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陈进男 于 2006-7-26 22:28 发表
刚才我分段了,为了减轻读者的头疼
但发不出去,说帖太长
原帖由 陈进男 于 2006-7-26 22:41 发表
波鸿斑竹们,网友们,对白嫩妹妹宽容一点。
"亲戚或余悲,他人亦已歌".
原帖由 缪 于 2006-7-26 23:40 发表
根据伊斯兰教法(阿拉伯语称“沙里亚”)的规定,已婚者犯通奸,只要有四位证人,可以 判处乱石砸死;未婚者犯通奸,只要有四位证人,可以判处鞭打100下。
一个地方一个法律。。赡养义务在德国的确是不存在 ...
欢迎光临 人在德国 社区 (http://rs238848.rs.hosteurope.de/bbs/) | Powered by Discuz! 7.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