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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学会分手.... [打印本页]

作者: aliceisme    时间: 2007-7-11 15:37     标题: 学会分手....




我和Ann素来是朋友群中大家熟知的“一杯倒”。却不想这次她一口气买回七八瓶,硕大的酒瓶在我家客厅摆了满满一桌。Riesling,Rotwein,ginTonic……甚至一瓶Whisky,还叫嚣要我开,我用来摆设的AbsoluteVodka。花花绿绿,高低不同的酒瓶子挡着她娇弱的身体,我做了她喜欢的水柱肉片,鱼香茄子,糯米蒸排骨。她一筷子不夹,只是将桌子上的酒,一瓶瓶的,统统打开,然后拿起酒瓶将里面的酒一股脑吞下,酒,是用品尝来形容女人,用喝来形容男人罢,她却是在吞。“咕噜咕噜“地从嗓子流进肚子,吞得太急,连眼泪都呛出来,酒水伴着泪水和鼻水,湿了一身。我一边递纸巾,一面叫她慢点喝,慢点喝……


两瓶酒下去足矣醉昏了神志,一会儿说要从我家十四楼跳下去,一会儿又疯了似地找电话,不停歇地拨打同一个号码,电话那端的男子早已怕得关掉手机。充斥在耳边的,仅仅那句,Die von Ihnen gewählte Rufnummer ist nicht erreichbar.Bitte versuchenSie noch einaml!There is not connection for the number you have dialed……她满腔的悲愤传递不出去,她频频举起酒杯,杯杯酒入愁肠,然后又继续着喋喋不休。“You know how much Ilove him. I treat him even better than other ex-Boyfriends. I love him so much,why didn’t him love me ?”她哭得梨花带雨,我见犹怜,只是一个问题竟重复到泣不成声。


看不下去时,便忍不住感叹,这种事情还要问下去吗?不爱了,就是最直接又干脆的答案。他曾经为她许下的山盟和付出的关爱就像小朋友之间交换的玩具,哪怕这玩具带给她再多的快乐和依赖,他始终还是玩具的主人,给予或拿走都是他的权力,既然不能拥有,为何不选择坚强的姿态放手?


感情犹如橡皮筋,后放手的人总是觉得更疼。先离开的,总是强者,不爱了,又怎么会为她眼泪而心疼,她的楚楚可怜,她的折磨自残,只会让他害怕她的疯狂而加快离去的步伐,他甚至暗暗后悔,怎么会爱过她这样的疯子。


她与他,就像贫富两极的交错,他在前面昴首走,她在后面哭啼啼地求:再给点充饥好么,否则她会饿死的。多年后,没有他的施舍她依然活下来,于是羞愧着原谅她自己:其实并非放不下那男人,而是舍不得她自己付出过的感情。可是,更应该明白:当一个不爱她的人离去时,应当庆幸,庆幸没有守着那个不爱的人,荒芜了她的半生。


既然如时,当初为什么不微笑地回他:谢谢他,会有更好的在前面等我。


感情,最无奈的莫过这样一句:“如果可以,我选择重新分手。”


为什么要重新分手?一定是她那时状况让人心酸,觉得委屈,才想重新要个分手仪式,这一次希望他看到她坚定的转身,而不是卑躬屈膝地乞求在那里,她一定是后悔了,后悔他拿走她的感情,她的自尊,甚至让他亲眼见证了她的卑微,所以,她懊恼。


……


她突然停止灌自己酒精,苦笑着问,“If you were me,Alice, what do you gonna do ?
我会离开,搬了住址,换了电话,永远不再联系,甚至跟他老死不相往来。远离他的朋友,不让他获知我的任何消息,如果一定有见面,也要等时间抚摸我的伤痛,我要带着幸福的笑容出现在他面前。
可是,“But now Ialso keep his e-mail address。”她犹豫着不舍。
删掉。忘记的第一件事,就是扔掉所有与他有关的东西,如果连这个都不肯,又何谈给自己全新的开始?


还有,如果是他负了我,我不会在他离去前,迸上所有的力气狠狠地给他一记耳光,因为那是我还爱着的人。我会坚定地支撑,我与他冷冷相望,直到望出他眼里的愧疚。然后转身,让他看着我的离去,哪怕泪已模糊双眼,决不回头。然后躲起来狠狠的哭一场。然后努力让自己快乐开心,就用我幸福快乐的方式来写这个结局。


我知道,多年后就算负心人就算不记得我,也会感叹,曾经一念之差错失的美好。


作者: 哭泣杀狼    时间: 2007-7-11 15:39

先顶一下
作者: aliceisme    时间: 2007-7-11 15:40

原帖由 哭泣杀狼 于 2007-7-11 16:39 发表
先顶一下


谢谢楼上的....不知道原创的,效果如何....
作者: 哭泣杀狼    时间: 2007-7-11 15:42

偶一贯做法,坐了沙发再说话。

这个够厉害啊,喝了酒后就狂喷洋文。而且这么悲痛欲绝的情况下,说不好听的啦。偶记得人在临死前就会说母语的。所以,

偶认为,那个她绝对没有到那个真正痛苦的地步。偶的判断,表装了嘛。其实,你就已经不爱了。戏可以停了。别拍偶。:naughty: :naughty: :naughty:
作者: hddfjl    时间: 2007-7-11 15:43

爱情不能当饭吃 当觉得饿了 生活就平常的继续了
作者: 哭泣杀狼    时间: 2007-7-11 15:45

原帖由 aliceisme 于 2007-7-11 16:40 发表


谢谢楼上的....不知道原创的,效果如何....


原来又是创作的,想象的啊,那偶就说出你这个想象的漏洞啦:naughty:
作者: 蝶落霜雪    时间: 2007-7-11 15:59


作者: aliceisme    时间: 2007-7-11 17:20

原帖由 哭泣杀狼 于 2007-7-11 16:42 发表
偶一贯做法,坐了沙发再说话。

这个够厉害啊,喝了酒后就狂喷洋文。而且这么悲痛欲绝的情况下,说不好听的啦。偶记得人在临死前就会说母语的。所以,

偶认为,那个她绝对没有到那个真正痛苦的地步。偶的判 ...


汗....ABC.,,,算虾米....
作者: aliceisme    时间: 2007-7-11 17:21

原帖由 哭泣杀狼 于 2007-7-11 16:45 发表


原来又是创作的,想象的啊,那偶就说出你这个想象的漏洞啦:naughty:


晕倒....没表达清楚...其实我就是想晓得,自己写得东西,能不能加精.....

汗,我也希望这一切都是想象.....今天白天折腾死我了....小命都快米了....中午加下午,,,,,啊啊啊啊啊,,,,,
作者: aliceisme    时间: 2007-7-11 17:23

我可怜得英文水平啊......哎......现在说得英文...我都不知道她懂我说什么得....估计人家也不是完全这么说,我听力还没好到能听起初一个喝醉得人说得......只是大概明白她得意思...
作者: Jupiter    时间: 2007-7-11 20:27

哈哈,我一个朋友喝多了后,把他会的语言都讲,就是讲不出中文.看来喝酒对语言还蛮有帮助!
作者: popsound    时间: 2007-7-11 21:13

赞~~~
作者: 费雪儿    时间: 2007-7-11 21:26

可人儿,你写的很好!
作者: aliceisme    时间: 2007-7-11 22:41

原帖由 费雪儿 于 2007-7-11 22:26 发表
可人儿,你写的很好!


谢谢雪儿JJ。。。。。
作者: aliceisme    时间: 2007-7-11 22:41

原帖由 popsound 于 2007-7-11 22:13 发表
赞~~~


MM,也希望你能够早日走出旧情人造成的悲伤。。。。
作者: aliceisme    时间: 2007-7-11 22:46

我不知道大家是怎么理解的,我想这回帖中关注的某一个焦点,确实不是我想表达的东西。澄清一下,Ann是ABC,会说不错的普通话。而不是什么酒精引发对语言的思考能力或者不说母语什么。我很抱歉我的英文能力,不能流利的表达,中文可以表述的意思。写这么一篇文章,主要是抛砖引玉,希望正遭遇情伤的MM,能够很积极的去面对生活,早日走出阴影。。。。。
作者: 费雪儿    时间: 2007-7-11 22:49

原帖由 aliceisme 于 2007-7-11 22:46 发表
我不知道大家是怎么理解的,我想这回帖中关注的某一个焦点,确实不是我想表达的东西。澄清一下,Ann是ABC,会说不错的普通话。而不是什么酒精引发对语言的思考能力或者不说母语什么。我很抱歉我的英文能力,不能 ...

别管别人怎么说 能看懂的人知道自己怎么做的!
作者: hddfjl    时间: 2007-7-11 23:22

懂的。。
作者: ch_in    时间: 2007-7-12 03:19

加了
作者: 哭泣杀狼    时间: 2007-7-12 07:59

汗~~~~~~
作者: 哭泣杀狼    时间: 2007-7-12 08:06

偶的发的都是原创,怎么没有人给偶加精??、 :girlshy: :girlshy:
作者: ch_in    时间: 2007-7-12 13:01

原帖由 哭泣杀狼 于 2007-7-12 09:06 发表
偶的发的都是原创,怎么没有人给偶加精??、 :girlshy: :girlshy:



原创最好标题上注明一下

ps  昨天就加了精了 你没发现?
作者: 哭泣杀狼    时间: 2007-7-12 13:04

偶所有的都是原创,转贴才会说明的啊
作者: ch_in    时间: 2007-7-12 13:29

以后最好反过来  原创注明  当然转贴也能注明就更好了
作者: wuily620    时间: 2007-7-12 13:42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哭泣杀狼    时间: 2007-7-12 13:55

原帖由 ch_in 于 2007-7-12 14:29 发表
以后最好反过来  原创注明  当然转贴也能注明就更好了


这么说这里基本都不是原创了?可怜偶还为此伤心。。。。。。
作者: hddfjl    时间: 2007-7-12 17:52

请参看我的头像 所有发帖潜规则皆是
作者: hddfjl    时间: 2007-7-13 02:40

鉴于某种原因 又看了遍贴子
评价
回帖都写了些什么呀
作者: 哭泣杀狼    时间: 2007-7-13 08:00

唉,没有多少人关心谁是原创了。偶的辛苦啊,算拉。但是偶还是不喜欢转。到处转意思也不大啊。

所以回帖就成水灾啦。
作者: 哭泣杀狼    时间: 2007-7-13 14:57

楼主的帖子实在是写得太好了。文笔流畅,修辞得体,深得魏晋诸朝遗风,更将唐风宋骨发扬得入木三分,能在有生之年看见楼主的这个帖子。实在是我三生之幸啊。看完楼主的这个帖子之后,我竟感发生出一种无以名之的悲痛感――啊,这么好的帖子,如果将来我再也看不到了,那我该怎么办?那我该怎么办?直到我毫不犹豫的把楼主的这个帖子收藏了。我内心的那种激动才逐渐平复下来。可是我立刻想到,这么好的帖子,倘若别人看不到,那么不是浪费楼主的心血吗?经过痛苦的思想斗争,我终于下定决心,我要把这个帖子一直往上顶,往上顶到所有人都看到为止。
作者: aliceisme    时间: 2007-7-15 13:14

原帖由 hddfjl 于 2007-7-13 03:40 发表
鉴于某种原因 又看了遍贴子
评价
回帖都写了些什么呀


所以我很无语。。。。什么都不想再贴了。。。。
作者: 哭泣杀狼    时间: 2007-7-15 13:16

不要吧,我还是很仔细的看的。都不发帖子多没有意思啊
作者: 流火天    时间: 2007-7-15 16:53

文笔不错,写得很好。
作者: annabel    时间: 2007-7-15 17:07

写得很好!
作者: impossibler    时间: 2007-8-31 12:18

分析也许很有个人的想法,但是对这段情景的真实描述很到位,也许就是因为真实吧,我没有遇到过这种,只是觉得很真实,象自己在现场一般,写得不错。表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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