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杏花雨 于 2008-5-20 12:25 发表
我支持全国哀悼,国人学习爱和尊重的表达。在悲痛中灵魂受到洗礼。
因为不是第一次,所以有些事就永远不要做,因为唐山大地震我们没有进行全国性哀悼,所以今后无论天灾人祸,我们都不需要建立哀悼日,这个逻辑很 ...
原帖由 五四青年 于 2008-5-20 12:41 发表
我国于1990年颁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该法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发生特别重大伤亡的不幸事件或者严重自然灾害造成重大伤亡时,可以下半旗志哀。”国务院此次所作出的此项重大决定,不仅同胞人同此心,而且有 ...
原帖由 山区人民爱照相 于 2008-5-20 12:48 发表
这个法律里什么叫特别重大的伤亡和严重自然灾害都说得不清不楚,也是中国特色,N多法律都这样.
降半旗和全国哀悼还有很大差别,陈云,邓颖超等人去世的时候都降了半旗,但没有全国哀悼.这次的状况,一共也就三次,毛,邓 ...
原帖由 五四青年 于 2008-5-20 12:59 发表
国务院公告
为表达全国各族人民对四川汶川大地震遇难同胞的深切哀悼,国务院决定,2008年5月19日至21日为全国哀悼日。在此期间,全国和各驻外机构下半旗志哀,停止公共娱乐活动,外交部和我国驻外使领馆设立吊唁簿 ...
原帖由 卟呤铁 于 2008-5-20 15:43 发表
不就三天不许娱乐么,强制就强制吧,人家钱柜的老板都不怕利益损失,主动关掉歌厅。
想想瞬间丢掉性命的人,不娱乐就不娱乐吧,外面心痛的难受,包厢里爱得死去活来总归不是件搭调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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