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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其他] 汉莎公司的一些规定 [打印本页]

作者: elbische    时间: 2007-8-9 03:37     标题: 汉莎公司的一些规定

二、航空公司的旅行提示
1.致乘客重要通知
        德国汉莎航空公司北京首都机场柜台将于飞机起前2.5小时开始办理行李交运和登机手续,值机柜台在飞机起飞前一小时关闭,停止接收乘客。为保证行李交运、边防、海关及安全检察等各项手续的顺利进行,敬请阁下务必及早到达机场。领取登机牌后,请于航班起飞前20分钟抵达登机闸口登机。机票应按照票联顺序依次使用,否则将被视为无效票证。
2.托运行李须知
          免费托运行李额:35公斤(每件行李不准超重30公斤)分两件
手提行李额:每件手提行李不得超过8公斤,且最大尺寸为:55×40×20厘米
逾重行李:阁下携带的托运行李超出免费行李额的部分应缴纳逾重行李费,每公斤为该航程所适用的经济舱IATA(国际航空运输协会)公布票价的1.5%。
3.汉莎航空公司郑重提醒阁下
        请不要在托运行李中夹带易腐品、易碎品、高精度产品如电脑或电子产品、现金、首饰、贵重金属、谈判材料、有价证券、及其他贵重物品、商业文件或样本。依照《华沙公约》的有关规定,航空公司对此类物品的遗失及损坏恕不理赔。


呵呵,最近要努力的准备行李了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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