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柳漫2 于 2007-3-10 21:46 发表
仅仅以“承担不起,被迫退学”为由来起诉,赢面不过五成。
以个人名义聘律师打一场官司,即使败诉,也比花 ...
原帖由 ttttttt 于 2007-3-11 21:14 发表
有理有据,写的好!很赞!
具体做了什么事,该让更多的同学们知道,以免被一些无知的人借机会大作文章,混淆视听。
欢迎光临 人在德国 社区 (http://rs238848.rs.hosteurope.de/bbs/) | Powered by Discuz! 7.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