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中国新闻]
麦当劳小票英文太多吃官司 公司致歉小票改中文
[打印本页]
作者:
日月光
时间:
2007-7-27 12:43
标题:
麦当劳小票英文太多吃官司 公司致歉小票改中文
2007年07月26日 来源:北京晚报
# T* \ }+ w0 T9 |% n1 u# x: {9 Q
2 c4 B- n5 t+ {6 J
因为用餐小票上充斥英文,北京麦当劳食品有限公司被消费者送上法庭。原告认为麦当劳小票“不肯说中文”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他请求法院判令麦当劳在票据上全部用中文,并书面赔礼道歉。今天上午,此案在东城法院开庭审理。
2 q0 c( ?5 [# k( W& e
2 ^% U) B) A$ [% c3 B
原告单先生是一名律师,在法庭上,他指出票据是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重要凭证,麦当劳公司出具的票据不符合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通用语言文字法》等法规的相关规定,违反了其应向消费者承担的法定义务。
1 p6 x7 a6 f5 {8 P9 K7 o
: ], ?: A ^: Z0 d+ r
单先生认为,麦当劳餐厅在中国提供餐饮服务,却没有使用中文,侵犯了文字权,也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
4 i# ?& H9 \+ s* q1 ~- R) l( M% ^( r! [
8 ^) Z5 n* e- q* B2 x
单先生当庭又追加了新的诉讼请求,他要求麦当劳公司由书面道歉改为登报道歉,赔偿误工费300元,路费23元,并象征性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1元。由于被告对此申请答辩期,法庭随即宣布择日再审。
# n/ Q4 X3 n/ L
) W- `! L; [, Y* g
庭后,麦当劳的代理人向记者解释说,麦当劳与顾客的这种交易属于简单交易,是一种即时清结(也就是一手交钱一手交货)行为。是否给顾客食品小票完全是根据顾客自己的要求,这种消费小票并不是法律规定的必须向消费者提供的票据,而是麦当劳为了规范内部管理而主动向消费者提供的。
6 x0 i+ n! n, g( X. m P; R
_" D+ V$ [6 u) a) F
麦当劳方面认为,消费者的知情权不体现在食品小票上。麦当劳餐厅从广告到餐单再到人员服务,使用的全部是普通话,不能因为一张小票上出现的英文而认定麦当劳违反中国的《通用语言文字法》的规定,就此指责“麦当劳不肯说中文”。
) p; N# P% H# R8 Y' k* |
1 ?( U3 c/ i, E( q9 l8 p: D+ p- g. w v
不过麦当劳方面声称,尽管如此,麦当劳公司在得知此事后,还是立即给单先生寄出了《感谢信》,并在信中向单先生书面道歉,同时也一并寄去了新的全中文食品小票。
) N- }* _( ?3 V/ p6 B7 h* R
. c* {' v" V/ |9 ~
今天中午,记者在麦当劳幸福大街店看到,所有用餐小票都已改为中文。
欢迎光临 人在德国 社区 (http://rs238848.rs.hosteurope.de/bbs/)
Powered by Discuz! 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