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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南充麦当劳被冲击 百姓不满赈灾捐款太少(组图) [打印本页]

作者: 五湖散人    时间: 2008-5-21 02:33     标题: 南充麦当劳被冲击 百姓不满赈灾捐款太少(组图)

地点:南充五星商业步行街         

时间:5.20日 上午10许

一群爱国人士围攻铁公鸡麦当劳,并送上花圈,当地政府反映及时,出动警察便衣,现场维持次序,并劝退. 大家理智声讨,记者拍摄过程中被抢相机,删除部分照片. 两个小时后,麦当劳工作人员开始散发传单,解释说,刚才已经捐款,
作者: 五湖散人    时间: 2008-5-21 02:35










作者: chinesehejing    时间: 2008-5-21 08:10

全部是叉叉:beautifuleyes:
作者: zycocl999    时间: 2008-5-21 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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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ivydy    时间: 2008-5-21 10:07

抵制无所谓,冲击就过分了点儿
作者: 踢踢    时间: 2008-5-21 10:14

原帖由 ivydy 于 2008-5-21 11:07 发表
抵制无所谓,冲击就过分了点儿


同意。捐款始终是自愿的,这么一整,跟抢劫没什么两样了。富人是有钱,富人的钱虽然是从穷人手里挣的,但是支配权是人家的,怎么用,用得是不是对得起良心,不需要谁来评判,在法律上,使用自己的钱是自由的。
作者: kailing007    时间: 2008-5-21 11:50

原帖由 踢踢 于 2008-5-21 11:14 发表


同意。捐款始终是自愿的,这么一整,跟抢劫没什么两样了。富人是有钱,富人的钱虽然是从穷人手里挣的,但是支配权是人家的,怎么用,用得是不是对得起良心,不需要谁来评判,在法律上,使用自己的钱是自由的。

可小平同志有一句话,先富帮后富的,在这种时候不帮受灾的群众,不符合党和国家当初的制定的发展路线,我觉得造反有理!
作者: 999皮炎平    时间: 2008-5-21 12:02

麦当劳捐的的确太少了,记得当年美国有个老太太在麦当劳吃东西磕掉一颗牙齿就索赔60W美金成功了。这次地震麦当劳才捐了50W人民币,确实有点说不过去。
作者: namuil    时间: 2008-5-21 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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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五湖散人    时间: 2008-5-21 12:39

图片去看原贴吧
http://news.wenxuecity.com/messa ... -gb2312-605218.html
这几天是看到了很多中国人可贵的血性,可惜有些人的理性看来还是不够,应该还是教育不到位的的后果吧。
作者: namuil    时间: 2008-5-21 1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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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kailing007    时间: 2008-5-21 15:21

原帖由 namuil 于 2008-5-21 13:22 发表
很遗憾很多中国人还不理解“私人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的当代法理原则,至今还停留在“劫富济贫”的暴民时代。

中国的都姓公,是社会主义!
现在我们允许私有财产,不代表,以后不再回来。
作者: kailing007    时间: 2008-5-21 15:23

原帖由 namuil 于 2008-5-21 14:25 发表
的确。巨富可以,只要是公正的社会竞争中获得的。甲有头脑,善于掌握商机,没后台却能白手起家,财源不断;乙懒惰蠢夯,坐吃山空。那么甲富得理直气壮,乙落魄成流浪汉也是活该。中国问题在于太多巨富都是利用权力作 ...

呵呵你违背一条,就是不管怎么他是个人,我们应该给他生存的权利。
还有现在是别人生命不保,难道富人出点钱又有何不可?
作者: namuil    时间: 2008-5-21 1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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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zycocl999    时间: 2008-5-21 1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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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鸟鸟爱装嫩    时间: 2008-5-21 18:47

中国南充麦当劳被冲击 警惕以行善的名义施暴 德国之声

5月20日中国南充市麦当劳被人群冲击,围攻者声讨麦当劳赈灾捐款太少。同时中国在流传一条“国际铁公鸡”的短信,列出在中国发大财而给灾区捐款少的国际名企黑名单。捐款是道德义务而不是法律义务,强迫捐款违背了捐款的真义,有以行善的名义施暴的嫌疑,这样的行为只会损害中国人在这次抗震救灾中呈现给世界的良好形象。

  中国四川发生大地震后,海内外华人空前团结,表现出空前的爱心和公益心,救灾过程中传出无数可歌可泣的动人故事,社会各界不分贫富纷纷慷慨捐款,向世界展示了中国人良好的国民素质和道德境界。大自然的灾难激发了中国人的爱心和勇气,灾难过后的大地上大大地书写着人性二字。

  遗憾的是,在这场史无前例的捐款热潮中,出现了一些有悖捐款的本来意义的现象,如果不及时对此进行反思和反省,会影响中国社会形成一个可持续性的、成熟的捐款文化的形成。

  捐款行为的两大原则是自愿和不求回报,二者缺一不可,否则捐款就成了税款或者是买卖支付。自愿,是因为捐款者听从的是他内心的道德召唤,而不是外部的法律义务或者是对制裁的恐惧;不求回报,捐款才一方面不带有利益交换的性质,另一方面,也是更重要的一方面,它使得捐款与施舍不同,它不会让受益者产生依赖关系和需要感恩戴德的不平等心理。因此,捐款如果不是匿名的,至少也应该努力做到捐款人与被受益者之间不形成一对一的直面关系。

  汶川地震给灾区人民带来惨重的生命和财产损失,捐款当然也是多多益善,公众舆论应该褒奖捐款,媒体应该起到弘扬善行的导向和推动作用,这都是毋庸置疑的。尽管如此,捐款行为和对待捐款行为还应该不背离自愿和不求回报这两个原则,否则捐款就失去了本来的意义。

  其实,无论是麦当劳还是所谓的“国际铁公鸡”黑名单上的其它一些外资在华企业,在这次赈灾中都慷慨解囊,表现出企业的社会责任感。即使是相比之下某家公司真的捐款数量不多,也不应该被围攻或者在公共舆论空间受到语言暴力的围攻。捐款毕竟不是公司要履行的法律义务,敦促企业捐捐款除了用道义上的感召,不应该用其它任何强制手段。只要一个企业的收入来源合法,任何法律义务之外的强制支付都是一种抢劫行为。即使是在救灾这样的非常状态中,法律秩序和法律赋予的权利也应该得到尊重。如果我们无法避免地不幸成为灾民,我们至少能保持人性的高贵与尊严而不成为暴民。

  据“三湘都市报”报道,一张由神舟电脑董事长吴海军的“手谕”字条成为中国各大论坛的热点话题。字条上指责公司有1%的对捐款不积极的员工是“冷血”和“人渣”,让这些人从公司“滚蛋”。这一字条不但语言上充满暴力,也体现了对法律的不尊重,对他人的不宽容,以简单粗暴的黑白思维方式,以捐款与否和捐款多少为标准,将人分为善恶两类。

  5月12日以来,国内的几大门户网站都出现了 “捐款数量排行榜”,捐款数量成为了一个衡量爱心多少的道德尺度。更有不少好事者将一些被认为是捐款数量不够的富人的个人财产隐私挖掘出来,揭露他们为富不仁,缺乏回报社会的爱心。还有不少地方出现了捐款刻意追求媒体效应,将捐款重新在电视摄像机前表演一下的现象。商业门户网站阿里巴巴董事长马云六年前的一番旧有关捐款的言论也也被拿来炒作,形成了网络舆论的道德追杀。

  正如捐款是人的积极的道德义务,不捐款也是人的消极法律权利。在一个真正尊重人格尊严的社会,在人人踊跃捐款的同时,一定不应该是对不捐款的人进行道德审判、游街示众和嘲讽的社会。一个人性化的和充满爱心的社会,也一定是个宽容的社会。在一个宽容的社会,对于捐赠的一分钱,我们也应该说声谢谢。作为一个凡夫俗子,我们可能无法做到匿名散千金的潇洒,但我们不应该因为捐款或者捐款更多就自然拥有了比别人更多的道德优越感。中国人在灾难来临时展现了良好的国民素质,让我们用更加宽容海量的国民胸怀来与世界相处。
作者: 陈进男    时间: 2008-5-21 2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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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taiji    时间: 2008-5-21 23:17

中国啥时候都不缺添乱的愤青,真是愚昧无知到极点。
作者: 侬家后院    时间: 2008-5-21 23:23

原帖由 鸟鸟爱装嫩 于 2008-5-21 19:47 发表
正如捐款是人的积极的道德义务,不捐款也是人的消极法律权利。在一个真正尊重人格尊严的社会,在人人踊跃捐款的同时,一定不应该是对不捐款的人进行道德审判、游街示众和嘲讽的社会。一个人性化的和充满爱心的社会,也一定是个宽容的社会。在一个宽容的社会,对于捐赠的一分钱,我们也应该说声谢谢。作为一个凡夫俗子,我们可能无法做到匿名散千金的潇洒,但我们不应该因为捐款或者捐款更多就自然拥有了比别人更多的道德优越感。中国人在灾难来临时展现了良好的国民素质,让我们用更加宽容海量的国民胸怀来与世界相处。


宽容, 包容, 尊重, 理解. 没有这些 爱心 只是一种空洞的呐喊.
作者: 陈进男    时间: 2008-5-21 2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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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Eving    时间: 2008-5-21 23:52

谁tmd敢叫南充乱了,老子去砍死它全家
作者: kailing007    时间: 2008-5-22 02:52

原帖由 陈进男 于 2008-5-22 00:32 发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去年3月才通过,10月才正式生效,也就是说,  私有财产不可侵犯的原则在中国去年才刚刚有了法律依据。当然, 这一法律精神要深入人心至少也要若干年以后。

法律可以改,但是政府当初的许诺是否就要改口呢?那富人都按法律保护私有财产,那穷人当初做的贡献,难道就是一切都成空?
所以富人最好别为富不仁,政策是会随时变动的,就看这个社会谁执政,谁的利益集团占最多数,我相信当占用多数财富的少数人,不是这个博弈的胜利者。
作者: aLynn    时间: 2008-5-22 03:37

...
作者: B3B4    时间: 2008-5-22 06:54

原帖由 陈进男 于 2008-5-22 00:32 发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去年3月才通过,10月才正式生效,也就是说,  私有财产不可侵犯的原则在中国去年才刚刚有了法律依据。当然, 这一法律精神要深入人心至少也要若干年以后。

财产都弄到自己手里了才搞物权法.
搞的早了,权贵集团不干。
作者: 有关砖家    时间: 2008-5-22 07:52

卖当劳和肯得鸡在国内从不用税控发票...

逃的税都不只这些钱
作者: 陈进男    时间: 2008-5-22 0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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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kailing007    时间: 2008-5-22 10:56

原帖由 陈进男 于 2008-5-22 08:59 发表


每一个人都可以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 在物权法的保护下,获得更多经济利益。不管是既得利益者, 还是失败者, 都必须遵纪守法,也就是要遵守游戏规则。
当然, 如果一个国家的相当多数人民缺少法制观念, 缺少是 ...

当中国发生革命,又管他是暴力还是非暴力,所谓游戏规则都是胜利者制定的,法律首先公平,公证,当一个法律不再公平,不再公正,就必须进行修改。
社会几千年来不是今天才有法律,我们现在看以前的法律觉得他是多么的愚昧,难道你觉得你今天的历史就永远停留在今天,你的法律就是永远不变的,不要说中国人是什么喜欢破坏游戏规则,社会的进步,总是要打破以前的落后的条条款款。
所以,不要以为今天的法律将能保住为富不仁的富人的私人财产,迟早一天只要这个天平失衡就会出现新的规则。
归根到底,做人不能说光靠法律来约束,道德约束只是一只无形的法律。这个法律的惩罚到来将是颠覆性的。就如当初社会主义改造,大家被压迫很久了,就会渴望一种新的制度,一个新的秩序。
作者: 鸟鸟爱装嫩    时间: 2008-5-22 11:28

原帖由 游戏雄 于 2008-5-22 12:20 发表
希望这样的事情能及时制止,而不至于发展到无法控制的地步。个人仍认为捐款是自愿的,不应以劫富济贫为借口,法律依据不能和道德准则相提并论,我们可以在抵制甚至谴责,但是我们不能冲击。否则后果不堪想象啊。

...

我看这样的行为就是一阵风. 过几天,等地震的伤痛麻木了,他们又若无其事的去吃洋快餐了.
中国很多东西都是一阵风,激化的时候表现的很好,风头一过,该干嘛的还干嘛,当什么事都没发生过
作者: 陈进男    时间: 2008-5-22 1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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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kailing007    时间: 2008-5-22 13:05

原帖由 陈进男 于 2008-5-22 12:37 发表


果真能建立一个新制度, 比已有的制度更有效率更兼顾公平, 固然是人民的大幸。
不过中国历史反复证明, 乱世枭雄一旦得势,新瓶装旧酒,旧制度全盘继承。 老百姓赔财的赔命的, 折腾半天才发现终点又回到起点。 ...

社会的进步不是一蹴而就的,从原始社会发展到现在也经历几千年的时间,我们不能说我们不能立即实现所有的愿望,但是我们却不能安心现状,觉得太慢了,与其不如革命,还不如原先。这种是一种对社会进步悲观和片面的观点。
我们的社会主义改造不是隔断历史的,我们比较在改造前,他是否进步了?而现在我们觉得又回到原点,马克思也说过,社会的进步是一个历史问题,他的发展不是直线的,而是一种螺旋式的发展,有可能退步,但是总的方向是向前的。
我们现在发现我们比起社会主义改造有所退步,但是如果我们能认识,或者能弄明白这是进步还是退步,对社会的发展也不是一种推动么?
改革本来就是一个没有现成样板可以抄写的,只能摸着石头过河,失败了我们必须再想办法。
作者: kailing007    时间: 2008-5-22 13:07

原帖由 鸟鸟爱装嫩 于 2008-5-22 12:28 发表

我看这样的行为就是一阵风. 过几天,等地震的伤痛麻木了,他们又若无其事的去吃洋快餐了.
中国很多东西都是一阵风,激化的时候表现的很好,风头一过,该干嘛的还干嘛,当什么事都没发生过

现在中国文明的进步是与日俱增,相比当初鲁迅先生笔下的麻木的看客已经进步很多,
只要文明还在,迟早一天会能改观的,社会进步需要时间,和我们不断的努力。
作者: 陈进男    时间: 2008-5-22 1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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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zycocl999    时间: 2008-5-22 1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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