊]高手不是要多少级。真的高手从不屑于拉帮结派;高手是闲云野鹤,独来独往;高手也从不PK级别太低的玩家;

我的眼珠子都快掉出来了。还有这样的高人,我也不禁心向往之。不料接下来的一句话却像一支冷箭,携着冷风尖利地刺了过来。

[灯火阑珊]高手从不关心别人在想些什么,高手杀人于无形。





第八章



我懒懒散散地边打边聊,不知不觉两个小时晃过去了。灯火阑珊提醒我看看现在有多少级,一看之下才发觉我居然已经十九级了。毕竟是老鸟了,再漫不经心也比新手强得多,知道该怎么练。真是的,什么破游戏,想升的时候死也升不上去,不想升的时候却一路狂升。



[灯火阑珊]这么一下子就升了十级呀,你完了!^ ^

[时空机器]托你的福。

[灯火阑珊]你以前玩过网络游戏吧,操作很厉害呀,我看你一路都没怎么吃药。

我心里一惊,怎么没注意这点呢?我没怎么吃药是我根本就没带多少药,能够维持体力就行了。不能补血就只能逃逃打打。这种打法对微操作要求比较高,新手一般做不来。

[时空机器]是打CS练出来的。

我心想这话不能算撒谎,说出来不怕吓死你,我险些还入选市里的CS战队。想一想我是干什么吃的。

[灯火阑珊]难怪。我打CS菜得要命,后来就干脆不敢去了。还是这里好。

[时空机器]嗯,这里好。

我不敢再继续练下去,跟他说要回城去换装备学技能,两人就此分手。



一进到城里,就看见红名之狼的帮派频道在发布新消息。

[帮会公告]明晚八点半老大结婚,在湖畔水榭,请各位兄弟到时光临。――有红包哦――

[帮会公告]明晚八点半老大结婚,在湖畔水榭,请各位兄弟到时光临。――有红包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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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会公告]明晚八点半老大结婚,在湖畔水榭,请各位兄弟到时光临。――有红包哦――

[帮会公告]明晚八点半老大结婚,在湖畔水榭,请各位兄弟到时光临。――有红包哦――

……



老大?哪个老大?结婚?一起呆了半晚上怎么也没听他提半个字?

下线后转到论坛,果然看见红名之狼以帮派的名义发布的帖子:

X月X日晚八点半,XXX服务器的灯火阑珊先生和浅草菲菲小姐将在风景秀丽的湖畔水榭举行婚礼。请两位新人的亲朋好友届时参加。

没有错。红名之狼只有一位老大。

可我记得他说过不再想要结婚的。







第二天晚上,我上线漫无目的地乱逛了一通,在八点半之前还是晃到了湖畔水榭。我算是谁的亲朋好友呢?

婚礼现场挤得水泄不通,加上有几个刷屏狂在不停地刷屏,画面卡得要命,向前每迈一步都十分困难。好在网上只要想挤都还能挤到前面去,我花了九牛二虎之力才站到了靠前一点的位置。



尽管拥挤不堪,水榭边还是围出了一大块空地,帮派的重要干部们镇守在四周。空地上用小红瓶小蓝瓶摆成了交织在一起的两个心型,四周撒满各种宝石,星星一样闪闪发光。

八点半,一个叫西门吹泡泡的玩家站了出来,自称是司仪,他用特大号粗体红字发布消息:婚礼开始。一位担任主婚人的GM走到空地中间。接着,新郞新娘入场。灯火阑珊和一位可爱的小姐并肩走到主婚人面前。



[主婚人]今天我们在这里,为落日中一对心心相印的爱侣,见证他们的爱情。

下面一阵喧哗,来宾们快乐而疯狂地刷着屏,大叫着恭喜恭喜红包拿来。



[主婚人]灯火阑珊先生,你愿意娶浅草菲菲小姐为落日中的合法妻子,不管风吹雨打,贫穷富贵,都愿意一生相守,……?

一时间我只想离开,可眼睛却又紧紧地盯着显示屏,想看灯火阑珊如何回答。

[灯火阑珊]又来这套……^ ^

[主婚人]请快回答。

下面的来宾开始起哄。

“快说呀,不说就娶不到老婆了!”“老大不要害羞嘛……”

[灯火阑珊]这还要说啊,当然是愿意了。

四周又是哄声一片。

……

[主婚人]浅草菲菲小姐,你愿意……

婚礼按程序顺利地进行着。



[主婚人]现在我把结婚戒指交给这对新人。虽然这只戒指对于练功升级没有任何作用,卖到商店里也只值一元钱,但它却是落日中最珍贵的宝物,是爱情的见证。现在,请你们戴上戒指,当着所有来宾的面,对彼此大声地说一句“我爱你”。



“无聊,真无聊。玩游戏无聊,玩游戏还结婚就是无聊加无聊,是无聊的平方。因为大家都无聊,所以凑在一起瞎起哄。等一下我要去抢二十个红瓶二十个蓝瓶,还有宝石,不抢白不抢,反正他有钱……”我在脑袋里不断地念着这样的句子。



[浅草菲菲]我爱你。

台下叫起来:“新郎还没说呢新娘急什么呀?”“有时候打字太快也不一定好哦!”

灯火阑珊却像定了身似的一动不动。

“新郎加油啊,要不要我来帮你打?”

……

不知乱了多久,灯火阑珊终于说话了。

[灯火阑珊]我爱菲菲。

这一瞬间我发现新娘有着和菲菲鲁一样淡蓝色的长辫。

“Oh~~~~~~”

[主婚人]我在此宣布,灯火阑珊先生和浅草菲菲小姐正式成为落日中的合法夫妇。祝你们――



话音未落,现场已经大乱,来宾们纷纷冲向摆在地上的红蓝瓶和宝石,西门吹泡泡也迫不及待地大声叫嚷:“新郎派红包啦~~~”说完守在四周的几个帮派干将同时向空中抛洒钱币。金灿灿的钱雨、哗啦啦的洒钱声,把婚礼快乐的浪花推至最高峰。

身边的人像潮水一样不断冲击着我,涌向场地最中心。旋涡中的我已经不辨东西,静立片刻之后,我退出了游戏。

退出时升起的小星星和那一声清脆的叮咚声仿佛一只绽放的美丽礼花。







虽然下了线,可是整整一晚上我做不成任何事情。



我爱菲菲。



若在以前,我对这句话只会报以一声冷笑,而在这一刻我却相信它是真的。

只是,他会希望我看到这句话吗?还是会因此更加恨我?







第二天我没有进游戏。

第三天也没有。

……

整整一星期,我都没有回到落日。

我希望看到的、不希望看到的,全都发生了。我害怕回去。

可是落日已经成了我的一种习惯。习惯的力量有时强大到不可思议。当我再一次输入帐号和密码登录游戏的时候,我向自己彻底认输。

那里面一定还有些什么东西没有了结,所以我必须回去。



可是进去了不到五分钟我就想要下线。一个人寂寞地转来转去太没意思了。我想起了狼居胥峰。以前在不知上哪儿去的时候我总会回到那里。那空无一人的地方是我在落日中唯一的家。

可是对于现在的我来说,那却是一个再也回不去的家。别说十九级,哪怕升到九十九级也没把握安全地到达顶峰。高处不胜寒的地方,只属于真正的高手。

……

高手杀人于无形。

我爱菲菲。

……



密语频道突然开了。

[灯火阑珊]你好啊。

我如释重负又如临大敌。我忍受这么久的寂寞,原来就是在等待这一句。



[时空机器]你好。

[灯火阑珊]现在几级了?

[时空机器]还是十九级。

[灯火阑珊]是没练还是这几天根本没来?我密过你几次都没找到你。

[时空机器]没来。有事没上网。

[灯火阑珊]没来也好,这个星期天天打仗,到今天才消停。

[时空机器]又打仗了?跟谁?

[灯火阑珊]我懒得一个个数他们的名字。一连四五天,上线就PK,烦都烦死了。

[时空机器]你可以下令不打啊。

[灯火阑珊]你以为我想打?跟你说老实话我最讨厌PK了,那几天一想到上线我就头疼。新人被人PK了要打回来,东西被抢了要打回来,吵架吵输了要打回来,反正任何事情,到最后都是用打解决一切。算了不说了,你在哪里?我马上过来。

[时空机器]又要当监工啊?

[灯火阑珊]当然了,监督懒惰的帮派成员练功是帮主义不容辞的责任。你在哪里?

[时空机器]丢下新夫人跑过来好吗?

[灯火阑珊]你也知道了?有什么好不好的?我陪她的时间够多了,她也该知足了。

[时空机器]好象很不满意我知道似的。

[灯火阑珊]也无所谓了,我本来不想弄得满世界都知道的。你到底在哪里?

我告诉了他我的位置。我真是又狡猾又矫情。



[时空机器]你总是这样监督新人练功吗?

灯火阑珊没有回答。看来他在马不停蹄地赶路。

两分钟后他赶到了。

[灯火阑珊]今天我要看看你能不能一口气冲上四十级。

[时空机器]不可能。

[灯火阑珊]别紧张,我已经恩准你不用PK了,放心冲级吧,冲上去有赏。^ ^

[时空机器]那就先给个大红包吧,那天我一分钱也没抢到。

[灯火阑珊]怎么你还去了?真是的。

[时空机器]嫌我级太低不高兴我参加你的婚礼?

[灯火阑珊]也没什么不高兴,无所谓。什么结婚,无非是大家一起起起哄开开心而已。他们都觉得帮主应该有一个压寨夫人。

[时空机器]你自己不觉得?

[灯火阑珊]我无所谓。按说我老婆有50%的可能性是个男的。可那又有什么关系?

[时空机器]你怎么这样说自己的老婆?

[灯火阑珊]我只是说有这种可能性。网上婚姻,糊涂一点好。说穿了只是一场笑话。

[时空机器]既然这样你还结什么婚?你这么说不觉得对不起她?

[灯火阑珊]你怎么回事?有什么对不起的?她想嫁我就娶,还对不起啊?非要我说我不要她就对得起她了?

我呆住了。



见我半天没吱声他又说了起来。

[灯火阑珊]你现在是不是可怜起我这个帮主来了?连结婚都不由自主。

[时空机器]是,我可怜你。不想PK却要PK,不想结婚却要结婚。好象你活着就是为了帮派,你是献身于伟大事业的伟大领袖伟大圣人。

这句话送出后很久都没有反应。我知道他发怒了。可是我的怒气比他更大。我从没想过那个愣头愣脑的苏格拉底会变成这样一个徒有其表的可怜虫。



很奇怪他并没有发怒。

[灯火阑珊]以前我比你还讨厌PK,那些PKer除了PK什么也不会干,什么也不想干,上线就是杀人,就像游戏里面一个专门杀人的NPC。我觉得他们又可怜又可笑,却不知道自己比他们更可笑。我居然嘲笑一些我得不到的东西。

[时空机器]什么东西你得不到?

[灯火阑珊]力量!没有力量的人却嘲笑别人拥有的力量,这才叫可怜又可笑。

[时空机器]那么你现在又得到什么了?

又是长时间的无反应。我知道他在强压怒火。

[灯火阑珊]小心说话!要知道有人就为一句话死掉过无数次。

我知道。可是那时候你是不怕死的。

[时空机器]原来是死怕了。

这一次他真的震怒了,我看见他从背后拿出一枚奇长如剑的缝纫针。我一动不动面对着他。对峙了片刻,他又慢慢地把长针放回去。



[灯火阑珊]算了,杀掉你太不值了。你既然敢说就肯定不怕死。你当你是英雄?一只不怕烫的死猪而已!

[时空机器]死猪至少要强过行尸走肉!

又是长时间的停顿。

[灯火阑珊]骂我你觉得很痛快吧?

不,我一点儿也不觉得痛快。我只觉得难受。

[时空机器]对不起。

[灯火阑珊]可是我觉得痛快。我扔下帮会扔下老婆跑来见你,就是想来听你骂的,我真TM贱。

我只有沉默。
作者: 真是混    时间: 2006-11-5 17:27

第九章

这里是海之尽头。眼前湛蓝的海水被微风轻轻鼓动着,发出叹息般的声音;脚下银色的沙滩上,印着我们浅浅的足迹;沙滩边是成片的椰林,枝叶婆娑起舞,运气好的话还可能在树下拾到明珠一样的椰子。又到了日落时分,一轮温暖的红日斜斜地挂在海面上,在我们身后拉出长长的投影。我们默默看着平静的落日,一言不发。

我知道他也在怀念同一个地方。

可惜这样的平静对于游戏来说太奢侈了。很快就有人闯进了我们的天地。一名剑客和一名法师急匆匆地向海边跑过来,见到我们后似乎大吃一惊,又向海岸线的另一边飞快折跑过去。两人还没跑出我们的视线,后面的追兵就上来了,边追边喊“在这里呢,在海边!”这组追兵有五人,各种职业都有,清一色的红名。他们全部都是红名之狼的成员。我转头望向灯火阑珊,他仍然一动不动。追兵中的一人突然跑过来叫了声“老大”,灯火阑珊只沉着脸应了句“忙你自己的。”

只需片刻,追兵已经和剑客交上了手,法师一边躲闪着一边不停地给剑客加防,还不时放出法术攻击追兵。剑客的功夫了得,一只短短鱼肠剑舞得出神入化,居然把四五个红名之狼逼退了几步。可惜这种优势太短暂了,从侧面又围上来了两个红名之狼,他们并没有投入进攻,而是引来了一大群NPC海盗。转眼功夫,剑客和法师就被海盗包围了,几个红名之狼反而退到一边悠闲地看好戏,他们并不出手,只是堵住两人的退路,还不住地出言讥讽。我明白了,这是一场有计划的追杀。那两个人多半是上了PK名单的。



那群NPC海盗被一个接一个地消灭掉了,可剑客和法师左推右挡也十分狼狈,旁边围观的红名之狼倒是精神百倍,只等着海盗死光之后再围上去捡个大便宜。灯火阑珊面无表情地站着,我也面无表情地站着。作为一名低级别的红名之狼成员,我除了站在那里,什么也做不到。法师首先支撑不住了,他对同伴说了声抱歉后突然下了线,剩下的剑客根本无暇出声,只是不要命地挥着剑。他抬头看了看四周,一面是大海,一面是海盗,一面是堵在那里的红名之狼,剩下的一面就是站着一动不动的灯火阑珊和我。毫无疑问我们这一方是最薄弱的。他猛地摆脱了海盗向我们直冲过来,手中的鱼肠剑照着我的头顶就要狠狠地劈落。

我没有躲闪,因为根本躲不掉,也因为我根本无意躲闪。就在电光火石的瞬间,剑客在我眼前倒了下去。灯火阑珊出手了。



旁边的红名之狼发出一阵喝彩,“老大一出手就是秒杀啊!”这话明显是在奉承,因为那剑客本来就没剩下多少血了。剑客这一死,反倒有了说话的机会,他干脆不急着下线,就那样死在地上不停地破口大骂。憋闷多时的叫骂声从肚子里一筐筐倾泻而出,看那样子简直比刚才打得还要过瘾。可是几个红名之狼充耳不闻,围上来高高兴兴地检查着尸体,另几个人则去收拾剩下的NPC海盗,在完成任务的同时顺便练一下级。灯火阑珊不动声色地提醒了一句:“快回去到泡泡那里消任务!”他在找借口把人支走。泡泡大概就是结婚那天的司仪西门吹泡泡,看来在帮中地位很是不低。可是那几个杀手都在兴头上,对这片杀人现场依依不舍,根本没有离开的意思。



这下灯火阑珊也没辄了,只好自己掉头就走。走了两步又停下来看看我,见我没有跟上去,又只得站住,不理睬其他人,继续在密语频道里跟我说话。

[灯火阑珊]你不用这样看着我,有话尽管说好了,挖苦人不是你的拿手好戏吗?

我心里想我能说什么呀?谢谢你刚才救了我一命吗?

[灯火阑珊]不想说了?你大概跟刚才那人想的一样,觉得我们总有一天会遭报应的吧?

[时空机器]不要往我头上乱扣。

[灯火阑珊]我没乱扣,你不这么想才怪呢。

[时空机器]他们跟你有什么仇?

[灯火阑珊]什么仇都没有,我压根就不认识他们。可是他们得罪了帮中的其他人。

[时空机器]又是为了帮派!

他突然激动起来。

[灯火阑珊]对,就是为了帮派,为了我那些兄弟们!他们豁出命来为我杀过人,我欠他们的,我得还债。

我顿时握紧了双拳。对,你欠他们的,你要还债,可你要还的决不止这么多!我换了马甲回到这里,我努力使自己不去仇恨,对那件事我认为自己错得更多。可是现在,我发现我恨你,非常非常恨你,就跟你恨我的一样多。我冷冷地盯着屏幕上的他,一字字地敲道:

[时空机器]那好哇,看来你的兄弟们送过你一个天大的人情,你们可真是英雄肝胆两相照,让我感动得想哭呢。有他们在,你也无需怕什么报应吧。

这句话送出后,我发现自己竟激动得有些微微颤抖了。同时我几乎感到灯火阑珊的身体也是一阵剧震。我已经无法再站在他的身边,与他对视片刻,我下了线。







那次不欢而散之后,有很长一段时间我都认为灯火阑珊再也不会理我了。我每天上线后就只是坐在城里,什么也不干,时刻梦想着却又随时提防着密语频道会忽然弹开。可是灯火阑珊再也没有给我发过密语,我也同样不想给他发。他不理我很正常,他是一帮之主,甚至可算是这个服务器上最牛的人。他容忍我只是觉得我能使他回忆起单纯的过去,他不杀我只是认为我不值得他去杀。

过去虽然值得留恋,但是与呼风唤雨的现在比起来,还是如以卵击石一般撞得粉碎。

况且他早已做出了选择。



直到有一天我收到他一篇长长的留言。



“时空机器,你好。



  真没想到现在的我还能遇上像你这样的人。虽然有点一厢情愿,可我是真心把你当朋友看待的,而且是我现在唯一的朋友。有些人在游戏中很能泡妞也很能交朋友,可我不行。别看我现在一呼百应有老婆有手下,可是我并不把他们当朋友看待,我想他们也并不把我看成是朋友。

  你已经发现了我并不快乐。一个连朋友都没有的人怎么可能快乐呢?看到你那样闲散淡泊我真羡慕。我也曾经很淡泊,唯一的区别是你比较酷而我比较傻。不管怎么说那都是我最快乐的日子。可是现在,我的一切都身不由己,我得还债。我说过我欠帮中的兄弟们一笔很大的人情,我求他们去为我杀过一个人,一个很厉害的人,一个我永远都赢不了的人。我用很卑鄙的手段杀了他,而死掉的却是我自己。



  我求他们为我杀人的同时就订下了卖身契,他们豁出命来替我杀过人,所以现在我也只有替他们杀人。现在的红名之狼恶贯满盈臭名昭著,总有一天会遭报应,这一点我比谁都清楚。有人会回来杀掉我,我也期待着那一天。只是我害怕他对我仍然不屑一顾,我这人气量不足,永远达不到高手的境界。为此,我唯有再次利用红名之狼,借此来赢得一点点关注。



  红名之狼发展到今天,说到底是游戏本身造成的。现在的国内游戏个个问题成堆,但凡火爆一点的,没有一个不是服务器超载。运营商为了赚钱,根本不管什么设计容量,一个服务器上挤进去的玩家数目往往是设计容量的三到四倍;他们还人为地提高怪物等级、降低爆装率,所有这些无非是为了增加升级难度拖住玩家,从而卖出更多的点卡。很多人说国内玩家素质太低,可有没有人想过这就叫穷山恶水出刁民,人多地少、资源匮乏,为了生存就只有对外扩张、同类相残。这种同类相残决不是红名之狼带来的,红名之狼只是让这种杀戮有序化。



  有时候我想,如果真有一统江湖的那一天,也许我能建立一套更好的秩序,就像现在红名之狼内部的那套秩序一样。不过千秋万代一统江湖这种野心本身就跟东方不败一样荒唐,在那之前我也会像东方不败一样死掉。其实真正的我早就死了,只是有点死不瞑目,无法超生。我天天挂在游戏里,就是想等待一个安心的死。



至于你,我真有几分可惜你误入歧途,加入了红名之狼。你现在对我一定已经彻底厌恶了吧?你要脱离帮派我决不拦你,事实上我也希望你那样做。从当上红名之狼帮主的那一刻起,我就一天也没看得起过自己。你骂我时我又恼火又痛快,就仿佛听到了自己身体里面还没有完全死掉的那一部分又发出了声音。只是在那一天我也明白了我已不可能复活,跟你在一起的轻松愉快只是在延续着一场不甘完结的旧梦。现在梦醒了,我们不可能做朋友,我也不配做你的朋友。不过我还是希望你好好练级。跟我不一样,练级对你来说好像并不是很难,说不定你有成为高手的素质。红名之狼注定是要完蛋的,只希望在那之后的落日里能够多几个令我敬仰的高手留下来。



                                                          灯火阑珊”



这封信同样完结了我的旧梦。我不得不同意他的话:我们已不可能做朋友。



于是我开始疯狂练级。我曾想过要快刀斩乱麻地永远离开,可是死不瞑目无法超生的并不只他一个,我早就陷在落日中无力自拔了。在练级的过程中,我不止一次地看到红名之狼的杀手们镇守在一张张地图的四角,追杀PK名单上的人;我也不止一次地看到红名之狼的杀手们在市场上欺行霸市、强买强卖。很多人一见他们就立刻下线逃走,也有为数不多的血性男儿像那名剑客一样跟他们血战到底。作为低级别的红名之狼成员,我每次都只能默默地站在一边。我没有再回总坛,只在帮派的频道上看到灯火阑珊无表情地以帮主名义发布着一条又一条的命令,公布着一批又一批的PK名单。



只是不知为什么,我始终没有脱离红名之狼。由于有了帮主的默许,我成了四十级以上唯一一只顶着蓝名的红名之狼。



一次又一次,我在心里对他说:何苦呢?没有人会回来,你等待的人已经不能再回来了。菲菲鲁死了,是你和我一起杀死的。







第十章



伴随着红名之狼的日益嚣张和强大,论坛上的讨伐之声也一天比一天强烈。红名之狼所在的服务器是落日最早的服务器之一,新老玩家最多,这些玩家也占据了论坛的半壁江山。论坛逐渐发展成为众玩家对红名之狼进行口诛笔伐的战场。与游戏中正好相反,在这片不闻刀剑之声的战场上,讨伐者占了绝对上风。论坛上帖得满满的都是红名之狼的罪状,桩桩件件,历历在目,罄竹难书。当然那些笔墨英雄们也很讲究战斗策略,几乎没有人留下游戏中的真实ID。红名之狼方面则对铺天盖地的讨逆檄文置之不理,头面人物一个也不出场,只有几个刚开杀戒的新人探出头来发出几声怪笑和恐吓。



这样狂轰滥炸了一通之后,红名之狼却在游戏中继续嚣张并扩张着,PK名单仍旧一批一批地准时发出,毫无收敛之意。许多人涨得满满的正义感和英雄气都跟放置已久的气球一样悄悄地消了气,转而把怒火发泄在游戏运营商身上。他们认为正是游戏运营商的姑息养奸才使得红名之狼越坐越大,变成现在的一大毒瘤。红名之狼跟GM相互勾结,游戏商借着红名之狼的PK可以卖出更多的点卡,故意把游戏往一条邪恶的道路上引;加上对服务质量和游戏中众多bug的不满,几股怒气一掺和,得出的结论就是运营商就是红名之狼背后的大BOSS。对此红名之狼仍旧不置一词,仿佛不关己事一般。



我无从知道这种装聋作哑不闻不问的对策是否出自于灯火阑珊,不过这的确是对付口诛笔伐最好的办法。秀才造反,十年不成,几张帖子是杀不死人的,有本事进游戏抄家伙上呀。夫战,勇气也。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现在对方的头两通鼓已经敲过,全都放了空哑了火,现在骂游戏商只是最后的第三通鼓,看似找到了新的发泄目标,掀起了一阵小高潮,其实已是尾声了。果然,这轮骂战持续的时间更短,不出一星期就已渐无声息。红名之狼不费一兵一卒,兵不血刃就大获全胜。帮中好舞文弄墨的、好灌水的、好起哄的那些人早已忍耐多时,此时终于按捺不住,跳将出来,顷刻间覆手为雨,论坛一下子沦落成了狼窝。他们在坛子上呼朋唤友,长篇大论地帖PK大法、跟踪大法、围殴大法、嫁祸大法,毫不留情地嘲笑那些藏头露尾的勇士。甚至得意忘形地公然叫嚣着要去攻占别的服务器,把全落日都统一成红名之狼的天下。







事情往往坏就坏在快要成的时候。对这场骂战,其他服务器上的玩家原本只是作壁上观,可这一来,仿佛平静的热油锅里注进了一瓢冷水,登时炸了锅。红名之狼的恶行早已天下皆知,许多人为了躲开他们逃到了别的服务器。可是眼下狼群又要侵犯他们新的家园,践踏他们新的人生;红名之狼这回可失算了,古言道穷寇莫追,这些流亡的难民就像传播出去的火种,迅速在其他服务器的玩家中点燃了反抗红名之狼的熊熊火焰。如果说红名之狼从当初毫不起眼的流氓小帮派发展到今天,是因为老虎都在打盹,那么现在其他各大服务器的龙虎英雄们可都精神抖擞、虎目圆睁,时刻准备着给他们以迎头痛击。



战火仍是从论坛烧起的。十几个服务器的玩家一齐出动,人人喊打,红名之狼百战百胜的群殴大法彻底失效。这一轮的讨伐声浪不比住日,大有不达目的誓不罢休之势,看来他们是要来真的了。不久论坛上出现了一份签名请愿的帖子,声称如果游戏商继续姑息养奸、不铲除游戏中的恶势力、任由红名之狼践踏游戏,他们就要一起离开落日,让游戏商去喝西北风。这份请愿书一经帖出,马上得到广泛支持,签名的跟帖每天以十页以上的速度发展着。打狼派这次倒没有整天挂在坛子上声嘶力竭地骂战,也不再历数红名之狼的罪状,他们只是默默地签着名。这份请愿书就像一片悬在游戏商头顶上的乌云,在无声无息中越积越厚,越压越低,不间断地给游戏商施加压力。



半个月后,游戏主页上出了公告,宣布为了维护正常的游戏秩序,给众多玩家一个健康的游戏环境,惩罚无故PK,决定于X月X日X时起对游戏进行调整。首先是红名成员超过若干人的帮派不得占领总坛;第二,红名玩家升级所需的经验值调整为蓝名玩家的三倍,死后损失掉的经验值也是蓝名玩家的三倍;蓝名杀红名涨经验,红名杀蓝名掉经验;第三,游戏中新设寺庙,红名玩家可以通过一段时间的坐禅,逐渐恢复为蓝名。



在我们这样的国家里,政策的威力是无穷的。就在一天前,想要在游戏中撼动红名之狼还像是在痴人说梦,可是经过运营商弹指一挥间的小小调整,人人都知道红名之狼这下完蛋了。失去总坛意味着失去了帮派安身立命的根据地,失去了存身的屏障。总坛中起保护作用的护坛兽立马倒戈,见人就杀。逃出总坛的成员们像一只只孤独的狼,在外界的风雨中挣扎飘荡。而那些曾经被红名之狼逼得背井离乡的难民们则纷纷回来,加入到剿灭红名之狼的战斗中去。他们在突然之间变得空前团结。以前正因为他们是一盘散沙,所以才被各个击破,逼到无立足之地的。现在,一切都颠倒了,过去是红名追着蓝名杀,现在是蓝名追着红名杀。反正杀了红名也不会使自己变成红名,蓝名勇士永远都是纯洁的、勇敢的、善良的、可爱的,正义永远与他们同在。以前被人追杀得心惊肉跳,现在才知道杀人的感觉原来这么过瘾这么爽。不仅是红名之狼的成员,就连普通的红名玩家也成了他们追杀的对象。红名们被追得无路可逃,纷纷躲进新开的寺庙。



不得不承认游戏商的这一手够毒,如同釜底抽薪,彻底摧毁了红名之狼的战斗力。一个红名要“坐”成蓝名最少得花上好几个月的游戏时间,这期间纯粹是白费点数,什么也不能做。可是如果舍不得废掉人物的话,也只好去坐禅了。不出两天,寺庙竟变然成了红名之狼新的大本营,过半数的成员都挤了进去。以西门吹泡泡等几个原头面人物为首,每天都有大批帮会成员宣布退会,他们一面破口大骂游戏商都TMD不是东西、什么破游戏越改越烂,一面一动不动地坐在寺庙里对着佛陀忏悔,乞求重新做人。







我在总坛大门外找了灯火阑珊。他正在跟几个蓝名勇士捉迷藏,围着总坛旁边的大树乱窜。在这样乱糟糟的时候,事先又并无联系,能够找到他确实出乎我的意料。他在几乎无暇喘息的情况下看到了我,还悠哉游哉地跟我打了个招呼。

[灯火阑珊]Hi!

[时空机器]你好。

[灯火阑珊]一点也不好,报应来了吧?^ ^

[时空机器]^ ^

我笑过之后就给动手为他加血,因为我是药师。旁边的蓝名勇士叫了起来:“还有一个!TMD真是不知道死!”

“我靠,这小子是个蓝名!”

“小杂碎给我滚,老子烦了连蓝名也杀!”

我没理他们,他们也就敢这么吓唬两句,没人真敢杀我。因为我是红名之狼成员,这几天虽然走到哪里被人唾骂到哪里,可是反倒没人来杀我。谁都怕在这个时候变成红名。

灯火阑珊哈哈一笑:“老子不陪你们玩了,走吧。”

最后那句“走吧”是对我说的。

说走却没地方可去,蓝名勇士还堵在那里呢。灯火阑珊只能领着我逃进总坛。



总坛现在不属于任何一个帮派,已经变成了一个普通的地方,不普通的是里面的护坛兽,级别稍低的玩家一碰就死,不进行大规模组队就根本打不过,所以暂时还没有什么人进来。往这里面逃命实在是饮鸩止渴。

[灯火阑珊]你在干什么呢?

[时空机器]你又在干什么?

[灯火阑珊]我在等你。

[时空机器]开玩笑???

[灯火阑珊]我知道你会来找我的,所以一直在门口等。

[时空机器]那为什么不密我?

[灯火阑珊]我一密你肯定就不来了。^ ^

[时空机器]瞎说。你老婆呢?

[灯火阑珊]走了。她说已经伤心透了,再也不玩了。走之前把所有的钱和药都给了我。

[时空机器]倒有几分情义。

[灯火阑珊]得了吧,全落日就你一个人对我还有点情义。

我哭笑不得。一只神兽窜了出来,灯火阑珊替我挡了一下,示意我躲到柱子后面去。



[灯火阑珊]你怎么还没退会?你一个人也没杀过顶着个红名之狼干什么?招骂啊?

[时空机器]没顾上。

[灯火阑珊]你这人真怪。现在几级了?

[时空机器]86。

[灯火阑珊]倒~~~~~厉害!

[时空机器]别厉害了,你有什么打算?

[灯火阑珊]没有。今天再见不到你的话我就走了。

[时空机器]不玩了?

[灯火阑珊]也可以说是。我要去一个地方,再也不下来,天天站在那里看落日。

我心中一动。如果今天碰不到他的话,我也想试试回狼居胥峰。我拼命练级就是为了这个。



[灯火阑珊]我现在一败涂地了,你觉得是罪有应得吧?

[时空机器]你自己觉得呢?

[灯火阑珊]切,指望从你嘴里听句好话简直是做梦。谢谢你来看我,我把你开除了吧,以后你就不是红名之狼了,出去可以堂堂正正地做大侠。我早就知道你会成为高手的。

[时空机器]我还不想退呢。你要退吗?

[灯火阑珊]我退不退有什么不一样,我反正要去隐居了。你为什么不退?想以身殉会啊?

[时空机器]殉个屁的会!我只觉得没那个必要,我是红名之狼可并不代表我就是坏蛋。

[灯火阑珊]现在红名之狼就等于是坏蛋。

[时空机器]以前是,现在不是,现在是受害者。你知不知道外面那些蓝名都在些干什么?

[灯火阑珊]知道。蓝名之狼。^ ^

[时空机器]还不如你们呢。先不谈卑鄙不卑鄙,你们至少是凭自己的双手打下的江山,可他们完全是靠改游戏偷来的天下。

[灯火阑珊]我也没想到会变成这样,原本想死在英雄的长剑之下,现在只有看着这帮小人猖狂,真TM不甘心。



第十章完
作者: 真是混    时间: 2006-11-5 17:28

拉拉的结尾――

[灯火阑珊]出来见个面吧。反正,帮里面只有你和我两个人了。

[时空机器]见面?我们不是正面对面?

[灯火阑珊]你知道我是什么意思……在另一个真正属于我们的地方见面……你是你,我是我。

[时空机器]我不明白。

我明白。我的心跳的频率当当的超过了显示器的刷新率,连我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

“老板,给带一瓶纯净水。”坐在我旁边的小女生头也不回地望着疯狂刷新的QQ,一面喊道。

老板看向我们这边,却看到我苍白的望着他。

“给我带包烟。”

“你吸烟?”老板和我兄弟一场,吓了一跳。

我回过头去看我的显示器。

灯火阑珊已经打了一长串字:

我不想再在这里混下去了。

支持我在这里混的原始动力,和支持我成为恶棍的力量都已经离开了。

我很轻松。

我终于可以不练功不升级不问问题不被PK不去PK没有混战没有报复没有兄弟没有虚假的婚姻了。

你是我在这个游戏……不,这个世界中看到的最后一个人。

给我个好的死法,杀掉我。我死了,你把我所有的东西都拿走吧。

我望着显示器半天没回话。

又一头神兽跳了出来,我手迟疑着,没有动鼠标,时空机器就那样傻傻的站在那里。

[灯火阑珊]你作死啊!

纷飞的毒针象下雨一样围绕着神兽,灯火阑珊的身影在我面前死死的挡着。但神兽不是普通的小动物,等级低下的玩家往往是被秒杀的。灯火阑珊虽然强悍,但我却看见他的身上不停的溅出血来。

[灯火阑珊]快跑!混蛋!

我站着没有动弹。

灯火阑珊已经腾不出手来说话,其实他没必要这样。象我这样的药师是攻击的首要目标,即使站着不动,那些傻瓜怪物们还是会优先攻击我。他只要稍微站开一步,就可以安安心心的站在神兽周围攻击它,而不会受到任何反击——在我倒下之前。

可是他没有让开。他把神兽的路封得死死的。我也僵直的站着,既没有走开的意思,也没有给他加血。

时间就在这荒谬而残酷的沉默中飞快的逝去。不停的有血从他的身上流下,如果不是游戏的BUG而是在现实中的话,他流出的血应该已经布满了整个总坛。但他屹立不倒。他一定快要用光所有的药瓶。

可我还是没有动。一种说不出来的、可怕的、扭曲的力量抓住了我,我的手放在鼠标上,可是我却不能够让它动弹。

早已没有飞针,他现在在用一把长剑拼死的砍着,忽然,没有任何先兆,神兽的抓子一挥,灯火阑珊象片失去了依托的树叶,轻飘飘的倒向地面。

[灯火阑珊]真好,我做到了。

刹那间,全身所有的血液冲上了我的大脑!我的脑中嗡的狂鸣起来!仿佛我被打到,显示器……不,我的眼前一片昏暗,夹杂着血色……

我的右手终于摆脱了无法言喻的力量的控制,痉挛般的按了一下。只一下!一下子,冲到我面前的神兽就狂嚎着倒下了!

一下!

我终于明白了灯火阑珊的话。他拼尽全力,全靠自己,打倒了一只神兽!是的!是他打倒的!全部是一个人的力量!我只挥了一下手,就从他手里抢过了这荣耀!不……也许不是抢过。他是故意交给我的,因为在他的尸体旁边,落满了大大小小的药瓶……

我的意识在麻木中发抖,过了好一阵子,才看清楚显示器上的字。

[灯火阑珊]你真棒。

[灯火阑珊]你是我们帮派里最后一个人了。而且是最厉害的。

[灯火阑珊]我很佩服你的勇气,还有你的沉默。

[灯火阑珊]你的沉默使我想起一个人,那个人是我在这个世界上唯一努力为之奋斗的目标。

[灯火阑珊]这个游戏好象我的某一段人生。现在我倒下了,这一段人生就此告别吧。

[灯火阑珊]我们来这个游戏……不,这个世界上来,不都是为了某一个目标吗?即使很傻……我知道我很傻……不过,就算是裁缝,也有理想啊!

[灯火阑珊]跟你说这些简直象是发疯。为什么我会对一个游戏如此沉迷?为什么我会对这个世界如此沉迷?真奇怪……

[灯火阑珊]检起我的东西吧,别便宜了别人。我本来有一件稀世之宝,可惜不能给你。

显示器上,他的最后一行字跳动了很久,我依旧沉默的看着。

[灯火阑珊]我已经给了我最喜欢的人了。

我手上的烟掉落在地下。

[灯火阑珊]再见。

[时空机器]是的,再见。

[灯火阑珊]笑。冷冷的看着我死,才应该是你的风格。

[时空机器]见个面吧。

过了很久很久,我打出了这行字。我突然前所未有的希望见到这个人,这个喜欢一个虚拟的女孩子的傻瓜傻瓜傻瓜……

[灯火阑珊]我们也许相隔很远。

[时空机器]也许吧。也许近在咫尺。狼居胥峰只有那么大一块地儿。

这此轮到他沉默了。

[灯火阑珊]菲菲鲁?

[时空机器]傻瓜!

我站在门口,犹豫了好一阵,不是因为怕见到他,而是以为他怕见到我。我说不清这种感觉。

网吧里依旧很吵,我已经有一阵子没回来这家网吧了。老板见到我,笑眯了似的凑上来,“怎么今儿好兴致……”

“我来找人……”我探头往里看去,满屋子都是漆黑的头发和苍白的面孔晃来晃去。

“哟,哥哥把谁瞧上了?看哪个不爽,我给你踢。”

踢就是把丫从某个局域网游戏里踢出去,在这里的每一个人都不愿意在激战中被一脚踢出。每当做这种事的时候,老板的脸上总是洋溢着天使般的笑容。

“我找个打这游戏的家伙……”

“哟,你还真能找……”老板一脸奇怪的看着我,“这两天风声紧着呢!原先在我这儿的都是群疯子,专管人砍,这两天听说给游戏公司整了,全他妈灰溜溜的打星际解晦气呢……”他伸头往里面看了半响,才指着最靠墙的位置,“去瞧瞧吧,就那小子了——一疯子,打这玩意儿不要命!刚刚还看他打呢……哟,现在没打了,出神儿,想什么呢?嘿嘿嘿……”

我离开老板,独自向浑浊的空气中挤去。身旁的爆炸声、砍杀声仿佛来自另一个不同的世界。是的,另一个世界,一个我们可以敢爱敢恨敢杀,美人淳酒,快意恩仇的世界。那个世界是如此的真实,以至于谁也不在乎在那个世界的外面,英雄和美人那一张张菜色的疲乏的脸,还有他们脚下零乱的饭盒和烟头……我在这种感觉中几乎窒息,捂着嘴,直到我停在那个人的面前。

“灯火阑珊?”我问。

那个看上去几个月没有洗过的脑袋动了动,终于转过来看着我。那双眼睛迷茫昏暗,有如从另一个世界转生过来的鬼魂。

看样子他没有听清楚我的话,却很熟悉的看了看我,然后转过头去,只向我摆摆手,“再……再给我加一晚上……通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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灯·火·阑·珊·就·是·脏·猪!!!!!!!!!!!!!!!!!!!

哇~~~~~~~~~~~~~哈哈哈哈哈哈哈~~~~~~~~~~~~~~~~~~~~~~~~~~~~~~~~~~~~
作者: 真是混    时间: 2006-11-5 17:28

第十一章



灯火阑珊领着我转进了大厅一角的一间小屋,站在一口大箱子前拼命倒腾。白费了半天劲之后又气得破口大骂。大箱子是总坛里的储物空间,以前红名之狼在里面存了不少装备和武器。灯火阑珊本想找点好东西,可现在这口箱子也打不开了。

[灯火阑珊]妈的,全给那帮不要脸的GM贪污了!



面目狰狞的护坛兽不断从各个方向钻出来,就连平时它们决不进入的房间也照闯不误;我们只有凭借熟悉地形与房屋结构拼命跟它们周旋。好在游戏的AI系统还不是那么精明,神兽够凶却也够蠢,只要我们往柱子、栏杆或墙壁背后一躲,它们就只会对着墙壁柱子迎头乱撞,我们躲在后面放的冷箭也照单全收。总的来说我们干得还不错,就这么不停地逃着命我居然还升了两级。



[灯火阑珊]哈,今天才发现这里还是个练级的好地方。也不用急着出去了,把药打光为止吧。

[时空机器]我的药早用光了,好在我可以自己补血,干脆打到死为止。

[灯火阑珊]怎么不早说,我还有!

说着他扔出来一些小红瓶和小蓝瓶,我毫不客气地全部收下。

[灯火阑珊]药用完了就冲出去,死了会掉经验值的。

[时空机器]一点经验值算什么?打就打个痛快。

[灯火阑珊]还真有豪情,不错不错!游戏中看一个人面对死亡的态度就能看出他能不能成为高手。

[时空机器]说得跟巫婆一样。

[灯火阑珊]记得我跟你提过的那个人吗?那时候他已必死无疑,可就是不逃走。到最后明明是我杀了他,可当时那场面怎么看都是他赢了我。妈的,够狠!

我的心蓦地一紧。他怎么会这么想?真搞不清楚他对菲菲鲁是爱多一些还是恨多一些。也许爱的是菲菲鲁,恨的是我吧。

[时空机器]既然这样,那他肯定是死得其所,再无牵挂了。你何必要跟自己过不去?趁这机会干脆解散帮派,回头当你的散淡闲人去。

[灯火阑珊]不能解散。帮里还有你呢,解散了你怎么办?^^

[时空机器]都解散了我还能死赖着?我现在不退是觉得没那个必要。你是不是当老大当上瘾了,连个光杆司令也舍不得扔?拿我当什么挡箭牌?

沉默片刻。

[灯火阑珊]他会回来的。

[时空机器]别这么肯定。

一时间我真想明明白白地告诉他:没有人会回来!菲菲鲁已经死了。时空机器不是菲菲鲁,我回来并不代表她回来。

他怎么就还不明白,网上的角色跟现实生活中的人是完完全全不同的两个概念呢?!





等我们发现的时候,威虎厅的人已经冲进了大厅。以前没听说过这个威虎厅,可能是改版后刚刚成立的新帮派。从冲进来的那些人看,里面高手不少。他们一发现我们就围了上来,连神兽也不顾,只追着我们杀。灯火阑珊连说了几声“井水不犯河水,让我们走。”那帮人却根本不理,围上来照头就砍。我是蓝名,那些人刚开始对我还有点畏手畏脚,可是看到在我掩护下灯火阑珊接连杀死了他们两个人之后就再不手软。“先解决这个杂种药师,大不了老子也去寺庙蹲几天!”我们只能向更深处逃去,借着地形和神兽好容易摆脱了这群人。



[灯火阑珊]只能用死遁了。

死遁,指被怪物杀死后回到复活点。很多人在被追杀的时候都用这招逃走,免得被人杀死了损失装备。

[时空机器]我不逃!待会儿谁敢碰我我就砍谁,反正今天不死不算完。

[灯火阑珊]你想变红名啊?

[时空机器]有什么大不了的?他们都不怕我还怕什么?

[灯火阑珊]算了,跟这种人打有什么意思?还是走吧,我带你去一个好地方。

[时空机器]要去你自己去,我决不逃走。

[灯火阑珊]我知道为什么老觉得你能成为高手了,发起狠来真够凶。^^可是我不想你变成红名。

[时空机器]我也不想,可是我更不想当一只任人宰割的肥猪!

[灯火阑珊]如果是我不想打了呢?我杀够了,也被杀够了。还是走吧。

[时空机器]你为什么不想?你只会乱杀人不会正当防卫的吗?

这一刻我意识到,对于帮派被灭一事,他远不像表现出来的那样轻松。这是必然。古往今来,无数的军队统帅、舰队司令在自己的队伍遭到灭顶之灾的时刻都选择了自尽。也许当初建立红名之狼只是一种无奈,可是为此花费掉的大量时间和心血,却不是说放手就能放手的。况且他还有过建立新秩序的远大梦想。

[时空机器]不要逃,不要让那些信赖过你的人失望,也不要让那些死在你手里的人失望。你不是想要个痛痛快快的死吗?

威虎厅的人马又逼到了眼前。

[灯火阑珊]好,我们复活点见!







等我从复活点钻出来的时候才发现自己已经变成了红名。这是没有办法的事。这次的红名反而让我有几分得意,至少我没有白死,还拉了几个垫背的。这回可好,前门赶走了狼,后门迎来了虎。我倒想看看游戏商还要怎么折腾,那些蓝名勇士又会作何感想。

把游戏弄得一团糟的决不仅仅是某一个帮派或某几个网络流氓。指望借游戏商的上帝之手来维持良好的游戏秩序是最懦弱和不切实际的。



我在复活点等了大约十分钟,其间有好几个威虎厅的人也从复活点钻出来,其中的两个人还追着我杀,第一个被我躲过去了,第二个则被我干净利落地杀掉了。灯火阑珊也总算从复活点钻了出来。

[灯火阑珊]痛快痛快,杀得痛快,死得也痛快。我最后还预祝他们攻坛成功呢。

[时空机器]好!

他面对我站了一会儿,忽然说道:

[灯火阑珊]真可惜。

我想他指的是我的红名。

[时空机器]没事,不是还有寺庙吗?

[灯火阑珊]那也可惜。

[时空机器]一点都不可惜,就算没有寺庙也不可惜。

我不想变红名,但我不怕变红名。我决不会被任何东西牵住手脚。至于那个可笑的寺庙,我是不会去的。很多东西正是因为不能从头来过才显得弥足珍贵。在以前,变成红名需要很大的决心和勇气,每个人都明白自己踏上的是一条不归路。而现在,红蓝名之间的转换如同儿戏。我敢断言,寺庙一开,游戏中的PK只会更多。



就在复活点上,灯火阑珊解散了红名之狼。

[灯火阑珊]现在真是无债一身轻啊。







“跟我去狼居胥峰吧。”

看到这句话的时候,我的心脏都要从嘴里跳了出来。太好了,去他妈的江湖风雨、去他妈的是非恩仇,闹来闹去全都是一帮疯子白痴神经病,全都给我闪边去。虽然凭我自己现在的实力还不足以登上峰顶,可是有灯火阑珊在呀。那一天和他并排站在峰顶看到的日落,是印在我心中最美的风景。狼居胥峰,落日中唯一的一片净土,我无法忘怀的地方。就是为了再看一眼那个地方我才会回来,那里是我的家。



我们回城买了大量的水果和药瓶。城里虽然不允许PK,可是就有那么一群人从城里开始就一直跟踪我们,一出城门就抄着家伙招呼上来。不过灯火阑珊加上我也不是菜鸟,我们联手很快就打发掉了第一拨嗡嗡乱叫的苍蝇。可是还没算完,现在的落日中到处都是正义之士,天罗地网,防不胜防。马上又一拨人向我们追过来。



[灯火阑珊]你还有兴趣打吗?

[时空机器]算了,开溜!

[灯火阑珊]你不是不喜欢逃跑吗?

[时空机器]此一时也彼一时也。现在赶路要紧,理他们呢!

看来灯火阑珊也正有此意,我一说开溜,他立马抢先窜出去老远。跑出去了似乎又觉得不好意思,站定下来边等我边说:

[灯火阑珊]你这人真有意思,说打也是你,说逃也是你,拿我开涮哪?我为什么要听你的?^^

[时空机器]哈,想打就打,想逃就逃。对着前老大发号施令的感觉真TM爽。

[灯火阑珊]你丫几时把我当过老大!



再也找不到比这更快乐的逃命了,我们在向狼居胥飞奔。这些日子以来,所有郁结在心中挥之不去的烦恼都随着耳旁掠过的阵阵风声,被抛弃在我们经过的路上,抛弃在我再也不会回头看上一眼的脑后。在这一刻,我不是菲菲鲁,也不是时空机器,甚至不是游戏玩家,我只是一个奔跑在回家归途上的快乐的人。人的一生中一定会找到一个洗尽尘埃荡涤心灵的地方,尽管我的那个地方只是游戏中的一座山峰。



我终于可以无牵无挂地离开这个游戏,只要能再看一眼那落日照亮的壮丽天空。在那里,灯火阑珊也应该可以得到最终的解脱。



一直以来,我都在考虑要不要找个合适的机会告诉他我曾经是菲菲鲁,但是那个时机一直没有到来。现在,我决定彻底放弃这个念头。网上游戏中的萍水相逢,我是谁,或者我曾经是谁,都无所谓。我们将一起在狼居胥峰顶看最后的日落,然后挥挥手,永远地说声再见。人生中的一段小小轮回终于要走到圆满的尽头。



很快我们就到了山脚下。







[灯火阑珊]这条路很险,你一定要跟紧了。

[时空机器]是!

[灯火阑珊]不过这里也最安全,因为不会有人追杀。

[时空机器]嗯。

我心里直好笑,这一点我比你要清楚得多。

[灯火阑珊]药要省着点用,否则到不了山顶你就完了。

[时空机器]真罗嗦,还走不走哇?

灯火阑珊气得向我扬了扬手,终于闭上嘴不说话了。



山路还是那么安静和美丽,林中的翠鸟也照样时不时钻出来在我们身上狠狠地啄上一口。当然这些翠鸟还只是些小打小闹的角色,靠近山顶的地方,有大量的豹头飞猫,隔着老远就向你射飞弹,还有一条坚硬无比的铁尾巴,尾风所过之处,决无活口。即使我是菲菲鲁的时候,也只能靠着不停地躲闪,并抢在它两次甩尾的间隙里砍死它。



很快我们就遇上了这些飞猫。灯火阑珊还不要紧,可我只要被飞猫射中一次就要损失掉近80%的血量,这可不是闹着玩的。我紧贴着岩壁慢慢移动,确保背后不被袭击。很快灯火阑珊也学着我的样子跟飞猫周旋。就这样一步一挨地来到了岔路口。这个路口总是一下子冒出四只飞猫,是一路上最险的地方。不过这些飞猫也有个好习惯,只要在岩石上撞上七八回就会脑袋发晕,自动向山下飞去。我每次都钻进一条大岩缝里面,虽然飞猫还是能够找到我,但却不能每次都准确地击中藏身于缝隙中的我,绝大多数时候都是撞到岩壁上,而且它们还不能对着岩缝来它的飞猫大甩尾。所以只要我挨住少数的几次攻击,等飞猫撞晕了头飞到山下去的时候就可以溜之大吉。



对付飞猫的这套办法灯火阑珊显然还没有摸透。本指望这次由他照顾我,现在却仍旧是我照顾他,在我的带领下两人一起挤进了岩缝。

我躲在灯火阑珊身后,看着四只飞猫轮番往岩石上撞,一只接一只地掉到山下,乐得都快笑出声来了。尽管灯火阑珊站在靠外的位置挨了几下,可是我们准备了充足的水果和血瓶,所以无惊亦无险。



等到第四只飞猫掉下去以后我们终于钻了出来。我拔腿就往山顶跑。灯火阑珊却站着不动。这小子发的什么愣,我急了,冲他大叫――

[时空机器]快跑啊,再不走一会儿又出来四个!

话一出口我就知道完了。我居然知道一会儿还要出来四个。



第十一章完





第十二章



[时空机器]快走哇!在这种地方发什么呆?

我有点急,飞猫出没之地实在不是个适合发呆的好地方。天大的事到了山顶再说也不迟啊。

灯火阑珊呆站了一会儿,忽然径自走到路边的草地上坐了下来。

[灯火阑珊]走哪儿去啊?我早就走投无路了。

我楞住了,想不到他会这样说。一时间却也找不到别的话头。

[时空机器]去上山顶啊!刚才不是你说的要上狼居胥峰的吗?



[灯火阑珊]你对这里还真是熟悉呀,就像我熟悉安城外面的总坛一样。

[灯火阑珊]太有意思了。这世界上只有两个人管这地方叫狼居胥。今天居然冒出了第三个。

我双手放在键盘上,却没有按动任何一键,两眼紧盯着灯火阑珊。不用玩推理的那套,我根本就没有掩饰或狡辩的意思。穿帮就穿帮,虽然很意外,却也很自然。

[灯火阑珊]我早就知道有人会回来,却不知道他会在什么时候,以什么方式回来。我离高手,永远差一步。

[灯火阑珊]我以前问过时空机器的名字有什么特别意义。我还以为我可以借着时空机器回到过去,却没发现其实是有人坐着它悄悄来到现在。

[灯火阑珊]真好笑,也不知道是你太聪明还是我太傻。我就说呢,像我这种众叛亲离、穷途末路之人还有朋友生死相随,我哪来这份造化?

[灯火阑珊]你等这一天很久了吧?在一边冷眼看着过去的仇家丑态百出、垂死挣扎,再装出一副救难者的派头,很爽是不是?

我不得不打断他。

[时空机器]你这样说就没意思了。



[灯火阑珊]当然没意思,我有什么意思?我永远都只有给你拎包、被你冷笑的份儿。你扮女人我为你失魂落魄,你变成男人我还是为你颠三倒四;你NB的时候我被你收拾,你变成新人当了我的手下我还是被你教训。我被你杀无怨无悔,我杀你一次就悔得天崩地裂。我永远都TM是个犯贱的笨蛋!!!

[灯火阑珊]我本打算再死在你手里死一次算是赔罪,又不是没死过。可万没想到你聪明到如此地步,你太绝了!

我冷冷地看着他滔滔不绝地发泄怒气,心里怎么也想不明白,明明是很单纯很洒脱的事,被他一说就变成那样阴暗和狭隘。此人的气量实是不敢恭维。



[时空机器]是你自己想得太绝了。我没有别的意思,我只是单纯地想回峰顶看落日。菲菲鲁已经自杀了,我只好再练一个新人回去。时空机器本来就是个新人,跟菲菲鲁没有关系。我并不是想隐瞒,只是觉得告诉你也没什么意义。

灯火阑珊腾地从草地上跳起来。

[灯火阑珊]是对你没意义还是对我没意义?还是说,我怎么想你根本就无所谓?

简直是胡搅蛮缠,我真受不了他。



[时空机器]我不想吵架。如果你觉得是我冒犯了你,那么对不起,都是我的错,行了吧?我只是想回山顶。我等这一天很久了。

说完我掉过头去,一个人往山顶走。我走得很慢,心里希望他跟上来,可是他没有,仍然倔强地站在原地。

[时空机器]不想一起去吗?

……

[时空机器]那就继续思考你的重大意义去吧,恕不奉陪。

到此为止吧。这时的我真的觉得,以前那些事根本算不得什么,我只是想和他一起回到狼居胥的顶峰,如此而已。这么简单的愿望,他竟然都不肯成全。也好,反正对我来说也没什么不同,我原本就打算回到山顶,看一眼最后的落日,然后永远离开这游戏。这一次走后,我决不会再回来。

背后,灯火阑珊大步地地追了上来。我没有回头。现在的我们只是偶尔同路,但决不是一道。



[灯火阑珊]你

我心里说我什么我?

[灯火阑珊]你太可恶!

话音未落,只看见我的头顶上冒出一行血红的数字,HP顿时下去了一多半。他竟然对我动手了。我转过身呆呆地看着他手里的剑型长针,他似乎也惊呆了一样,站着一动不动。两个人都没来得及说下一句话或做出进一步的动作,我的身体突然就那样软软地倒了下去。

豹头飞猫的一枚石弹准确地击中了我的后背。







我又站在网吧外面,对着乱哄哄脏兮兮的大马路抽烟。背后老板在大声叫着“网管网管”,我理都不理,眼睛瞪着被我吐出的一串串烟圈,脑袋里空空的,什么也想不清楚。发生了什么事?我只知道我再一次下线,删人。这次删掉时空机器的时候,心里只微微酸了一下,连眼窝都没来得及热一热。那种感觉,就像是一口白气哈在玻璃上,还没聚拢就散掉了。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倒是在下线的时候,我好像看到害死我的那个人说了句“对不起,等一下……”,我看见了却没停手。我听见自己自言自语地对着显示器骂了声:“你丫做梦去吧。”



我狠狠地摔掉烟头。就是这样。你丫做梦去吧,老子不玩了。







我不玩了,我金盆洗手了,我整天都没劲透了。可是老板却对我格外满意。积压很久的活儿在几天之中全部完成,还没怎么影响营业:配了十几台新机;加了两台集线器;一批可榨取更多剩余价值的老机为安装新的3D游戏升级了显卡和内存;坏的配件全部更换;搞定了两个以前老出问题的局域网游戏;拿到了几个新游戏的点卡代理……看来我命中注定是个做网管的料。北京的那场网吧大火也坑苦了我们,坑得最深的就是网管。现在我得每隔半小时打扫一次卫生,最重要的是每半小时给客人倒一次烟灰缸,倒烟灰的时候还要顺便给他们提供新的香烟。这帮孙子!

这么一来倒是把我给管住了,我就是再有心也玩不成了。好!



我开始有点想跳槽了。当初想在小网吧打工,冲的就是这份自由,可以边做事边玩儿。大网吧规矩大,网管上班时必须随时待命,不准自行上网。上不成网我就打不成游戏,打不成游戏岂不是要断我一条财路?现在倒好,反正到哪儿都玩不成了,不如跳槽到大网吧去,正正经经地上班。那里环境好,人手多,工作时间固定,我也不用这么累。现在这位老板实在是抠门儿,我还没说加薪的事,他就先跟我哭穷,说网吧生意越来越难做了。我正打算着给老朋友打电话呢,他倒先找上我了。



“喂,那菲菲鲁不是你的ID吗?”

“是。”

“你不是说早就删了吗?”

“是!你到底要说什么?”

“快上论坛看看去吧,有个花痴守在那里成天叫你呢,叫了有十多天了!除了你,还叫另外一个什么机器,那一位我可不认识。”

我的脑袋嗡的一声,对着手机喊了声“那神经病叫的不是我!”,赶紧关了机。TMD真像那浑蛋的作派,跟在游戏里叫菲菲鲁时玩的那手一样,一点儿不带改的。这次我可不吃你这套。

金盆洗手以来我一直有点儿不愿意看到游戏画面,这回可好,连浏览器的页面也不太敢看了。那天看到一位玩家在落日的论坛上晃荡,吓得我躲开老远。

这神经病神经病神经病神经病……

我心里那个悔呀……



过了几天老朋友又打来电话。

“你还是去看看吧,他说他学也不上了,天天都在猫铃铛酒吧里面从早坐到晚。坛子上一湾子人都在劝他要以学业为重,不要搞网恋……”

“……”我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他找的肯定是你了!你们搞的什么名堂?怎么还有一个?三角网恋?那猫铃铛酒吧不就在你那块儿吗?我说你也是,做人妖的话怎么能够透露……”

我狠狠地挂断手机。

刚断线他又打了过来。

“你他妈敢关我的机?我好心好意跟你说一声,你要不好意思去的话哥哥替你跑一趟怎么样?我还真想看看……”

“你敢——!”

喊完这气壮如牛的一嗓子,我只觉得浑身上下一阵虚脱。

当我是菲菲鲁的时候,我承认自己也在H市;当我是时空机器的时候,我说过离家不远有个叫猫铃铛的小酒吧,我喜欢那里的螺丝起子。当时他连螺丝起子是一种鸡尾酒的名字都不知道,我还详细地告诉了他调制方法。

我的大脑一团混乱。







终于在一天下班之后,我走进了猫铃铛酒吧。上班的时候我悄悄溜进落日论坛。果然,灯火阑珊在那儿给我招魂呢,一天一篇。他说他现在学也不上了,每天在猫铃铛酒吧里等菲菲鲁和时空机器,从下午酒吧开门一直等到凌晨酒吧关门,一天等不到人他就一天不走。帖子底下一大堆跟帖,给他打气加油的、骂他天天叫春发神经的、苦口婆心劝他回头是岸的、还有好些人知道他就是过去红名之狼的大头目,趁机往死里糟贱他,好不热闹。我看得手脚发软,几乎连鼠标都抓不住。没办法我得去,再不去的话我的日子也没法过了。我真是没用。



我去的时候夜还不是很深,酒吧里冷冷清清的,只在窗边坐着一个很年轻很瘦削的小伙子,穿一件藏青色长风衣。我心里想那位肯定就是灯火阑珊了,不会错的。我没敢细看,只模模糊糊地感到他脸色发青,眼圈发青,胡茬子发青,棱角分明,脸部线条异常尖硬,就像是从钢铁工厂里炼出来的铁皮人。这下我心里更没底了。



我没有走过去,而是直接坐上了吧台。

“螺……啊不,皇家基尔!”

我心里直骂,妈的妈的妈的,简直是他妈一出鸿门宴!







”你也是一个人吗?”

灯火阑珊突然在我背后冒了出来,害得我一口酒呛在嗓子里,顿时咳了个翻江倒海。

调酒师慌手慌脚地给我去找纸巾。

“对不起对不起……”说着他的手就开始轻拍我的背。我全身一震,侧身就躲,一口气没接上来,差点儿又摔到地上。

我大口大口地喘着气,好容易调匀了呼吸,惊魂未定地责问道:“你……你干什么?”

“没什么,你是不是在等人?”

“不是!”

“是这样,我一个人坐了一下午了。看你也是一个人,想找你随便聊聊。”

“聊什么?我又不认识你!”

“不认识更好,不认识的人什么话都可以说。你玩过网络游戏吗?”

调酒师站在吧台后面正好奇地打量着我们,我抓起那只细长的酒杯,一手拉住灯火阑珊。

“要聊天的话还是坐你那儿聊去吧。”
作者: 真是混    时间: 2006-11-5 17:28

第十三章



Waiter殷勤地走过来给我们的小桌上换了一盏蜡烛,我则要求他把音乐打开。酒吧都这样,昏暗的灯光,闪动的烛光,低徊的音乐,所有这些织出一张暗香浮动的大幕,把人裹得紧紧的,藏得严严的,一切如同雾里看花。



我终于找到了一丝安心,借着烛光打量灯火阑珊的脸。我曾经试图想象过他的样子,却发现根本无从想起。我脑中网虫的形象全被网吧的客人破坏掉了。现在的他就坐在我的对面,年轻而沉默,跟满大街张扬躁动的脸形成鲜明的对比。灯火阑珊这名字还真适合他。反正我已经认定是他了,虽然还没有得到任何证实。就算待会儿再跑出来一个,我也会认为这个是真的而那个是假冒的。

也许我已经得到了证实。他提到了网络游戏。



……祭司、神殿、征战、弓箭,是谁的从前;

喜欢在人潮中你只属于我的那画面;

经过苏美女神身边,

我以女神之名许愿,

思念像底格里斯河般的漫延。

当古文明只剩下难解的语言,

传说就成了永垂不朽的诗篇。……



周杰伦在虚无飘渺的空气中口齿不清地吟唱着。有人说他的中文R&B比英文的还要难懂,可这丝毫不影响他的大红大紫。有那么一阵我听得几乎出了神,下一刻却猛然惊醒,这个死Waiter,怎么放这卷带子?

正感到满身的不自在,对面的灯火阑珊终于开口了。

“你不想聊天也没关系,其实我只是想找个人听我说。”



我刚刚平静的一点的心又开始突突直跳起来。这小子怎么回事?随便逮着个人就对着人家大倒苦水吗?现代男版祥林嫂?那么说这二十几天来,已经有两打以上的人听过他的故事了?







“我玩的游戏叫落日,据说很红。不过我只玩过这一个,无从比较。”

我在心中长叹一声:果然是他!



“我不太会玩游戏。以前爸妈管得严,上大学之前根本没碰过。后来学校给寝室里安了网线,我这才开始接触网络。玩游戏则是这个学期才开始的。周围的同学都在玩落日,所以我也跟着玩落日。一开始还有人带我,可是我太菜了,操作很笨,升级特慢。人家带了几天就受不了,我也不好意思老缠着人带,只好自己玩。当我只剩下一个人的时候,就开始老是被人杀。因为我很菜呀,不杀我杀谁呢?即使是在游戏里,被人杀的感觉也很难受。可是越难受就越不甘心,总想着有一天我也会变强大,那时就再也没有人敢杀我了。可是我太笨了,升一级比登天还难,又不会赚钱,好容易升了级也换不起装备,于是我就基本放弃了。可我只是放弃了练级,却没有离开游戏。在我慢慢习惯了被人杀死之后,我开始觉得那些杀人的人很可笑,他们不为任何理由杀人。我觉得自己虽然打不过他们,却比他们有理性。我开始质问他们,无故PK有意思吗?虽然每问一次就被杀一次,可这样做却能让我感到一种强大,似乎正义就战在我身边。



“有一天我遇见了一个非常厉害的女孩子,比我见过的任何人都厉害,我根本不敢想象她有多少级。我玩游戏的时间本来就不长,还没见过女杀手。当时她杀了一个人。其实想起来她并不是在无故杀人,是对方先出言挑衅。可是我还是习惯成自然地问她,无故PK有意思吗?我记得她叫我再说一遍给她听听,好凶啊!我不能在女孩子面前露怯,于是硬着头皮又说了一遍。然后她一言不发地走过来杀了我,只用了一刀。我死了以后,她冷冷地对我说:送我一句话,叫我离开,这是为我好。以前我被人杀死的时候总觉得自己虽然死了,却可以鄙视杀人的人,而这一次,我感觉到了受鄙视。她让我第一次发现自己根本不适合在网络游戏中生存。网络自有网络的规则,我只是个自以为是的笨蛋。这种感觉比被杀还要难受。那次之后我矛盾了很久,却仍然带着矛盾混在网上,在游戏中继续苟延残喘着。我这人从来就做不了杀伐决断的事。



“不久我再一次碰到了那个女孩。她主动向我走过来,可能想要跟我说话,可我以为她又要杀我一次,吓得拔腿就逃。后来我发现她是个很好的女孩子,一点都不像别的高手那么目中无人,也不像普通女孩子那样撒娇卖痴。她带着我练功,一点也没有瞧不起我的意思;她很有钱,可是只打出几十块钱的时候她也高兴得像个小孩子,一定要去捡回来。其实区区几十块钱就连我都懒得去捡,后来她把这些钱全都给了我;最厉害的是她杀人也很有原则,从不杀级别太低的,可是只要有人想抢我们的东西,她就一定会去反抢,而且次次成功。她有一条淡蓝色的长辫子,跑动的时候在风中一飘一飘的,我立刻就喜欢上她了,就连她杀人的样子也喜欢。那是我玩游戏以来最高兴的一天。



“我跟着她升到了九十多级。这在以前是想都不敢想的事。可是最后一次分手后我就找不到她了。也许对她来说我只是个游戏中的过客。我记得她提到过一个很险的山峰,说她总是一个人呆在那里。于是我把所有的钱都买了水果,不要命地往那座山上爬,一路上死了好几次,后来也不知怎么的居然侥幸成功了一次。更加庆幸的是她真的在那里,一个人坐在山顶上,静静地面对落日。那种感觉,只能用惊为天人来形容。见到我她很意外也很高兴,她给这座山峰起名为狼居胥峰,就是那首词:元嘉草草,封狼居胥,赢得仓皇北顾。对于在游戏中杀人,她也很无奈。我永远记得她当时说的一句话:能够看一眼狼居胥的日落,多死几次也值。对她来说,狼居胥峰是一块远离杀戮的圣地。



“后来我们成了好朋友,我一上线就找她。我已经知道自己并不只是在玩游戏,我是在泡MM,我想跟她在一起。她只知道逼我练功,而我却只想粘着她。一个偶然的机会,我决定为她做一件游戏中最高级的霓裳羽衣,因为我是一个裁缝。霓裳羽衣很难做,首先材料就很难收集,需要九百九十九只天使之羽,而且对裁缝的级别要求也最高。为了做这件羽衣,我开始拼命练级。她则到处帮我收集羽毛。现在想起来,那九百九十九只羽毛,其实都是她替我收齐的。而当时的她并不知道我是想为她做衣裳。



“我终于练够了级,她也收齐了羽毛。我终于可以做霓裳羽衣了。我做羽衣的目的很明确,我想结婚,我想跟她结婚。我需要一件羽衣做聘礼。在游戏中有很多人带着老婆四处炫耀,可如果我真的能够娶到她,我会把她藏起来,藏在那座没有人去的山峰上,只有我们两个人分享那里最美丽的落日。可是我全错了。当我带着羽衣爬上狼居胥峰想向她求婚的时候,她堵在前面告诉我,她不要我做的衣裳,因为她其实是一个男生。



“我当时的感觉真恨不得从山顶上跳下去。一开始我真恨她,我恨所有的人妖。可是从头到尾她从来就没有故意挑逗的意思,她只是很自然地跟我在一起。其实我早该察觉她是个男生。那种果断、那种魄力、那种会当凌绝顶的气势,就连一般的男生都及不上。这只是游戏,在游戏中可以扮演你喜欢的任何角色,谁都无话可说,要怪只能怪自己。想到这里我又恨她,既然只是游戏,为什么她一定要在这种时候说破呢?就那样让我糊里糊涂地一直沉醉不好吗?也许她有洁癖,容不下丝毫暧昧。我恨她只顾独善其身,却也不得不佩服她直面现实的勇气。我在山顶发了几个星期的呆,最后想明白了,我就是喜欢她,喜欢那个在游戏中天真的、深刻的、孤高的、自我的、名叫菲菲鲁的小女孩,跟她背后的人没关系。游戏中的我为游戏中的她做了一件最珍贵的衣裳,为此我们都付出了那么多,这份心意决不能白费。



“我开始固执地呼叫她,逼她回来,逼她接受我的礼物。她顶不住压力终于回来了,可还是跟以前一样不肯接受任何东西。我不管她要不要,我也不管她怎么想,我把衣裳扔给她就跑了。”







“我说过我不是一个果断的人。我本打算把衣裳硬塞给菲菲鲁以后就真的离开游戏,再也不回头。可是我还是做不到。虽然我每天在游戏里什么都没做。现在的我已经算很厉害的了,没有人敢杀我,可我却比任何时候都要落魄。直到有一天,我在闲逛的时候看到有个女孩子身上穿着一件霓裳羽衣,而她并不是菲菲鲁。我追过去,装作没事一样问她衣裳是在哪里打的,她说根本没地方打,这衣服是买来的。我又问她需要多少钱,她嘲笑地说,有多少钱也没地方买,游戏里根本没有人卖。我还是不明白,旁边有人告诉我说,她是在网下花钱买的。这游戏中有不少人都拿钱在网下买装备。



“我惊呆了,我还是第一次听说这种事。一件霓裳羽衣的价值竟可以用人民币来换算!我以为圣洁的东西原来也都是可以拿出去卖掉的!这时旁边追过来一群人,围着穿羽衣的女孩杀。原来那女孩是个人妖,专门骗男生的东西,那些人都是受害者。那家伙很厉害,一开始几个人围着杀都打不羸。本来嘛,级别不够的人也穿不上这件衣服。那个人妖占了上风之后就开始得意地连打边骂,骂他们都是蠢猪笨蛋,活该被骗。我突然觉得很受不了,我似乎听见了菲菲鲁在背后对我骂着同样的话。我加入了战团,帮着那群人一起把那个张狂的人妖杀掉了。我抢走了她的羽衣,当场就动手把衣服改爆了。我亲手毁了那件霓裳羽衣。



“我变成了自己曾经最恨的红名,可周围那些人却对我的感激得要命,也对我的功夫佩服得五体投地。他们以为我是在帮他们,一致拥戴我当老大,让我去成立一个帮派。他们这样做无非是害怕被那个人妖报复,想要我罩他们。我答应了。我已经气晕了,我没有别的想法,只记着一件事,我要找到菲菲鲁,当面向她问个明白,那件衣裳是不是她卖掉的!那些兄弟需要我,我也同样需要他们。我看着自己的红名,又看到拥戴我的那帮小兄弟也清一色全部是红名,我给帮派起名为红名之狼。



“我纠集了一大群人一起上狼居胥峰找菲菲鲁算帐。那真是一条极端险恶的路,即使有我在,最后也只有十分之三四的人到达山顶。后面发生的事我现在想来仍然无法原谅自己。菲菲鲁在那里,手里却没有任何武器。她被那么多人围攻,已经毫无胜算,却仍然那样淡定从容。我突然很希望她下线逃走,但我也知道她决不会这样做。当她的血瓶用尽,HP只剩下一丁点的时候,我才有胆量出场面对她。我对她说我想要回那件羽衣。她淡淡地说对不起她还不出,她把它卖掉了。我气得大骂她是卑鄙小人。那一刻我又以为我是正义的,可是我又错了。我看着她把护身的装备一件件卸下来,全部扔在地上,她说事已至此,已无话可说。我明白她的意思。要偿还的话,就只有以命相抵了。



“我从未感到这样凌厉的气势,我根本没有胆量再向前一步。可是那帮兄弟们顶不住了,他们早已习惯了抢劫。菲菲鲁扔在地上的装备,任何一件都是玩家梦寐以求的宝物。我看见他们一起冲了上去,我也看见菲菲鲁就那样死在不知是谁的手里。



“我引发针雨杀掉了那群小兄弟,站在菲菲鲁身边不知所措。当我检查她的口袋栏时,却发现里面全部是天使之羽,一共九百九十九只。已经死了的菲菲鲁仍然镇定地对我说,这些是她还给我的。



“我一直都理直气壮地认为是她欠了我的,却从不知道自己到底想要她偿还些什么东西。我真的有资格要求她归还那件霓裳羽衣吗?仅仅出于报复,我就有权利玷污这座原本只属于我们两人的狼居胥峰吗?再次从她那里得到九百九十九只天使之羽的时候,我觉得从前的我已经死掉了。



“第二天我发现了自己更加无法承受的事实。市场上有人说,这些日子来,有个女孩子一直在跟GM抢着收购天使之羽。为了那些高价的羽毛,她甚至卖掉了从不离身的宝刀。那把刀叫雨切,是游戏中最贵重的终极兵器。”







发现自己一直很平稳的声调已经有些颤抖,灯火阑珊停了下来,轻轻地抿了一口杯中的饮料。有什么东西在他眼中闪动,我知道那不止是烛光。我呆呆地听着自己曾经经历过的一切。从另一个角度听来,似乎那是别人的故事。真是奇妙的感觉。



周杰伦还在唱,就像游戏中的BGM。

……

我给你的爱写在西元前,

深埋在美索不达米亚平原;

用楔形文字刻下了永远。

那已风化成千年的誓言……





第十三章完





第十四章



“换了你会怎么做?一个人做了无可挽回的事之后应该怎么做?”他突然抬头紧盯住我。

我一阵心慌,几乎要冲口回答:“我没做过什么无可挽回的事!”可在出口的那一瞬间我觉得事情好象并非如此。

“你会有办法补救的吧?而且可以补救得很好。因为从你脸上看不到任何负担。能够补救的话,也就无所谓不可挽回了。”

“扯我干什么?”我有点乱了阵脚。

“对不起,这只是我的故事。”

他平静下来,掏出一支烟点上。空气中多了一缕微蓝。我也有些被勾起了瘾头,正想摸烟盒,他却又开了口。







“那是我最后一次见到菲菲鲁。我知道我再也见不到她了。可是另一方面,我心里又在固执地认为她会回来,会为我而回来。这种感觉一天比一天更强烈。我知道自己必须做点什么。我手中唯一掌握的,只有红名之狼。你听说过士为知己者死吧,可是我却想为了挽回知己而堕落。我要把红名之狼发展成最大的杀手组织,把游戏搅得永无宁日,这样她就会回来,她不会放任我的堕落。



“我这人虽然练级不在行,搞黑帮倒是很有一套。我提拔了几个骨干,颁布了一套帮规,制定了一整套帮派的发展计划。听说在游戏中发展帮派是很不容易的事情,可事情到我手里却异常顺利。大家都是红名,都喜欢杀人、喜欢抢东西,说白了跟土匪没什么两样。土匪最喜欢大碗吃酒肉、大把分金银。再加上一点点江湖意气,投其所好,帮派就稳固了。帮派成员都挺服我的,在他们看来,我这人没有私心,不计较个人得失。他们不知道我的心思在别的地方。很快红名之狼就发展起来了。我一边发展帮派一边鄙视自己,我很清醒自己都在干些什么,我在游戏中搞黑社会。都知道黑社会是大毒瘤,可是黑社会的势力范围往往是治安最好的地区。任何法律都有人破坏,可是没有人敢藐视黑社会的法律。不夸张地说,在最鼎盛的时候,我们比GM还风光。



“红名之狼闹得天翻地覆,菲菲鲁却一直没有回来。我有些焦躁起来,同时也有几分得意。我做不成她那样的绝顶高手,但我也许能做一些她做不到的事情。我可以在这个乱糟糟的游戏中推行一套新的规则,凭借帮派的高压,来杜绝包括无故PK在内的一切无序和混乱。现在的恶名只是暂时的,我的终极目的仍然是正义。我受了一些三流政治片的影响,以为正义也可以通过肮脏的手段来得到。



“这时我遇到了游戏中第二个对我来说最重要的人。他是个男生,一个新人,叫机空机器。在游戏中像他那种形象的很少见,男生都一窝蜂地选择俊眉朗目的造型,唯恐不帅。可是机空机器却是一副瞌睡兮兮的样子。我一看见他这样子就不由微笑。在这个充满你争我夺的世界里,他显得无欲无求,给人一种绝对的安全感。



“可是就是这个时空机器,第一天进游戏,第一次见大老板,就敢对我出言不逊。不是气势汹汹的那种,而是一副满不在乎的腔调,配合那种昏昏欲睡的外表,好像有点缺心眼傻乎乎的样子,又好像是在打一套高深莫测的醉拳。明明中了他的招,却无从还击。总之第一次交锋我就被他耍得团团转,而且还被耍得很高兴。



“那天一分手他就被人杀了。新人嘛,尤其是红名之狼的新人,总是一些自以为正义人士的活靶子。按规矩我得罩他,要为他报仇。每一个新人都希望有人撑腰。可是他竟然不要我管。不仅不要,还帮着对方撒谎,把责任往自己身上揽。从那时起我就知道他和别人不一样。



“我还是召集起人手为他报了仇。以前这样做的时候我总有几分不屑,心里挺烦这些新人的,可这一次他们对时空机器出手我却非常气愤,是我自己想报复。打过之后再见到时空机器的时候,他非常生气,质问我为什么要把无关的人扯进来搞帮派大战。我说我有苦衷,他却毫不让步,指责我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对于自己也是红名之狼的一员,他似乎毫无自觉;对于游戏中的生存之道,他似乎也一概不知,就像一个不小心误入歧途还浑然不知的傻孩子。从他身上我似乎看到了自己过去的影子,从过去的影子里面,我又似乎找回了一些已经被我毁掉的东西。以前我每天都坐在总坛里面操心帮派的事,可从这时起,我一上线就想找他。我的借口是督促他练级,其实他的吸引力早已超过了帮派。



“为了帮派的形象,我结婚了。想起这事我仍有种罪恶感。即使是在游戏中,跟一个自己不爱的人结婚也是不道德的。我是抱着一种心如死灰、自暴自弃的心态结的婚。这件事我不想让时空机器知道,我总觉得他会一眼看穿我,把我刺得体无完肤。可是我毕竟是老大,他不可能不知道。他果真把我刺了个体无完肤。他对我毫无顾忌,什么都敢挖苦,什么都敢指责,不留情面,一步接一步,逼得我无路可退。红名之狼的成立时间并不算长,可我却已经当惯了老大、看惯了别人的笑脸、习惯了说一不二。只是在他面前,这一切都不管用。在他面前我耍不出一丝帮主的威风,完全是一种诚惶诚恐、原形毕露的感觉。可是越是这样,我却越离不开他。一天听不到他骂我就皮痒。以前不明白为什么会有受虐狂,现在知道了。



“可是我们毕竟是不同的人。只要我还是红名之狼的老大,就不可能没事一样站在他面前。我的劣迹一天天暴露出来,而且无从改正。他越来越无法忍受,对我失望至极。我知道一切都结束了,我这种人交不到这样的朋友,我也无法回到从前。我给他写了一封信,向他坦白了自己的过去,告诉我为什么会这样丧心病狂、孤注一掷。信的最后,我对他说我们不可能做朋友。信发出之后我的心里失落极了。在游戏中我亲手毁掉了一个梦,现在又不得不错过另一个梦。



“我一直在等着菲菲鲁回来击倒我,却没想到真正的打击来自别的地方。红名之狼犯了众怒,游戏公司不得不出面干预。针对红名之狼,他们制订了专门的法则,一秒钟就扭转了我们赖以生存的世界。这一下我清醒了,在上帝之手面前,我知道了自己的野心和奋斗是多么渺小可笑。虽然我一直都在等待某人回来摧垮我,可是当我眼看着红名之狼顷刻间土崩瓦解灰飞烟灭的时候,我仍然有一种天塌下来的感觉。唯一能够给我安慰的是,我知道在这个所有人都离我而去的时候,时空机器会回来。



“只有这一点我没有想错。他回来了,而且没有像其他人那样迫不及待地退出帮派。他似乎还跟从前一样不识时务,顶着红名之狼的招牌,处处受人白眼。他毫不犹豫地站到我这边,帮我对付那些追杀我的蓝名勇士。几天以来,我被人追杀得身心疲惫,只想逃避。可是一向最厌恶PK的他却不许我在这种时候放弃。他对我说不要让曾经信任过我、以及死在我手里的人失望。在那种大厦已倾的情况下,再怎么努力也是垂死挣扎,一切反抗都是愚蠢的。可我知道他是在逼我为尊严而战。红名之狼可以垮掉,可我不必跟着垮。在菲菲鲁之后,我又开始崇拜别人,我用一种崇拜世外高人的眼光来崇拜他。以前我还以为他只是一味的单纯和不谙世事,现在我知道他其实远远高过从前的我。游戏中每个人都在随波逐流,只有他从来不为所动,永远敢坚定地做着他自己。



“时空机器在红名之狼瓦解掉的时候变成了红名,都是我的罪过。可是他却一点都不在乎。他给人的惊奇一个接一个。前一分钟还在强硬地要跟追杀我们的蓝名勇士死战到底,后一刻却公然鼓动我开溜。再矛盾的事情,到他身上总能自然而然地化解掉。他永远那么无拘无束,就像一股无影无形的风。正因为这种致命的吸引力,我觉得自己可以获救。菲菲鲁离去后我始终没有勇气回到狼居胥峰,我无颜面对那样的落日。可是现在,有了时空机器,我第一次有了原谅自己的勇气。我想带他去被我深藏在过去的地方,即使菲菲鲁不再回来,我也可以真心忏悔并得到宽恕,然后从头再来。”



我一动不动地僵在椅子里,酒汁在舌尖上无声地回转着。事情原本就该这样。我早就说过没有谁会回来报仇。我回来只是因为不想看见曾经的苏格拉底变成后来的东方不败。在游戏中,后者或想成为后者的人太多太多,而前者,我只见过一个。



“可是我又错了。先是想错了,接着又做错了。我认为时空机器很像从前的自己,我错了。我从来都不可能像他那样毫不妥协和极度自信。这种人我以前只见过一个,菲菲鲁。他吸引我的理由跟菲菲是一样的,我早该想到他们其实是同一个人!



“我无数次想像过再次见到菲菲的情景,在想像中她有时责骂我,有时安慰我,而我每次都在求她原谅,对不起这句话我在心中对她说过几万万次。可是我没想到,当她真的回来的时候,我却连一句道歉的话也没说。我又开始恨她!



“我恨她是因为她居然就是时空机器,那个洞悉我的全部丑恶和软弱的人。我想起他亲身参加我的婚礼,看到我在婚礼上对另一个女孩子说我爱菲菲;为了杀人,他一次又一次撕开我的内心,使我无处遁逃;在我亲手建立的帝国倒塌之后,他也看到我几乎丧失自信和尊严。我一想到这些就受不了。菲菲鲁可以恨我、唾弃我,但我受不了她鄙视我。在那几天的时间里我受尽了遗弃和鄙视,因为有时空机器的支撑,我都可以视若不见;我有勇气对抗所有的人,可是唯有他是不行的,我不能忍受他居高临下地看我!



“爱和恨真的只差一步。我又昏了头。我觉得他一直都在捉弄我,嘲笑我,站在高处看我像个小丑一样乱扑腾。也许他觉得这样很有趣;他还是那样,一切都照自己想的去做,所有的道理在他那边都说得通,可他就是没有考虑过我的感受!我不知道更恨谁,是菲菲鲁还是时空机器,其实我最恨的是我自己!一连两次喜欢上同一个人,喜欢到毫无自我,我恨死我自己!



“我虽然恨他,却决没有想过再次杀掉他,我可以对天发誓。我只是想像在大街一样从背后追上去,抓住他,强迫他停下来。我忘掉了那是游戏。在游戏中,只要在对方身上点击一下就是攻击。结果我的动作变成向他猛刺了一剑。我不敢想像当时他会怎么想,我自己先吓傻了。我应该马上道歉,可是我什么也来不及做。因为来不及补血,他立刻就被飞猫杀死了。



“看到他倒下去的时候我才知道又做了无可挽回的事。我知道时空机器也会像菲菲鲁一样消失掉,一去不回头。我大叫对不起,请他留下。直到他消失很久,我还在不停地说对不起。



“后来我一个人走上山顶。山顶的景色还和从前一样,没有丝毫改变。人间几回伤往事,山形依旧枕寒流。我哭了。这个时候原本应该还有一个人站在我身边,他叫菲菲鲁还是时空机器都没有关系,他嘲笑我或捉弄我也没有关系,我只要他在身边就足够了。我总是太过执着于细微末节,为此毁掉了更重要的东西。”







在他停顿的时候,我才发现背景音乐已经换成了另一首歌。



……

我想就这样牵着你的手不放开,

爱可不可以简简单单没有伤害?

……
作者: 真是混    时间: 2006-11-5 17:28

第十五章



一阵铿锵有力的“哼哼哈兮”惊醒了我。故事已经讲完好一阵了,音乐也变成了乒乒乓乓的《双节棍》。几分钟的时间我净在神游。灯火阑珊还坐在对面,两眼直瞪着我。我不自在地扭了扭脖子,问:“讲完了?”

他淡淡地一笑:“你觉得怎么样?”

我也掩饰地干笑一声:“你可真能说啊。不过我感动极了,真的。后来呢?”

“我知道他不会再回游戏了,只好来这里等他。这个地方还是他告诉我的。”

我一皱眉:“我更感动了。可像你这样守株待兔行吗?”

“我若是有别的办法也就不用出此下策了。我在论坛发了帖子,闹出好大的动静,他迟早会知道。”

这的确是个行之有效的笨办法。我真服了他。

“你太死心眼了吧,他要是真不知道呢?或者知道了也装不知道呢?”

“他会来的。我了解他。现在论坛上沸沸扬扬,他根本顶不住那样的压力。”说完他放松地往椅背上一靠,那动作很是潇洒。



我心里一阵恼怒。还真被你说中了。像你这样死缠烂打,谁顶得住?菲菲鲁是做过一些亏心事,你杀她我无话可说。可是时空机器又做错了什么?你说受不了他居高临下地看你,为这莫名其妙的理由你就可以再杀我一次?那好,我也不想装什么高姿态,大家小人对小人!别人杀我无所谓,就你不行!我也是一丁点儿委屈都受不得的!那个故事从你的角度讲来确实很感人,我也差点儿被你说晕了,几次都想掉眼泪。只可惜我恰好置身事中。容我复述一遍的话,事情大致是这样的:你在游戏里面泡MM,结果很不幸MM是个人妖;你知道了她是个他却还不肯清醒,指望人家继续扮人妖陪你搞网恋,还硬逼着他收下你做的宝贝羽衣做定情信物。可惜天不遂人愿,人家把你硬塞的信物卖掉了。你恼羞成怒,又不够胆单挑,就去邀人报复。你得手了。你杀了他并且得到了一袋鸟毛。你开了杀戒以后以后心理失衡,暴戾恣睢,乱扔飞针,还做千秋大梦,想一统江湖。你学坏学上了瘾,还想让他觉得你变坏都是他的责任,逼他回来把你领回正路。你又得逞了。只是回来的人换了套马甲,你一不小心没认出来。你有一点点想走正路却又舍不得离开歪道,所以你们老吵架。后来你犯了众怒,逼得游戏公司修改规则,你做不成坏人了。本来你应该抓住机会走回正路,可是你又发现了那人的真面目。你再一次恼羞成怒,他再一次成了你的手下冤魂。



最可气的是如此两番你还没玩够,你在论坛上装情圣,到酒吧搞静坐,抓着不管是谁不分青红皂白就大讲你的游戏伤情史,像个变态一样自暴隐私,一边赚取同情一边再一次逼他回来见你。你他妈又得逞了。你一步接一步地下着套,我一次又一次乖乖地往里钻。你玩游戏成精了你。



不行。从进酒吧开始到现在,我一直都处于被动,一直在防守。这样下去没准又要穿帮。我得反击。我决定反击的时候才发现我们居然一直在对视。我差点就要避开,可是我硬顶住了,并且重开了一个话题。







“你每天都在这里耗着,不用上班或者上学的吗?”

他笑了起来:“怎么每个人都关心这个问题?我都逃了几星期的课了。逃课是不对,为游戏而逃课就更不对。我是知错犯错,你也不必劝了。”

我装模作样地点点头:“是,我是不担心,只要你不心疼父母的学费。大不了被学校开除,你至少还可以在这里当个酒吧招待。这不是问题。问题是,你想明白了见面的后果吗?网恋――如果你们那个能叫网恋的话,都是见光就死。现在网吧到处都是,上网的人比上班的人还多。万一对方是个独眼、疤脸、瘸腿呢?当然我们不能歧视残疾人。我是说,在网上,没人知道你是一条狗或是一只猪。可是在网下,他可能是任何人。比如建筑工地的民工、发廊的洗头妹、拖家带口的大叔或者是相夫教子的家庭妇女。你都不在乎?”

“不管怎么说我想找到他。”

“哦?找到他以后你想干什么?想跟他说声对不起?让他上线也杀你一次?没准人家早就不当一回事了,毕竟只是游戏。”

“我想要他跟我回去。”

我一愣:“回哪里?”

“当然是落日。”

我真是败给他了。就为这样的理由?

“你可真够热爱游戏呀,我要是游戏公司,非得给您发张VIP卡不可。”

他无奈地笑着摇了摇头。

我转动着手中的酒杯,慢声问道:“还有个问题,你以为一起回去就万事大吉了?你能肯定你们不会再闹出什么不愉快?依我看你们两个是命中相克,你能保证你不会再杀他一次?”

他脸色一变:“我只能保证我从没有想过要杀他。”

此言一出,周围的空气似乎为之一滞。我抬头看看四周,已经又来了几桌客人。最近的两桌人以及Waiter都惊骇地伸长脖子望向我们这边。我哑然失笑。这真是一个天大的误会。

也许我们坐在实实在在的酒吧里谈论一个虚幻的话题本身就是个天大误会。



灯火阑珊面前的酒杯已经见底。我指指他的杯子:“要不要再来一杯?我请客,算是报答你精彩的故事。”

“应该是我请你才对。谢谢你愿意听。”

“请客得有实力吧,你不是还在念书吗?”

“好吧,那就不客气了。”说着他叫来了Waiter。这时我才发现他要的只是普通的苏打水。

Waiter离开后他似乎有点不好意思地看了看我。“你说得很对。我只是个学生,没那么多钱天天喝酒。”

我长出了一口气:“幸好你还有钱天天吃饭。这样吧,想喝什么随便点,今天我出点血也认了,喝完了就老老实实回学校去,别在这里枯等了。刚才你也看见了,这种故事再多讲几遍的话,人家非把你当成杀人犯报警不可。而且我认定你等的人是不会来的。”

“我觉得他会来的。”

我彻底泄了气。“你还真是执着呢。我要是个女孩子的话非赖上你不可。可惜你等的那位无福消受,你们都是男的对吧?”

“这个早就不是问题了。菲菲鲁很坦率地承认自己是男生,时空机器更是从一开始就是男生。我是在劫难逃,非他不可了。”

我吓得一哆嗦。什么叫非他不可?我才是在劫难逃呢!

“你省省吧。还想在这儿坐多少天?不知道的还以为你是存心蹭酒喝呢。”

他很开心地笑起来:“我倒没想过,真是个好主意。刚开始在论坛上发帖子的时候,还经常有人找到这家酒吧来,想一睹我的尊容呢。应该让他们请我喝酒当参观费才对。可惜这几天没什么人来了。”

这人果然是个变态。我全身一阵恶寒。

“你现在也可以找老板要小费啊,你替他做了这么大的活广告!”

没法再谈下去了。







两人僵了一小会儿。灯火阑珊伸手拉过桌上的便笺,低下头写着什么。我没有偷窥欲,见此自然扭头回避。我无聊起来,习惯性地从口袋里摸出烟盒,弹出一支烟叼在嘴上,接着又在全身上下的口袋里摸打火机。

他写完字,冷不防抬头说道:“你倒是烟酒不忌啊。”

我瞪了他一眼:“你不也是?”

“你多大了?”

我吃了一惊。对于在网吧上班的我来说,年龄这个话题还真有些敏感。我胡乱地抓下烟卷,有些冒火地冲他说:“我多大了关你什么事?告诉你我今年二十二岁,走遍全世界都可以随便喝酒抽烟,连结婚都可以!”

他冷笑一声:“又骗人!拿身份证给我看!”话音未落,他已经从对面站了起来,探过身伸手一把抓住了我捏着烟卷的那只手腕,动作快如闪电。

“你……”我只叫了一声你就再也说不出一个字。他的眼神突然间变得异常凌厉,目光中有种穿透一切的东西刺过我的全身。我挣扎着站起来,不住地扭动着手臂想挣脱他。他的虎口非常有力,把我钳得死死的。

四周一片哗然,Waiter连忙走了过来:“两位,有事好商量,有事好商量!”说着他小心翼翼地示意灯火阑珊放开我。

我们终于重新坐下。可我再也坐不住了,对Waiter说要买单。



Waiter转身取单去了。我全身还在轻轻地颤抖,戒备地盯着对面的灯火阑珊,拼命克制着想揉一揉手腕的欲望。这人不太对头。现在他虽然放了手,可眼神中那两道恐怖的光还没有褪去,似乎随时可以射出暗器把我钉在墙上。

“你是不是以为我是个变态,喜欢自暴隐私,每天在酒吧里随便抓着个什么人就大倒苦水?”

“我……”丢人,我连这个“我”字都没发出声来,就那样咽在了喉咙里。我顾不上这种失威的尴尬,我已经知道事情不妙。

“你相信有人会笨到在同一个坑里摔两次?又给我来这套小孩玩的把戏!”

Waiter拿着帐单递了过来,我居然不会动,眼睁睁地看着灯火阑珊接过帐单付了帐。

他付了帐还坐着不起,继续用眼神死死钉住我说:“你再换多少套马甲也没用,我再也不可能认不出你来。”







我不记得自己是怎样被他拖出酒吧的。反正那样子肯定难看至极。出了酒吧的门我才清醒过来,他还抓着我的胳膊不放。我猛地一挣甩开他,骂道:“你脑子有病啊?拉拉扯扯干什么?又想玩PK?”

他脸色惨变,声音也有几分嘶哑起来:“你知道我不是故意的。”

“我知道了,行了吧?我原谅你了,行了吧?我也怕了你了,行了吧?我来是想请你回学校上课,不要闹得论坛上满城风雨,我不喜欢出名!你知不知道那只是网络,那只是游戏?游戏里的面包填不饱现实的肚子,醒醒吧你!”

“对你来说那只是一场游戏?”

“不是游戏还是什么?”

“不对!如果只是一场游戏,你不可能两次回来见我!”

“随你怎么说,反正我不想再玩落日了,我开始玩别的游戏了。非常感谢你对我另眼相看,可是我不喜欢BL。我们好说好散。”

我边说边往后退,随时准备开跑。这人太奇怪,我没法不害怕。

他逼近了一步,把一张便笺纸硬塞进我的上衣口袋里。

“这是我的QQ号和手机号,我等你电话。”

我转身就跑。



第十五章完





第十六章



回到家里好长一段时间我都觉得想哭。我掏出一支烟想使自己平静下来,可当我看到捏着香烟的手时我才发现自己颤抖得多么厉害。手腕还在隐隐作痛,那种排山倒海般的逼迫感也久散不去,我只想找个地方把自己深深地藏起来。我忘不了被灯火阑珊紧紧抓住时的那种屈辱和恐惧。那一瞬间我感到受到了侵犯,而我竟然惊吓得失去了反抗的能力。按说打起架来我也不算弱,可是我害怕他那种狂暴的不容抗拒的眼神。那种眼神令我感觉到他那沉静的外表只是一层假象,在假象后面则是一个心狠手辣、货真价实的黑手党党魁。在他身上,有很温柔的一面,也有极凶残的一面。这样看来,即使他没有第二次杀掉我,我也不可能在登上顶峰看过落日之后安然离开。他一样不会放过我。我想要的只是游戏中的一段小小的圆满,我毕竟还要回到现实。而他却始终分不清两者的界限,甚至以为游戏比现实还要真实。



就算他的年龄比我大,学历比我高,却远不及我世故和圆熟。对于网络,他仍是个初来乍到的小男生。网络是一片虚幻的海,现实才是坚硬的岸。再汹涌的海浪也只会在岸边冰冷的岩石上撞得粉身碎骨。况且我们在游戏中都不再是自己,游戏中的宝剑英雄醇酒美人都只是我们投射下的一道道无奈的幻影。



“接连两次喜欢上同一个人。”

“我是非他不可了。”

他怎么可能知道现实中的我是一个什么样的人?







夜深了,我还坐在窗台上。冰冷的风一阵阵吹过来,很舒服。夜里的风跟白天的不一样,白天的风像是从城市的肺里吐出的一样,污浊得让人直泛恶心;夜里的风是从遥远的天外飞来的,甘冽、冷漠,不带一丝人间烟火。窗台曾经是我最喜欢呆的地方。有一阵我迷上了写诗,一坐上窗台就会有一些零散的句子从胸中冒出来,一点一滴地感动着自己,感动得如痴如醉。后来我又不想写诗了,我就坐在窗台上,看日暮时分天空中变幻的颜色,可惜大多数时候的天色都是由苍白变为灰暗再到漆黑,败兴之至。



有一天傍晚下班的时间,我在窗台上,看着楼下堵塞不堪的街道。许多人来来往往,自行车如蝗群般在人丛的空隙里穿梭,飞得眼花缭乱;小大汽车则如同赶也赶不动的猪羊牛马,只会引颈长嘶,在身后制造出一股股令人掩鼻的烟尘;行走着的男男女女面无表情,向着不同的方向木然前行着,仿佛不带一点自我意识般地走向各自的宿命之地。我向下看着,那些人和车渐渐抽象成了一个个符号,忙碌而混乱地游离着。从那些符号中间,似乎向上伸出一双手臂,迎向我,以催眠般的语调轻柔说着,来呀,快来呀……



在我昏头昏脑地往外探身的时候我家的电话响了,一个哥们儿约我去吃饭。我跑下楼混进人群中间,腿脚发软,心里扑通乱跳。我想幸好我是走下来而不是跳下来的,过了一会儿我又想为什么不跳呢?我有什么不能跳的理由吗?我坐在公共汽车上的时候无声地哭了,售票员没敢查我的票。到了约好的小馆子,哥们儿正在门口等我,我大说大笑着跑过去。



哥们儿请我吃饭是想邀我去打架。他喜欢的女孩子跟了别人后把他甩了,然后别人又甩了那个女孩。那女的在他面前凄凄艾艾地哭了一通,他就决定替她出头找那男的算帐。我心里觉得是那女人自己犯贱,但还是跟着一帮人去痛打了一场。那时候我已经不太去学校了。这场架直打得昏天黑地、日月无光,比起游戏中的群体PK也毫不逊色。打过之后我就干脆退了学。我的班主任长长地松了一口气。



这天之后的另一个转变就是我再也不敢坐窗台了。那下面有一双手臂,就像学步的时候妈妈的手臂,诱惑着我总想一步扑过去。可是我很清楚那后面没有妈妈的怀抱。即使在当年,妈妈也总是在我扑上去的那一刻迅速向后退开,然后再一次欺骗我、诱惑我。我一定是疯了。我不可能记得学步时候的事情。







我全家就我一个人,之前是我跟奶奶两个,最多的时候则是四个。可是我最不喜欢的就是那个时候。我爸妈跟仇人一样,可他们竟然可以夜夜睡在一起。后来我爸去了挪威。我至今仍搞不清楚他是怎么跑到那地方去的。他一出去就跟我妈离了。我妈则迅速勾搭上了一个有业务关系的日本男人,并在一年之后去了日本。别人出国都难如登天,他们两个则像两片落叶一样轻轻一吹就飘离了中国。一开始他们还都给我写过信,我妈甚至说要把我接过去。我不干。我喜欢日本漫画,可我讨厌给日本人当儿子。有一段时间我觉得世上只有奶奶最好。可是有一天我无意中听到奶奶跟邻居说,要不是我这个小冤家不肯跟妈去日本,她也不用守在这地方,早到她儿子那边享福去了。奶奶不知道我爸在那边只享了几天的福就失了业,现在仍是孤单一人,猫在那个高福利的国家里成天啃老外的救济呢。



奶奶死了以后我发现自己仍是最爱奶奶。就算心里不是很愿意,奶奶还是没有扔下我不管。我写了一篇长长的作文,含着眼泪回忆着跟奶奶在一起渡过的一些小小的幸福片段。老师让我在全班朗读自己的作文的时候我竟然哭得读不下去。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这次令人失望的表现,全市作文朗诵大赛的时候,我们班主任派了一个成绩比我好得多、人也比我听话得多的女生去参加,而她朗诵的竟是我的作文。在老师的协助下,我奶奶摇身变成了她奶奶。那次她风风光光地拿了张大奖状回来,而我则在语文课上,在课桌抽屉里,烧掉了自己的作文本。我在课堂上公然纵火,班主任却丝毫不敢声张。我当着她的面大摇大摆地走出了教室。从那以后我心里就再也冒不出诗句了。



我没有变成混混,虽然在别人眼里我也许是。我努力找到了工作,做了一名网管。刚开始一阵我的许多同学都爱到我这里来上网,因为我对大家够意思。一些哥们儿还悄悄问我要不要替我去教训教训那个女生。我不要。我跟那种只图虚荣的小女人犯不上。我恨的是在她背后为她撑腰的人。结果说曹操曹操到,我的前班主任上网吧逮人来了。我冲上去把她堵在门外,掩护哥们儿从后门逃生。她跳脚大骂,说我自己不学好,还想带坏其他同学,害大家都跟我一样失学。我则毫不退避地回敬她是伪君子、小偷、剽窃犯、教唆犯,不像老师像泼妇,比卖菜的还不如!她惊得差点晕过去,再也不敢看我一眼,我则昂着头轻蔑地睨视着她。是她自己给了我鄙视她的理由。不过这次应该算她赢了,因为从那之后我的同学再也没来过。听说她在班上训话说,大家要是不好好学习,以后就只能跟我做一样的事,当社会垃圾。我靠,我还真不明白网吧的网管怎么就是社会垃圾了。我现在做的事,全班根本没一个人做得来。我庆幸自己退了学,否则跟着那号无才无德又无知的老师再学几天,我才要变成肥料呢。



我在游戏里找到了自己的位置,并且成功地用游戏养活了自己。游戏给了我双重的温饱,在我家窗台上看不见的如梦如幻的落日景象也可以在游戏中看到。我一头扎进了游戏,再也不用去惦记家里的窗台。唯一的不安是这种行业极不稳定,我看不到自己的将来在什么地方。好在我也从不在乎什么将来。







今天晚上我又爬到了窗台上,爬上去以后我发现自己终于不再发抖了。从窗外灌入的冷风让我慢慢平静下来。我向外探了探脑袋,下面是无边的漆黑,深不见底。那双看不见的手臂又向我伸了出来,幽幽柔柔地呼唤着。在一瞬间我想就这样跳下去似乎也不错,我甚至感觉到了乘风而逝的快感。我被自己的想法吓坏了,我在干什么?就算被一个神志不太清醒的男生追逐我也不至于去寻死啊。那一刻我发现自己居然泪流满面。我赶紧爬下窗台关紧了窗户,决定马上睡觉,明天还得早起呢。我躺下后一直睡不着,肚子饿得咕咕直叫,晚上我只喝了一杯鸡尾酒。我又想起了灯火阑珊塞给我的小纸条,爬起来把它从衣兜里翻出来,上面有两串长长的号码,字迹清秀有力,只是没有留名。我怎么也想不明白他是怎么认出我来的,到底是在哪里露出了破绽?这件事实在匪夷所思。不过对于灯火兄这样的超人来说,也没什么事算得上匪夷所思。我瞪着那张小纸条,想了半天是撕掉还是扔掉,最后却把它塞到了褥子底下。







第二天早上起来,我用冷水洗着脸并用力地甩着头,对自己说这事就算过去了。灯火阑珊已经见过我了,他应该回学校等我的电话。让那笨蛋等去吧,多等些日子他就会慢慢清醒过来。我可还得照常上班。只是我自己也得长点记性,以后再也不敢这么玩游戏了,玩着玩着别把自己给搭进去。中午时候我的老主顾老朋友网吧老板又打来电话,问我去没去会会那个“花痴”。看来他对此事的兴趣还真够大的。我突然觉得很气愤,你这种换女友如同换衣服的家伙凭什么叫人家“毃痴”?我骂了句粗话,灵光一现突然漫天撒了个大谎。我气愤地骂道花你个头,还不是怪你,都是卖游戏道具惹出来的事。人家觉得吃了亏,找我算帐来了。我假模假样地质问他是不是把价钱抬得太黑,把人家往死里宰,还害我给人家赔钱。再这么着我可是连他都要抖出去。他一听就吓着了,连声叫我兄弟,叫我给他兜住了,回头决不让我白吃亏。我心里暗笑,当老板的没有不怕人来闹场子的。



摆平了这家伙之后我总算过了几天清静日子,再上落日论坛的时候灯火阑珊已经不再出现。他留下的那些帖子也很快被冲到了下一页。我知道这事是真的过去了。这样一想我心里却有些失落起来。网络果然是这样,涨得再高的潮水也只能接受黯然退去的命运。



第十六章完
作者: 真是混    时间: 2006-11-5 17:29

第十七章

正当我庆幸事情已经完全过去的时候,某天下班路经猫铃铛酒吧,透过茶褐色的玻璃幕墙,就在熟悉的位置,我似乎又看到了灯火阑珊的侧影,坐在老位置上,怔怔地发着呆。我说似乎看到是因为我根本没敢细看,我一缩脖子钻进人堆一溜烟跑了,边逃跑边没完没了地想,是他吧?不可能!是他!不是!……



猫铃铛酒吧位于我回家的大路上,可是回家的并不只这一条。更多的时候我都会从背街的小巷里穿近道。也许我并不是无心地经过那个地方,更不是在经过的时候无意识地望向酒吧里面。就在他如我所希望的那样消失以后,我却又鬼使神差地回到旧地,想重新确认他的存在。我不知道放不下的到底是哪一个,总之一个网名叫做“灯火阑珊”的不认识的人已经阴魂不散地缠上了我。再这样下去,用不了多久,我也会跟他一样陷入混乱。



看来确实是这样,当断不断,反为其乱。也许只是我的错觉,管他呢。是他也好,不是他也罢,我认栽就是。眼下最重要的是我自己要做个了断。我又想起了前些日子的打算――跳槽。我住的那一片有传言说要搞拆迁,哥们儿开的网吧又离这里挺远,正好借着这个机会连换工作带搬家,彻底从此地蒸发掉。



跳槽的事进行得很顺利。毕竟是哥们儿,二话不说就答应让我随时去上班。只是现在的这边一时还没找着能接手的网管,我还得再顶几天。老板被我的突然辞职弄了个措手不及,破天荒地主动提出加薪,我死活都不答应。他哪儿知道,这根本不是钱不钱的事儿。







新网管总算来了。在老东家的上班的最后一个晚上,我跑上以前常去的小型私服痛痛快快地打了半晚上的CS。说是上班,其实今天的我跟客人没两样,老板还给亲自送水。还是CS好,不愧是长期占据排行榜第一名的游戏,一个字,爽。这里不是江湖是战场,没有红袖添香,没有侠士风流,满世界的不是强盗就是防暴警,大伙儿端着各式各样的枪,唯一要做的就是不断地爆掉别人和防止被别人爆掉。有日子没玩了我未免有些手生,以前我的乐趣之一就是专用手枪点掉端着冲锋枪的菜鸟。



我很幸运,上线没多久就有人酷鱼酷鱼地叫我。酷鱼是CS中我的ID。叫我的是巴厘,在他身后是从前同一战队的战友们,大脚、火球、腾龙……大家居然都还在。我一阵激动。得到他们的帮助后我迅速恢复了状态,跟着他们一起一玩就是大半夜。到最后我实在困得不行要下线,他们几个却正来劲。我知道他们都是夜行动物,黑白颠倒着过。当初就是因为时间上总是不能跟其他人合拍所以我才离开的。巴厘说现在战队已经正式起名哈迪斯克,由灰熊任经纪人,报名参加了一场比赛全国大赛的预选赛,现在正在备战。说完哥儿几个就不停地劝我归队,并且一致认定如果我能回来胜算将会大增;然后又七嘴八舌地向我推荐微软那厮出品的某个型号的键鼠,说现在全国的CS战队都在用这个,用过之后真恨不得把以前的键盘鼠标全部砸个稀烂。看来这帮家伙真的是以职业为目标了。



踏出网吧大门的时候我的心情突然间好了起来,尽管还是半夜,却仍然有种拨云见日豁然开朗的感觉。我大口大口地吞饮着夜晚的冷风,这才是原来的我呀!是男人就该玩这个!我要换工作,我要参加战队,我明天就去新蛋网看看传说中的银鲨和玻璃鼠标垫。虽然价钱有点吓人,可是只要战队成绩好的话以后这些东西就有人资助了。再以后嘛,做职业的电子竞技玩家也不是不可以。虽然在中国这还是一个完全陌生的职业,但我说不定就此成为先行者。至于现在的网管工作,短时间内还是可以兼顾的,网吧出一个职业战队成员还能给老板招来更多的生意。所谓职业玩家就是堂而皇之边玩边赚钱的人。不过像落日那种劳神费心的游戏,我是再也不想去碰了。



我一边想入非非一边摇摇晃晃地往回走。心情变好了可是脑袋却晕得厉害,胸口也堵得厉害,胃里一阵阵直翻腾。坚持了一会儿,我终于忍不住蹲到沟边大口大口地吐了出来。







“你怎么了?” 耳畔传来一声很轻的问候。

我吐得头昏脑胀,一把抓过递到眼前的一支纯净水,迫不及待地漱起口来。

等我狼狈地抬起头的时候,我看到的是灯火阑珊那张瘦削而憔悴的脸。在他身后不远处是通宵营业的猫铃铛酒吧悠蓝的灯光。

为什么他会出现?这样冷的天,这样深的夜……



我大概是太吃惊了,以至于做不出任何吃惊的反应,只是随意地冲他点了点头:

“是你啊?大半夜的怎么还在马路上晃?”

“你怎么大半夜的在马路上吐?出了什么事?”

我自嘲地笑笑,简单地跟他解释说什么事都没有,这只不过是长时间玩游戏转3D迷宫后很常见的一种反应。看来他除了落日之外,对别的游戏还是菜鸟。“你怎么还在这里?真的不想上学了?我不是已经有了你的手机号QQ号了吗?找你的时候自然会跟你联系的……”后面的话我没往下说完:我没那意思你天天枯等也是白搭。

他的眼光有些闪烁,似乎在躲避着我的视线:“我是怕你万一把那张纸弄丢了,至少还能在这里找到我。”

我心里暗暗叹了口气,随口说:“没丢,我收得好好的!”

“可是你一直都没有给我打电话。你不讨厌我对吧?你讨厌我的话早就把我骂走了……”最后的几个字声音低得几乎听不见。

天!我最不会应付的就是这种人。我只觉一阵泄气,刚刚被一点点莫名其妙的梦想鼓得满满的斗志顷刻间灰飞烟灭。没骂你还成了我的错了?

也不知道从我脸上读到了什么,他忽然小心翼翼地问:“我……没骚扰你吧?”

我用手掌撑住了额头。靠,亏你还知道“骚扰”这个词!







这次回到家的时候我感到了一阵久违的平静,几天来的惶恐不安都不翼而飞。灯火阑珊确实没有进一步“骚扰”我。我只是淡淡地跟他说了句“对不起我要回去了”,他就无声地退到一边,看着我从他身前轻轻松松地走过。我平静下来是因为我已经想得很清楚,而且作出了决定。灯火阑珊只是玩游戏玩得走火入魔,陷入到一种狂热的感情中无法自拔;而我则是清醒的、理性的,我知道从网络游戏中抽身出来还要和大街上所有的人一样,继续饮食男女的人生。



他到底想要什么?两个男生?我对同性恋并无偏见,这事纯属个人爱好,眼下这玩意儿似乎还颇为时髦;不过一想到他们那种走后门的兴趣,我还是有点不寒而栗。更麻烦的是,我并不认为他真是想要那个。他只是一直陷在游戏里,现在还在。我突然记起他的一句话,他只想要我跟他回到落日。

那份执着,大概也只能存在于斩断尘俗的虚幻之中。

所以我才爱莫能助。



接下来的两天里我一直在收拾东西准备搬家。哥们儿已经替我安排好了新的住处,我马上就会从灯火阑珊的视线中以及他的整个世界里彻彻底底地蒸发掉。我会在这个城市的另一个地方继续从前的生活;而终有一天,他也会清醒过来,回到正常的轨道。网上的故事,再美丽也是错误,最终都只有放弃。这一点我再清楚不过。



我能为他做的,大概也只有这个了。







我在褥子底下翻找灯火阑珊塞给我的那张字条的时候,突然翻出了另一件跟他大有关系的东西,一个牛皮纸信封。里面塞得鼓鼓的,全是人民币。这么久以来我已经彻底忘记了这东西的存在,可现在我又清楚地记起当初的我像处理一只烫手的山芋一般把它胡乱塞到了褥子下面。



不用数我也知道,这里面是两千六百元钱,是我卖掉灯火阑珊硬塞给我的那件霓裳羽衣的钱,也是我卖游戏道具赚到的最大的一笔钱。



抛开男扮女装让灯火阑珊产生误会不谈,这笔钱是我犯下的最大错误。想用游戏赚钱的话,参赛或许是唯一的正道。我又想起了战队的朋友,跟他们比起来,我实在垃圾。正是一笔笔这样的钱,把一股股现实世界的浊流注进虚幻的网络,玷污网络的纯洁,埋下一连串祸根。如果在落日中有原罪的话,那么我手中的这只牛皮纸信封就是。



更加不可饶恕的是,我出卖的是一件最贵重的道具。正因为它的份量超出了我的承受能力,我才会迫不及待地轻率地把它处理掉。即使后来我又发疯般地收齐了九百九十九只天使之羽,也无法以弥补已犯下的过失。所谓不可挽回的错,其实是我最先铸下的。

眼前又浮出灯火阑珊那张瘦削而憔悴的脸。始作俑者的我可以在网络与现实之间若无其事地轻松切换,而他要恢复常态却不知还需要多长时间。



手里握着信封坐在窗台上,看着天空从深黑变成苍白,我的大脑也变成一片空白。







听到电话那端轻轻的一句“你好!”之后,我深吸了一口气镇定下来,故作轻松地开了句玩笑:“我还正担心你的手机会不会欠费停机了呢!”

另一边的声音突然变得很惊讶:“是你?”

“没错是我。还需要什么接头暗号不成?你也没告诉我呀!”

他笑了一声,却不太自然。



我在楼下的公用话亭给灯火阑珊打电话。今天下午我就要搬了。在那之前有一件事我必须做。

在拨号盘上一个一个地按着号码的时候,我心里扑通乱跳。说不清是为什么,也许是因为我不知道该怎么称呼他,第一句话又该怎么说。可是现在,一切又好像很顺利,简单得就像在跟随便一个哥们儿打电话一样。



“见个面吧。”我开门见山地说。

一时间他没有任何反应。我紧张起来。见鬼,又不是约会,况且在我们已经见过两次。我催促地又“喂”了一声。

终于,他回答了:“我就在酒吧门口。可是酒吧现在已经关门了。”

“谁说见面非要在酒吧了?那么奢侈?顺着酒吧往右走三百米,有个网上飞网吧,门口有报摊,旁边是早点摊和水果摊,就在那里吧,还可以顺便解决早餐。”

“好吧!”听他的声音还是有一点犹豫。挂机后我心里有点发虚。这人怎么回事?他应该很期待我的电话才对呀。



更可怕的是,现在已经是早上,他居然还在酒吧门口,这些日子他每天都在怎么过?一种强烈的不安感袭上来。



第十七章完

第十八章



网上飞就是我自己刚刚辞职的那家网吧。我到的时候居然没看见灯火阑珊,他没理由比我慢的。正在疑惑,老板从里面看见我,跑出来一把把我抓了进去。原来还有一点点配置方面的问题没交代清楚,新网管正忙得满头冒汗。我在心里“靠”了一声,通宵酒吧还有个关门的时候,你这网上飞倒好,硬是把24小时营业进行到底!灯火兄也真可怜,都不知道泡网吧,在这里至少没人借着关门把他往外推,价钱还便宜得多。这么一想我突然又记起了夏天被我从这里轰出去的那只脏猪,顿时起了一身鸡皮疙瘩。



帮完忙之后再出去,还是没见着人,我只好先到旁边的早点摊上要了碗馄饨。刚一动筷子又想起灯火阑珊。他每天的三顿饭都是怎么混的?他老兄最近的情形恐怕跟盲流也差不了多少吧?这念头刚一冒头我就五心烦躁起来,我他妈怎么回事?干什么都得想着他?全世界的神人怪物多了去了我一个一个关心得过来吗我?这都几点了,那猫铃铛离这里才几步路丫怎么还不到?



直到吃完抹嘴的时候,无意间四处一瞟,突然看见他倚在报亭边,翻着一本杂志,眼睛却看向我这里。我着实吓了一大跳。看他那样子已经盯了我老半天了。为什么找了几次都看不到人影,现在却像从云里雾里突然蹦出来的一样?难不成他真的成精了?



愣了一小会儿我终于记起来是我约的他。就算心里有点发毛,我还是得硬着头皮主动去打招呼。我尽量装作满不在乎地走过去,冲他说了声“Hi,吃了吗?”

他的反应出乎我的意料。他突然瞪着我高声说:“现在找我干什么?”只见他一激动,两手一用力,那本崭新的《计算机应用文摘》顿时给握出一道折痕。

书摊的摊主也是老熟人,看着我的面子没有发作,但已是满脸不快。我赶紧掏钱把书买下来,卷成一卷握在手里,并把灯火阑珊拉远了两步。



“你吃了没有?”要命,我怎么还要继续这么个没品的话茬子?

他还是那么激动:“为什么要找我?你想说什么?”说话的时候,脑门上青筋直爆,眼睛里的血丝通红通红的,衬着青灰的面色,让我又害怕又心痛。

他这么一激动我反倒平静下来了。早上决定约他见面的时候我已经胸有成竹。

我指指旁边的早点摊位,镇定地说:“你早上真的吃过没有?反正我也没吃太饱,陪你再吃一点也行。我什么都还没说,你没必要这么生气吧?”

他的脸色总算缓和了一些:“我不想吃,你吃过了就好。找我干什么?”



我尽量平静地看了看他的脸,又掉头移开视线,瞪着空气中看不见的一团目标,一字一句地说:“我来向你告别的。虽然我连你的名字都不知道,可我要走了应该跟你说一声。你每天都在等我,我是很烦,不过……我也说不好,反正从来没人这么等过我。可是以后别再等了,回学校吧。我搬家了,已经搬了,你再也找不到我了。”



他呆立片刻之后再度爆发,声调开始有点歇斯底里起来:“我就知道!我本来不想来的!为什么?我做什么了?我没把你怎么样吧?”

我唯有进一步放低音量:“跟你没关系,是我自己的原因。走之前求你听我一句劝,回学校吧。你这样让我觉得对不起你父母。”

“父母”二字似乎让他有所触动,可语气仍然很固执:“你也没上学对吧?”

这句话点中了我的死穴。我低头看着地面淡淡地说:“我跟你不一样。我一没父母,二没学校。我不满十八岁就在这里做网管,派出所每次来检查都要赶我走。”

他呆住了,抬头看了看网上飞那方狭小陈旧的招牌。



“游戏这种东西,以后别玩了。能上大学多好啊,不要最后弄得跟我一样。”说到这里我突然很想哭。以前老觉得自己活得很有自信,就算被班主任骂作社会垃圾,我也能挺胸抬头地面对。可是现在,我发现那些自信都是虚的。离开学校后我心里就再也没有渴望过任何东西。我甚至还不是一个成年人,可是梦想啊野心啊这些东西早就弃我而去了。从某种意义来说我的确是一堆看不到明天的社会垃圾。

我是垃圾我没地方去才去混游戏啊,你好端端的一个大学生也想被让游戏给毁了?



他一时间好像有点手足无措,眼睛里面充满某种我受不了的东西。一瞬间我感到自己的情绪在失控。你他妈那是什么眼神?我讨厌!我只会跟几个愣头哥们儿直来直去,那种毛毛糙糙的感觉让我感到安全。有心思同情别人,不如操心一下你自己。看你那副人不像人鬼不像鬼的样子!

他没发觉我的情绪变化,犹犹豫豫地伸出手来拍上我的肩膀。



“别碰我!”我像触电一样猛地甩开他,同时一伸手掏出口袋里的大信封举到他面前,连珠炮似地一口气说道:

“这里面是两千六百块钱。是我卖掉你那件宝贝衣服赚来的。我以前就一直在做卖游戏道具的生意。游戏没你想的那么简单,我也没你想的那么简单。”

“现在知道了吧?网络游戏为什么那么火?还不都是一个钱字?有人发大财,有人发小财,当然最多的人都跟你一样,只有当冤大头的份,被人卖了还替人数钱!”

“这钱是你的。我一分未动,现在还给你。拿好!”

我把信封往他手里塞,他却像受了极大的震动一样毫无反应。连试了几次之后我只好把信封直接塞进他的裤兜里。



我正要脱身时他突然动了,一把紧紧抓住我的手腕,抓得死死的,表情却一片木然。我叫了一声“干什么?” 死命一挣摆脱了他,他再次伸手抓住我的衣袖,同时喊了声:“你――”

闹出了这么大的动静周围人的目光开始汇集过来,吃早点的、买报纸的、水果摊的小贩……我甚至看到我的旧老板也在网吧门口探头探脑。



真是心烦!这人神经了还是怎么回事?我大喝一声:“拿了钱快滚!以前是看在钱的份上不好意思骂你,现在两清了,你敢再纠缠,我可不是骂两句就算的!”



接下来我看到的是我这一生中见过的最绝望的眼神。





有件事要说在前头。我提出在这地方见面,完全是因为这里有一溜早餐摊点。灯火阑珊那副形消骨立的样子让我害怕,又没有勇气正式请他吃饭,所以想管它是什么哄他一顿也好。虽然不愿承认,可是他变成这样子我脱不了干系。



可是我忘记了他还在游戏中。在那个世界里他最熟悉的就是武器店和水果摊。武器店卖的是杀人的刀,水果摊卖的是救命的水果。在游戏中这是毫不搭界的两个地方,而在此地,在离我们不到两步远的地方,在同一个水果摊平面上,却并排放着这两样东西:长长的水果刀以及红红的大苹果。



我根本没看清那把长柄的水果刀是怎么飞到他手里的。反正那是现实世界里难以想像的速度。那一刻我们一定处在不同的时空。我像个局外人一样,木然地看着他握着刀向我猛冲过来,嘴里发出震耳欲聋的吼声。至于吼的什么却一个字也没听清,因为我听到真真切切“噗”的一声,然后一阵血花飞溅,效果真实得几乎可以闻见血的气息。那种气息居然是甜的。

周围不知是谁极杀风景地用杀猪般的声音惨叫一声:“杀人了~~~~~~~~”



不知道是不是布满泪水的原因,眼前灯火阑珊的面孔完全扭曲了,他在疯狂地喊,仿佛在喊出胸中所有的痛――

“你又想这样!你总是这样!”

“我恨你!”



我向他伸出手,想让他平静下来,我最怕看到他疯狂的样子,他的疯狂是我的错。可是我使不出丝毫力气,那种带着甜味的血不知从哪里直涌上来,涌进喉咙,又嘴里大口大口地冒出去,就好像我身体里有一个不停向外喷涌的血泉。



我完全没有倒地的记忆,可是现在的我却躺在地上。灯火阑珊俯在我上方,两手死死地抓住我的肩膀,狂乱地摇晃着,不停地喊:“为什么?又想逃走!不准死!不准死!”



胸口开始感到疼痛。仿佛从心底最深处被唤醒一般,那种无孔不入的,痛彻心肺的感觉,撕扯着我的每一寸神经,痛得让我无法呼吸。近在咫尺是灯火阑珊满是泪水的脸。我突然意识到这原本是他心中的痛,现在透过他的眼睛他的泪水传递到我的心中。于是跟他一样,我哭了。



对不起,我不知道会这么痛……



我想说,别恨我。可是血封住了我的喉咙。



他突然停止了摇晃我的身体,起身离开又迅速返回,怀里抱着满满一堆的苹果。他一手抱住我,另一只手不住地把苹果放到我身上,同时用嘶哑的声音混乱地说:“快补血,你不会死的,我不会让你死的,快补血……”



……我不会死的,有这么多的苹果,还有你……我想对他说。对了我的键盘在哪里?



不知什么时候一道刺耳的警笛划过,几个穿警服的彪形大汉闯进视线,不由分说把灯火阑珊架了起来。我看见他像困兽一般狂吼着,挣扎着,扭动着,拼命想扑回我身边。那帮人开始对他不住地拳打脚踢。



我愤怒了。我开始狂喊:放开他!没你们的事!滚到一边自己练功去!都给我滚开!可是没有人听我的,甚至没有人朝我这边看一眼。我记起了我没有键盘,我现在不能说话。那好,我的刀呢?

我这才记起刀也不在了,它变成了许许多多天使的羽毛。



又一群人围了上来,其中包括我的前老板。嗡嗡作响地不知在议论着什么,乱作一团。真讨厌,哪来这么些闲人,你们都知道个屁!我受够了,烦透了,我现在要有颗原子弹的话……



眼前一片红色的海面升了上来,一寸一寸地淹没着周围的世界。太好了。我讨厌听见的声音,讨厌看到的人,一个接一个全被这片海淹没不见,直到苍白的天空也变成一片温暖而耀眼的红色。



我曾经见过这样的天空。在这样的天空下我感到安心。



远方传来遥远的声音:“跟我回去啊――!等我――!”
作者: 桑子    时间: 2006-11-8 13:47

让我3个小时没有动地方,最终这样。。。
作者: 真是混    时间: 2006-11-22 01:52

   捅人前记得买苹果
作者: waqaing    时间: 2007-1-30 13:25     标题: 我喜欢网络小说,顶

偶顶你个飞喔....

作者: waqaing    时间: 2007-1-31 10:10     标题: 看完了,写的挺感动,不过结局太惨了吧,

怎么搞成两个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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