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国际新闻]
赖昌星钻加拿大制度漏洞 或再赖一年
[打印本页]
作者:
日月光
时间:
2007-4-10 08:31
标题:
赖昌星钻加拿大制度漏洞 或再赖一年
已在加拿大“赖”了八年的赖昌星看来还能再“赖”一段时间。加拿大东部时间5日上午11点,加拿大联邦法院法官德蒙迪戈尼裁定,加拿大移民部此前发出的遣返令无效,并接受中国厦门远华走私案重要嫌疑人赖昌星的申请,要求移民部对其“遣返前风险评估报告”重新进行司法复议,原因是移民部对赖昌星被遣返后所面临酷刑的风险评估不充分。这一判决意味着赖昌星、其前妻曾明娜及其三个孩子又有了一次争取避免被遣返的喘息机会。
6 `' L/ p( {! a9 i* h- ]5 f
. N- A" U" e6 M5 D/ n
可能要再“赖”一年
& o" i6 Q8 C2 h3 E
: \% m0 |" @" T
加拿大联邦法庭发言人鲍姆贝格说,加移民部可以在判决宣布后三十天内向联邦上诉法院提起上诉;不然,则要重新对赖昌星做遣返前风险评估报告。判决结果公布后,已有小半年未在媒体面前露面的赖昌星穿着一身深色西装,跟随其代表律师马塔斯在温哥华召开记者会。在回答媒体提问时,他一直笑容满面,大有沾沾自喜的味道。
# l/ q# f- H4 q4 _( o+ i
4 ]8 V: v/ t- Q( N" t9 h" L$ i
马塔斯称,假如移民部选择重新对赖昌星做风险评估报告,而赖昌星对新报告不满意的话,他仍可像此次一样再向联邦法庭提起上诉。马塔斯预计移民部重新做风险评估需要十个月到一年的时间。2006年5月,加移民部完成对赖昌星的遣返前风险评估,认为他被遣返后无被判死刑或面临酷刑危险,决定启动遣返程序。赖昌星随后就向加联邦法院提起上诉。
! s* ^: Z, ^) y/ d4 x C, y
+ S; ~4 b2 ~* ~* U0 C# R7 {7 W
下个回合未必赢
4 p F- [4 |$ _# b* \2 c9 f
( P+ [: n) O" C* A8 |5 T. W( ~
不过,赖昌星的欣喜恐怕是短暂的。长期跟踪此案的华人律师王仁铎认为,虽然赖昌星赢了这个回合,未必意味着下一回合他还可以赢。仔细研究德蒙迪戈尼长达八十页的判决书,会发现这位法官虽接受了马塔斯“关于赖昌星被遣返后可能面临酷刑风险”这样一个观点,但他同时表示相信,中国会遵守外交照会的承诺,不会判赖昌星死刑,赖昌星也将受到公平审判。此外,德蒙迪戈尼还驳回了赖昌星指称加移民部长对其案存有偏见的说法。
3 y. w7 y5 {1 B1 l5 U: L) M0 ^
* S+ u7 F9 X1 A( J$ @$ @" A& g
加移民部联络局局长雷梅尔表示,移民部正在研究德蒙迪戈尼的判决书,目前尚不能对该部下一步行动作出评论。王仁铎估计移民部上诉机会较大,如上诉成功,赖昌星将面临遣返。
9 c. v8 M! c( Z2 w
0 S7 @2 |% m/ A- H" v$ c7 t5 l2 ?
加难民制度被滥用
& Y6 A8 \' E. Q$ R6 M2 P3 l
. M8 N6 {/ a3 s
即便有一天可能面临遣返,但毕竟赖昌星已经成功地在加拿大“赖”了八年,之所以能“赖”这么久,这跟加拿大难民制度的不健全有很大关联。此间有分析人士认为,加移民法中有关难民身份申请的制度,因涉及多重的司法程序,往往导致政府对于不符合难民身份的申请者几乎无力执行驱逐令,任何一个难民申请人都可在加逗留至少五年,甚至长达十年。
1 I+ W( x$ P/ }; k. O
3 |" b+ P; k7 W& ?" c/ ^/ F
3月底,美国《华盛顿邮报》在一篇题为《加拿大引渡法使温哥华变成骗子天堂》报道中,尖锐地指出加对遣返嫌犯动辄就需要数年,使得加拿大成为一些贪官优先选择的庇护所。 “对于那些有能力请得起律师钻每一个法律漏洞的富人,确实有一个不同的制度。”报道援引一位名叫博廷的律师的话说,许多富有的逃犯可以通过不断地上诉来拖延他们被最终驱逐的命运。
) P7 d% z. r3 M \
% v8 C& t& d9 W1 d
加拿大弗雷泽研究所2003年在一份题为《加拿大运转不良的难民识别制度》的报告中指出,其它发达国家在保护真正的难民的同时,也非常强调控制非法移民,防止难民制度被滥用,而加目前的难民制度根本无法实现这个目标。
欢迎光临 人在德国 社区 (http://rs238848.rs.hosteurope.de/bbs/)
Powered by Discuz! 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