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alpha1216 于 2007-11-7 15:54 发表
本来不应该再来,把问题激化。可是看到你写的我觉得有必要再说一次。
我想有问题的也是,太相信一个人的诚信了吧。在第一次被爽约以后。他打来电话道歉,解释说没带手机,再约时间,还说他请假再去一次,反正自己 ...
原帖由 Goal 于 2007-11-7 19:30 发表
对于行为不端的人就是应该广而告之,既可让其他善良的人吸取教训,以后以免上当受骗,也可让那些“叉”(差)人见光死,知道行差答错的代价是很大的,别以为善良的人就可以像傻子一样耍,从而起到一种劝人为善的作用 ...
原帖由 ldwbtfe 于 2007-11-8 22:34 发表
德国是法律国家, 德国人说中国不是法制国家,有人说咱不懂法, 那咱只有在
"非法制国家"通过"非法的"手段解决问题了.
好久没吃乳鸽了, 都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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