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在德华人状告《明镜》遇阻 [打印本页]
作者: 搞不懂. 时间: 2008-1-28 23:52 标题: 在德华人状告《明镜》遇阻
http://news.xinhuanet.com/herald/2008-01/28/content_750972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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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11月,在德华侨华人和学者学生代表在《明镜》周刊总部大楼前举行示威活动,并递交了抗议信。中国留德学者学生团体联合会/供图
“汉堡检察院冠冕堂皇地利用所谓的‘新闻自由’等条文,笼统地否定华人的上诉理由,却对上诉书中详细列出的论点和论据视而不见”2 H* O4 ]5 W! B+ m2 A* Z* h
; `# p4 \3 `7 D2 I 国际先驱导报记者金晶发自柏林 经过两个多月的耐心等待,在德国的华人等来的却是一纸停止调查的结案通知。/ }& V5 C! Y9 ^9 I% ?; Z* v
“虽然《明镜》周刊的报道具有一定误导性,个别言词挑衅味道浓,但这是为了引起读者的注意,仍然属于言论自由的范畴,并不能看作是对在德华人的侮辱,不能构成对华人尊严的侵犯。”1月23日,汉堡检察院驳回了在德华人指控《明镜》周刊的多项罪名。
+ B' B' B5 `3 Q “这个通知并不让人意外……但这并没有结束。”检察院的通知引起了在德华人的不满,他们状告《明镜》的又一轮“角力”即将展开。
( X( ^! c- M8 Y2 \检察院单方面终止调查/ N+ s9 A M1 J3 j
在这份长达数页的通知书中,汉堡检察院一一驳回了在德华人的上诉。通知称,《明镜》有关负责人的行为不属于相关“罪行”,因此检察院终止对这一事件的刑事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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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b7 f q: `2 V T- [- ahttp://news.xinhuanet.com/herald/2008-01/28/content_7509728.htm
作者: Kean 时间: 2008-2-18 17:39 标题: 有些是不用靠法律解决
法律也解决不了。华人只要闹声势,让德国人以后小心注意,也就达到目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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