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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全德华人羽毛球大赛参赛运动员资格 [打印本页]

作者: theonewho    时间: 2007-5-8 22:06     标题: 全德华人羽毛球大赛参赛运动员资格

大家好, 我们是巴付州的曼海姆联队.非常高兴今年大家再有机会通过羽毛球在五月份见面.

去年我们在比赛中有一名印尼华裔女球员,因为关于参赛运动员资格的问题,在半
决赛后发生了不必要的意见分歧和争执.所以希望再一次本着公平公正的态度,参加此
次全德大赛.

今年我们曼海姆联队再次参照此次大赛规程中的参赛运动员资格一段, 以去年球员为班底,挑选所有符合要求的队员,并希望一起享受羽毛球大赛的乐趣,组队参加2007全德华人羽毛球赛。

目前在我们名单中, 包括了去年跟我们一起的印尼华裔女队员(懂流利方言,简单普通话),为了避免大赛期间引起一起不必要的意见,带来大家不必要的损失。 我们在此向大会组委会和各隊領隊声明,将以上的队员申报, 本着公平公正的态度,参加此次全德大赛.

并希望大会组委会能在截止报名之前对我们的声明和我们参赛运动员资格予以确认,将不清和疑惑诠释.

谢谢,
曼海姆联队
作者: xiaocao    时间: 2007-5-9 09:12

我个人意见非常欢迎广大球友都能够参加此次比赛。

由于这次是科隆第一次承办华人比赛,经验欠缺,所以很多地方都沿用了前几次承办单位制定的竞赛规程。

为了能够办出自己的特色,我们正在讨论,是否以后的比赛能够对参赛人员的限制有更大程度的放宽,也就是让所有的羽球爱好者都能够参与到比赛中来。

我会把你们队的情况反映给主委会,尽快给你们答复。
作者: lao-wang    时间: 2007-5-9 10:12     标题: 回复 #1 theonewho 的帖子

我个人认为,只要该球员有华人血统,又不违反LANDESLIGA水平以下的原则,便有参加本届华人杯羽毛球比赛的资格.至于她是否能讲流利汉语应该不构成对其参赛资格的疑问.
作者: junier    时间: 2007-5-9 11:09

个人意见,

首先, 本次大会在筹备阶段, 为避免重现去年决赛阶段的不愉快场面, 特别在第四届华人羽毛球锦标赛竞赛规程(草稿)中详细注明了参赛选手的资格鉴定标准, 并张贴于各大交流网站, 其中有华裔+中文名字+会讲普通话为一条, 应该注意到这是有别于去年的会讲中文一条。  自然的, 会讲普通话, 不能理解为只是简单的只字片语, 我们应该不会简单认为和我们用·你好·打招呼的德国朋友会讲普通话。

其次, 目前已临近报名日期结束, 如果目前阶段, 大会放宽对此标准的执行, 从道理上讲, 是对先前的标准的否定, 对所有其他正确理解大会竞赛规程的球队的不公平举措。

最后, 如果在明年比赛筹备阶段, 标准又对此情况相应改变, 允许该类选手参赛, 相信应该不会有太大异议。

请裁判委员会慎重考虑

[ 本帖最后由 junier 于 2007-5-9 12:59 编辑 ]
作者: Miaaudina    时间: 2007-5-9 16:34

个人意见,这次比赛本来就是一个业余性质的比赛,没有名也没有利。大家来参加比赛,就是为了

多交朋友,以球会友,娱乐为主,所以我觉得真的没有必要在参赛资格上这么斤斤计较。我们虽然

以各自的城市名称为队名,可说到底无非就是为了方便比赛而划分的。如果说我们真的代表了什么

的话,那就是我们代表了海外的华人。

再说说普通话问题,据我所知,在东南亚的华人很多都不能说普通话,比如说在印尼,华人是不允

许学习中文并使用中文的。在印尼很多华人即使再有钱再优秀,很多时候还是会受到歧视,很多的

职业都不允许华人做,可即使这样,很多人对外都表明自己是华人,并且很多人到了国外后都自己

自学中文。他们自己这样做,无非是想表明,我以自己的祖先是中国人而自豪,我以我的华人身份

而自豪。而如果我们现在这样对他们说,因为你不能流利的说普通话,所以我们不能承认你的华人

身份,我觉得这样才是真正的不公平

体育本来就是无国界的东西,正因为人人平等,所以才伟大。而我们现在在德国每年办一届这样的

比赛,更应该体现这样一种体育精神。我觉得不论在哪里出生,在哪里长大,只要他身体里流着炎

黄子孙的血,就应该理解和认可他的华人身份。而会不会说普通话,反而觉得倒是很次要的东西

了。

我认为,对于比赛而言,只要不是专业选手,只要是华裔,都应该具有参赛资格,真的不必咬文嚼

字的斤斤计较。

请组委会认真考虑。

[ 本帖最后由 Miaaudina 于 2007-5-9 17:38 编辑 ]
作者: junier    时间: 2007-5-9 16:59

请就事论事, 而不是鼓动, 或出感情牌。

这里讨论的, 是关于已经公布已久的选手参赛资格问题, 没有牵涉到是否认可其华人身份。

如果定了规则, 就应该认真执行,否则规则的权威性就很难让人信服,这一点相信我们也在德国有所体会。体育中也有自己的规则和公正性。

裁判委员会的责任应该是维护规则执行的公正。


另外希望发言少用马甲, 用和女队员Ina同名又是9号注册的马甲, 很难保证说话不带有偏袒性。

其他道理, 也就不重复了, 参见之前的发言。

[ 本帖最后由 junier 于 2007-5-9 18:15 编辑 ]
作者: junier    时间: 2007-5-9 18:47

打球还是自己提高重要,不入流的事希望能少一点。

名字的事还真没想到, 谢谢stonexj提醒, 呵呵。
作者: theonewho    时间: 2007-5-9 19:02

如果就事论事,请不要浪费时间讨论马甲的问题! 是不是马甲都是一个意见.

很高兴听到各位不同的个人意见,不过还是没有各隊領隊的意见.

我代表曼海姆联队问大会组委会---

可不可能把截止报名日期压后和竞赛规程中的对参赛人员的限制有更大程度的放宽,好使公平公正的理念得到保持.

我认为现在不是否定大会竞赛规程,而是优化它,从而能够办出自己特色的比赛.
作者: 皮蛋粥粥    时间: 2007-5-9 22:26

因为是比赛,所以才会有竞赛规程
一个比赛的规程,就像是一个国家的法律,很大程度是运用于限制而不是用来延伸的
如果要提高到一个体育精神的境界,提高到一个民族的团结来讨论这个规程
那就无疑给这个规程扣了一个太大的帽子
任何一个无名的中国学生都承担不起这个破坏体育精神,破坏民族团结的“罪名“
既然承担不起,所以只能忍耐这个规程的延伸
毕竟那最高境界比起区区一个比赛的结果还是更让人动心
只希望,这个最高境界确实真正得被理解和坚持着
而不是那穿在了“比赛结果“身上的华丽衣裳

其实讨论已经失去了意义
每个人心里都有自己的一杆秤
欢喜者收敛,愤怒者宽待
那带着羽毛的球,会说明一切
作者: lao-wang    时间: 2007-5-9 22:56     标题: 回复 #4 junier 的帖子

关于参赛资格的问题我又查阅了比赛章程。章程中是这么写的:“华人羽毛球爱好者指生活在德比奥荷国各地的华裔人士, 为便于鉴别, 以有中文姓名和会说普通话为判断标准”。就是说,“华裔人士”是参赛的资格。而是否“会说普通话”,只是“为便于鉴别”而已,并非“必要条件”。
STONEXJ朋友说“没有人会因为一个普通的比赛瞎认祖宗”,这很有说服力。我想诸位球友中不会有人为了参加一个类似的比赛认韩国人,日本人或者其他什么人做祖宗吧。因此可以认定这位球友是华裔。只要是华裔,参加比赛就并不违反章程,大会组委会甚至都无权干涉。所以我想对这位球友说:妹妹你大胆地来科隆哇!
作者: junier    时间: 2007-5-9 23:20

- 华人羽毛球爱好者指生活在德比奥荷国各地的华裔人士, 为便于鉴别, 以有中文姓名和会说普通话为判断标准.

之前我发言中使用的"参赛选手的资格鉴定标准" 和 你发言中的提到的"判断标准" 这两种说法有何区别,

另外关于你所说的必要条件一说,大会没有禁止任何人来参加比赛, 至少从竞赛规程中,可以看出主办方的意思
当然也请同时参考

- 如果代表队中有不具有参赛资格的运动员参加比赛, 将取消该运动员的参赛资格, 该运动员已经参加的比赛成绩作废, 无论胜负均判0:2(0:21,0:21).


如果按照规则办事,相信我们都知道应该怎么做。 如果提高到民族团结高度,以及体育精神的升华,我无话可说,我也只是羽毛球爱好者。


[ 本帖最后由 junier 于 2007-5-10 00:30 编辑 ]
作者: 皮蛋粥粥    时间: 2007-5-10 00:08

原帖由 lao-wang 于 2007-5-9 23:56 发表
关于参赛资格的问题我又查阅了比赛章程。章程中是这么写的:“华人羽毛球爱好者指生活在德比奥荷国各地的华裔人士, 为便于鉴别, 以有中文姓名和会说普通话为判断标准”。就是说,“华裔人士”是参赛的资格。而是 ...


这位同学明显有了“偷换概念“倾向

中文姓名和会说普通话明明是判断的标准,是必需的,就是必要条件
“为了便于鉴别“,正是说明了将用这两个标准来作为判断“是“还是“不是“的依据
正好比一家公司招聘在德国的中国留学生,为了便于鉴别,以德国签证和大学注册证明为判断标准。
然后某位在美国或者英国或者印尼的中国留学生也参加了,他说,我是中国留学生丫,我有资格参加,德国签证和大学证明我没有,那个只是为了便于鉴别,而非必要条件。
这个逻辑实在过于牵强

其实至今人没有不让她来,本着那体育精神和民族团结
大家要的只是一场团结第一,比赛第二的羽毛球爱好者大聚会

[ 本帖最后由 皮蛋粥粥 于 2007-5-10 01:12 编辑 ]
作者: Miaaudina    时间: 2007-5-10 07:42

到现在为止,大伙提到的比赛章程的旁边还写着草稿这两个字,我想既然是草稿,那么就有被改动或是优化的可能。所以,既然比赛章程还没有完全的,最终的定下来,所以现在就说违反比赛章程好像不太合适。

还有提到的普通话是判断华裔的必要条件,我觉得这么说是欠妥当的。

我觉得这么讨论挺好的,目标就是使最终的比赛规程更加合理,公平和完善。
作者: jiejiedog    时间: 2007-5-10 08:49

我觉得,会不会将普通话无所谓,但是起码要讲一些方言。肖宇轩几乎不会讲国语,但是他的广东话足以证明一切,也不会有人质疑他的参赛资格。同样的,印尼华人应该能说客家话。组委会有客家翻译,参赛者不必担心。
但是,如果再象去年那样的情况出现就很令人不快了。即使曼海姆队再强调她是华人,也无法令人信服。我们每年参加全德大赛的都是几十岁的人了,算不算华人,算不算打擦边球,算不算有意识隐瞒组委会,我相信所有参加比赛了的华人心里都清清楚楚!

再者,我反对“交友第一”的观点。羽毛球作为竞技体育,他本身就带有一定的功利性。作为竞技体育,公平性是比所谓的“交流”更重要的。作为组委会,首先需要体现的,不是包容性,而是公平性。保证各个参赛队伍能够在一个“公平”的平台上进行交流。如果个别球队打擦边球,招不满足比赛章程规定的球员助阵,就是对其他球队的不尊重。
大多抱交友第一,爱来就来观点的秋友,属于平时就不多打球,把比赛看的很轻的那类。但是同时也希望组委会考虑到,在过去一年中有一些球员为了长进水平刻苦训练,希望在全德赛上取得良好表现的人。如果放开限制,只要有华人血统都能过来的话,大批高水平选手进来,使得刻苦训练的球友没有机会发挥,沦为看客,对于他们是非常不公平的!

最后我声明,我反对放宽语言限制。否则的话,华人的界限在实际操作中根本无法控制,给组委会带来极大困扰(去年就一个人的问题就导致了赛场的混乱,几乎使得决赛流产)。任何一个黑眼睛黑头发的东亚人,都可以号称有华人血统。据我了解,不少喜欢打球的亚裔朋友,根本不在乎他认哪国为祖宗(认两天又有何妨),有比赛可以玩就ok,何况东南亚人多多少少本就有华人血统。如果没有语言限制,曼城的一位印尼前青年队高手就可以名顺言直地参加比赛,而我们亚琛和多赛的3位50%华人血统的马来西亚人是否也可以应诏入伍呢?
至于去年参加了比赛的印尼mm,考虑到她去年已经参加过华人比赛,并且如此心向祖国,虽然不会说中文,组委会也可以考虑给其发外卡,但只此一例,以杜绝其他任何“擦边球”现象的发生。
作者: pangbo    时间: 2007-5-10 09:14

毕竟涉及到名次,所以大家对这个资格问题还是比较在意的,我想如果要是友谊赛大家也不会这么苛刻。
作者: lao-wang    时间: 2007-5-10 10:47     标题: 回复 #13 junier 的帖子

你的“参赛选手的资格鉴定标准”和我的“判别标准”(应该是大会的“判别标准”)有很大的“区别”。根据你的说法,“会讲普通话”是判别是否是“华裔”的绝对标准,即不会讲普通话者便不是“华裔”,因而没有参加比赛的资格。如果章程中写的是“会讲普通话的华裔人士”,那你的理解无疑是对的。但象现在这样写,你的理解便有偏差。海外华裔中有很多不会讲普通话者,甚至我们直接的后代中不会讲“普通话”者也大有人在,难道我们就都不认可他们是华裔了吗?而我对章程的理解是,“会讲普通话”只是为了“便于鉴别”参赛者的华裔身份而已,但并非唯一鉴别标准。如果能用其它方式确定参赛者的华裔身份,那他或者她的资格就不应该被取消。去年的比赛我因故未能参加,对纠纷的详情不是很了解。但我听说大会最后认可了那位选手的华裔身份,她所在球队的冠军称号也没有被取消。就是说,除非现在有人能够拿出她并非华裔的证据才能取消她的参赛资格。
此外,我一直都在就章程论章程,从来没有给别人扣破坏“民族团结”或者不发扬“体育精神”的大帽子。所以希望别人回我的帖时也只讨论章程,不要往其它方面引。
作者: 皮蛋粥粥    时间: 2007-5-10 11:38

原帖由 lao-wang 于 2007-5-10 11:47 发表
你的“参赛选手的资格鉴定标准”和我的“判别标准”(应该是大会的“判别标准”)有很大的“区别”。根据你的说法,“会讲普通话”是判别是否是“华裔”的绝对标准,即不会讲普通话者便不是“华裔”,因而没有参 ...


您所谓的扣大帽子的人,通过帖子的时间顺序和逻辑顺序还是可以判断出来的,根本和您的言论无关
至于您的资格论,您说那并非唯一标准,可那毕竟是个标准,如果舍去了这个标准,只因为这个对象不符合这个标准
但是为了努力让这个对象站在这个队列,而尝试使用别的标准去判断,那之前设立标准又有何意义呢
正因为有无限个标准来判断是否是华人,所以在赛程中作出了限制,虽然也许它还有改进的余地

体育精神和民族团结毕竟是一个无法衡量的概念
把它作为参赛的动力,充其量就是我们作文中最重要的升华和美化作用
但是这个美化现在失败了
只能说最通俗的了:到了比赛场上,最本能的想法就是胜利,而公平就是最重要的前提
作者: junier    时间: 2007-5-10 12:17

理性思维的人, 能理解大会的规程中规定的, 是参赛者资格确认, 而不是参赛者华裔身份确认。这只是体育,和政治无关。只是由于华人的概念太广, 为避免出现争执, 目前阶段只能规定, 允许能够讲普通话的华人选手参加。

规程中多一句话, 和少一句话, 意思还是有区别的, 而不是你所导出的同义一说。
作者: tjiacs    时间: 2007-5-10 13:12

个人意见:

首先,既然至今都还是章程(草稿),就存在改进的可能性,关于这点,能够使用流利普通话交流的人都能够明白。

赞同jiejiedog的说法,“会不会讲普通话无所谓,但是起码要讲一些方言”,别说在德国,别说在印尼马来,别说在香港台湾,就是在中国大陆,就是在上海广州,不会讲流利普通话的中国人恐怕也不是凤毛麟角吧。所谓的普通话,只不过是由从以北京方言为主体的北方方言制定出来的。用这个方式鉴别是不是中国人,未必是一个最好的标准。纠缠于这个标准的话,那些懂中文的老外是不是都可以自称中国人了,而我们也能算是德国人了?

再者说,如果说按照章程,“德比奥荷国各地华裔人士”都能来参加这一次的全德华人羽毛球大赛(只要能够通过普通话考试),在德国生活学习的华裔反而不被承认资格,或者必须申办所谓“外卡”(因为可能普通话不够流利或方言别人不懂),这个逻辑是不是挺有意思的?

至于亚琛杜塞以及其他地方的朋友,不论多少,只要是华侨华人华裔,只要没有德国Oberliga,中国省市队,以及任何国家同级别以上经历的,在我看来都应该可以参加。如果非要加上一个语言限制用来证明华人身份的话,我想,只要能够用任何一种中文方言交流,就已经足够了。而“曼城的一位印尼前青年队高手”,如果真有其人其事,不管是否华人华裔,不管普通话流利到什么程度,恐怕都不合适比赛吧。

大家都在说公平竞争,所以才会有在规则方面的讨论,毕竟参与比赛最终都是渴望胜利的,所以争执无可厚非。但是尽量还是要避免一些不必要的指名道姓相互攻击的事情吧。而用junier自己的话:“不入流”的事,更是希望能少一点儿。



[ 本帖最后由 tjiacs 于 2007-5-10 14:28 编辑 ]
作者: pangbo    时间: 2007-5-10 13:36

建议实在不行就各队表决吧,每队一票,少数服从大多数。
作者: lao-wang    时间: 2007-5-10 14:42     标题: 回复 #15 皮蛋粥粥 的帖子

我看倒是这位仁兄有“偷换概念的倾向”。因为一个是“参赛资格”,即华裔身份,一个只是便于鉴别这一身份的标准。两者在逻辑上不是并列关系,不能混为一谈。因此你的例子也不成立,因为“在德国的”和“中国留学生”是两个并列的必要条件。 如果章程上写“会讲普通话的华裔人士”为参赛资格,那你的例子就举对了。我这里有个例子也许能够说明问题:假如有人举办一个允许所有男士参加的活动,但为了便于验明正身,要求参加者蓄上胡须。而现在来了一位没有蓄胡须,自称男士的人。那组织者应不应该让他参加呢?我认为组织者能够做的,只能是请他脱掉裤子,验明正身。如符合男士标准,组织者就不能阻止他参加活动,除非当初组织者写的是:仅允许蓄胡须的男士。当然,如果大家都不蓄胡须前来参加活动,让组织者一个个去“验明正身”的话也不现实。因此这种情况也只能是个例。
作者: 皮蛋粥粥    时间: 2007-5-10 15:26

原帖由 lao-wang 于 2007-5-10 15:42 发表
我看倒是这位仁兄有“偷换概念的倾向”。因为一个是“参赛资格”,即华裔身份,一个只是便于鉴别这一身份的标准。两者在逻辑上不是并列关系,不能混为一谈。因此你的例子也不成立,因为“在德国的”和“中国留学 ...


既然“在德国“和“中国留学生“是并列的必要条件,那就是一个都不可缺
大赛制定这个规则,是因为普通人概念里的人都应该是会讲普通话的
采纳广大群众的意见,现在已经放宽为至少会说某种方言了
而大会的这个标准,正是因为华人和中国话之间是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
是需要几十年积累,而不是几分钟内学几个发音就可以应付的

而关于男人和胡须,我想没有谁会用如此没有代表性的标准来作为判断依据
有胡须的可并不一定是男人,是男人也不一定蓄得了胡须
要挑就挑有说服力的
直接验明正身
否则可能出现的情景就是:某位粘了胡子的女人顺利参加了活动,结果正高兴时把胡子给掉了 验明正身,发现是个女人。于是大会决定管你有胡子没胡子,全部拉去验明正身。
胡子这个标准,显然遭到了质疑。
而如果一开始就要求验明正身,我想没有多少个女性同胞,会为了这一个活动去做一个手术。
标准,是需要有权威性的。

和lang-wang的辩论到此为止,每个人把持好心里的秤就好了
我依旧去煮我的皮蛋粥粥:naughty:
作者: theonewho    时间: 2007-5-10 18:28

原帖由 pangbo 于 2007-5-10 14:36 发表
建议实在不行就各队表决吧,每队一票,少数服从大多数。


以少数服从大多数来表决不是一个永远合适的办法.必须在保持所有单位的基本利益以及保护和尊重小数意见的权利的前提下,才有它的意义.

否则会带来不公平的结果.


我们投票表决 Pangbo 兄在比赛后请所有人吃饭, 每人一票. 可以吗?
作者: pangbo    时间: 2007-5-10 19:26

哥们儿挺聪明的,是不是知道如果投票肯定被否啊!!!开个玩笑,别生气。我觉得你们双方说的都有道理,还是听大会组委会的吧!!!

[ 本帖最后由 pangbo 于 2007-5-10 20:37 编辑 ]
作者: ghyhj    时间: 2007-5-10 22:52

个人认为关键在于组委会最终如何定义参赛运动员的资格问题了。要么维持原判,以华人及普通话为准,符合规定即可参赛。要么改为以会说中文为准,既包括方言,但怕有队伍要求推迟报名时限,以便挖掘符合此规定的高手。
从意愿上讲我支持以会说中文为准,毕竟方言也是中文,只是时间上来说有些迟。
作者: phae    时间: 2007-5-11 17:33

来晚了,不好意思。
帖子看了一遍,没有我的观点,只好献丑了。

首先是比赛性质问题。我不知道别人怎么想,我个人认为交友第一。胜负固然重要,不过别人牛b,我也没办法。

其次是资格问题。既然是交友第一,无法跟中国人正常交流,就是一个问题了。中文说不好,给你发"外卡",还真没亏待你。既然是印尼华侨,同志们赶紧给送去"新西方"恶补中文,什么一周班,三周班,寒假班,暑假班,中华鳖精班,能报得都给报上。光有祖籍是没有用的,到中国还得使人民币,不是?

最后是章程问题。送给想听的人一句废话,"穷则变,变则通,通则久。""外卡"貌似一个很好的解决方案啊。

还有,我看,打verbandsliga以上的女生是不是也可以当男生使呢。你说,决赛看一场"混单",那该是多惬意的一件事。
作者: 阳宝    时间: 2007-5-11 18:52

原帖由 phae 于 2007-5-11 18:33 发表
来晚了,不好意思。
帖子看了一遍,没有我的观点,只好献丑了。

首先是比赛性质问题。我不知道别人怎么想,我个人认为交友第一。胜负固然重要,不过别人牛b,我也没办法。

其次是资格问题。既然是交友第 ...

你也来掺和
打混单的时候眼睛可只能盯着球哦

[ 本帖最后由 阳宝 于 2007-5-11 19:56 编辑 ]
作者: HappyErveryDay    时间: 2007-5-11 21:38

趕快註冊一個馬甲,來説一下自己的看法。中國人麽本來就是人情大於法律,本來很容易的事,非要弄得很複雜,如果他們去年不是進了決賽,也沒有人來説什麽吧。還有就是本來就是華人,大方向行了就可以了,一囯都可以兩制,本人支持伊娜來比賽。
作者: jiejiedog    时间: 2007-5-12 09:24

诸葛孔明?
作者: carbonex21    时间: 2007-5-12 10:10

我个人认为, 只要曼海姆联队员们够用任何一种中文方言与他的印尼华裔女队员交流,就已经足够了.
作者: jiejiedog    时间: 2007-5-12 15:01

咨询一下,ramzi能否参加华人比赛?他是50%华人血统,其本人很有兴趣参加此次比赛。目前他也是打verbandsliga第二男单,怎么也不算oberliga及以上。他和亚琛队员交流没有任何问题,中文名字叫拉姆。
偶认真的。
作者: HappyErveryDay    时间: 2007-5-12 16:53

原帖由 jiejiedog 于 2007-5-12 16:01 发表
咨询一下,ramzi能否参加华人比赛?他是50%华人血统,其本人很有兴趣参加此次比赛。目前他也是打verbandsliga第二男单,怎么也不算oberliga及以上。他和亚琛队员交流没有任何问题,中文名字叫拉姆。
偶认真的 ...


偶也认真的同意
作者: sijie    时间: 2007-5-12 20:23

我支持拉姆参赛
作者: phae    时间: 2007-5-13 06:33

可以啊,如果他不怕寂寞~~
作者: jiejiedog    时间: 2007-5-13 14:13

拉姆和我们亚琛队每个星期固定训练1,2次,和所有队员都很熟。刚才咨询了他,他很乐意来参加华人比赛,因为他和他兄弟,妹妹本就是中国教练里昂的徒弟,也参加了kason杯比赛,相信北威球友都很了解他。
拉姆告诉我,他打verbandsliga,妹妹是landesliga,弟弟是oberliga,刚好满足组委会的条件。而他们兄妹三人都乐意和老朋友交流,因此希望组委会也能发3张外卡,谢谢。
作者: yumaoqiu-lover    时间: 2007-5-14 12:01

看来比赛会越来越精彩!!!
偶有以下一些不同的建议, 如有雷同, 纯熟巧合:
1.  组一队明星队
2.  组一队中国明星队,再来一队华侨明星队
3.  比赛要按普通话队和非普通话队进行
4.  一队派发外卡一张
5.  比赛按100%中国血统和非100%中国血统分组
6.  比赛按在过去一年中为了长进水平刻苦训练的球员和没有刻苦训练的球员进行
7.  为了公平起见,比赛要限制每队参赛选手的身高和体重
8.  比赛改名为全德讲流利普通话华人羽毛球大赛,比赛前参赛队员要出示普通话考核证明以示公允
9.  为了让穷学生们也有公平参赛的权利,按使用不同牌子球拍YONEXVICTORKASON等来组队


10.(为了凑够第十条)参赛队员男的要有辫子,女的要有胡子, 比赛会更有看头



组织一次比赛谈可容易,在此要向组委会的朋友们致意崇高的敬意!!!









[ 本帖最后由 yumaoqiu-lover 于 2007-5-14 13:10 编辑 ]
作者: Jeffhan    时间: 2007-5-14 12:44

你们今年为加盟哪里了?
作者: theonewho    时间: 2007-5-14 16:15

话题是我们曼海姆联队提出来的, 给组委会的工作带来负担, 不好意思。
我们在此向组委会的努力表示感谢.

在此大家也为办好比赛,争取讨论的机会发言, 有直接的,有间接的,有风趣的,也有讽刺的.

我们的立场也是非常明确的,以球会友.友谊比赛,以和为贵. 所以我们才坚持跟百分之百的华人朋友一起参加全德华人羽毛球大赛. 否则我们有必要为了一位才打了一两年球的mm跟大家过不去吗. 如果是说给什么外卡给别人,我们无所谓 --- 不过我们的mm肯定不需要. 因为她是百分之百的华人,跟其他地区不会说普通话的华人一样,能堂堂正正的一起比赛!

如果说什么省队的,百分之几是华人的...我们看组委会和大家的意见.

希望大家开开心心的参加此次全德大赛.
作者: jiejiedog    时间: 2007-5-15 07:22

恕我直言,楼上的有些避重就轻。
去年那位mm的参赛资格最后遭组委会否定(见歌厅根原贴),问题不在于她是否华人,而在于她既不会国语,也不会粤语,甚至不会闽南语,当组委会的翻译要求对话时,小mm无法应答。无论比赛规则中“必须中文交流”这一条是否合适,但既然出台了赛前大家都没有异议,比赛中那就应该遵守。
有朋友说,中国人本来就是人情大于法,我想说这个特点也正是大陆到今天法制还不健全的原因。对于规则的讨论,这次就很好,大家在赛前充分表达自己的想法,比赛中严格遵守。但是曼队去年明知小mm不能满足中文交流这条,却不事先知会组委会,在比赛中引起争议,谁负责任,一目了然。
相对的,去年达姆队的做法就让人赞赏:去年他们有一位巴西籍华裔选手想参加比赛,但是中文不行。达姆领队提前几个星期通知了组委会,征求意见。由于意见不统一,达姆队最后放弃了这位打的还不错的选手。这种行为称得上是光明磊落!
全德大赛组委会成立的初衷,我想肯定为了给大家提供一个公平基础上以球会友,促进交流的华人盛会。如果大家纯粹为了交友,不如各自回俱乐部,德国朋友中高手如云,也不用来参加华人比赛了。

从心里我是希望印尼mm过来参加比赛的,但是不能因为她一个人开组委会规则的口子。如果她能够在过去一年中语言进步,会说中国的方言,自然她不需要外卡;如果她说的是没有中国人能听懂的方言,希望组委会以外卡的形式给她参赛资格。同时,为了避免更多争议,组委会的语言标准不能放松(中国方言)。换句话说,象印尼小mm的情况,今年只此一例。比赛中再发现有其他参赛选手不满足语言标准的,一律取消比赛资格!
作者: phae    时间: 2007-5-15 10:15

"如果大家纯粹为了交友,不如各自回俱乐部,德国朋友中高手如云,也不用来参加华人比赛了。"

认识德国人没什么意思
认识在德华人,又刚好打羽毛球的比较有意思
因为。。
我德语不好。。。
作者: yumaoqiu-lover    时间: 2007-5-15 12:50

"如果大家纯粹为了交友,不如各自回俱乐部,德国朋友中高手如云,也不用来参加华人比赛了。"

难道华人比赛就
不是高手如云吗,dogdog兄那你去干什么?不会也是纯粹为了............

[ 本帖最后由 yumaoqiu-lover 于 2007-5-15 13:51 编辑 ]
作者: jiejiedog    时间: 2007-5-15 14:59

原帖由 yumaoqiu-lover 于 2007-5-15 13:50 发表
"如果大家纯粹为了交友,不如各自回俱乐部,德国朋友中高手如云,也不用来参加华人比赛了。"

难道华人比赛就不是高手如云吗,dogdog兄那你去干什么?不会也是纯粹为了............

华人比赛的“高手”定义和德国人“高手”定义还有相当距离。莫非你认识不到?
作者: tjiacs    时间: 2007-5-15 16:10

恕我直言,楼上的楼上的楼上的楼上的有些莫名其妙:

首先,“去年那位mm的参赛资格最后遭组委会否定”一说,不知从何而来?如果真有其事,怎么从来没有见到组委会公开声明?而且据我所知的结果是,组委会承认其个人和团体的所有成绩。

至于“既不会国语,也不会粤语,甚至不会闽南语”就叫做不懂中文,这个逻辑下来,看来中文就有一个普通国语话加上粤语闽南语两种方言,所以说上海话不是中文,四川话不是中文,温州人不是华人,客家人不是华人,少数民族都是外国人?

至于说,什么叫“没有中国人能听懂的方言”,更是不知道是如何定义的

至于,“华人比赛的“高手”定义和德国人“高手”定义还有相当距离”,我是“认识不到”,更不敢苟同,但是,“不如各自回俱乐部,德国朋友中高手如云,也不用来参加华人比赛了”,那就是dog兄自己的事情了。
作者: Jeffhan    时间: 2007-5-15 16:53

原帖由 tjiacs 于 2007-5-15 17:10 发表
恕我直言,楼上的楼上的楼上的楼上的有些莫名其妙:

首先,“去年那位mm的参赛资格最后遭组委会否定”一说,不知从何而来?如果真有其事,怎么从来没有见到组委会公开声明?而且据我所知的结果是,组委会承认 ...

lsd谢谢你再这么多重要的留言中还能发现我莫名其妙的留言。我本来就不是对这个帖子留得。可能当时点错了,发现了也改不了了。就错在这好了,反正都已经发生了,大家也默认了。我就恬不知耻一下好了。你不要笑话我,我不是说你,真的不是。
作者: phae    时间: 2007-5-15 16:53

挑字眼,何必呢。

地方方言很多,一一列举岂不费劲
Ina 当年的确无法使用中文(任何一种)跟在场的(任何一个)中国人交流。说她不懂中文说错她了?
非得藉着外语跟中国人交流,就失去我所认为的"交流"的比赛目的了

这次华人赛的参赛选手跟德国俱乐部里的高手,差距很明显啊。
尽管很想知道你怎么"不苟同",不过已经偏题了。
作者: pangbo    时间: 2007-5-15 18:21

组委会的人给个定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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