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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失恋完全手册 [打印本页]

作者: 啊哦    时间: 2007-3-29 12:15     标题: 失恋完全手册

不久前,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传出一则消息:北京一所国内一流医科大学的24岁男学生官某因恋爱不成,故意剥夺他人生命,造成一死一伤,被判处死刑......
 
背景:
  官某与被其杀害的前女友张某系同班同学,两人于95年春天开始谈恋爱,半年后开始常为一些无谓的小事争吵,张某几次提出分手,而官某每每以死相威胁要求继续维持关系。96年底,张未与官某打招呼就与同学外出,被跟踪而至的官某追上来掐住脖子拖到路边,幸亏被同学及时解救才得以脱险。这一次,在同学和老师的帮助下,官某终于向学校保证不再纠缠张。97年2月的一个清晨,刚刚从那段痛苦的感情中解脱出来的张就被官某残忍地杀害在实验室中,闻讯去解救的另一名同学也被官某击伤。  透视:
  爱情是美妙的,但当一场爱情走到了尽头,曾经相爱的双方如何化解矛盾、和平分手,失恋后如何调节自己的心态,周围的人如何帮助恋爱双方摆脱困境,这些既是感情上的问题,又是知识性、技术性的问题。这里,我们就针对这幕惨剧所涉及的一些问题进行心理分析,为大家提供一些“技术上”的帮助。
 
一、如何中断恋爱
  当你发现对方并非自己理想的爱人时,当然要提出中断恋爱的要求。但即使有足够的理由中断爱情,也应当讲究方式,谈恋爱时要真诚,提出中断恋爱时也要真诚,提出中断爱情的方法主要有以下三种:
1、面谈,采用此方式需注意:
**选择适当的地方,如对方性格刚烈、占有欲强,必须在不偏僻的地方。
**首先肯定对方在恋爱时对自己的爱护与关怀,否则如采取诅咒、漫骂的方法,会激起对方的仇恨,使矛盾激化。
**切忌优柔寡断,给对方留有幻想,那是对对方的折磨,也会给自己留下隐患,所谓"当断不断,反受其乱"。这一点尤为重要。
上文中的女生张某如果能在提出中断恋爱时注意到以上几点(尤其是第三点)或许对事情的解决有所帮助。
2、通过书信表达态度。
此方法有更大的缓冲余地,措辞也能更冷静、得体。   
3、寻求中介人的帮助,采用此方式需注意:
**中介人是对方也认识、了解的,最好是对方信得过又非常尊重的人,可以顺势对其进行开导、安慰。
**切勿给对方造成的感觉是你在到处损害他的尊严、败坏他的名声。
二、失恋后有哪些心理与行为特征
  失恋者由于失去了对方的爱情,其他感情又不能替代,会产生极度的绝望感、孤独感和虚无感。在此危险时刻,失恋者往往有以下不良的心理和行为特征:
1、自杀。失恋者的自卑、悲观、厌世、空虚、羞辱、悔恨等各    种负性情绪极端强烈,想摆脱心理负荷,就会导致自杀。
2、报复。这是一种较常见的发泄手段,是极度的占有欲受到挫折而唤起的报复心理。
3、抑郁。其主要表现为:焦虑、冷漠、痛苦、颓废等,严重者导致精神分裂症。
  上文中的官某就是典型的报复心理,他使用了最为极端的发泄手段将张某杀害。
三、失恋后的如何进行心理调适
  失恋的痛苦深沉而剧烈,为了使自己尽快从失恋的痛苦中挣脱出来,恢复心理平衡、保持心理健康,失恋后应注意以下几点:
1、克服“爱情至上”的观点。爱情是重要的,但它不是生命的全部,人生还有事业、亲情和友情。
2、进行环境的转移。失恋后即刻换个环境,暂时与能触动恋爱痛苦回忆的竟景、物、人隔离,不失为聪明之举。
3、进行情感转移
**站在对方的角度想一想:如果我遇到这样的情人,犯了这样的过错,我能不能容忍?从自责、自恨到发誓改正缺点,以崭新的姿态去寻求新的爱情。
**如对方因见异思迁、喜新厌旧、水性扬花或其它消极情绪与你决裂,你不妨这样想一想:既然恋爱时就对我这样,结婚后更不知会是什么样了?
**抱着“天涯何处无芳草”的信念,以诚心寻觅你真正的爱人。
4、多为对方照着想。既然对方觉得这样更幸福,就让他离开你吧。不然,两个人的生活,有一个人觉得不幸福,这样的生活既不幸福、也不稳定。
四、怎样帮助失恋者摆脱痛苦
  恋爱一次成功固然是幸事,但在现代社会,“人之失恋”也是“十之八九”的常事。对失恋后的心理调节起最重要作用的当然是当事者本人,但周围人的帮助也有着不可忽视的作用,在有些情况下会发挥决定性的作用。那么,周围的人们怎样帮助他摆脱困境呢?
1、陪伴左右。失恋后,一般要经历一段震雷般的轰击感--焦灼的痛苦燃烧感--烦躁不安感--冲动平息的过程,前两个阶段是失恋的危险期,少则3-5天,多则10天或半月,甚至更长些,如处理不当,易发生自杀、他杀、抑郁等不良心理行为。因此,其亲友应尽量陪伴,使之减少孤独感和空虚感。
2、心理抚慰。针对失恋者的心理动态,恰到好处地品评此次恋爱地体验与教训,分析此次恋爱成功可能带来地隐患,可减轻失恋者地痛苦与悔恨。
3、移情
**引导注意力投向其它活动,如读书、乘兴创作,出外旅游、娱乐。
**危险期过后,可介绍新朋友与其相识,但切忌操之过急,介绍的人选不合适。
作者: xxlinlin9527    时间: 2007-3-29 1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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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johnsilver    时间: 2007-3-29 1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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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TROM    时间: 2007-3-29 1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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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johnsilver    时间: 2007-3-29 16:35

我们再也回不去了,对~~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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