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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特殊的情况!! [打印本页]

作者: 多明格斯17    时间: 2007-1-12 12:32     标题: 特殊的情况!!

我是以语言生,纯语言的签证来的德国。现在拿到zu和学生证了,马上要去外办转签证。他们说我必须回中国办理。这个我可以接受。
( w) f2 [& X: _3 Z4 G, v但是有个情况,我刚到德国之后因为一点儿纠纷和一个中国同学打架了,之后去警察局做了笔录,警察和同学也并没有起诉我,只是做了例行的" ]% y) ^! P, P4 V
工作。( a& \9 i  V7 F8 n, 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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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后我搬家,到现在的外办转签证,发现这个Anzeige已经入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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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回国重新申请学生签证,因为我有个不良记录,会不会被拒签,甚至今后就来不了了。 我对这个方面没有任何经验。希望大家能给我些经验和建议。+ z  a% h. {5 B& b; Z( X; a
外办确实不好!

作者: yuyu0000    时间: 2007-4-25 23:36

Strafanzeige 不具有任何法律效率的,只是阐述性的东西,协助警察了解情况用的。一般情况下,不能因为没有任何证据支持的Anzeige就做出当事人有责任的结论,所以不能作为不良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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