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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中国新闻] 北京市公安局禁止警察对民众恶语相向 [打印本页]

作者: 日月光    时间: 2007-5-10 08:45     标题: 北京市公安局禁止警察对民众恶语相向

从今年四月起,北京市公安局要求警员「禁止使用不文明用语」,规定与民众讲话时爱搭不理或者说话带髒字等言行的,经调查属实将受党政纪处分。早在今年初,北京警方就利用一个月的时间,广泛征集群众反感的不文明用语和行为举止作为参考。 据「北京晨报」报导,北京市公安局纪律委员会特别印发「群众反感的不文明用语和行为举止及群众欢迎的文明用语和行为举止」手册,要求基层民警对照学习。 禁止警员使用的用语有「听见没有,耳朵聋了」、「这事儿我们管不了,你爱找谁找谁去」等,违者将受党政纪处分。 报导指出,群众反感的部分不文明用语包括在接待群众时用语:「嘿﹗说你哪里,你是干什么的」、「听见没有,耳朵聋了」、「你怎么不早说,早干嘛去了」等。 民众办事时用语:「你自己的事,多跑几趟怎么了」、「有急事儿也得等著,这是规矩,明白吗」、「快点啊,你办不办」等。 此外,民众反感的不文明用语还有接到报警时说:「你也想立案,你懂不懂法呀」、「一看你就不是好人」、「你有证据吗,没有证据你瞎报什么案」。 调解纠纷时用语:「你们不是闹吗,看你们谁能闹得过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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