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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公 开 开 庭(五) [打印本页]

作者: 静心    时间: 2007-4-11 10:29     标题: 公 开 开 庭(五)

公 开 开 庭(五)

——高天虎涉嫌诬告陷害案始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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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莺莺确系自杀


1 q# Z7 F, E+ r8 ]( b庭审一开始,高莺莺的死因就成为庭审的焦点。这也是某些媒体及网络热炒、社会关注的焦点。
! ]3 C. F7 N: n4 F6 H6 E' R公诉方:公安机关从原宝石宾馆员工曹会柱、王小君、郭雄、郭延静处获得的证言可以证明,高莺莺是跳楼自杀而不是被奸杀。
4 W8 _: ]% W9 H/ O* p! F6 X8 G高天虎:那些证人都是被公安威胁才这么做的,他们原来跟我说的高莺莺是被害死的。
0 e$ p4 F6 a: W4 S! X+ F" k  ^1 U公诉方:原宝石宾馆员工郭延静曾给你写过一个证明,说当天的供词是被逼迫才说的。后她向调查组作出的证言是,那份证明是你写好后要她抄写的,在抄写时还将自己的名字郭延静照抄为“郭艳静”。
" S5 k1 k: k. k" t8 I6 R面对证人提供的证据,高天虎声调低了下来:我没有那样做,那是她自愿写的。# U' p+ W6 d6 @1 e$ \# c
“高莺莺事前有自杀倾向。高莺莺自书‘我是该死的人了’,反映其生前主观上存在有自杀倾向。”
. p: S4 H1 L+ p8 K“宾馆职工郭雄证实:当晚9时许,在6楼看见高莺莺独自一人往楼上走。魏江波证实:随后在9楼看到高莺莺在吧台边,我进房后没有听到异常响动。曹会柱证实:发现高莺莺不在岗位,便组织人员寻找,后来在洗衣房顶发现高的尸体。”; G3 Z0 ]& \) Y7 D2 n
公诉方现场出示一份份证据后称:种种证据证明,高莺莺确系坠楼自杀。
: |1 r' y# e# U8 r% e3 _6 e审判长:高天虎,你对公诉方出示的证据有异议吗?
: A2 v4 b& N, K0 I5 R% b5 q高天虎:有异议。我孩子如果是自己跳下来只会掉落在平台与宝石宾馆主楼之间的过道里,不信让专家自己跳下试试。”他的话立刻引来旁听席上一阵戏谑声。
; {- N1 a/ P( Z' W( k9 |: T就在此时,旁听席上忽然站起一约60岁男子(后得知是高天虎三舅),对高天虎未请律师大声责问高天虎起来。审判长在制止无效的情况下,为维护法庭纪律,果断命令法警将其带出了法庭。9 M9 {2 _! f) t% a* C( t: i
针对高天虎的辩护,公诉方当庭通过多媒体演示了刑侦专家的实证结论:根据现场环境,宝石宾馆9楼楼梯道窗户的空间大小、位置、高度,窗框与护栏的间距及人体坠落后的位置、姿态等判定:窗户内侧距窗框43cm安装有一排木质护栏,护栏高90cm,形成保护栏,人在楼梯内不会失足坠落出窗外;护栏上端内外侧的灰尘擦拭痕迹系人翻越形成;9楼窗框下滑道底槽内的两处灰尘减层踩踏痕迹,从其位置、宽度、力度分析是人着鞋踩踏形成;现场窗户玻璃完好,窗框、护栏上没有发现有撕打、挣扎等反抗动作形成的擦蹭痕迹,证实此处没有挣扎或搏斗的迹象。
1 M) o2 z4 ^) H# n8 u高天虎:“那我孩子死后手腕上、脖子上的淤血、青紫痕迹以及衣服拉链崩开咋解释?”! F  F9 H) `/ o& Z7 B
被传到庭的鉴定证人刘军训(湖北省公安刑事技术科研所副所长、主任法医师):“死者系生前有意识状态下高坠死亡,可排除意外坠落、外力作用坠落。死者口、鼻、右外耳道出血并有凝血,提示其有颅底骨折等严重的颅脑损伤,双侧股骨多段骨折,上述损伤特征外轻内重,符合高坠形成特征;死者的口、鼻、右外耳道大量出血,现场的血泊面积较大,提示其出血量较大;双大腿青紫肿胀;头部右乳突处有淤血、青紫;右下颌角有皮肤出血斑,结合口、鼻周围有呼吸造成的喷洒血迹分析,死者坠地时心脏仍在跳动并有呼吸能力,说明高莺莺系生前坠落;死者的双大腿畸形改变,双股骨多段骨折,而双下肢、大腿处皮肤未见损伤,提示其坠落瞬间首先是双脚着地,下肢有支撑动作,才能造成双股骨多段骨折,说明坠落时死者有意识存在;事发时间不是擦窗户的工作时间,现场也未见擦窗户的工具,结合90厘米高的护栏及窗户的间距等客观情况,可排除死者意外失足坠落;死者右下颌、右眼角、右后耳损伤系高坠形成的附加伤;右下腹部表皮脱落,具有方向性,没有生活反应,系死后伤;手腕处颜色较深,但没有条形反映,不应是勒痕、掐痕。死者身上没有明显的抵抗伤和反抗伤,衣扣脱落和拉链崩开是高坠时的常见现象。”  r2 q1 v1 \; C4 Q  _) w% i
为了证实死者是站在窗沿上跳楼,高坠可导致死者衣服拉链崩开,多媒体播放了调查组专家进行的侦查实验:侦查人员制作了3个用于实验的人体模特,其身高、体重均与高莺莺相近。通过侦查实验观察人体模特从9楼在外力作用下和自行坠落的落点。三次实验中,人体模特衣服拉链处均被崩开。侦查实验表明:第三次实验(人体模特自行坠落)与高莺莺坠落点基本相符。结合窗沿、护栏、铝合金窗框上的踩踏痕迹推断,高莺莺应当是翻越护栏后从9楼窗沿处跳楼。
/ U8 o2 V8 f) R( S在高莺莺如何死亡的大量实证面前,高天虎几乎没有辩解的词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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