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Sachs 于 2008-4-11 12:34 发表
社会学家丁学良在谈到一大批海外华人所宣扬的 “爱国主义”时,一针见血地指出:“在这些人的‘爱国主义’的民族主义下面,其实有一种深层的、不易被人觉察的自私心理。他们只愿意享受中国‘国家强大、原子弹、国际地 ...
原帖由 bbbinbin 于 2008-4-11 12:11 发表
王千源的自信很多方面来自的广泛阅读。6个半月就能开口叫人的王千源从小就表现出语言方面的天赋。小学一年级开始学习英语之后,好胜的她为了争得老师奖励好学生的五角星,总是第一个将英语课文背完。小学三四年级开始学习古文,五年级读完《红楼梦》,对《葬花词》至今牢记。随着年龄的增长,书本给王千源一个看世界的机会。
原帖由 olivin 于 2008-4-11 13:39 发表
我亲爱的各位同胞:
今日的示威游行已然结束,然余波未平。我就是今天站在两方之中做调停之人,有些逆耳忠言在人前不便多言,如今汝愤气稍停,不得不向你尽述。
...
懦弱而自私的爱国贼们,当年江XX与俄罗斯签订卖过条约时你们在哪?!(也有个别敢游行的),当年召集FF们去保卫钓鱼岛时你们在哪?!(网上喊得厉害,可惜到时候没一人去)。南京大屠杀电影上映时你们在哪?!(貌似赔惨咯) 你们最多不过像去年XXX在日本朝李登辉扔瓶子的那个“勇敢爱国贼”一样,充分利用自由社会民主游戏的规则,向国内博得爱国之名,实质却不断在给国人丢脸。 爱国贼们,一涉及自己的利益时,P都不敢放一个。这也叫爱国?笑死人!你们那种“爱国”是高高在上的“施舍”,是对独裁者的逢迎与摇尾乞怜! 所以你们除了能获得在国内同样被洗脑的FF和既得利益者的支持以外再没有人同情,可怜的爱国贼们! 唯有敢于牺牲自己利益为自己的人民争取正当权利的人,才是真正的爱国者! | |
称你们是爱国贼,错了吗?你们也配谈爱国?地球人都笑了 |
原帖由 Sachs 于 2008-4-11 14:50 发表
非得麻烦我再贴一边:
懦弱而自私的爱国贼们,当年江XX与俄罗斯签订卖过条约时你们在哪?!(也有个别敢游行的),当年召集FF们去保卫钓鱼岛时你们在哪?!(网上喊得厉害,可惜到时候没一人去)。南京大屠杀 ...
原帖由 咽呜的韦小宝 于 2008-4-11 14:59 发表
你喊得那么好听,好象自己是唯一爱国似的,那你有去参加保钓吗?
你有向李登辉扔瓶子了吗?没有吧?那你是不是也不爱国了?
我看你也只是一个只会叫喊的卖国贼罢了.
原帖由 tree 于 2008-4-11 15:09 发表
用这样的要求来要求普通老百姓, 尤其是一个刚刚摆脱物质缺乏危机的群体来说, 很显然太过分了. LZ在这样质问"愤青"的时候不妨也这样问问自己做了些什么?自己可曾牺牲个人利益为群体谋求了什么? 如果你为了谋求"民 ...
原帖由 Sachs 于 2008-4-11 14:22 发表
这只是要求天天以爱国者自居的FF们。也是如今国内百姓的可怜之处,莫说上街游行抗议,连正常说出自己意见和主张渠道都没有,更可笑者自己身为奴而不知为奴者。最可气者是身在自由之地,利用自由社会所给的权利却到处 ...
原帖由 驴子 于 2008-4-11 15:35 发表
你大概没有看到tree骂国内政府的时候吧
像你这样无知的人才会以这种方式来骂人,而且骂别人骂的把自己的缺点暴露的清清楚楚
你现在也就在文字上玩些游戏,写的东西有一点点实质的东西吗?随便谁就是爱国贼, ...
原帖由 会员18888 于 2008-4-11 15:36 发表
爱国是什么时候都能爱的. 牺牲自己的利益时可以爱国,不牺牲自己的利益也可以爱国.
在日本扔瓶子可以爱国.在国内不敢斗贪官也可以力所能及地做其它的事爱国.
原帖由 柳漫3 于 2008-4-11 14:55 发表
應該說,不犧牲自己利益,可以愛國;一旦愛國要犧牲自己的利益,就打着愛國的旗號去賣國。這不,反對斧鐮幫漢奸流氓集團賣國,是要犧牲自己利益的愛國行動,於是愛國賊就打着愛國的旗號,實際上做支持斧鐮幫賣國 ...
原帖由 柳漫3 于 2008-4-11 14:55 发表
應該說,不犧牲自己利益,可以愛國;一旦愛國要犧牲自己的利益,就打着愛國的旗號去賣國。這不,反對斧鐮幫漢奸流氓集團賣國,是要犧牲自己利益的愛國行動,於是愛國賊就打着愛國的旗號,實際上做支持斧鐮幫賣國 ...
原帖由 olivin 于 2008-4-11 13:39 发表
我亲爱的各位同胞:
今日的示威游行已然结束,然余波未平。我就是今天站在两方之中做调停之人,有些逆耳忠言在人前不便多言,如今汝愤气稍停,不得不向你尽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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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柳漫3 于 2008-4-11 16:04 发表
柳爺揭發斧鐮幫賣國史的時候,那些愛國賊不敢出頭去譴責斧鐮幫漢奸集團,反而倒過頭來,幫着斧鐮幫,瘋狗亂咬柳爺。這不是打著愛國旗號、跟定斧鐮幫當鐵杆漢奸嗎?
原帖由 panda 于 2008-4-11 21:49 发表
我BS这个女孩的做法,但是同样我觉得有些人的反应太过了。
去天涯看看,这就是爱国吗?把人家父母的住址公开,还要打电话骚扰,还指责她以前的母校,还有人要去砸王家的玻璃。这已经不是爱国,而是人身伤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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