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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我从不转帖 但是看了这个我很生气! [打印本页]

作者: 零距离    时间: 2008-2-19 18:19     标题: 我从不转帖 但是看了这个我很生气!

一名收破烂的老人不小心划破了一年轻女子的牛仔裤,因拿不出对方要求的50元赔偿,老人下跪十次。  

  老人手裏只有8元零4毛.  

  当记者赶到德外大街高等教育出版社门口发现,一个穿灰色羽绒服的中年妇女正在推搡一名衣著破烂的老人,嘴裏喊著:“赶紧赔钱!”周围上百名路人围观。  

 旁边站著一名20岁左右的女子,蓝色牛仔裤腿处被划开了一条两三厘米长的口子。被推搡的老人噙著泪水不停地恳求著,手裏捏著一叠毛票,总共8元零4分。  

 “不就破一个小口子吗,至於这样为难人家嘛。”看著下跪的老人,旁观路人纷纷劝说“得饶人处且饶人”。面对路人的指责,中年妇女毫不在意,坚决要让老人赔钱。  

 面对“巨额”赔偿老人下跪.  

 据了解,当时这对母女走到高等教育出版社附近的路口处,刚好老人骑三轮车拐弯,车上的铁丝将年轻女子的裤子剐了一个小口。女子的母亲要求老人赔她50元。  


无奈之下,老人“扑通”一声跪下,不想对方丝毫没有反应,老人连续下跪十次。  

  这一下把围观的群众惹怒了,在附近大厦当保安的武先生愤怒地说:“对待这样一个年迈的老人,她们真是欺人太甚。”说完,他将口袋裏的23元钱塞在老人手裏。  

  记者试图采访这对母女时,该中年女子说:“甭理她。”  

  路人为老人凑钱赔偿.  

  在老人恳求和解未果的情况下,中年妇女最终拨通110报警。5点50分左右,德外派出所的民警赶到现场进行调解,但该中年妇女认为赔偿的钱不够,拒绝和解。这时,围观群众自发掏出钱来,一元、两元、十元……最后凑够了50元。  

  老人再次向围观群众下跪,并不断地说:“谢谢,谢谢。”中年女子拿到钱后,拉著女儿一声不吭离开了。  

  当时围观的群众纷纷表示赔偿50元的结果对老人不公平。民警也表示无奈,称这是民事纠纷,他们只能充当调解人的角色  



样是人,为什么要践踏他人的尊严呢?!       个人的力量是薄弱的....如果大家对这种行为真的感到发指.... 请你把这篇文章转载到其他论坛,部落,群组...所有我们能看到的地方 让更多的人关注事件 引起人们的共鸣 请不要吝惜你的1分钟.... 他可以为弱者争取应有的权利..... 谢谢大家

[ 本帖最后由 零距离 于 2008-2-19 19:54 编辑 ]
作者: 零距离    时间: 2008-2-19 18:19

如果我在场 拽50到那个娘们儿脸上 塞500到老人兜儿里

最受不了的就是老人受欺负!!!!!
作者: hetty    时间: 2008-2-19 18:30

哎,何必呢,如果老人不是故意的,就算了啊
作者: zycoc1999    时间: 2008-2-19 18:35

周星星说:她好像条狗哎。
作者: 驴子    时间: 2008-2-19 18:37

哪里看出来是第一张照片的母女和第二张照片的老伯闹出的这个事?
作者: 驴子    时间: 2008-2-19 18:39

灰色羽绒服。。。
作者: 郁闷的西葫芦    时间: 2008-2-19 18:42

母女的照片哪来的?现场?
LZ别生气了,可能又是造谣报复
作者: 零距离    时间: 2008-2-19 18:45

恩 也有可能..
不是针对某一个两个人
是针对这种社会现象..
作者: 驴子    时间: 2008-2-19 18:47

原帖由 零距离 于 2008-2-19 18:45 发表
恩 也有可能..
不是针对某一个两个人
是针对这种社会现象..

不确定的照片还是删掉吧,现在网上造假打击报复人的多了。第一张照片没有一点点信息能联系到这个新闻的

对新闻里报道的这个事情表示强烈的谴责,那对母女实在太不是东西

[ 本帖最后由 驴子 于 2008-2-19 18:49 编辑 ]
作者: 有关砖家    时间: 2008-2-19 18:53

打击社会丑恶现象


LZ的帖子要顶一下

[ 本帖最后由 有关砖家 于 2008-2-19 18:55 编辑 ]
作者: hetty    时间: 2008-2-19 19:04

好像很有可能是假的哦,觉得很多时候真正遇到坏人坏事,反而没有人会出面,更不可能报道详尽。倒是好人一不小心就会出差错。这很说明这个社会不够文明,人们的道德底线不够清晰,自我约束力也不够强。

[ 本帖最后由 hetty 于 2008-2-19 19:15 编辑 ]
作者: 驴子    时间: 2008-2-19 19:06


第一张照片穿的是冬装,第二张照片穿的是短袖

明摆着两张照片不是一件事了
作者: 驴子    时间: 2008-2-19 19:07

网上看了下,绝大部分人在谴责和骂人前都不动动脑子。。。
作者: 零距离    时间: 2008-2-19 19:13

貌似你很关心照片中的妇女而不是摔倒的老人

如果不是这样 那还是说点该说的 省省你那些所谓的细致入微的观察吧

照片发了就发了 错了就错了 说了是转帖 我也说了只是针对这种社会现象 不是针

对某一两个人
作者: 零距离    时间: 2008-2-19 19:14

原帖由 驴子 于 2008-2-19 19:07 发表
网上看了下,绝大部分人在谴责和骂人前都不动动脑子。。。


惭愧..

[ 本帖最后由 零距离 于 2008-2-19 19:59 编辑 ]
作者: zycoc1999    时间: 2008-2-19 19:17

原帖由 驴子 于 2008-2-19 19:06 发表

第一张照片穿的是冬装,第二张照片穿的是短袖

明摆着两张照片不是一件事了


怀疑多数派是对的,我也喜欢这么做。但不该这么快下结论。网络上相关报道很多,驴子同志还是查一查再下论断比较好吧。
作者: hetty    时间: 2008-2-19 19:18

原帖由 驴子 于 2008-2-19 19:06 发表

第一张照片穿的是冬装,第二张照片穿的是短袖

明摆着两张照片不是一件事了

的确啊,观察满细致的嘛
作者: 驴子    时间: 2008-2-19 19:18

转帖也是要负责任的

明显不是一件事的两张照片,你要和这个新闻放在一起转发,引起的后果就是大家谴责甚至肉搜照片中的母女。

你转发的新闻里的那对母女绝对值得谴责,老人值得同情,可是像这种原帖作者造谣以及不付责任的转帖的行为,同样值得谴责。

网络时代,不是一句转帖就可以不付责任的。
作者: 驴子    时间: 2008-2-19 19:19

原帖由 零距离 于 2008-2-19 19:14 发表

说的对 这种事情我根本不用动脑子

而且我发现 人脑子确实是不如驴脑子动的快

惭愧..

呵呵
作者: zycoc1999    时间: 2008-2-19 19:20

原帖由 零距离 于 2008-2-19 19:14 发表

说的对 这种事情我根本不用动脑子

而且我发现 人脑子确实是不如驴脑子动的快

惭愧..


何必动气呢?兄台要是想谴责不良风气,光靠愤怒发脾气是远远不够的。
作者: 驴子    时间: 2008-2-19 19:23

原帖由 zycoc1999 于 2008-2-19 19:17 发表


怀疑多数派是对的,我也喜欢这么做。但不该这么快下结论。网络上相关报道很多,驴子同志还是查一查再下论断比较好吧。

我没说新闻是假的,这个新闻,如果不带这两张完全不相关并且互相矛盾的照片,照样可以发出来。

ps,我发这几个回帖的时候已经在网上查过了,主要是榕树下的一个版和chinaren的一个班级(不是北京的学校的一个班级)还有mops和一个校内网,校内网的来源是mops。
mops里面也有一些人提出了疑问,可是根本没人来证实这两张照片,有的都是谴责和骂人。

对于上了照片的帖子,最好确准了再转发,我认为放走10个不误杀1人比误杀10人不放走1个要好。
更何况这两张照片上看起来,误杀的可能性很大很大

[ 本帖最后由 驴子 于 2008-2-19 19:25 编辑 ]
作者: zycoc1999    时间: 2008-2-19 19:28

原始新闻上只有一张老人下跪的照片,两妇女的照片是后来加上的,推断应为恶意报复。
作者: zycoc1999    时间: 2008-2-19 19:31

原帖由 驴子 于 2008-2-19 19:23 发表

我没说新闻是假的,这个新闻,如果不带这两张完全不相关并且互相矛盾的照片,照样可以发出来。

ps,我发这几个回帖的时候已经在网上查过了,主要是榕树下的一个版和chinaren的一个班级(不是北京的学校的一个班 ...


只根据主观臆测争论照片的真假不能说服几个人的,我的意思是你要说服别人,还不如搜索点实际的证据
作者: 驴子    时间: 2008-2-19 19:34

原帖由 zycoc1999 于 2008-2-19 19:31 发表


只根据主观臆测争论照片的真假不能说服几个人的,我的意思是你要说服别人,还不如搜索点实际的证据

两张照片不是同一个季节的,文章里说,那个母亲传的是灰色羽绒服,照片里的是黑色毛料大衣
作者: 驴子    时间: 2008-2-19 19:39

建议楼主还是删去照片吧
无照片的这个新闻,已经可以让我们感叹怎么会有那么没道德的人
作者: 零距离    时间: 2008-2-19 19:53

好的...讨论辛苦了
作者: 驴子    时间: 2008-2-19 19:54

原帖由 零距离 于 2008-2-19 19:53 发表
好的...讨论辛苦了


赞一个
作者: zycoc1999    时间: 2008-2-19 20:28

原帖由 零距离 于 2008-2-19 19:53 发表
好的...讨论辛苦了


这个素质,要的。
作者: shenhuixin    时间: 2008-2-19 20:39

咨询学法律的,如果老人不赔会怎么样?
作者: Autohaus    时间: 2008-2-19 20:53

照片真假没有很大意义,重要的是这是一种已经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社会现象,而作为社会的一员,我们对这样的事情,或可能的这样的事情的思考,是什么。如果通过这么一个可真可假的事情能够提高我们的素质,让我们思考,并尽可能的影响周围的人,那么照片的真假就没有意义了,而大家从自身做起,互相影响,改善社会风气,那么就有意义了。
支持楼主!
作者: 零距离    时间: 2008-2-19 21:29

原帖由 Autohaus 于 2008-2-19 20:53 发表
照片真假没有很大意义,重要的是这是一种已经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社会现象,而作为社会的一员,我们对这样的事情,或可能的这样的事情的思考,是什么。如果通过这么一个可真可假的事情能够提高我们的素质,让我们思考, ...


我就是这个意思。。
还是你了解我啊
作者: 柳漫6    时间: 2008-2-19 22:03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博爱主义者    时间: 2008-2-21 01:26

妈了个逼的,生孩子没屁眼儿。出门被车轧死。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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