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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开枪的理由 [打印本页]

作者: 五湖散人    时间: 2007-11-15 17:17     标题: 开枪的理由

李气虹

  如果用“警察开枪的枪声,划破了珠江医院附近宁静的夜空”,作为描述广州警察开枪导致神经外科专家尹方明死亡事件的开场白,虽有些老套,却是不争的事实。

  人们对中国大陆军警开枪导致群众伤亡事件的讨论,往往超越单纯的法律权限范围,而上升到政治层面的解读。当局对事件的处理和善后,也摆脱不了政治考虑的痕迹。

  2005年12月,汕尾东洲坑村村民不满征地赔偿太少而群起抗争,武警开枪导致三名村民死亡、八人受伤,境外媒体把焦点放在武警对民众开枪的行动上,却忽略了当地村民一直有“械斗”的剽悍民风。

  事后,当地公安分局一名副局长,被指在现场指挥失当而遭刑事拘留。在中国大陆,人人都知道,军队是“老大”,警察是“老二”,大街上挂着军车牌号的车辆违反交通规则,交警一般都不敢也无法对其执法。隶属于军队体系的武警开枪,结果是县市级公安分局副局长受处分,难免不引起人们的政治联想。

  尹方明之死,引人关注之处,在于警察开枪的对象,不是凶狠亡命之徒,而是学有专长的医生,其所属的医院曾有军方背景。公安局昨天对新闻界通报时,只用“死者尹某是某某医院的一名副主任医师”的字眼,表现出对军方某种程度的忌惮。

  新闻媒体前天下午能进入医院拍摄死者被白布覆盖的遗体,显然得到医院的默许。院方强烈不满警察竟向属下的医疗专家开枪,但死者遗体已被警方运走,使医院陷入被动局面中,医院人员频频告诉媒体各种未经证实的传闻,便是希望借此向公安部门施压。

  在时间点上,中共“十七大”闭幕不满一个月,中央宣讲团刚离开广东,就发生不符合构建“和谐社会”原则的流血事件,其政治敏感性可想而知。所以,国家新闻与出版总署前晚一度下令大陆媒体不得报道这起事件,但网络媒体早已发出大量报道。

  这当然引起“省、市领导及上级政法机关对事件高度重视”,必须由广州市委分管政法工作的高官(一般相信是市委副书记兼政法委书记张桂芳),率领市委政法委、市检察院、市公安局等部门联合展开调查。

  大陆新闻媒体和舆论,一般较同情死者。有网民因此质疑警方是否执法过当,毕竟死者坐在车里驾驶座上,对警察的人身威胁有限;但也有人认为军车号牌泛滥,恐怕已被不法分子利用来干案的掩护工具,将矛头直指军车号牌的管理弊病。 尽管联合调查组宣称,将“严格按照实事求是、依法办事的原则,对此事件进行严肃公正的查处”,但此案多少与军方扯上关系,当局想要尽快完成调查工作,恐怕并不容易。

  中国政府对警察使用枪械,其实订有非常严格的规定。但大陆社会法制不健全,法治精神不彰,透明度不够,在什么样情况下可以用枪,还看不同公安部门高官的理解。香港警察每次在市区开枪,都要写报告向上级汇报;但大陆公安开枪,后果就不只是写报告那么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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