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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寻找在德国的“临时搭伙” [打印本页]

作者: happypart    时间: 2007-7-10 22:03     标题: 寻找在德国的“临时搭伙”

刚到德国,身心寂寞,想找一名临时女友陪伴我度过这多年的漂泊生活。在互不影响对方正常生活的前提下,可以给于对方身心上的温暖。
在下男,23岁,相貌一般,身高173厘米,体型稍胖.现在法兰克福.
如果有人有兴趣的话可以发EM到xiaoppkk119@163.com  和我联系,我们可以合租一个房子,在生活费用上也可以节省.

如果没有人愿意的话,也请不要当众BS我,偷偷在心里BS下就可以了.谢谢.
作者: happypart    时间: 2007-7-11 11:31

看来是找不到了,不是听说这边挺多的么?
再加上,只找临时的是因为没有在30岁之前结婚的打算
作者: ch_in    时间: 2007-7-11 12:12

因为你的自我介绍没有任何的特殊性
一般女孩子想找个这样的搭伙不难吧  为什么是你呢?
作者: toothy    时间: 2007-7-11 13:58

感觉软硬件都不合格。
作者: 哭泣杀狼    时间: 2007-7-11 15:08

偶怎么没有想到界点呢?偶怕lp看见会剋死偶。lz找到了pm偶一下啊:naughty: :naughty:
作者: happypart    时间: 2007-7-11 18:56

放弃放弃.....受打击了
作者: happypart    时间: 2007-7-11 19:03

在德国的时候可以像一般的男女朋友一样.只要回家的时候不影响各自的生活.我的要求也就这么高.唉!
作者: norlan    时间: 2007-7-11 19:55

中国女生还是都很矜持
另外 您确实没有什么让人觉得眼前一亮的感觉
作者: ch_in    时间: 2007-7-12 01:42

原帖由 happypart 于 2007-7-11 20:03 发表
在德国的时候可以像一般的男女朋友一样.只要回家的时候不影响各自的生活.我的要求也就这么高.唉!




那凭什么人家要浪费青春和你一起啊
作者: 费雪儿    时间: 2007-7-12 01:49

原帖由 ch_in 于 2007-7-12 01:42 发表




那凭什么人家要浪费青春和你一起啊


内个什么来着,我忘记那个成语了,要命!
作者: 哭泣杀狼    时间: 2007-7-12 08:09

界个可能会有相互需要的吧,lz不必灰心啊。偶支持
作者: happypart    时间: 2007-7-12 08:50

此帖作废.
作者: cool_cool    时间: 2007-7-12 15:58

此帖作废.
作者: happypart    时间: 2007-7-12 18:37

原帖由 哭泣杀狼 于 2007-7-12 09:09 发表
界个可能会有相互需要的吧,lz不必灰心啊。偶支持



此兄所言极是
作者: ▄︻┻┳═一    时间: 2007-7-18 01:37

想打炮还不想掏钱
作者: 七杀朝斗    时间: 2007-7-18 14:21

楼主还真不是一般的恶心

有贼心没贼胆,要风流不想掏银子
作者: happypart    时间: 2007-7-18 20:23

我说不掏银子了么?只是不想说的那么明白,直接提钱,那和找小姐又有什么区别.别看到这样的帖子直接就想到性!!俗!!!!
在这里我申明,我想找的不是炮友,含蓄点的说法是临时女朋友吧.是精神寄托,请看清楚帖子再发表评论.我想这个在德国不少吧.
另外.说了此帖作废了,不想看的可以不看.斑竹把这个帖子删了吧.省的有人看了不爽.觉得恶心了影响食欲.
作者: ▄︻┻┳═一    时间: 2007-7-21 19:24

原帖由 happypart 于 2007-7-18 21:23 发表
我说不掏银子了么?只是不想说的那么明白,直接提钱,那和找小姐又有什么区别.别看到这样的帖子直接就想到性!!俗!!!!
在这里我申明,我想找的不是炮友,含蓄点的说法是临时女朋友吧.是精神寄托,请看清楚帖子再发表评 ...


扯淡
作者: 吃叉子的人    时间: 2007-7-24 21:42


作者: happypart    时间: 2007-7-28 00:28

这个帖子怎么还没删呢?
作者: mmxiaoma    时间: 2007-7-29 00:55

稍微说说,你的想法到蛮朴实的.
可是你已经提前说了"回家后不影响彼此生活",那么2人在德国时就象工作关系一样,怎么可能成为彼此的精神寄托?难道你可以分那么清楚,这会儿是假装男女朋友,过会儿就只是认识而已.
还是顺其自然.在德国日子也不是那么难熬的
作者: gigi_nan    时间: 2007-7-30 15:59

原帖由 happypart 于 2007-7-28 01:28 发表
这个帖子怎么还没删呢?

哈哈,你知道为什么没删么?因为你实在是太恶心了.哈哈
作者: happypart    时间: 2007-7-30 18:09

OK,我恶心,那我以后不会在这恶心各位了。
作者: liuzhangyuan    时间: 2007-9-3 10:49

楼主别怕这种“站着说话不腰疼”的人,他们的本事也就是说说风凉话,要真的让他们泡马子,也不行。说不定自己各方面也失败到一塌糊涂的地步,来这里找人发泄的。所以楼主不要软,要出来反击,骂死他们哈哈!本来论坛发帖就是天经地义的事,应该鼓励才对,那些喝倒彩的人是该骂!
作者: Farber    时间: 2007-9-7 21:26

帖子发了就是发了,楼主没必要不好意思啊,同情你的感受,只是个人处理的方法不同而已。
作者: Siegen_WLW    时间: 2007-10-6 22:20

体型稍胖  就这点还像找搭伙的,还不把人家吃穷了
作者: 夜半歌声    时间: 2007-10-9 23:44

比较坦白,还算诚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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