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切延宕至2009年,但政府终于采取行动,要撤除过去20年间明显具歧视意味的法律条文。废除禁令的第一步其实始于去年7月,当时布希总统(George W. Bush)签署法案生效,其中包括解除禁令的修正案,但由于爱滋病仍列属于「重大公共卫生传染病」名单中,让美国政府仍有权拒绝爱滋病患入境,例如患有爱 滋病的英国社运人士Paul Thorn原本要参加在西雅图的研讨会,但上个月申请签证遭拒。这段影片提供更多禁令背景资料。
顺带一提,除了美国之外,全球只有12个国家还保有爱滋病患旅游禁令,包括伊拉克、中国、沙乌地阿拉伯、利比亚、苏丹、卡达、汶莱、阿曼、摩尔多瓦、俄罗斯、亚美尼亚与韩国,如果有必要,请再读一次这份名单,想想其中究竟出了什么错。听闻这则消息,博客纷纷道出自己试图入境美国的经验,以及他们听说规避禁令的途径,例如加拿大博客The Evolution of Jeremiah提及:
我在入境美国时从未遭遇困难,没有人问我任何相关问题,他们也不必知道这些事,这对全球旅行者都是项好消息,希望能尽早修改法律。Bibito在Queerty博客留言,说明其他爱滋病患所因应的策略:
就我所闻,若美国海关官员在行李中发现抗爱滋药物,就不会让该名旅客离开机场,但总有其他对策,例如出发前事先将药品寄给在美国的朋友,我相信也有些团体能提供协助。
我也读到报导,若海关随机抽检行李发现抗爱滋药物,他们会在护照上盖上爱滋病阳性的字样,让这些旅客未来都不可能进入拒绝爱滋病患的国家,但我不记得消息出处了。「人权观察」组织于六月发表报告,说明这些政策将对爱滋病移民造成何种医疗影响,马来西亚博客Empowerment for HIV Positive Migrants and Spouses亦认为,这些限制对爱滋病患有害:
有些对爱滋病的误解与偏见是因缺乏资讯而成,至今仍让爱滋病患饱受污名,这些病患为了进入实施限制法令的国家,甚至因此停药,导致身体对治疗产生抗药性…
世界各国均应记住,所有联合国会员国均签署国际卫生规范,不得特别针对任何病症,包括爱滋病,这项规定应成为各国在相关议题上的底线,美国与中国等国家颇具影响力,应在此问题担任领袖,真正解除各种限制,成为他国仿效的表率。美国卫生部提出法案后,共有45天时间供大众讨论,截至8月17日为止,若法案在讨论时期后过关,就必须立刻实施,法案生效时间表尚未底定,但部分社运人士希望能在年底前上路,DYM SUM表示,若能撤销禁令、改用新法,对所有人都有益:
在部分同性恋、双性恋与跨性别族群中,这不是最令人关注的议题,但此事和其他待处理问题同等重要,且爱滋病旅游禁令显然不只影响同性恋、双性恋与跨性别族群,也包括整个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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