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欺负大象 于 2007-5-19 21:00 发表
恩 虽然法律禁止散播黄色信息 但作用如何 呵呵 我就不说了
女生的情况不清楚 但男生吧 大家扪心自问有没有看过 但真正有谁犯过这方面的事呢 没吧 而且我敢说看到的这些肯定不会因为政府的禁止行为而导致“ ...
原帖由 先薇之风 于 2007-5-20 09:09 发表
什么都是过犹不及。关于色情的讨论,自古就讨论不明白。从古罗马的灭亡,到禁欲主义的发展,这个平衡不好找啊。
你说“真正有谁犯过这方面的事呢”,难道这不是因为你们节制与道德观念作用的结果?如果什么 ...
原帖由 欺负大象 于 2007-5-20 08:37 发表
没犯事儿 那是因为受到的法律方面的教育的结果 让我们知道了哪些能做哪些不能做 但不代表就没过某种想法的时候 那啥不好的思想其实也都没少接受过
现在对这个孩子的这种做法的变态鼓励行为 是极可能在她 ...
原帖由 先薇之风 于 2007-5-20 08:59 发表
政府政策对错与否姑且不讨论,总不能从小就教育小孩违法犯纪就是对的吧,否则怎么建立法制社会呢?然后长大了归罪其品德败坏?谁之过呢?
小孩子的概念里只有是与非,你很难用模糊的概念来教育他,如果你告诉他这条法律可以打破,难免不在他心里留下法律就是儿戏的想法。难道等他长大了,无视法规,才悔之晚矣?
原帖由 busa 于 2007-5-20 12:31 发表
在现有法律中,开办黄色网站是犯法,但看到黄色网站而不举报,不犯法。我不希望小孩子去举报黄色网站,和教育小孩子违法乱纪,两者之间没有关系。所以用一个类比就是,我等于教育孩子看到别人犯法而自己不闻 ...
原帖由 先薇之风 于 2007-5-21 13:59 发表
色情这种事,放在自己家中,悄声私语,没人异议;要是拿到大庭广众之下,高谈特谈,怕没人觉得是件赏心悦目的事吧。
见而不报,不违法。但是既然人家见义勇为了,我们为什么要骂人家“傻”呢
原帖由 busa 于 2007-5-21 16:35 发表
谁,什么时候,在哪儿,把,色情,拿到大庭广众之下,高谈特谈啦?又夸张~
大街上,两个人光着,那是色情。当然在网络上两个人光着,在中国也叫色情。网络有公开性,但色情网站没有公开到搜狐新浪的地步。 ...
原帖由 busa 于 2007-5-21 15:35 发表
谁,什么时候,在哪儿,把,色情,拿到大庭广众之下,高谈特谈啦?又夸张~
大街上,两个人光着,那是色情。当然在网络上两个人光着,在中国也叫色情。网络有公开性,但色情网站没有公开到搜狐新浪的地步。 ...
原帖由 busa 于 2007-5-21 15:35 发表
谁,什么时候,在哪儿,把,色情,拿到大庭广众之下,高谈特谈啦?又夸张~
大街上,两个人光着,那是色情。当然在网络上两个人光着,在中国也叫色情。网络有公开性,但色情网站没有公开到搜狐新浪的地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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