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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结婚准合同(测试版) [打印本页]

作者: ch_in    时间: 2007-5-14 13:24     标题: 结婚准合同(测试版)

结婚准合同(测试版)

甲方:姓名_______,男,年龄:____出生日期:__________民族______,户籍所在地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学历____,有无婚史____,甲方父母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以表达方便,以下甲方简称男方)


乙方:姓名_______,女,年龄:____出生日期:__________民族______,户籍所在地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学历____,有无婚史____,乙方父母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以表达方便,以下乙方简称女方)


男女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男方娶女方为妻。为了更好的维护婚姻,明确双方的责任义务,经过充分洽商达成协议,签订此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 总则篇——结婚概况:
1、 结婚时间:__________
2、 结婚地点:__________
3、 婚姻登记地:__________
4、 结婚证颁发机关及详细内容:__________
5、 生活地点:__________
6、 婚姻期限:如果不出现解除事由,默认为终身。



二、分则篇——双方的权利义务


1、 生活方面:
A、 双方同意早餐以便民早餐食品为主,午餐各自在单位解决,晚餐一、三、五男方负责买菜煮饭,女方负责洗理,二、四、六、日由女方买菜作饭,男方负责洗理(特殊情况另行协商)。
B、 男方与家人共进晚餐每周不得少于三次,特殊情况下,如有应酬等,必须事先告知对方并获得同意。
C、 双方均同意婚后每年邀请父母过来团聚不得超过两次,每次不得超过两个月。
D、 不得无故不接听电话,应尽量保持任何情况下可以通讯。
E、 双方同意保留各自的婚前兴趣及婚后适当合理的人身自由。

2、 情感方面:
A、 夫妻双方每周至少有五个晚上会在一起(其余两天可自由享有分房而睡的权利),每个月至少有一次心平气和的谈话。
B、 遭遇伤痛或者危难的时候当他(她)遭遇任何伤痛和危险,要互相帮助、爱护。
C、 夫妻双方应当在情绪方面互负容忍或帮助缓解的义务。
D、 女方在婚后不得再和男性朋友称兄到妹,男方同样,婚后不得再和女性朋友深入交往,寻找所谓的红颜知己。
E、 未经对方同意,不得擅自动用对方物品,不得私自查对方的聊天信息,邮件,或手机短信,或查阅电脑.另乙方未经允许不得擅闯甲方私人书房。


3、 财产方面:
A、 婚前双方财产公证,如无财产,请先处理负资产。
B、 结婚时提供婚后用房的一方婚后继续享有房屋产权,不因结婚而使房屋变为夫妻共同财产,不享有房屋产权的一方享有居住权,以及合理范围内的留住其亲朋的权利。
C、 婚后生活消费消费原则上男方承担2/3,女方承担1/3。男方应该每月预支生活费用。默认情况下家务主要由女方打理,男方有协助义务。价值超过2000元的家用物品购买计划需经男方同意。
D、 双方的收入归由各自打理保管,双方均对另一方的财务状况有了解权,但不具备使用与支配权。其中对各自父母的赡养费用由各自承担,另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


4、 性生活方面:
A、 双方中任何一方均享有每周两次的提出请求权,另一方应尽量配合。女方例假期间例外。
B、 双方应当注意个人卫生,男方不得酗酒后不洗漱而要求行房事。
C、 如有证据证明一方有外遇,且因此感染性传播疾病,导致夫妻中的另一方也因此而感染,过错方应当支付无过错方因此而发生的相关医疗费用。并承担相应的精神抚慰补偿。具体数额视病情而另行商定。


三、 分则篇——有关子女的约定

A、 双方约定,婚后两年内暂不考虑生育问题,两年如果感情相处和睦,再考虑生育子女。

B、 倘若万一离婚,离婚后子女的监护权,男孩由男方扶养,女孩由女方扶养。另一方的应当支付的扶养费用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来确定。


四、 法律责任篇——违约责任

A、 如果一方有外遇,另一方足够证据证明,或者是他(她)自己承认,应当向无过错方支付以10万元为单位的补偿金。初犯为10万元,第二次为15万元,依次累加。无过错方同时提出离婚的,不影响补偿金罚则的适用。
B、 违反本合同分则篇第二部分双方权利与义务约定内容的,应当作相应的补偿,以无过错方认可为准。无过错方也不得寸进尺。


五、 其它约定:

1、 婚姻的解除:婚姻双方均享有提出离婚的权利,并且不需要说明理由。提出离婚应当慎重。提出离婚的一方在向另一方正式提出离婚后,经过六个月的冷静期,另一方应当同意离婚。若出现复婚的情况,提出复婚的一方应当承当再婚后2/3的生活费用。

2、 合同的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按手印之日起生效,并经公证机关公证。


以上是本人闲暇时间草拟的一个文本,仅供消遣,也热情欢迎提出意见或修改建议。

特别声明:本文本版权归本人所有,如有转载,请注明出处。

转自天涯:DorisZhu律师
作者: geduld    时间: 2007-5-14 15:22

没有乙方:naughty:
作者: ch_in    时间: 2007-5-14 18:40

刚没转好
现在行了 :naughty:
作者: hettyw    时间: 2007-5-14 19:36


不错的!
作者: 晒月亮的拖鞋    时间: 2007-5-15 22:27

结婚以后,当爱情变成亲情,该何去何从呢..
作者: ch_in    时间: 2007-5-16 06:27

原帖由 晒月亮的拖鞋 于 2007-5-15 23:27 发表
结婚以后,当爱情变成亲情,该何去何从呢..



看性格 看经历 看爱的深度 每个人的答案都不一样
不要天真的以为婚姻是爱情的延续
尽最大努力守住对婚姻的誓约  
实在守不住的时候 避重就轻 减少伤害


有犹豫的时候这么想 再找一个 再结婚 结果还是一样
是不是感觉好点了?
作者: 珍妮冬冬    时间: 2007-5-16 1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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